太史公笔下的“蚕”

2020-05-14 13:37王子今
月读 2020年2期
关键词:太史公史记

王子今

说到近几年学界关注的丝绸之路史研究,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蚕”。新近考古发现告诉我们,早在新石器时代,黄河流域早期文明的创造者已经开始利用“蚕”这种生物的生存特性来织造丝绸。考古学者发现了蚕茧的遗存,以“蚕”为表现对象的工艺制品也有了实物发现。比较精美的鎏金铜蚕,出土于汉代遗址。汉代是丝绸业取得历史性进步的时期。丝绸之路的正式开通,正是中原文化向域外传播的标志性事件。到了西汉中晚期,丝织品在这一东西文化交流通道的重要路段——河西地区,已经以“禄帛”“禄布”的形式表现出一般等价物的特点。这说明当地丝绸市场的成熟。太史公作为历史学者,已经敏锐地觉察到若干历史迹象。《史记》作为百科全书式的文化成就,对于这一历史进程也有所记述。太史公笔下的“蚕”,既反映了生产史和贸易史的进步,也是研究昆虫史的珍贵资料。

一、“蚕食”:秦扩张史的比喻

春秋战国时期,秦崛起于西北。《史记》用“蚕食”语,说明秦国军事扩张的形势。《史记·秦楚之际月表》记载:“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所谓“稍以蚕食六国”,指出了秦向东进取的趋势。《史记-秦始皇本纪》以“太史公日”的语式回顾秦史,也说道:“自缪公以来,稍蚕食诸侯,竟成始皇。”司马贞《索隐》:“言其兵蚕食天下。”也就是说,秦统一的历史进程,是秦在国力强盛的条件下逐步向东所导致的。《史记·赵世家》记载,赵人商议对秦战略,平阳君赵豹说:“夫秦蚕食韩氏地,中绝不令相通。”张守节《正义》:“秦蚕食韩氏,国中断不通。”赵豹评价秦的强势国力,又有“且夫秦以牛田之水通粮蚕食,上乘倍战者,裂上国之地,其政行,不可与为难”的说法,也使用了“蚕食”一语。怎样理解所谓的“蚕食”呢?张守节《正义》的解释是:“蚕食桑叶,渐进必尽也。”以“蚕食”形容军事形势,体现出对“蚕”生性的细致观察,这是以蚕桑业经營经验为知识基础的。

我们看到,“蚕食”在“二十四史”中唯《史记》出现得最为频繁,然而“蚕食”或许并非司马迁个人的习用语汇。大概战国时政论家言秦国的扩张,已多使用“蚕食”一语。《史记·苏秦列传》载苏秦对赵王言“大王与秦”的国力对比与战略宜忌,也说到秦对“韩、魏”的“蚕食”:“韩、魏,赵之南蔽也。秦之攻韩、魏也,无有名山大川之限,稍蚕食之,傅国都而止。韩、魏不能支秦,必人臣于秦。秦无韩、魏之规,则祸必中于赵矣。”《史记·穰侯列传》载“大夫须贾说穰侯”语,提到“魏之长吏谓魏王”:“秦,贪戾之国也,而毋亲。蚕食魏氏,又尽晋国,战胜暴子,割八县,地未毕入,兵复出矣。夫秦何厌之有哉!”其中“蚕食魏氏,又尽晋国”,司马贞《索隐》的解释是:“河东、河西、河内并是魏地,即故晋国。今言秦蚕食魏氏,尽晋国之地也。”又《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谏逐客书》:“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关于“蚕食”,司马贞《索隐》:“高诱注《淮南子》云:‘蚕食,尽无余也。”所谓“蚕食”,一言其逐步而进,一言其必“尽无余”,也就是“渐进必尽”的意思。

大约汉人的政论,也常用“蚕食天下”一语来回顾秦的发展。如主父偃说:“昔秦皇帝任战胜之威,蚕食天下,并吞战国,海内为一,功齐三代。”又说:“及至秦王,蚕食天下,并吞战国,称号日皇帝,主海内之政,坏诸侯之城,销其兵,铸以为钟虞,示不复用。”(《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秦军“蚕食”魏国的说法,又见于《史记·魏公子列传》:“(秦)使蒙骜攻魏,拔二十城,初置东郡。其后秦稍蚕食魏,十八岁而虏魏王,屠大梁。”《史记·刺客列传》说燕太子丹指使荆轲刺秦王的动机,在于秦扩张之势的猛烈:“……秦日出兵山东以伐齐、楚、三晋,稍蚕食诸侯,且至于燕,燕君臣皆恐祸之至。”关于秦与北方“戎翟”的关系,《史记·匈奴列传》说:“赵有代、句注之北,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其后义渠之戎筑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蚕食,至于惠王,遂拔义渠二十五城。”前引《秦楚之际月表》《秦始皇本纪》及此《魏公子列传》《刺客列传》《匈奴列传》等所见“蚕食”,都显现了太史公的笔意。

《匈奴列传》又可见汉王朝势力向北推进的历史记述,同样使用了“蚕食”语:“是后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庭。汉度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张守节《正义》:“匈奴旧以幕为王庭。今远徙幕北,更蚕食之,汉境连接匈奴旧地以北也。”汉军向北推进“稍蚕食”文例,也应出自太史公的历史记录。

二、关于“蚕"的昆虫学知识和丝绸生产史经验

所谓“蚕食,尽无余也”,或者“蚕食桑叶,渐进必尽也”,应是汉代以来人们积累的有关“蚕”的习性的知识。

对于“蚕”的昆虫学观察,来自于蚕桑业的生产实践。《史记-夏本纪》引《禹贡》关于“沇州”的形势,说到早期蚕桑生产的繁荣:“桑土既蚕,于是民得下丘居土。”“其贡漆丝,其篚织文。”裴驷《集解》引孔安国日:“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桑蚕。”又引孔安国的说法:“地宜漆林,又宜桑蚕。织文,锦绮之属,盛之筐篚而贡焉。”关于“青州”的形势,说:“厥贡盐缔,海物维错,岱畎丝、臬、铅、松、怪石,莱夷为牧,其篚含丝。”裴驷《集解》引孔安国说:“缔,细葛。”“含桑蚕丝中琴瑟弦。”司马贞《索隐》:“《尔雅》云‘糜,山桑,是蚕食糜之丝也。”也涉及蚕丝生产的经验。

《史记·天官书》写道:“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这当然可以看作直接的蚕桑业史料记录。

《史记·齐太公世家》中有关于齐桓公丧葬事的记述。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提到齐桓公墓在晋永嘉年间被盗掘的情形:“齐桓公墓在临茁县南二十一里牛山上,亦名鼎足山,一名牛首垌,一所二坟。晋永嘉末,人发之,初得版,次得水银池,有气不得入,经数日,乃牵犬人中,得金蚕数十薄,珠襦、玉匣、缯彩、军器不可胜数。又以人殉葬,骸骨狼藉也。”其中所说“金蚕数十薄”,指出了王公的厚葬,除“珠襦”“缯彩”等豪贵衣饰及精美织料外,还以数十张承载金蚕的竹席或苇席人葬,以示丝绸生产能力随入地下,使墓主享用华衣的欲望可以永远得到满足。陕西石泉征集的汉代鎏金铜蚕、西北大学博物馆收藏的鎏金铜蚕,可能都是这种所谓的“金蚕”。刘邦发起反秦起义,跟随者大多出身贫寒,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汉初布衣将相之局”对此有所分析。《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说,名将周勃原本“以织薄曲为生”,司马贞《索隐》:“谓勃本以织蚕薄为生业也。韦昭云‘北方谓薄为曲。许慎注《淮南》云‘曲,苇薄也。”周勃和他的同行“以织蚕薄为生业”,说明他们生活的地区蚕桑业是较为发达的。

关于《历书》的写作,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有这样的说明:“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翱忽。”关于“翲忽”,司马贞《索隐》:“案:忽者,总文之微也。翱者,轻也。言律历穷阴阳之妙,其间不容丝忽也。言‘翱,恐衍字耳。”张守节《正义》:“翲,……字当作‘秒。秒,禾芒表也。忽,一蚕口出丝也。言律历相治之间,不容比微细之物也。”这是将有关“蚕口出丝”的知识,应用于“律历”学说的论述中。“蚕”“丝”出现于史家自然的思想路径和文字言说,也反映出蚕桑业生产知识是当时社会的普及常识。

三、“嫘祖”记忆与黄帝“淳化虫蛾”的成就

对于蚕桑业生产的起源,太史公是有关注的。《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嫘祖为黄帝正妃。”司马迁以“太史公日”的形式说,“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称“择其言尤雅者”作为《史记》的开篇文字,“著为‘本纪书首”。也就是说,他以“雅”“雅驯”作为可靠性的标尺,以此对传说性质的文献做出选择,保留了接近历史真实的记忆。其中有关“嫘祖”事迹的内容值得我们重视。张守节《正义》说,嫘,“一作倮”。其字又写作字皆从“糸”。《说文·糸部》:“糸,细丝也。象束丝之形。凡糸之属,皆从糸。”段玉裁注:“丝者,蚕所吐也。细者,微也。细丝日糸。糸之言蔑也,蔑之言无也。”分析“嫘”的字义,注意“细丝日糸”之说,可以追溯蚕桑业的早期历史。考察与“嫘祖”有关的传说,有助于对早期生产史中“织作”技术的发明有更深入的认识。黄帝轩辕氏的功业,包括“淳化虫蛾”这一成就。所谓“嫘祖好远游”,“因以为行神”,或许暗示着嫘祖的贡献包括丝绸成品的流通与丝织技术的传播。

考古发现的桑蚕茧和早期丝织品遗存,为“淳化虫蛾”的伟大发明提供了文物实证。“仰韶文化中期约3800年的山西夏县西阴村遗址,出土有经人工割裂的半个蚕茧,可能是食桑叶的野蚕结茧。”研究者认为:“参考中国民族志资料,在未掌握缫丝抽取茧丝长纤维之前(今按:似应言“在未掌握缫丝抽取茧丝长纤维的技术之前”,或“在未能缫丝抽取茧丝长纤维之前”),对茧丝的简单利用方式中,就是要剪开蚕茧,或直接利用其丝絮,或经撕松捻丝打线以供绣花边、织腰带之用。西阴村出土茧壳经人割裂当非偶然所为,可能正反映了先民在早期阶段对桑蚕丝的一种原始利用的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789页)

纺织史学者曾指出考古资料所见最早的育蚕技术。“一九二六年在山西夏县西阴村出土的仰韶遗存中,曾发现有半个人工割裂的茧壳(原注:详见李济著《西阴村史前的遗存》),这说明当时已懂得育蚕。—九五八年在浙江吴兴钱山漾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中发现的丝织品,包括绢片、丝带和丝线等,经过鉴定,原料是家蚕丝。作为丝的表征是经、纬粗细相仿,纤维表面有茸毛状和微粒状结晶体,呈灰白色或白色透明状。成为线的由十多根粗细均匀的单丝紧紧绞捻在一起,保存的织品有尚未碳化而呈黄褐色绢片和虽已碳化仍保有一定韧性的丝带和线绒。绢片是平纹组织,经纬密度每厘米四十八根(原注: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这些事例证明,我们的祖先约在五千年前就已在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养蚕织绸了。”(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岳麓书社1983年,第4-7页)西阴村的发现“表明五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已经知道利用蚕茧”,钱山漾出土“一匹四千七百年前的丝织品”,“表明当时的丝织技术已有一定水平”(田自秉:《中国染织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页)

可靠的考古资料还有,“至仰韶文化晚期约公元前3500年的河南荥阳青台遗址,发现有碳化蚕桑丝织物,是经缫丝形成的长丝束织造出平纹组织的‘纱(纨)和绞经组织的‘罗两种织品,后者还经染成绛色。这是中国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丝织品实物遗存,表现出缫、织、染三者具备的丝织工艺已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张松林、高汉玉:《荥阳青台遗址出土丝麻织品观察与研究》,《中原文物》1999年第3期)。研究者这样的判断应当说是准确的,继麻织品的应用后,“考古發现了桑蚕茧和丝织物遗存,可见先民还懂得利用昆虫的吐丝纤维以制成较高级的产品。中国丝织品的出现,是史前纺织领域的重大创新成果,也是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发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第789页)。借助相关信息理解司马迁《五帝本纪》中有关黄帝“淳化虫蛾”的记载,可以获得更真切的历史认识。

四、社会经济史中的“蚕”与“事蚕”

太史公对“蚕”业的一些记载可以看作经济史的经典段落。如《史记·伍子胥列传》写道:“楚平王以其边邑钟离与吴边邑卑梁氏俱蚕,两女子争桑相攻,乃大怒,至于两国举兵相伐。”吴国和楚国的经济生活中都有“蚕”业经营,边邑女子因为“争桑”导致边境争端,最终竞引发战争,导致“两国举兵相伐”。这是经济史与外交史、战争史相交结的实例,而吴、楚地方“俱蚕”,是说它们都以“蚕”业为主体经济形式,并且均重视“桑”的资源,这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历史记录。由“俱蚕”“争桑”引发国家之间的“举兵相伐”,体现了经营“蚕”“桑”在吴、楚两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史记·货殖列传》记述了当时各地的经济状况,其中涉及蚕丝生产区域的分布。全国大势,分为“山西”“山东”“江南”“龙门、碣石北”四个基本经济区,其中“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丝”被列入其中。所谓“齐冠带衣履天下”,也是对纺织业提升齐地经济地位的肯定性评断。又,计然为越王勾践分析经济策略,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之语,这里的“币”就是“帛”。关于成功的经营者,有“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束帛之币”是财力的典型体现。而白圭“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又有“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是以“奇缯物”与“戎王”交换“畜”。关于区域经济,文中说道:“(齐地)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邹、鲁……颇有桑麻之业。”“沂、泗水以北,宜五谷桑麻六畜。”“燕、代田畜而事蚕。”还说拥有“齐、鲁千亩桑麻”者,“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而富有者“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此亦比千乘之家”。“桑麻”“帛絮”的经营者成功后,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进入较高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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