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晓雪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领域中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成为学术界和职业教育界关注的热点。职业教育不仅是一种跨界的教育,更是需要合作的教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仅是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合作,也是一种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合作,这种合作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教学范畴。因此,明确解决“产教融合”问题是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出发点。
一、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探索实践的新机遇
中央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主要是为公办职业院校增添“企业元素”,深度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实现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这个办学主体的参与,因此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够建立起“产”与“教”之间的纽带,真正实现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无缝对接”。
作为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内容之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从制度层面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性。“加速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为了推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研究与探索实践的内涵建设。加强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的建设,可以优化地方教育资源的配置,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对接,加快在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的发展。借鉴国外经验,深入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大批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必由之路,也是企业向高度依赖技术技能积累和人才驱动的生产方式转型的途径。
二、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探索实践的利弊分析
1.企业的利益从何而来?利益相关者是形塑技能形成制度的主体,在技能形成制度建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力量的均衡有利于塑造协调的技能形成制度,否则可能导致技能形成制度的偏离。我國技能形成制度的利益相关者比较单一,主要是政府及职业学校在积极行动,而行业、工会组织尚未起到相应的支撑作用。企业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力量强大,但正是因为其过于强大,且没有相应的企业制约机制,企业家中追求当前利益最大化者居多,很少有企业真正参与到长期的技能积累战略中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企业是技能投资的主体之一,这保障了资金来源的充足和稳定。企业投资必然要求回报,要求技能培训内容符合自身需求,这有利于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密切合作。在我国,技能投资的主体是政府,企业投资较少。技能投资中企业这一主体的缺失,不仅仅影响到了技能形成的资金问题,更是影响到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技能供应问题及职业教育的质量问题。
2.企业是否有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从教育的发展规律来讲,如果校企合作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其本质应该是培养人。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技能学习均是某个岗位的技能学习,这种岗位技能学习的可迁移性差,跟不上企业的技术更新速度,很多企业反映,学生入学时学习的岗位技能到毕业时就已经被企业所淘汰。这种与产业需求脱节的技能供应、岗位技能供应不利于技能的积累,不利于职业教育的长期发展。而且,企业一般只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关心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而不会从全局考虑关注整个行业的发展,甚至认为培养员工素质的教育是“无用的”教育。在企业没有教育意识、教育能力和教育担当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混合所有制把校企合作的教学让渡给企业是万分危险的。
三、 建议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需要创新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要把产教融合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远景转化为现实,产教融合应该能够助力新技术,赋能企业,赋能课堂,做特做高专业群,做优做强产业集群。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顺畅发展与国家的生产组织方式,国家对技能的态度,国家的技能创新方式、技能资格认证制度、就业制度、技能人才发展制度,技能工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合作者的社会合作程度等均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跳出职业教育的视野,从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宏观制度环境层面来研究和发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跳出校企二元关系,达成政府、雇主、行业、工会、学徒等多主体的协同合作,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这样职业教育才具有新引力,其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
1.产教融合与企业生产方式匹配。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生产方式还是一种高度依赖廉价、低技能劳动力的方式,劳动密集型企业还比较多。这样的企业为了生存更多依靠压榨工人的工资,而无意也无力进行技术创新。对于这样的企业,国家和政府应该在其技术创新中给予支持,杜绝其采取降低工人工资的方式来降低成本、维持生存。对即使给予其技术支持也不能进行自我技能更新、提高生产附加值的企业,应迫使其破产,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支持高附加值的企业发展。就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而言,应注重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技能培训内容的更新和技能人才基本素质的提高,使产教融合与企业的生产方式匹配,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养、较好信息素养的劳动力,以促进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更好发展。
2.多元合作者共同达成长期发展战略。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涉及政府、企业、工会、行会、学校等多元主体,实行高技能形成模式的德国和新加坡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多元合作者共同达成长期发展战略,共同避免短期行为,才能使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中产教融合获得良好发展,技能形成才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
政府应当引导企业部署长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生产技术方式。企业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利益,而应当从长远考虑,与员工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并且积极承担职业教育的职能。企业之间应当建立良好的合作竞争关系,达到良性循环,一方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能够约束企业行为。学生也应积极参与培训,承担培训所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学生还应广泛了解与劳动和职场相关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并依靠各方面相关主体,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从长远目标考虑,建立长期发展战略,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中产教融合发展才能顺畅,技能形成才能达成。
3.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本制度间的匹配。在我国,不仅要改变和完善技能供应体系、增加技能投资,还要改革技能资格认证制度、技能使用制度、社会合作制度,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基本制度构成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匹配、同步发展。
我国在多年来的职业教育改革中,由于没有意识到匹配制度的假设和改革问题,诸多改革成效不显著。因此,国家应在建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基本制度的过程中,充分重视并提高基本制度之间的匹配性与协调性,尤其应重视技能资格认证制度、技能使用制度的改革,实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的整体发展与完善。
(本文系2018年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1331工程”研究专项课题“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研究与探索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ZX-18111。)
(作者单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 张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