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炜琦
摘 要:《洛丽塔》是著名小说家纳博科夫的经典之作。小说讲述了中年男子亨伯特·亨伯特因童年一次戛然而止的戀爱经历,一直对十二三岁的少女情有独钟。因此,在偶遇健康早熟的洛丽塔之后,亨伯特便不择手段与洛丽塔展开了一段不伦之恋。这种独特的选材引起了各界学者和读者的关注。因此,亨伯特的人物形象也成了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然而,对亨伯特人物形象分析多数集中在“恋童癖”与“不道德”两个角度。笔者认为,“恋童癖”与“不道德”只是亨伯特人物形象的一部分,亨伯特本身也是一位因特殊经历精神和心理受过重创的病人,身体和精神一直处于流亡状态,人物形象十分丰富饱满。因此本文旨从多角度分析亨伯特的经历,对其人物形象进行深层次分析,为读者认识亨伯特提供更多角度。
关键词:亨伯特;多角度;分裂;流亡
一、分裂的自我
亨伯特是《洛丽塔》中最具争议的人物。他博学多才,行为举止像个绅士但言行却又充满矛盾和混乱,与洛丽塔展开的不伦之恋更是违背伦理道德。笔者认为,这种自相矛盾的言行根源在于亨伯特拥有双重人格。亨伯特的自我和世界是分裂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上流绅士与恋童癖人格一直互相交织对抗。
1.受过良好教育的上流社会绅士
如果没有令人羞耻的思想和言行,没有童年的独特经历和创伤,亨伯特或许会是一个人格健康的上流社会绅士。1910年,亨伯特生于法国一个富裕家庭,父亲经营一家高档酒店,母亲家境也十分良好 。“我在一个有着图画书、干净的沙滩、橘树、友好的狗、海景和笑嘻嘻的人脸的欢快天地中长大,成了一个幸福、健康的孩子。”[1]“我在离家几英里以外的一所英国走读学校上学。在学校里,我打网拍式壁球和手球,学习成绩优良,跟同学们相处地很好。”[2]良好的家境让亨伯特从小就见多识广,多才多艺。长大后,亨伯特在法国读大学,主修英国文学。毕业后,为英语学生编纂法国文学手稿,并在期刊上发表文章。这些经历和其出身使亨伯特具有欧洲人典型的性格:彬彬有礼,沉默寡言。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亨伯特也是以该形象示人。例如,黒 兹女士在告白信中写道:“如果看了我的‘供状你按照你的隐晦、浪漫的欧洲方式……”[3]还有,在遇见洛丽塔之前,亨伯特对自己下流的欲望也感到羞耻,也曾极力克制自己,让自己不犯错误。“可是作为一个守法的胆小鬼,我从不敢接近这类少女。”[4]“亨伯特竭力想安分守己。说真的,他确实这么做了。”[5]在黒兹女士因车祸意外身亡后,亨伯特开车去夏令营接洛丽塔,“绅士”人格又一次显现。“亨伯特不得不做,想做或会做的一切,就是要给这个皮肤给太阳晒黑,但却显得毫无血色,aux yeux battus (甚至就连眼睛下面那些plumbaceous umbrae上也有雀斑)的小孤女一种健全的教育,一个健康、幸福的童年,一个干净整洁的家,一些和她年龄相仿的有教养的女友)”[6]这样的内心自白在文中并不多见。但确是亨伯特“绅士”人格的体现。总结来讲,亨伯特拥有自律,懂得自我控制的“绅士”人格。
2.“恋童癖”人格
年少时,与初恋女友安娜贝尔戛然而止的恋爱经历和女友的死使亨伯特对十二三岁的少女情有独钟。他将年龄在九岁到十四岁之间的少女成为“小仙女”。亨伯特的“恋童癖”人格无疑是自私的。每当有机会接触到“小仙女”,亨伯特便会不择手段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旦触碰或与“小仙女”发生不正当关系,亨伯特的狡猾和残忍便暴露无遗。
在第一次见到洛丽塔之后,亨伯特便图谋占有洛丽塔。他恣意幻想。在他创造的只有他和洛丽塔的世界里,其他人的存在都是障碍。“星期五。我渴望发生什么可怕的灾难。地震。惊人的爆炸。她母亲跟方圆几英里内的所有别的人都在一片混乱中当下永远给消灭了。”[7]并且,与黒 兹在湖边游泳时,亨伯特曾想谋杀黒 兹,虽然没有付诸行动,但企图谋杀的想法也揭示了亨伯特“恋童癖”人格的狡猾和残忍。
除了极其残忍和狡猾以外,“恋童癖”亨伯特充满享乐欲望,完全不受伦理束缚。与洛丽塔在沙发上抢苹果时,起初亨伯特还小心翼翼,不想让洛丽塔注意到自己的邪念。但当亨伯特感受到快感后,他提到“乐的神经已经暴露出来。克劳泽的细胞正进入疯狂躁动的阶段”[8]。此外,“恋童癖”亨伯特不但完全忽视“父亲”的角色,甚至还幻想在娶洛丽塔为妻后,要和自己与洛丽塔的女儿,甚至和孙女继续保持这种不伦关系。总结来讲,“恋童癖”人格极其残忍狡猾,眼中只有“小仙女”和欲望。
二、孤独的流亡者
“流亡”一词源于希伯来语,原指犹太人分散流落于异邦。这里的“流亡”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在异地”,也指有共同文化,宗教传统的人们移居到异国他乡。亨伯特从巴黎搬到美国的经历也是20世纪移民的写照。
亨伯特出身上流社会,家庭背景显赫。他的家庭拥有多重国籍:瑞士,法国,奥地利,英国等。拥有多元文化背景的亨伯特从法国搬到了美国。虽然美国之旅是他唯一一次远行,但多元文化背景和美国之行对亨伯特的精神和心理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亨伯特一直在路上游荡。他从巴黎搬到了并不熟悉的美国。虽然继承了一大笔钱,但并没有置办房产,而是选择了租房子。其余时间,亨伯特一直辗转于各种汽车旅馆。他就像一个流亡者,无处安身。
在精神层面上,亨伯特一直在两种文化间游荡。“米兰·昆德拉在《移民生活的算术》一文中曾提到,有三类不同的移民作家:第一类一直无法与移民地社会 同化;第二类虽已融入移民地社会 ,却摆脱不了乡土文化的根;第三类作家融入了移民国的社会,并从祖国的土壤中拔出了根。”[9]亨伯特的状态一直徘徊在第一类和第二类移民之间。他从未排斥美国,但也从未完全融入美国。亨伯特尝试适应新环境,但却始终保留了自己的文化传统。“这是一个充满肤色红润的儿童和参天大树的国家。”[10]在他看来,美国是一个比欧洲老派国家更年轻并具有活力的国家。然而一到美国,亨伯特就对周边环境表现出厌恶。他选择代表美国文化的汽车旅馆居住,但对旅馆和旅馆老板的描写却体现出他的厌恶。虽然看过了美国的美景,也不吝赞美之词,但他始终都是局外人,这些风景对他来说越来越陌生。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移民者的身份危机和寻根意识往往在‘失语症上得到体现。‘失语是双重性的,既是语言的更是文化的。流亡者来到异国他乡用一种自己不熟悉的语言与人交流,必然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即便能够熟练使用移入国的语言的人们,也会经历一个类似婴儿脱离母体的失语过程,将自己的母语思维习惯逐渐转化为移入国的语言——思维习惯。”[11]这种寻根的“失语症”在亨伯特身上也得到体现。亨伯特在大学主修英国文学,英语水平不差。但在美国却频繁使用法语。然而在新环境中,讲法语却总是受阻。每当他讲法语,洛丽塔会强迫他说英语。洛丽塔的朋友和老师等地道美国人也都对自己的语言----英语展现出自豪之感。“我一贯被外国人,至少是入了美国籍的外国人,运用我们丰富语言的那种令人钦佩的方式所吸引。”[12]周围的人和环境不断提醒亨伯特他是个异乡人。
三、结语
综上所述,童年特殊的恋爱经历和家庭出身使亨伯特形成了复杂的爽重人格。他在世俗道德和“淫欲”之间挣扎;他也是远离家乡孤独的流亡者,是20世纪移民的一个缩影。本文通过分析亨伯特的言行和经历,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角度去理解亨伯特丰富的人物形象。
参考文献:
[1] [2][3][4][5][6][7][8][10][12]【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2005《洛丽塔》[M].主万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9]转引自李凤亮、李艳编《对话的灵光——米兰·昆德拉研究资料辑要(1986-1996)》,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9年,第90-91页。
[11]转引自 张德明《流浪的缪斯——20世纪流亡文学初探》,外国文学评论,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