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副教授谢艺泉、助理研究员刘佳龙在《教学与管理》2020年第1期上撰文认为,“案例式”德育教学是案例教学法与德育教学的有机结合。采用“案例式”德育教学,教师首先要厘清教学的价值取向。比如案例的选择与加工要围绕学生的生活经验和身心发展规律,体现人本化、建构式取向,关注和促进学生道德知识体系的建构与自主发展。其次要把握案例选择的方法和案例使用的原则。通常是选取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能够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和道德情感体验,对提升学生的能力和促进学生经验的生长具有促进作用;原则上,对案例的處理加工要注意前后逻辑,保证学生能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