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之光

2020-05-13 14:12陶丽群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傻瓜孩子

从部队复员回家之后,他拒绝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四十年如一日,爬上家乡那座竹排山,眺望山那边的异国村寨,他看到了什么?老兵的荣耀与男人的尊严几乎“囚禁”他一生,到了晚年是否还会有“新生”?

四十分钟,不会有错。

老建爬上最后一级台阶(其实并无台阶,只是一些被他经年累月攀爬踩踏出来,比较方便下脚的石头窝子)。早些年他有过一块黑色的劣质电子表,每次在竹排山脚下开步,他便开始计时。有时四十五分钟,有时五十分钟,但从未超过五十分零十秒。后来他慢慢摸索,根据自己气喘的程度和心跳的缓速来计时,稳稳地把时间控制在四十分钟上。对于一个长年累月爬惯山的人,四十分钟,可以想象得出竹排山的险峻和高度,是相当考验人的体力和耐力的。但,这又如何?老建攀爬这座山已四十来年了。这座山长满了竹子,秋天满山竹叶发黄,夏天则一片苍翠,站在山顶上,你很难对眼下的景致无动于衷。但老建来山顶并非欣赏美景。

左脚稳妥地踏在山顶的平地上时,他缓缓出一口长气。早得不能再早了,天边的曙光才冒出淡淡的曙色,远处山头的光景尚笼罩在朦朦胧胧的暗淡里,不过,过不了多久,那些朦胧的轮廓便会慢慢清晰起来。竹排山背面一边山脚下的屯子,叫白牙屯。在竹排山顶俯视白牙屯,矮巴巴的石头房子像鸡笼一样蹲在芭蕉树下。那些住在石头房子里的人,小个子,凸额头,眼窝陷,眼睛小,他们的下巴短而尖,古怪的五官加上一个短下巴,总让人忍不住想朝那上面挥拳头……他们在夏天傍晚时会从石头房里出来,到山脚下的莫纳河(当然,那些短下巴肯定不这么称呼这条河)洗澡,男人穿短裤,尖声叫喊的娃们浑身赤裸。老建很少看见女人们出来,也许她们天黑后才出来,而他不可能天黑还待在竹排山上,下山比上山更危险,况且他对女人洗澡并无兴趣。他偶尔会看见那些穿花衣花裤的女人在地头忙活,长久待在某一棵芭蕉下,挥动手里的镰刀或短柄锄头。那种生活场景,其实与这边并无二致。

老建稍稍站了一会儿,他感觉今天心跳得有点快。夜里他睡得不太安稳,额头往头顶这块地方有些眩晕,不过他知道自己并没有什么毛病,他非常了解自己的身体。山顶没有风,但空气新鲜而清凉,很快就把爬山出的一层毛茸茸的汗水吹干了。山顶很开阔,长着矮小的灌木和一种七色花,香甜的花香飘浮在清凉的空气中,真是不错的早上。老建深深吸了口气,待体力恢复通透后,他朝那边走去——能够望见山脚下白牙屯的山背面。他开辟了三条通往山顶的崎岖山路,因此在山顶上有三个相当明显的豁口,这三个豁口最终在一株硕大的七色花旁交汇,共同通往竹排山能够望见白牙屯的方向。真奇怪,难道山水也知道界限不成?竹排山朝中国的这边坡势也相当险峻,但总体而言还是能攀爬的。而面对越南这边,也就是能够看见白牙屯的这边,就像被刀削斧劈一般,这面山崖,别说人爬,恐怕连鸟都难以落脚,直直插入山脚那条并不算太宽的河里,好像这座山是从河里长出来的。

这么多年,嗯,四十年来,老建每隔几天就会爬一次竹排山,像在虔诚履行一种只有他内心才明了的庄重仪式。他是个高个子的六十一岁老人,多年来爬山使得他的筋骨非常结实(当然,他本来就生长在山里),瘦削的脸上棱角分明,看人的时候目光坦诚,鼻梁很挺直,这是老建脸上最引人注目的部位,这个挺直的鼻梁明白无误地透露出他性情中某种美好的品性。

清晨的曙光渐渐亮起来,远处山上飘移着渺渺雾气,它们会在越来越亮的曙光里慢慢消逝。老建刚才在山脚下时,感觉山脚下的天光比山顶要明亮得多,到了半山腰时,路过双亲二次葬的坟墓,天光似乎暗淡了许多,只模模糊糊看见落脚的地方。他只是在双亲的坟墓边稍微缓了手脚,并不停留。从双亲的坟墓边往竹排山顶去的路,是老建开辟的三条路线中最难爬的一条,因此他并不常走这条路,一个月通常走一两回。路过坟墓时,老建瞥向二老的目光充满歉疚。他知道他们是带着对他的不解和牵挂离开人世的。

插在一块石头边的苦楝木棍直挺挺戳在那里。前几天下了一场小雨,他上山时折来当拐杖。老建把木棍拔出来,提着走向悬崖边。白牙屯在山脚下渐渐亮起来,炊烟在芭蕉叶间袅袅升起。老建需要非常靠近悬崖边才能看见山脚那条河。流经白牙屯的这段河流看起来很窄小,其实不然。竹排山面对白牙屯的这面山崖像月牙一样中间往里凹陷,月牙的两端一端在河里,另外一端,当然在老建的脚下。山脚下的河面实际上被延伸出去的山体遮去了。白牙屯并不直对老建站着的高崖,以河水流向为参照,这个隐匿在芭蕉叶间的小屯子在老建的下方。

老建的呼吸变得紧迫和沉重起来,天光越来越亮,他闭起雙眼,脑子里轰然作响,一些混乱的、血肉横飞的场面不断闪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么多年来,这场面一直在他的脑海里翻腾,像间歇性发作的头痛折磨着他,促使他一次又一次攀爬这座山。其实战场上最惨烈的声音并非枪炮声,而是人受伤后的惨叫和哭号声,这种声音直观地展现出战争的残酷。

老建开始感到小腹慢慢胀起来,眩晕在他的额头一圈一圈扩散。他猛地睁开双眼,白牙屯在越来越清亮的天光里清晰起来,他开解裤子前门扣子,掏出家伙,尽量靠近悬崖边,开始方便起来。

每次要爬竹排山,他尽量憋着,带着隔夜积下来的体液爬山,然后贴在悬崖边上,朝山脚下的河里撒尿。

是不是能落到河里,其实他并没把握。但他得这么做,这也是他如今唯一能做的。在他的幻想中,白牙屯人早起来河边挑水烧饭,会吃下他排出来的体液……

过程缓慢持久,有时候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下去。这当然弥补不了什么,挽回不了什么。但人要活下去,就得有个像样的理由。你道时光飞逝,往事如烟,而一些隐痛只会让你越来越活得不堪。老建活着的理由很少,爬竹排山是他少之又少的理由之一。

他凝固似的站在悬崖边,裤门敞开,积蓄了一夜的体液早就排结束了。晨曦的风带着七月湿润的露水气息,在越来越亮的光色里醒来,穿过他的裤门,凉意便从那里朝全身弥漫。一个寒战随之而来,老建恍如梦中。这很危险,假如寒战带来一个惊吓,很可能慌了神就一头栽下去了。

一头栽下去!四十年来,这个念头不断模模糊糊闪过老建的意识,就在它一点点将要麻痹并吞噬掉他时,随后突然而至的强烈自责将它猝不及防击溃了。危险的、不断重复的、又不断被击溃的意识。它们像两个老建,几十年来在他的身体里血肉横飞地搏斗,都想将对方置于死地。

栽下去?开玩笑!从那场惨烈的战争里捡一条命回来就是为了从这里栽下去?!愤恨和怒火总是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将他的求生意念一点点拉回他的躯体。

老建从悬崖边慢慢转身,退回到安全地方。那块坐了四十来年的偏平的褐色石头接纳他沉重的肉身。

早些年,老建的愤恨会演变成委屈和干号,身体下那块石头承载着从这个汉子身体里流淌出来的忧愤和哀伤,它见证了这躯体经历四季所有的情感变化。在四十来年里,有三只名为开荒、开路、开山的狗追随他来到山顶,在山顶上狗总是很安静,一种高远的气势震慑了这几只与他为伴的生灵。最近五年来,他形单影只,变成一个孤单的人……

太阳破云而出,霞光万丈,晨风缓慢吹拂,灌木丛里开始活跃各种昆虫,草绿色的“菩萨”跳到老建的脚背上,又一跃而起跳走了。虫鸣开始在光亮的天色里喧闹起来。

老建从恍惚的世界里醒来,他使劲拍了一下大腿,把残存的杂念拍掉,然后站起来。白牙屯上的炊烟多了,他最后朝那个屯子瞥了一眼,转身朝来路返回。在那株茂盛的七色花边,他选择了另外一条下山的路。这条路通常会有不少野物,主要是草蛇,无毒的,倏地从你面前经过,迅速横穿曲折的山路,消逝在就近的一株竹子根里。还有肥硕的老鼠,拖着一条粗尾巴,看起来笨重却极为灵敏,一头扎进竹丛里。这些山货通常不会引起老建的兴趣,前几日下了雨,他觉得覆盖了一层厚实竹叶的地面应该会长出一些山蘑菇。这东西哪怕清汤寡水煮,汤水也能喝出鸡汤的滋味。

果然不少,就在近路的竹丛下,比脚拇指大,雪白而圆润,顶在地面上,像一颗颗硕大的白珍珠。竹林深处应该还有不少,这东西拿到莫纳镇去卖很抢手,能卖五到八块一斤。目前是雨季,就这座山,竹排山,也会让他有几百块钱的收入。这几年,老建都能从这座和他一样孤寂的山中收益不少。只是他花钱的地方极少,卖了蘑菇,正巧在集市上碰见弟弟,留下少许购买生活用品的钱,余下便全给了他。他极少去弟弟家,那是个平凡不过的家庭,稍微有些心计的老婆,已经出嫁的两个女儿。大女儿的两个孩子长年累月托付予父母照管。弟弟其实也是享有天伦之乐的,他的生活并不困窘。

老建单单就有些恐惧那天伦之乐。每次去弟弟家回来,抽身离开热气腾腾的家庭气息,他总会好几天回不过神来。所以便少去了。

“哥,你出来吧,家里不缺你这口饭!”额头长着密集皱纹的老弟总是劝他,他比老建年轻五岁,早年养家糊口的艰辛使他看起来才像当哥的。这个民间木匠有颗厚道心,肩膀上总吊着装木匠活儿的工具,游走在莫纳镇周边的村子里找活儿。他的五官酷似老建,都是有堂堂相貌之人,只是个子稍矮,是个对生活没多大野心的人,不过他总是尽心尽力照顾家人。

老建不喜欢弟弟这个话头,他摆摆手,“一大家人,闹得慌。”他装出嫌弃的样子。

……

他折了根细竹条子,把摘下的圆白蘑菇串起来,串了两大串子,挂在手臂上慢慢下山。明亮的阳光透过茂密的竹叶射下来,林子里到处都是从竹叶间漏下来的丝绸般的光线,新鲜湿润的空气里带有竹叶的清香气息。林子里并不寂静,竹叶在微风中沙沙响,鸟鸣虫叫,和一些无法寻到出处的声音,但你会从这些并不算嘈杂的声音里听出更大的安静,像来自人内心深处的安静,你会被这种接近于生命的美好安静突然感动了。

往年,五年前的往年,每逢草木葱茏,这山上总会传来某个村人粗犷的喊山,人在林子里忙活着什么,忽然直起腰来那么一嗓,很难说那不是一种源于这林子赠予的深刻的情感的爆发。

老建不善于这种情感表达方式,他更喜欢和林子里的安静融为一体,像暮年的生命一样寂静。

他缓慢下到山脚,穿过长满杂草的石板路。一条碎石路,石头缝间也钻出杂草了。他暗暗叹息,再来两场雨水,杂草就该把路淹没了。这几年七八月份这条从山脚进入村子的路总是杂草漫漫。他一个人的脚步,哪怕日夜不歇地走,也阻止不了杂草生长。

沿着碎石路慢慢进入村子。

这个叫百大的小村子四面环山,村人的田地都在半山腰上。往年这个时候,玉米该抽穗了;如今半山腰上的地里长满了荒草,用石头垒起来的田埂依稀可见。不过山腰上再也看不见通往地里的曲折石路了,全被杂草淹没了。面对村子的那面山上,有几株高大的黄皮果,那是黄善家的。绿得发黑的叶子间吊着一串串沉甸甸的黄皮果。早两年黄善夫妻还会在这个月份背着背篓来摘出去卖,这两三年就不再来了。黄皮果在树上由青变黄,然后慢慢脱落。到第二年春天,树底下的地上便钻出好多黄皮树嫩黄的苗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老长不大。略高于村子,也就是在黄善家黄皮果树的后面,有一座颇为高大的四四方方的露天地头水柜,那是国家搞西部大开发时镇上给百大建的饮用水柜。原先那里有一个往下凹陷的石窝子,接住从山上往下流的一线泉水,到了雨季时,山上冲刷下来混着泥巴的雨水总是把石窝子溢满,水便不能喝了,像浓汤一样黄腾腾的。村里人只能冒雨顺着山泉上山到泉眼处背饮用水。

如今偌大的水柜蓄满一池清凉的泉水。老建从镇上买来一条脚拇指粗的白色塑料软管,在软管的一头捆绑当作沉底用的石块,甩进水柜里,软管一头垂挂在水柜外他够得着的地方。每次需要用水,他便用力吸那管子,把水从水柜里吸上来,冲澡,洗衣服,天旱时灌溉种在水柜下方的玉米地和菜地,极为方便。他在水柜下边侍弄了三块颇大的玉米地和两分左右的菜地,地里的收获够他一个人全年的口粮了。他偏爱辣椒,两分菜地靠近水柜的那一角固定种席子大的一片指天椒,余下的种包心菜和香菜。玉米地里套种花生,炒花生米下酒,他的生活实在也没什么指望了。

清晨真正来临了,明亮的阳光洒在静谧的村子里,他的家在村子中央,地势稍高,一栋以石头为基脚的干栏楼,村里全是这样的干栏楼房。以前屋顶盖茅草,国家实施西部大開发后,对农村进行茅改瓦工程,茅草屋顶变成了黑瓦屋顶。五年前实施异地安置,镇子里来了庞大的搬迁队伍,帮着村民们搬迁到生活条件更便利的新村去了。为了防备村民回迁,搬迁队伍要把村里的老房子全扒掉。村民们不干了,扬言扒掉房子就不走。破败的干栏楼因此得以幸存。

老建黄昏时坐在屋门口,山风带着草木的气息从山间吹过,大大小小的干栏楼静默在群山间,他觉得自己像个富有的国王,当然,国王很孤单。他和弟弟一家搬到新村后,在新房里吃了一顿开火饭就回来了。一晃五年。悄无声息地在这个遗落的村子里生活,五天外出一次赶莫纳镇集子,在一些特别的时候爬竹排山登顶。老建没感到任何不适,他不觉得孤独,他早就习惯它了——孤独——那是他的另一个自己。

路过万寿家门时,老建被他家门口一片妖艳的紫红吓了一跳。万寿家有三个女儿,姑娘们总喜欢侍弄花草。她们在屋角和院边上种了不少招蜂引蝶的指甲花。这东西生长极泛滥,院子几年无人照管,它们便蔓延整个院子,花枝招展,快要长到闭拢的两扇陈旧木门前了,从院门外的路边已经无从下脚通到那两扇门前。

那两扇门没挂锁,只是闭拢。老建记得万寿家有一口好火灶,省柴。万寿当初很舍不得家里这口灶,说是他爷爷那一辈筑下的,他和他父亲,以及三个女儿全仰仗这口灶烧出来的一汤一饭养大,五年前他临走时魂不守舍地请求老建,久不久过去烧烧他家的老灶,暖暖灶肚。老建觉得这老东西真是老糊涂了。十八户人家,每户人家的堂屋里都摆过神堂,上面曾肃穆地罗列祖宗牌位。活着的人走了,死了的人呢?也许他们还盘坐在荒寂的神堂上也未可知,谁敢突兀进去烧人家的火灶?

从他们家的屋顶上悬挂下来两条长长的丝瓜藤,藤子上已经挂有几个镰刀一样的丝瓜。也不知道丝瓜种子是怎么上到屋顶的。

唉,一个万物蓬勃的七月,天空已经从晨时的灰白渐渐转变成淡蓝色了,又将是一个碧空如洗的好天。早上就这样来临,有如经历过的无数个毫无悬念的早上。四周的群山如此巨大而宁静,老建的移动在群山中显得势单力薄,如同大地上的一只蚂蚁。

走上四级由大块石头垫成的台阶时,老建一眼就看见家门口的石墩上坐着一个人。他马上便认出着淡蓝色斜襟褂子的人影,内心深处柔软了一下,好像被一束温暖的阳光忽然照拂了。他伸手摸了一把下巴。其实他多虑了,他的胡须一向都是连根拔掉的,它们不会像刀片刮过那样一夜之间又长出来。他的脚步不由得加快起来。唉,四十几年,不,怎么才四十几年,已经六十一年了。很奇怪,她连孙子都有了,她曾经光洁的额头也不可避免地爬上愈来愈深的皱纹,可她某些言行依然如做姑娘时一般,带有点儿顺从的羞涩,好似时光不曾向她展现过狰狞的一面,可这怎么可能呢。老建总是在她顺从的羞涩里,变得像年轻时那样有些拘谨。这真是太奇怪了。

她应该很早就出来了,这里离镇子上有三公里,中途要路过一个一般的女人都得小心翼翼的山坳。其实那山坳并没什么特别。某年一个外地要饭的人不知怎么回事来到了那儿,结果死在那里了,老建和村里几个男人把乞丐埋在那山坳间。人们忌讳这样客死异乡的人。老建不怕,那样的灵魂还少吗?其实,从百大搬迁出去的人们并不住在镇子上,不过也差不多了。五年前,这个村子的十八户人家,不,应该说十七户人家全搬到新村去了,那里有通过管道流出来的干净自来水,有相对平展的稻田,娃娃们上学方便,抬抬脚就能到镇上的学校了。

“洛!”远远地,他朝来人送出热切的招呼。

洛从石墩上站起来,手里捧着一包用芭蕉叶当包皮的东西——山里人一向这么包东西,这地方长了太多的芭蕉。洛宝贝似的捂着,脸上带着隐隐的温顺的笑,在晨光里恬静地看着朝她走来的男人,他呼唤她的声音里永远带着只有她才觉察到的柔软。这光景很多时候让她恍惚,四十多年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依然没有变。老建瞧着洛手里拿的芭蕉包皮,知道肯定又是吃的,应该是老柴房今早刚出的豆腐。那是镇子上的一家老字号豆腐。做豆腐的老板不姓柴,早先他们的豆腐是在一间柴火房里熬的,所以叫柴房豆腐。每次她总是给他带来吃的,十天半月的,她总是顺着那条越来越荒芜的山路,回到这个安静的世外桃源般的村子。

“你又爬山去。”洛有些责怪,不过她松弛的嘴角依然挂着笑。每次来总是叮嘱他不要再爬山,山里没人了,万一有个闪失,没有哪一双眼睛能够看得见。

老建照例瞧着她的左手腕,那上面戴着一只散发醇厚光泽的、镂刻着精致花纹的老银手镯。那是三年前老建给她打的。洛一辈子没戴过什么首饰。山里人的日子其实不好过,稍微有点儿家底的人家会给儿媳一只细弱的银手镯。洛由于是招婿上門,她的老父母因此厚着老脸省了这笔其实并不大的开销。

“怎么不进屋,门没锁!”老建说。他从来不锁门,去镇子上也不锁,山风和西斜的阳光很轻易就能像个老朋友进入他的屋子里。他喜爱这宁静但并不僵硬的一切。有些时候,听着清风里送来清脆的鸟鸣声,他甚至快要忘记内心深处的嶙峋了。

“屋口凉爽,还是山里空气好。”她说,很快她意识到有些失口,新村四周其实也全是山,只不过地势比百大开阔了些。

老建觉得好笑,她也学会镇上人的排场了,动不动就“山里”,她让他觉得有点儿新鲜,不过并没半点儿责怪她的意思。

“今天是六月初六!”她接过他挂在手臂上的蘑菇串,把那包芭蕉包皮递给他。老建看见她前额灰白的发际汗津津的,显然她也刚到不久,赶早把节日的食物送来给他了——这三年来洛一直这样做——阿弥陀佛——洛的上门丈夫三年前去世了,那个心眼挺实在的外村人,非常佩服老建矫健的身手。他的个子矮小,但力气极大,在这片山腰上,最干净的玉米地和花生地总是他们家的,而洛极少下地。儿女们稍大,他领着他们下地,也不让洛下地。极少有的疼老婆的男人。洛到老了,脸上仍能保持着柔顺而羞涩的笑容,很难说不是个子矮小的夫婿贴心疼出来的。

然而洛心里有另外一个梦,他知道。她也知道他知道。

他看着她结婚生子,一年更替两季玉米和一季花生,竹排山上的竹子绿了又黄,这是生活决定的,包括人生命中的有无。他只能看着她,在和岁月的长久对峙中,他对她,渐渐变得豁达起来。她就在村子里,喝着同一条泉水,走着同一条石板路,每天她在他的视线里忙碌,生活决定他只能拥有这么多。他对她强烈的想象和向往,在一次又一次煎熬般的磨砺中渐渐柔软下来,变成一种纯朴却也越发醇厚的情感。她只要平安地在他看得见的岁月里活着便好。

他们在石板路上相逢,相视一笑,那是对命运的妥协的笑。

……

“馅是碎花生和白糖,我想包点黑芝麻的,”她望着他,目光中满含信赖,“去年的芝麻种不成,收成太少了,还不够一碗。那东西好像不适合在那边种,上肥也不见长,叶子倒是能长。”她总是把新村称为那边。

“花生和白糖也好吃!”老建說,热切地瞧着她。其实十天前她刚来过,带着一包芭蕉叶包的还温热的老柴房豆腐,还有半块胳膊般粗,也是用芭蕉叶包的越南火腿肠。

他坐在她刚才坐的石墩上,那墩子还带着她暖洋洋的体温。老建仔细瞧那包东西,芭蕉叶的筋络结结实实扎住芭蕉叶,在上面打了个活结,他轻轻一拉,芭蕉叶便湿漉漉展开了,立刻就闻到了芭蕉叶和糯米的清香气息,这接近生命的气息。他确实有些饿了。那是六月初六的糍粑团,把糯米蒸熟后放在石臼里捣成黏糊糊的糯米糕,拧下一团团鸭蛋大小的糯米糕摊煎饼般摊开,包上馅料再封口。以前还在山里时,他们的糯米不是大米的糯,而是玉米的糯。新村有稻田,村里人便开始种植水稻,结束了世代以玉米为主食的生活。老建觉得糯大米和糯玉米一样美味。

洛提着那两串鲜蘑菇推门进屋,很快便端出来一把椅子,坐在老建的对面,快活地瞧着他吃糍粑团。

“今天要出去吃饭吗?”洛问他,她知道他生命里的一切隐痛,但她从未见他流露出半点沮丧,他像这山里的每一块石头般质地坚硬——当然是指他的刚毅,他的心肠一点儿都不硬,这一点她甚至比他本人更清楚。

“假如要出去,一块儿走。”洛说,有些向往,她指的是老建去他弟弟家吃节日晚饭。他有时会去,但多半不去。假如还没搬出去,他是会去的,他不能让村里人觉得他们两兄弟生分。他其实挺喜欢一个人喝两口,一碟晶亮的腊肉和炒花生米足够了。他不适应大团圆的家庭氛围,他更愿意一个人小酌两口到微微醺醉,然后熄灭了灯火,靠在门板上坐着,等待村子渐渐沉入夜的安静中。

某些时刻,比如半夜里他被突然而至的雨水吵醒,那些急促敲打在瓦片上的声音,像极了战场上凌乱而恐惧的脚步声。那样的夜晚往往会把他既往坚如磐石的外壳剥离殆尽,他变得软弱起来,恐惧让他把棉被当成唯一的盔甲。假如有一双眼睛能在黑暗中看见,它会看见一个战栗不止的灵魂,巨大的泪水在黑暗中凝聚成唯一的光亮,根深蒂固的剧痛牢牢捕获这个不幸的灵魂。

“有这个就够了!”老建说,他整整吃了四个糯米粑。洛给他带来十个,里面的白砂糖馅已经融化成糖浆了,糖浆暖融融的,这是最好吃的时候。然而不能再吃了,糯米不易消化,剩下的明早可以煎着吃。

洛轻轻叹息。老建知道她的想法,她希望他到新村去住,“早早晚晚的总也能见着人”。

“你总要做点吃的,节日总该吃一顿好的。”洛轻声说,她想象得出一双筷子和一只饭碗的孤单,她其实知道他多半不会出去。“我带来一只猪耳朵,给他们烤过了。”她的目光朝厨房里微微望了一下,美好的羞涩又在她的表情里闪现。

老建高兴起来——不是因为她带来的猪耳朵,而是因为她的身上有点儿钱。洛今年六十二了,过了六十岁,就能领取到每月一百二十块钱的养老金。这点微不足道的养老金,让农村失去体力的年迈老人活得有点儿尊严。老建常常担心她把这点儿养老金全补贴家用了,她随儿子生活,儿媳妇有点儿刻薄。而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老建给予的任何关于钱的帮助的。他知道她身上有点儿钱,他就放心了。一个上了年纪的丧偶女人,口袋里的钱终归才是最贴心的。

“瞧,你都帮我打点好了,晚饭不用愁了。”老建说,他重新把那包糍粑包好,搁在膝盖上。他的高兴放大了洛心里的难受,一个孤单的人的快乐,似乎让人更揪心,她瞧着他,说:“我帮你把晚饭做好吧。”

老建笑起来。清晨的太阳还没爬到山顶,这个时候说晚饭太早了。

洛也笑了起来,两个人不再说话,安静在他们中间一寸一寸蔓延,群山静默,看着人类一个充满悲悯而高贵的约会。

她一直在等待他说一句话,她要那句话。她觉得那将是岁月恩赐给她的最珍贵的礼物,虽然来得迟了些,但她充满期待。如今他们都老了,肉体的激情已然不再重要,他们只需要相互陪伴,将彼此余下的岁月献给对方。

洛有时候会迷茫:她不知道她的想法是不是有些自私。她在葱茏年华时结婚生子,她知道男女由五谷杂粮滋养出来的来自肉身的古老情欲,她并不为此感到羞愧,这不仅是孕育生命的古老方式,也是人类生命之本能。她在她的婚姻里遵循这古老情欲的召唤,并迎合它的到来。对于丈夫,她的肉身是忠诚而顺从的——将近四十年的婚姻生活里,她一直向他毫无保留地打开她的肉身,给予,同时也是索取。她的生命,是完整的。

而他一直孤单,漫长的或暖或冷的夜晚,许许多多的夜晚,他一定饱尝了那蚀骨的孤单和悲伤。她内心一直觉得对他有隐隐的亏欠和愧疚。所以她不能主动开口,她只能等待。

时光寂静。

“我给你摘点儿黄皮果带回去吧。”老建终于打破了沉静,他摩挲那包芭蕉皮,充满笑意地望着洛。

她扭头朝不远处山坡下的水柜望去,目光悠远地落在那棵茂盛的黄皮果树上。

“我不爱吃这东西,酸丢丢的,倒牙齿。”她轻轻摇头。

“给娃娃们吃。”老建站起来,朝厨房走去。

几只毛色光滑的公鸡在厨房另一侧领着几只母鸡寻食,其他的不知钻到哪里去了。老建从未正经喂养过它们,茂密的草丛间到处是活蹦乱跳的草虫,这是它们最好的食物了。他养了差不多三十只鸡,每年临近春节除了给弟弟留下两只,全挑到镇子上去卖,总是很快被抢购一空。老建没给这些鸡搭窝棚,随便它们在哪里过夜。这些家伙很有趣,你难得见它们集全地待在家里,但每到刮风下雨,它们便像得到某种神秘召唤似的,从各自搭建的野窝里齐齐跑回主人家,像寻求庇护似的挤满老建的堂屋, 赶都赶不走。

村人还没搬走时,他还养狗,狗成为他另一个自己。村里人搬走后,他再也没养过狗,人害怕孤单,狗其实也怕,狗忠实于人类,但并不代表它不需要来自同类的陪伴和慰藉。只有真正品尝过孤单滋味的人,才能体恤到世间万物的孤寂,以及孤寂里的酸楚。

老建很快提满满一篮黄皮果回来,洛坐在石墩上缝补他一件腋窝裂开的褂子。他把篮子放在洛的脚边。洛低下头,咬断线头。

“还有吗?”她说,指的是需要缝补的衣物。

“没有了,就这件。”老建擦掉额头上的汗水,在她刚才坐的椅子上坐下,摘掉黄皮果串上的叶子。洛把那件褂子挂到屋檐下的晾衣竹竿上了,抓起屋檐下的竹条扫把打扫院子。

“中午要祭拜土地庙!”她说。老建点点头,这是风俗,他当然明白。也就是说洛得准备好中午祭拜的各类食品 ,这些节日的祭拜食品和祭拜活动,一般是家里年长妇人做的。她的意思是不能待太久。

老建很快把黄皮果收拾好。

他目送她顺着那条长满杂草的出山的曲折小径走出去,臂弯里沉实的篮子拽着她,她的身子有些倾斜。

“洛!”老建朝身影喊了一声,回荡在山间的回音带着几分悲怆。身影转过来,立在原地。洛知道他并未有任何交代,他只需要她转过身看看他。老建的身影在她的目光中渐渐模糊起来,明亮的阳光在她凝聚的泪光里变得五光十色。洛朝他挥挥手,她知道一转身,这块并不大的山窝里便聚满了空旷,让她揪心的空旷,空落的房屋,沉寂的草木,坚硬的石头,山上祖先们低矮的坟冢,还有一个人。但她还是转身了。她的身影转过一栋日渐破败的屋墙,顺着出山的路走着,很快,一座矮小的山便融化了她的身影。

早上终于蓬蓬勃勃走到一天中最亮的光景,这个月份的每一天都在走向季节的深处。

一连下了几场让人心悸的雨水,从屋后的山上冲刷下来的雨水混着泥土,污浊不堪。水柜里的水简直成了黄汤,洗衣裳都嫌脏,更无法饮用了。老建把厨房里的水缸搬出来放到屋檐下,接了满满一缸雨水,可以烧水煮饭。这个村子里的人,在雨水充沛的季节里,山泉被污染时常常靠雨水生存。“天上来的泉水”,他们并不忌讳。山里恶劣的生存条件教会了他们怎么顽强地生存。

老建和一屋子的鸡安然迎接雨季的到来,每年的雨季都一样。雨一阵一阵的,前脚瓢泼大雨,后脚一阵风吹来,雨水越来越倾斜,最后被风吹走了,太阳便亮晃晃出来,满含水汽的阳光热辣辣暴晒湿漉漉的村庄,阳光吸收着大地上的水汽,墨黑的山上袅袅升起烟雾一样的水蒸气。老建领着一屋子的鸡从堂屋里出来,人和鸡都感到沉甸甸的,那是丰沛的水汽充盈着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必须要晒一晒。他站在热烈的阳光下,环顾四周的天空,被群山剪出来的一方天空澄净透亮,看来今天是不太可能有雨了,即使有也不会是大雨。他转身凝望村庄后的竹排山,山上的竹子已经快疯了,绿得发黑的竹叶全部覆盖了山体,山已经被竹子淹没掉了。

即使下雨山路也不会打滑,路滑是因为走的人多了,脚步打磨路面才会湿滑。而这座山上的每一条路都只属于老建一个人,老建的脚步是山路唯一的造访者。他打算上去了。斗笠戴上,柴刀落进刀鞘里,稳稳当当绑在腰间。这是一个进山人的装扮。他敞着屋门,天再下雨,方便这些陪伴他的家伙进屋躲避。

绕到屋后,他选了三条上山路最便捷的一条,人便闪进竹林里。从竹叶上滴落下来的雨水响亮地敲打在他的斗笠上。草蛇多了起来,蜿蜒在上山的路上。老建砍下一条拇指粗的竹条子,一路横扫,把这些没骨头的东西赶进竹丛里。白嫩的蘑菇珍珠般铺满地面,散发出腥甜的气味。林子里的空气清新得使人身上的每个毛孔都张开了。老建解下斗笠,随手挂在路边的竹枝上。抬头看不见天,林子越来越亮,他觉得今天应该不会有雨了。上山的脚步有些轻飘,这几个夜晚的睡眠,常常被半夜突然而至的急雨所困扰。他靠在床栏上,胸口像有万马奔腾,起伏在夜的深邃里,小腹部下袭来一阵阵令人干呕的剧痛。悠远深长的痛。其实他身上没有一处伤口,剧痛完全是从他的意念深处生发出来的,他无法阻止和控制,只能忍受它锋利的獠牙啃噬。

他在夜的深黑处痛苦得难以自拔,像个命悬一线的人。

……

一阵微风拂过,挂在竹叶上的雨水密集落下。路边一棵山鸡果挂满了半青不黄的果实,那些早熟而遗落在树下的,被老鼠啃咬出一个个齿印清晰的豁口。去年老建摘了半蛇皮袋子给弟弟送去,家里的几个孩子贪吃,这东西又难消化,三五天都不拉一次,孩子们捧着鼓突突的肚子哭坏了。

也许今年可以摘去卖掉。老建从山鸡果树下路过时想。潮湿而闷热的空气让他出了一身汗水,身上薄薄的灰色圆领T恤贴着他的前胸后背,他一脚踩在一块凸出路面的石块上,停下来朝上望去,没几步路了,竹丛已经开始疏少,越靠近山顶竹丛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遍地矮小的七色花和长满青刺的野骆驼,地势也开始慢慢平缓起来。老建静静站着,身体因为出了一通汗而变得舒畅通透。没有任何急意。没关系,可以等。老建想。

终于登上最后一块石头,视线豁然开阔,风也变得更柔和了。山顶上的岩石干净得如同水洗,透出一层湿润的黝黑光泽,老建常年踩踏出来的小路几乎被滥生的七色花淹没了。他的脚步碰落了挂在花瓣上的雨水,很快便到了那块突出山体的悬崖,一并进入他双眼的,是悬崖下的白牙屯。

“千刀万剐的!”

诅咒千千万万次了。站在悬崖上俯视这个越南小屯子,愤恨总是一下子抓住了他,他唯有诅咒。四十年来这个屯子似乎没有变化,他在悬崖上碰见过这个屯子几场喜事和白事,人像蚂蚁一样在山脚下忙碌,隐约的喜乐或哀乐飘上悬崖,人们忙着往生和向死,和百大一样。往年百大都有喜事和丧失,喜事属于年轻的生命,而丧事则是暮年人在人间最后的仪式。老建在五十岁之前是百大的八爷,抬棺的八位司仪爺之一。他和另外七个八爷抬过百大无数位故去的人的灵棺,送他们回归土地。

人总是要死的。但人总是要经历过的那些事,老建并没经历过,两情相悦洞房花烛生儿育女,一个盘山而活的庄稼人,把这些从生命里剥离掉,日子还剩下什么?只不过一个看得见的生和死罢了。

老建站在悬崖边,瞧着山崖下的越南小屯子,深深的恨意落地生根。他紧着身子,却憋不出任何急意。悬崖下的河水浊黄不堪,它只要流经悬崖下的白牙屯,拐过竹排山,就进入莫纳镇,进入中国了。老建在悬崖上的每一次排泄,流经短短的一段异国河流后,最终也会回到祖国的河床里。

但再短,它也流经那个异国。

他徒劳地退回到那块常坐的石头,他要等。如今百大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的时间像古老的村庄一样空旷寂寥,没有任何人和任何事等着他,还有什么等不及的。

等。

洛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无数个夜晚影影绰绰地摇碎他的梦。他记得她怀第一个娃时,看见她日渐丰盈起来的腰身,年轻的老建只想从这悬崖上跳下去。他也想过离开百大,也是这个影影绰绰的身影,让他无数次钢铁般的意念变成了绕指柔。他看她盛装出嫁,看她初为人母,看她青丝变白,看她容颜变老,如今她又一次孤身走到他面前。

三十七年前她也这样靠近过他。那时候老建还那么年轻,然后他却已经见识过太多的生死,不,应该说是死。如今还有多少人记得那场战争?你只要在每五天一次的莫纳镇集市上走走,看看满大街从口岸进入莫纳镇市场上做生意,穿拖鞋戴尖顶斗笠穿花衣裳的越南女人,以及她们那口地道的本地话,就知道已经没多少人记得1979年那场战争了。1979年,二十一岁的老建作为中方担架队救护员之一,跟那些和他一样年轻得来不及长胡须、也是第一次扛枪上战场的年轻人,从莫纳镇口岸出去,进入越南北部前往高平战场。

1979年的2月中旬,按照莫纳镇的习俗,日子依然沉浸在年的节气里,年尚未过圆满。但边境线上的枪炮声打破了年的平和,年已经无法再过下去了。坐落在边境线上的村庄,村里人早在年前就被动员撤离村庄。但春节期间,他们还是陆陆续续回到自己的村庄。百大屯也一样,在大年三十那天回到家烧暖自家的柴灶,点燃香火敬神堂。这是必需的,大不了一死,村民们想。年三十的午夜没有爆竹声,任何和爆竹声类似的声音都极有可能造成恐慌。村里一片沉寂,清冷的空气里弥漫着无言的紧张,午夜的深处隐匿着看不见的危险。他们小心翼翼挨到天亮,大年初一的早上和往常一样清冷、静谧。早起的村人面面相觑,贴不贴门神呢?上不上对联呢?最后大家心照不宣地回到自家门里,半掩门户,不能关紧,要迎春。

1979年的正月初一是1月28日,到了2月17日,边境线已经硝烟弥漫战火纷飞,闷雷一样的枪炮声滚滚而来。老建所在的担架救护队跟随部队出了莫纳镇口岸进入越南,他们并不是第一批前往战事前线的部队,一路上不断与一辆辆运送前线伤亡士兵回国的卡车相遇。没多久,老建他们便在靠近越南高平的一个村庄与战争劈面相逢。

二月的天空灰蒙蒙的,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刺鼻的气息。这是一处山坳,村庄就坐落在山坳里,一个典型的山区农村。目之所及,除了缓坡就是芭蕉树,矮巴巴的泥墙屋子掩映在芭蕉叶间。山腰间挂着镰刀似的玉米地,棒子早就掰了,只剩下干枯的玉米秆立在地里。该烧地翻耕了,过了正月,就是点播玉米的节气。这和中国边境线上的任何一个村庄一样。边境线上的两国村庄,甚至熟悉彼此的语言。

可战争打破了所有的秩序,它让古老的村庄失去了以往的宁静,土地上了无人影,战火把春天所有的生机燃烧殆尽。

午后,忽然下起了雨,村庄里有越南兵在把守,我方官兵匍匐在距离村庄不远的一条沟壑里,等待合适的突击时机来临。傍晚时分,嘹亮的冲锋号吹响了。那是怎样凌乱的场面。老建觉得像一场游戏,但这场游戏是真枪实炮杀人见血的。年轻的躯体中弹后像截木桩一样栽倒。老建和担架队救护员们朝那些栽倒的士兵扑过去,企图让那些栽倒的士兵在他们的救护下捡回一条生命。

十七天后,老建从战场归来,一脚跨过简陋的国门,他觉得像经历了一场残酷的噩梦。

百大又恢复以往的生活秩序,村民们在早春三月的山间开始点播玉米种子,比往年晚了些,但总算能让种子落到地里,地里有了种子,人的日子便有了希望。

洛一直在等。老建从越南战场回来后,她就一直在等。她作了各种准备,新婚的被面和绣花的枕巾,贴身的精致衣物和缎面的大红色洞房门帘。她心里每天带着光和向往,想和他在这片山里生儿育女,让他们的日子在石头上流淌而过。她对人生没有太大的向往,老建就是她全部的向往。洛等了三年,却在他的祝福下成为他人妇。

这是生活所决定的,正如毁了他一切的那场战争。

微风夹带丰沛的雨水气息吹过来,隐隐地从悬崖下传来因雨水暴涨,而变得湍急的河流声。在冬季枯水期,河床下落期间,莫纳河其实并不深,有时候河中心会隐约露出河底的石头。竹排山坐落在百大屯和莫纳河之间。水量丰沛的一条河就这样和百大屯擦肩而过,致使百大屯因缺水而只能种植耐旱的玉米。而比百大屯更往山里去的百楼屯却因傍河而居,在五年前的异地安置中免于搬迁,因为莫纳河赐予了他们一片平坦的良田和便于灌溉的有利条件。

老建一筹莫展地坐着,似乎爬山时出的一通汗水把身体里的水分全带走了,纷繁的往事和眼前的难堪让老建泪水充盈。这难堪,纠缠了他一生,折磨了他一生。

“操!”他一拳捶在身边裸露的石头上,疼痛早就麻木了,一种四分五裂的感觉穿透他的胸腔。

他站起來,“啊——”振臂一挥,声嘶力竭的吼叫破胸而出,把堵在胸口的一口闷气吼了出来,重重叠叠的群山送给他颤颤巍巍的回应。

“啊——”遥远的群山传来一声嫩生生的回应。老建怔了一下,他再吼一声,他的声音跌落群山之后,那嫩生生的回应声立即回响起来,连接着传来好几声回应。老建笑了,这难缠的娃娃!他又吼了一声,算是回应,然后无奈地回望了一眼悬崖下的白牙屯,开始下山。

阳光很好,似乎不会再有雨了,也该停了。老建选了水柜下几块稍微平坦的旱地种玉米和花生,那地好,从水柜引水灌溉也容易,但接续几场大雨便害涝了,无处排水。七月的玉米正在结棒子,是需要晒的时候,再不能涝水了。

老建下到挂斗笠的地方,开始边下山边摘路边鲜嫩的蘑菇,他把斗笠翻过来,蘑菇装在斗笠里。靠山吃山,老话是有道理的。在这片山里,不耕不种,养活个把人没问题。那淡黄色爆炸头的女娃娃喜欢喝蘑菇汤,他可以打散两个鸡蛋煮一锅蘑菇汤,再搁把葱花末,味道就更美了。英吉利!那名字真逗,有一阵子这孩子没来了,该有个把月了,老建还真有点儿挂念她,每次她到来,这个不安分的孩子总会给沉寂的村庄带来不少鲜活气息。他想到她身上那些古怪的行径,每边耳朵上打四个洞眼,戴不同颜色的耳钉子,胸前还吊一只模样吓人的铜骷髅头,身上的衣裤到处是破洞,说那叫时尚。老建觉得那身衣物和要饭的没什么区别。不过模样长得挺喜人的,眼睛大鼻梁挺,额头有点儿突。英吉利来自县里,是个画画的,不知她是怎么找到莫纳镇来,又钻进了比百大屯还往山里去的百楼屯,说那里头风景好。去年深秋,她从百楼屯出来,顺着快被杂草淹没的岔路进到荒芜的百大屯,顿时被满山的黄竹吓住了,摆开画板就画起来。彼时老建正好从竹排山上下来,脱了褂子赤身冒汗,冷不丁出现在山脚下,英吉利和老建同时大叫一声,都被对方吓住了。英吉利认为老建是山上的野人,而老建从没见过这样一个黄发爆炸般蓬乱、浑身破烂、雌雄不分的怪物。英吉利倒是胆子大,惊吓过后自报家门,老建才确定这黄颜色的爆炸头是个人,还是个女娃娃。当天老建杀鸡炖汤,安抚这位外星人般的不速之客。老建独身居住空村让英吉利佩服得不得了,在英吉利眼里,这空旷破烂而又景色别致的空村简直太魔幻了,特别有魅力,而老建独住空村简直就是“伟大的行为艺术”。这让老建哭笑不得,他盯住英吉利身上到处是破洞的烂衣裳,嘱咐她买几件像样的衣裳穿。她说那叫个性,也叫艺术。说着拿起挂在屋墙壁上的小柴刀,在已经破洞百出的裤子上又割出一个破洞来。老建目瞪口呆。英吉利来得挺勤快,每月总能进山一两次,背着比身板还大的画板和颜料袋子,浑身丁零当啷响一路进山。她每次从百楼屯出来,必定会拐到老建这里瞎聊上一阵,有吃的就吃、有喝的就喝。她给老建带来的永远是各种桶装方便面和各类让老建哭笑不得的零食,动物饼干、牛肉干、腌制的袋装凤爪、口香糖、袋装炒花生。有一次抱来一大捧野花,说是没带零食孝敬老建,献野花一束,不成敬意。英吉利二十一岁,小巧玲珑的个子。老建吓唬她,进山的路上曾有过死人,路上有游魂呐。英吉利甩着爆炸头说,我不怕鬼,人也不怕,狗也不怕……

“你吃!”老建只顾忙着琢磨,口气冷不丁软了下来。他突地被自己温和的口气吓住了。

“爸爸——”孩子满嘴的吃食,含糊叫他。

老建只好站起来,出了厨房。

这傻瓜到来后,老天就开始放晴了,天空明净如洗,云白天蓝,再也不压在山顶上,天地之间变得高深幽远起来,天是天,地也是地了。山里的气温就算到了三伏天也不会热得撩人,总会从什么地方吹拂来隐隐约约的山风。风是凉的,这种时候若待在竹林里,会更凉爽舒适。老建站在高高的院子上,那条出村的小路无比寂静,山也很安静。阳光无声地照耀着,太安静了。只有每年的三月初三,壮族人祭拜祖坟的日子,那条寂静的山路才会迎来它曾经熟悉的脚步。人全回来了,只要能动的全都回来了。村里人搬去了新村,但他们故去的先人仍然埋在山上。一年一次和逝者相会的日子,他们携带老小和祭拜食品,陆陆续续进山。每家人都会给老建带来一包用芭蕉叶包好,还温软的五色糯米饭。在村人眼里,是老建在替他们守护旧时家园和祖先的坟墓。老建等弟弟一家人回来。其实也没谁,就弟弟夫妇两人。弟弟夫妇两人和几个族亲一起回来,老建会杀好鸡等。香火纸钱他是不碰的,这些都是女人们做的事情。他那份香火钱,在祭拜日前就给了弟弟,让他给弟媳妇帮忙采购。祭拜那天,山里热闹起来,半山腰上的祖坟被拔掉杂草,土也重新培上,一座座坟茔在杂草里新鲜露出来,坟顶上也插上白色的招魂幡。

老建一般只祭拜父母的坟墓,祖爷爷祖奶奶们就给弟弟夫妇和族里的年轻人去祭拜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老建在双亲的坟前有深重的愧疚,然而这能怪他吗?又该怪谁?

爆竹声在山里不断炸响,幽远的回声在山间回荡,惊醒沉寂的古老村庄,山间欢声笑语。接近午时,祭拜结束了,村人们回到自己的空屋,在杂草丛生的院里架锅做饭,这顿饭一定要在老屋吃,一定要在祖宗跟前吃。弟弟夫妇就在老建家里吃,这是一年当中老建家唯一有人气的时候。空旷已久的村庄上空升起袅袅炊烟。家里的饭交给弟媳妇忙活,老建悄悄上了村后的竹排山。半山腰,村庄上空的炊烟和院子里忙活的人尽收眼底。似乎又回到五年前的村庄,简陋而充满生机,贫穷而安静祥和,村里从没发生过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律似乎离山里很遥远,他们恪守从遥远先辈那里流传下来的伦理与宗法,这比任何法律更能约束人们的内心和行为。

如今这一切都远去了,阳光照在空旷的村庄里,时间似乎也静止了。再也没有新生命的到来提醒村庄时间向前的脚步,只有当山上的杂草一岁一枯荣,才能使村庄感觉到时间的流淌。

山里当然有山里的好,山外当然也有山外的好,至少出去的人没有再回来的想法。而对于老建来说,他还是觉得山里更适合他,空旷寂寥,更像他的一生。

“爸爸——”

老建打了个激灵,吓了一大跳。孩子不知什么时候从厨房里出来,静悄悄站在他身后,两只手捏着两块嫩绿的南瓜块,嘴巴还在吞咽着。

“回饭桌去吃!吃饭应该在饭桌上,只有要饭的才走着吃。”老建抓住他的后衣领,孩子立刻两脚悬空,被他拎回饭桌边。

玉米粥孩子一口没吃,那碟嫩南瓜块空了。

这样的天气,能上山顶就好了!老建想着,他瞧在院子里撵鸡的孩子,叹了口气。他为什么老叫爸爸?妈妈不会叫吗?没有爷爷奶奶?他和谁来莫纳镇?真是个顶讨厌的傻瓜。英吉利更讨厌,孩子又不是猫狗,哪能顺手捡来,太不像话了。

老建戴上斗笠,打算到玉米地去瞧瞧地里的雨水排干没有。得想办法排掉涝在地里的积水。小傻瓜趔趔趄趄跟着,脑袋顶着白花花的阳光。老建要把他留在家里,并在院里撒了很多玉米,把散落的鸡全都召集回来。孩子兴奋得直尖叫。但看见老建朝院子下走去,他立刻撇下聒噪的鸡群,追随老建。

“别老朝水洼踩!”老建呵斥他,傻瓜吓了一跳,一屁股结结实实坐在水洼里。老建很绝望地捶自己的头。

“站起来!”他几乎咆哮。

孩子艰难地挣扎着,抬起半身,又结结实实坐回去。老建无奈,拽住他的胳膊把他从水洼里拉出来。

“你到底是个什么?啊?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不是你的祖国,你来这里干什么?”老建骂骂咧咧,拉住小傻瓜的手走,避免他再次摔到水洼里。孩子的褲子又湿又脏,突出来的小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水。路过一丛茂密的旱荷花,老建顺手拧下一片阔大的叶子,把秆子塞进孩子手里。

“拿着!”他说,绝望得像面对一团他无法解决的大麻烦。其实他对孩子并不陌生,弟弟那两个女娃娃,五岁之前多半时候都在老建家里度过,他知道怎么哄孩子,讨孩子们的欢心。但这个长一双斗鸡眼的傻瓜,还是个越南崽子,哄他?还是让他见鬼去吧。

小傻瓜快活起来,举着这把阔大的绿油油的雨伞,两只斗鸡眼充满笑意,他倒是自在了。

到了水柜边,老建把孩子的衣裤扒下来,孩子赤条条站在阳光下,他瞧着孩子两腿之间的小家伙,盯着,盯着,心里一阵悲怆,拉住吊在水柜上的塑料软管,用力一吸,一股清凉的水柱倾泻而出。他把水淋到孩子身上,冲洗他小小的身子。

孩子并不惧怕水,舒适的清凉让他大声尖叫起来。

“爸爸——”他兴奋地表达他的快活。

“你这猴崽子,老子还得伺候你了!保不准我火气一上来就把你扔进水柜里。”老建火气又上来了,一下子把水柱兜到孩子的头上,孩子哇地大叫起来,急忙闭上斗鸡眼,两条湿淋淋的手臂紧紧抱住老建的大腿。

“站好!”老建把那两条小胳膊掰开,拎着他的胳膊推离自己。

孩子立刻直挺挺站着,两只小手掌捂住双眼,水从他的头上倾泻下来。老建用一条木棍支好水管,让水一直淋在孩子身上。然后转身下了田埂,钻进茂密的玉米地里。在玉米地深处,他透过浓密的叶子瞧那孩子。

傻瓜一直捂住双眼站在水柱下。真是个呆子!老建嘟哝,朝地的另一头走过去。他在玉米根下套种了十窝南瓜。吃瓜苗的月份已经过去了,现在正是吃南瓜的时候,南瓜结了不少比拳头大的嫩瓜仔,在玉米根下到处滚。老建摘掉不少南瓜叶子,以便南瓜仔得到更多的养分。他打算集日时背去卖。一篓子,二十斤该有的。一年四季他的地里总是有些东西可以卖掉,换一些油盐钱。老建的母亲还健在时,在家务活和农活上不厌其烦地教他,他甚至连缝补都会。老建的父亲是个手艺相当好的木匠,想把一手绝活教给两个儿子,但老建对木工活儿不感兴趣,这让老父亲很伤心。老建和弟弟,一个擅长种地,一个只会木工活儿,弟弟甚至连套牛耕地都不会,他家的地总是由老建帮忙耕犁。

母亲在地里忙活,告訴老建春播秋收,人不欺地地不欺人。她在一年四季的耕种中日渐衰老,跟着种地的儿子也不年轻了,她是有疑虑的。她坐在田埂上休息时,对地里忙活的儿子发愣。她喜欢洛,那姑娘性子好,面相和善,她早就看出儿子对洛的情愫了。洛讨夫婿后,老母亲又托人陆陆续续给他介绍过几个外村的品性和相貌都不错的人,儿子连面都不肯见。她早早打下一对银手镯,两个儿媳妇每人一个。老建的那一个,母亲临终前遗憾地留给了他。洛的上门夫婿三年前去世后,他把手镯送去重新锻打,给了洛……

“爸爸——”

叫喊声从茂密的玉米地传来,老建正在摘玉米地后面菜地里的青瓜。青瓜长得不错,他只种了三窝,竹条子搭的瓜架子,青瓜差不多把架子都压趴了。这东西生吃也能管饱,蘸一点蜂蜜更好吃。今年春天时,他在竹林里寻得一窝蜜蜂,给弟弟带去一瓶,给洛一瓶,洛不要,他留下了。

“爸爸——”

傻瓜又在叫了。老建忽然心酸起来,他本该也有娃娃这么叫他的,他本该和洛有一堆儿女的,他本该也有男耕女织的生活的,他和洛本该在柴米油盐的时光里一起衰老掉的。这都是人生最基本的东西,然而他什么都没有。

“爸爸——”叫声里夹杂哭声,然后哭声传来。老建听那哭声一点一点移动,哭声离开水柜,很快,他就看见孩子赤条条地出现在往家里去的碎石路上,他边走边哭,在阳光下挪动小小的身子,小小的手臂拖着那把巨大的荷叶伞。

“爸——爸——”哭声回荡在空旷的村庄里,孩子趔趔趄趄走在炽热的阳光下。

“嗨!”老建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激烈地撞了一下,忽地站起来,振臂朝孩子喊一声。哭声立刻戛然而止,小傻瓜顺着喊声转过身,当他看见老建站在离他不远的玉米地后面时,他呆呆站了片刻,似乎正在吃力辨认,然后哭声又一点点响起来。孩子一下子跳下小路,扑进长满杂草的荒地里,杂草淹没了他半个身子,他跌跌撞撞朝老建寻过去。

“爸爸——啊——”傻瓜打着哭嗝,上气不接下气。

老建跨进杂草地里,双手掐住孩子的腋窝,“真是个磨人的东西。”他朝孩子嘟哝,把孩子从杂草里提起来。孩子张大嘴巴,声嘶力竭地哭,窄窄的脸涨得通红,两只斗鸡眼糊满泪水,哭得一抽一抽的。

“好了,好了,我在这里。”老建把他放在玉米下的阴凉处,塞给他一条青瓜。孩子拿着青瓜,眼巴巴盯住老建,小脸蛋绷得紧紧的,眼珠不错地盯住老建。

“好了,我们去玩水!”老建劝孩子,他用一根瓜藤绑住几条青瓜,把孩子一把夹在胳膊下,穿过茂密的玉米地。

水柜上的水管还在流水,老建放下孩子,抓着水管往他身上淋水,孩子渐渐停止了哭,捏着一条青瓜站在水管下。

“爸爸——”他叫起来。

“拿着。”老建把水管塞到孩子手里,让他拿着自己淋水,孩子立刻扔下水管和青瓜,一把抱住老建的大腿,又凄惨地哭起来。

“好了,好了,我在这里,我得帮你把这身衣服洗洗,你听明白吗?洗洗。”他指指地上的衣服。孩子的哭声立刻弱下去,蹲下小小的身子,边哭边开始手忙脚乱地搓洗他那几件小衣服。

老建瞠目结舌。

“我来洗!”老建说,他料定这孩子在成长中一定吃了不少苦头,这让他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难受滋味。小傻瓜敏感、懂事,充满被人遗弃的惊恐,像只可怜的小狗。

老建再次把青瓜和水管塞到孩子手里,就着从孩子脚边流下来的水搓洗他的两件衣服。孩子瞪大一双斗鸡眼,把老建整个人结结实实看住了,小心翼翼咬着青瓜。

“好吃吧,小崽子?”老建问他。孩子只是瞪着他。呃,真是个傻瓜。老建很快把衣服洗好,从水柜边的一丛旱荷花下摸出一块香皂。

“闭上眼睛!”他打算给孩子好好洗洗。这句孩子没听懂,一双斗鸡眼瞪得圆溜溜的。老建只好作罢,往孩子身上打香皂,用他的衣服擦洗他的小脑袋。

半夜的雷声又把老建惊醒了,接着雨便在黑夜里急促而来,响亮地敲打在屋顶的瓦片上。老建在黑暗中起身,靠在床栏杆上,孩子在他的脚边睡着了。他不允许孩子和他并头睡。夜里他伸一伸脚,碰到孩子温软的小身体。孩子睡得很安静,偶尔在梦中发出一声稚嫩的叹息。

雨又来了,他总是在有雨的夜里深陷无边的痛楚。那场雨水,浇冷了老建漫长的大半生。

冲锋号在傍晚的雨中嘹亮吹响,战争的灾难之火烧向那个宁静的村庄。

从中午开始,他们一直匍匐在村外的一座缓坡上。满坡的芭蕉,是种植的芭蕉,而不是野生的,周围那片连绵的土坡上有规整的田埂,应该是属于缓坡下那个村庄的。虽然才是早春二月,但芭蕉叶碧绿,老掉的黄叶子被砍掉了,堆在芭蕉根下。已经有芭蕉开始结硕大的紫色坠子了,像个巨型玉米棒子似的从芭蕉树的顶端冒出来。六七月份,五六十斤重的芭蕉坠子会把芭蕉树压得弯了腰。越南北部盛产芭蕉,在边境线上,好些中国的村庄也种植芭蕉,它们像粮食一样能养活人。

宁静的村庄也传出枪声, 可以看见穿土黄色军装的越南兵,在简陋的村庄里上蹿下跳, 边打边往村庄另外一侧的山坡坳口退去。

交锋的时间并不长,越方的枪声被迫撤出村庄,村庄在短暂的时间内拿下。

天空慢慢变暗下来,枪声变得稀少了,雨却渐渐大起来。队伍得到消息,要在这个村庄里休整。整整一天,饥寒使得整个队伍疲惫不堪。一场战火后,村庄变得破败且凌乱。老建钻进一间木板搭起来的破棚子里,紧张和寒冷使他像害了寒热病般不断哆嗦。

雨越下越大。

棚子不大,在一个角落堆着一大堆长短不一的木板,另一个角落堆放农具,三把锄头,两个竹篾筐子,一根扁担竖放在筐里,一头靠在木板棚墙壁上。木板墙缝里插着三把镰刀。一把断了柄、刃口生锈的斧头散落在筐子边的地上。老建匆匆扫了一眼棚子,脱下身上的衣服。他想拧一拧,衣服全湿透了。他光着膀子朝那堆木板走去,衣服得晾一下。木板堆和棚子墙壁之间有一个豁口,老建靠近那个夹缝,一阵母鸡惊慌的叫声从夹缝里传出来,接着飞奔出来一只褐色的母鸡,老建吓了一跳,手上的湿衣服落到地上,他光着膀子站着。

幽暗的夹缝里有一个人,一个穿淡蓝色花衣花裤的年轻女人,一条辫子搭在胸前,瑟缩成一团惊恐地望着老建。老建立刻判断出她是村民,但她为什么不跟村民转移?为一只母鸡?

老建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前的事情,报告是必须的,可有什么东西在心里阻拦他。

村民,她是村民,不是吗?村民和战争有什么关系?他想着,朝那幽暗的夹缝靠近一步。他可以轻声对她说点儿什么,她可以不必那么紧张,只要她不出声,也许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他什么也没看见。不料年轻女人忽然迅速从角落里扑出来,伸手猛地攥住他的下身。一阵剧痛从大腿根处强烈袭来,强烈的疼痛使得老建浑身刹那间绷紧,两个膝盖一软,跪到潮湿的地上。

“放开!”老建龇牙咧嘴,两片嘴唇艰难地挪动,他甚至听不到自己发出的声音。下身剧烈的疼痛在加强,饥寒和疼痛终于使他慢慢软了下来,眼前渐渐发黑。

老建醒来时,几个人围在他身边,是自己人。

“怎么回事?不中弹不流血的?”大家有些疑惑。

老建依然感到钻心的疼痛盘踞在体内,他挣扎着动了一下身体,剧痛从两腿间弥漫上来,疼痛使他剧烈地颤抖了一下。

“没事,只是有点儿,累。”老建说,每句话都被疼痛牵扯。女人早已无影无踪。

老建一连尿了几天血,每走一步路都痛出一身冷汗。十五天后,战争结束了,从莫纳镇口岸回到祖国,他感叹捡回一条命,然而另外一种不幸悄无声息地降临了。这位历经生死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战士,站在恋人面前,再也无法拥有甜蜜而又痛苦的坚硬了。

有时候他回想,也许他不应该脱下湿漉漉的衣服,而光着膀子走向那个幽暗的夹缝,那个傍晚老天爷不该下雨打湿了他们,最可恨的是,为什么要发生战争?

岁月静静流淌,没有战争的漫长岁月,老建再也不是原来的老建了,原来的老建永远留在那场战争里,留在那个下雨的湿漉漉的异国傍晚里。

老建在半夜的雨中陷入无边的痛苦,他不再是白天的他,这个老建是脆弱的、无助的、破碎的,他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需要一只温暖的手,安抚他孤寂的无处安放的悲伤灵魂。他靠着床栏杆,垂着头坐在黑暗中。黑暗带来的无助是更深的無助,黑暗带来的悲伤是更厚重的悲伤。老建无法自拔,强烈的疼痛烙印在他的记忆里。

一只温软的小手轻轻碰触到他的脚踝。

“爸爸——”黑暗中传来孩子小心翼翼的呢喃。

孩子移动小小的身子靠近老建,他闻到孩子身上散发的温暖气息。他靠着老建,小身体随着呼吸轻轻颤动。老建伸出一只手臂,手掌盖在孩子小小的额头上。

“爸爸——”孩子又叫了一声。老建模模糊糊地答应,孩子很快就靠着他睡过去了,小小的呼吸声平稳传来。老建在黑暗中挨着孩子躺下了。温暖的小身躯很快让老建从无法自持的伤痛记忆里走出来,睡眠在黑暗中渐渐来临。

莫纳镇的集日很拥挤,靠近口岸右手边是莫纳镇旧中学,因为离边境线实在太近,几年前搬迁了,中学的操场便成为越南人集中交易的市场。来莫纳镇做生意的全是穿长衣长裤的越南女人,尖顶斗笠压得很低,盖住她们的眉眼。她们大多会操持温软的普通话,不很流利,但不妨碍交流。这主要是针对从中国内地去做口岸生意的各种生意人。她们会辨别,碰到本镇人以及边境线上的中国边民,她们便转换成土话,彼此都听得懂。越南人带着芳香的黑咖啡、甜腻的炼奶、硕大的火腿肠、棕色的椰子糖、木拖鞋等越南特产来赶集,大宗的交易则是越南药材和木料,一吨一吨进入中国口岸,来到中国市场。这些大宗生意主要是国内各地老板经营的,而中国诸如牙膏、肥皂等日用品则是越南人喜欢的。

阳光很好,明亮柔和,晨风中夹带着越南咖啡略带点儿煳味的醇香,这是莫纳镇集市上的特殊气息,整个莫纳镇几乎被做小本生意的越南女人占领了。集市很早就开始热闹起来,午后就差不多结束了。乡镇的集市成得早,散得也早。

老建背着竹篾背篓,让孩子坐在背篓里。小傻瓜擎着一个煮熟的玉米棒子,斗鸡眼圆瞪着那些来往的过路人。

“爸爸——”他拍打老建的肩膀,很兴奋。对于即将要做的事情,老建觉得有点儿不靠谱,可这孩子实在跟他没半点儿关系,尤其还是个越南崽子。

“不要叫我爸爸!”他呵斥孩子,他已经多次这样呵斥孩子了,然而傻瓜只认得吃的,什么都听不进去。

老建穿过拥挤的集市,尽量贴着街边走,他担心在集市上碰见熟人。他的背篓里装着一个越南孩子,这让老建无法解释。

进入中学的旧大门,老建开始有点儿紧张。偌大的操场上乱糟糟的,到处都是小摊子,一张防水布铺在地上,摆上商品,就是一个摊子。年轻的越南女人盘腿坐在塑料布上,热切地瞧着来往的行人。本镇子的人很少进入这里,他们对于越南人和越南商品早已熟视无睹。进入旧操场这个交易市场的,大都是来自附近乡镇和从县城里来的人。他们从这里盘越南货,带到自己的乡镇或县城去卖,赚取中间差价。

操场的西北角有一棵硕大的小叶榕,那里的摊子比较少,老建打算在那里撇下傻瓜。他沿着旧中学的围墙走,绕开人多的操场。

听着,我可没欠你什么,什么都不欠你,这几天老子没亏待你,尽你吃尽你喝,老子对你够客气了,你从哪儿来回到哪儿去吧,这不是你的国家,回去让你的国家抚养你!老建低声自言自语。没什么人注意他,今天运气真不错,甚至在集市上也没碰见一个熟人,以往总会碰见搬到新村的村里人,他们就住在镇子边上,隔着一个山口,在那里可以听见集市上的喧闹声。

爸爸!这个傻瓜怎么能这样称呼他,两片嘴唇一碰就把这个神圣的称呼给了他。这是一个梦,对于绝大部分男人来说,是一个再普通不过、也容易实现的梦,然而对于老建来说,只能永远是个不可触及的空梦。

老建难过起来。

来到小叶榕下,他背着傻瓜站在树下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很好,操场上的人们只顾眼前的生意,没什么人注意到这边。他放下背篓,把傻瓜从背篓里拎起来。他的玉米棒子啃得差不多了,胃口挺好,傻吃傻喝的。站到地上,眼前热闹纷乱的人群让傻瓜发慌了,一下子抓住老建的裤腿。

“放开!”老建呵斥他,从布袋里掏出一串黄澄澄的黄皮果。

傻瓜果然放开了,斗鸡眼瞪着老建手里的吃货。

一大串黄皮果,用草藤子扎着。老建把黄皮果塞到孩子手里。英吉利给的那包零食也放在孩子的脚边了。孩子立刻扔掉玉米棒子,扯着黄皮果吃起来。

“真是个小混蛋!”老建把玉米棒子捡起来,扔进背篓里。孩子只顾埋头吃。老建环顾四周,没什么人注意他们。他飞快拎起背篓,瞧了一眼傻瓜,他的目光落在孩子细瘦的脖颈上,这小脖颈让老建心里有些难受,很快,他便将那缕难受的滋味甩掉了。难受?他有资格为谁难受?他大半辈子的难受又有谁体谅?洛体谅他,洛是知道的,她知道一切,但她还不是撇下他结婚生儿育女去了。他的难受只有漫长的岁月懂,只有一个个孤寂的黑夜懂,只有他自己那颗孤独的心懂。

老建碰了碰傻瓜的脑袋,那脑袋并不圆,后脑勺突出,前额也突出,唉,怎么长这副样子?!傻瓜不断揪黄皮果吃,他居然也能吐出不能吃的果核,而且专门揪大颗的吃。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老建叹了口气。

傻瓜抬头飞快看他一眼。

“爸爸——”他含糊地叫一声。

“吃吧!”老建轻声说,心里有什么东西撞了他一下。傻瓜又埋着脑袋吃起来,小嘴里不断吐出绿色的果核。老建慢慢挪到傻瓜身后,一闪身转到榕树背后,急匆匆朝学校的后门走去,很快融入人群里。

好了,我们就此告别吧,误打误撞相识几天,就此结束吧,没什么可说的了。

老建背着背篓,心里默念着,朝集市中心走去。他打算买几斤煤油,点灯的煤油快用完了。新村有电,米再也不用磨盘磨了,当然也不需要再点煤油灯。弟弟家还买了电视机,老建一去,他便打开电视机,指着电视新闻告诉他这是党的总书记,那是國家总理。他在弟弟脸上看到神气和满足,也察觉到弟弟的优越感。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责怪他,他希望弟弟能过得好。打火机也需要买几个。如今的打火机弄得越来越假了,以前他的父亲有个白色的铝壳打火机,装的是白色的如芝麻粒大小的火石,可不是如今的气体打火机。老打火机耐用,装一颗火石能用很久。父亲并不抽烟,但他习惯在身上带一只打火机,从外村赶木工活儿回来晚时,在山路上点燃一把火把。在山里人心中,火不仅能烧饭,火代表吉祥,火能辟邪,能驱散黑暗中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不祥之物,火到之处,万物安详,人心安宁。

打火机、煤油、盐巴,或许还需要一双防水长筒胶鞋,眼下正是雨水季节,进出两腿泥水,很不方便。老郭是不是已经替他从县城买回虎骨油了?那是一种抹关节的祛湿消炎药液,云南产的。眼下雨水多,湿气大,洛的膝盖关节炎又该犯了,那油对她的关节炎管用,就是味儿大。她的身板还好,除了关节炎,其他没什么毛病。她今年六十一了,他比她大四个月,但她看起来还显得很年轻。她常年用艾草烧水洗头,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让她的头发至今还乌黑,她的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艾草的清香,这个女人呐……

老建走在集市上,竭力想一些事情,但一直到了街尾,该买的东西都没买,那些想做的事情只是在他的脑海里一飘而过,他的心神并不在上面。

也许那傻孩子……他心神不宁地琢磨,活了大半辈子,做下这么一件拧巴的事情。可这孩子实在是跟他没关系呀。

他又从街尾折回来。赶集的人越来越多,做边贸生意的外地货车缓慢穿梭在街道上,像个巨无霸。早先的莫纳镇街道很窄小,房子也是古老的木板房子。双边关系缓和后,边贸市场也开放了,进出口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为了树立良好的国门形象,政府给镇上的居民部分补贴,居民自筹部分,按照政府规划统一建起楼房,街道也拓宽了。莫纳镇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有潮流气息的边防小镇,街上穿梭着戴尖顶斗笠和穿花衣衫木拖鞋的越南女人,异国情调也出来了。虽然只是个乡镇,但镇上的商店却有一个个响亮阔气的招牌:国际美发店,跨国五金店,中国早餐店,双边粮油店……

老建在街上一路买打火机、煤油、盐巴、防水胶鞋,虎骨油没买到,老郭说县里的药店也缺货了。他只好买了两瓶去湿气的药酒。一想到酒,老建忍不住笑起来,洛还是有点儿酒量的,山里的女人大多能喝两口。山里日子过得艰苦,田地全挂在山腰上,出门尽是爬山,晚上喝上两口玉米酿的农家酒,能解乏。夫妻对饮也是种乐趣,像石头一样嶙峋的山里人的日子,就只剩下这点儿乐趣了。

洛每次进山来看他,时间不紧,她会下厨房弄两个菜,和老建喝上两杯。玉米酒度数低,半斤八两对洛来说不是问题。两人把饭桌支在宽敞的堂屋里,屋门打开,凉爽的山风穿堂而过,洛给老建夹菜,碰杯,小口饮酒,脸上是驳杂的漫长岁月赋予的宁静微笑,一低头一抬头的端庄,老建喝着喝着就喝出了帝王心。当帝王也不过如此,有菜有酒有知心的女人,还有这片只属于他的阔大天地,夫复何求?只是到了洛要出山的时候,醇冽的玉米酒就浇出了满腹愁绪。她等他,等他说。他也知道她在等他一句话,然而他什么都没说。人生快要到尽头了,葱茏的年轻岁月都过去了,那一句话历尽风吹雨打,已经不重要了。

洛在夕阳下出山,身影渐渐模糊在小路那一头,他有一种安详,也有一种欲哭无泪感……

是不是就此回去?老建站在回山里去的岔路,没怎么踌躇,他便越过了岔路口。他必须去瞧一瞧,瞧一眼会让他更踏实,唉。

天空忽地暗下来,说变就变,阳光也退去了。这些短命的光!老建嘟哝起来,今天早上出来得急,也因为要做这么一件事,遮身的雨披也忘记带了。

一进入旧中学大门,果然,学校操场西北角落的小叶榕下围满了人,隐隐的哭声从嘈杂中传来。就看看,就看一眼。老建说服自己,越过操场上那些越南地摊,很快站在人群外。

傻瓜在哭,一双斗鸡眼糊满泪水,小脸哭得通红。黄皮果还在他的手里,脚边那袋零食却不见了。

“爸爸——啊——”他抽抽搭搭叫着。

“越南崽子!”人群里有人说。

“瞧那双斗鸡眼,八成是个傻子。”

“嚯,这不是上集那娃娃吗?那天他也在这里哭,那双眼睛,没错,是他。”

“穿得还干净,八成是和父母走失了。”

“能两集都走失?我看多半是被扔掉了,这帮猴子!”

一个年轻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蹲在孩子面前,“说,你是跟谁来的?”他问,食指弹了一下孩子的脑袋。

“爸爸——”孩子冲他叫了一声,人群哄笑起来。

小青年尴尬了,伸手拍了拍他的脑袋,“谁是你爸爸?老子连老婆都没讨。”又拧了一下孩子的腮帮,显然是下了劲的,孩子的哭声变得又高又尖。

两个镇上的孩子上前夺他的黄皮果,孩子的哭声戛然而止,把抓着黄皮果的那只手藏到背后。镇上的孩子推了他一把,傻瓜跌坐到地上,黄皮果也落地了,他睁着一双斗鸡眼干巴巴地看着黄皮果被夺走,泪水还挂在他的脸上。

“喏,真是个傻子,东西被夺走了也不哭。”

那两个夺走黄皮果的孩子也不吃,一颗颗扯下来朝傻瓜扔去。黄皮果打到他的脸上、额头上。

“爸爸——呀——”孩子又哭起来。

老建站在人群外,狠狠心,转了身。

“那边有个娃娃,是你们那边的人,可能走丢了。”他走进摆满摊子的操场,在一个卖咖啡和炼奶的越南女人跟前蹲下来,摆弄塑料布上的炼奶罐。那上面全是越南语,他一句也不认得。

“表哥,我自己的孩子也没人看呢,我哪里管得了别人。”越南女人说。

“是你们那边的人。”老建说。

“我管不了,管不过来呀。”越南女人重复。

“不知孩子的父母哪里去了?”老建觉得应该让她明白,这样扔下孩子是不对的。

“这种事情多了,管不了呀。”她說,黑红的脸上渗着汗水。

“孩子很可怜的。”老建拿起一罐越南炼奶。

“拿罐炼奶吧,表哥,很甜的,兑咖啡喝,真的很好。”越南女人已经把注意力完全转移到生意上了。她盘腿坐在塑料布上,脚上那双淡蓝色尼龙袜破了几个洞,有一根脚趾从破洞里钻出来。老建欲言又止,罢了。他把炼奶罐放回摊子,站起来。

又回到人群后,傻瓜还坐在地上哭,脚上的鞋子脱了一只,他捉住那只脱落的鞋子,哭得小脸蛋红通通的,额头上全是汗水。

“那爹妈真不像话,娃又不是只猫狗,说扔就扔。”

“越南崽子,你操哪门子心?”

“瞧你这话说的,哪里的崽子不是崽子。”

“呵,你好心眼,去,带回家去养。”

“我好心眼就该帮别人养娃娃了?我养得过来吗?”

“那你是光嘴皮子上同情嘛。”

“抬杠是不是?抬杠也不是这么抬吧?——喂,你俩干什么?”

那两个镇上的娃娃又去夺傻瓜那只鞋,傻瓜坐在地上踢蹬两只脚,另外一只鞋也脱落了,两个娃娃捡起那只鞋就钻出人群,傻瓜哭着慌忙站起来,面对围观的人群却不敢跑出去追,只上气不接下气地站着哭,“爸爸——呀!”他叫起来。

老建再也站不住了,一手一个捉住那两个抢了鞋子的娃娃。

“把鞋子给老子拿回去!”他呵斥两个娃娃,推着他们俩钻进人群,站到傻瓜跟前。

“爸爸——呀!”傻瓜尖声叫起来。

两个娃娃把手里的鞋子朝傻瓜身上扔,趁着老建松手,他们慌忙钻出人群跑掉了。

“喏,娃娃的爹来了。”

“瞎说,那是百大村的老建,他一辈子都没结婚,哪里来的娃娃?”

“不结婚就没有娃娃了?”

“闭上你的臭嘴吧!人家可是上过战场打过越南的,那时你还不知道你爸在哪里呢。乱说话小心闪了舌头。”

“打过越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老家伙知道这是越南崽吗?”

“无知的,1979年打的越南,你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

“你这人,问问都不行,我又不是神,什么都懂。”

“我问你,你是不是莫纳镇的人?是莫纳镇的人就该知道1979年打越南的事。”

……

“爸爸——”傻瓜看见老建,一把抱住老建的腿,泪痕斑斑的小脸蛋扎进老建的裤腿里。

“好了,好了。”老建捡起那两只鞋子,蹲下来帮孩子穿上。

“有谁知道这娃娃的来历吗?”老建冲着围观的人群问。

“上集他就在这里哭了,后来不知去了哪里。这娃有点儿傻,冲谁都叫爸爸。”人群里有人答道。

“明显的,这傻瓜是被扔在这里了。前两年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不过那是个女娃娃,右脚萎了,小儿麻痹症,上梁村的一对夫妻捡去养了。”

“这帮猴子,只晓得张开大腿生,不好了就扔到我们这边来,良心灭了,天杀的。”

“好了,别哭了。”老建帮孩子擦掉脑门上的汗水,孩子一抽一抽地打着哭嗝,两只小手捉住他的裤腿。

“把他送到口岸,口岸会联系那边人的,他们应该管这些。这算不算国际事件?算吧,那他们应该管。”

“对,送去口岸。”

“啧,瞧你们说的,口岸又不是慈善机构,还管这个。”

……

老建低头看傻瓜,他已经不哭了,依偎在他的腿上。他发现给孩子穿错了鞋,右脚的穿在左脚上了,又蹲下来帮孩子正好鞋。一时没了主意,在小叶榕下坐下,孩子靠着他也坐下了。

天空更阴暗了,乌云黑沉沉地压在头顶上。

“都散去吧,都散去吧,一个孩子,没什么好瞧的,这事我来解决,各位都走吧!”老建朝围观的人群挥挥手。

雨开始落下来,人们渐渐散了。操场上摆摊子的越南女人们手忙脚乱收拾摊子。无风,只是下雨,这种雨往往不会下太久,一阵一阵的,冷不丁就下了,一天能下好几场。

雨不大,小叶榕下倒是干爽,炒豆子似的雨穿不透层层叠叠的树叶。老建站起来。

“爸爸!”孩子惊恐地叫一声。

他只好又坐下。

“坐下吧,坐下。”他拍拍身边,对孩子说。

孩子挨着他坐下了,干后的泪水在他的小脸上留下一条条痕迹。

“你叫什么?嗯?你知道你叫什么吗?”老建问孩子,爆炸头英吉利叫他呆呆,他不可能叫呆呆。英吉利肯定瞧着他是个傻子,顺口就浑叫了。

孩子的斗鸡眼盯着老建,一只小手牵住他右手的拇指。小手柔软、凉爽,一股细小而又无法抗拒的力量,从那几根小手指传递到老建身上。

“哎,连个名都不知道,怎么弄的。”老建愁起来。雨越下越大,雨滴透过小叶榕响亮地滴落到地上 。一老一小在榕树下坐着,榕树粗大,身上满是疙瘩,树下的落叶黑乎乎地在地上铺了一层。雨一直在下,一老一小的,在昏暗的榕樹下生生坐出相依为命的模样。一直到临近中午,这场不大不小的雨才算过去,天空并不透亮,一片灰白。

“走吧!”老建站起来。孩子似乎在打瞌睡,忽然惊醒似的睁圆斗鸡眼,踉踉跄跄跟随老建走出小叶榕下。

操场满是一摊摊积水,越南的女商贩们带着她们的货物躲在旧教室的廊檐下,看来是摆不成摊了。傻瓜又兴奋地往积水里蹚,鞋子很快就湿了。老建不再呵斥他。站在教室廊檐下的越南女人们静静瞧着一老一小走过操场,那孩子蹚在水里兴奋尖叫着,她们都知道他在叫些什么。

街上湿漉漉的,湿润的空气里弥漫一股当归味道,这是从口岸边的中越药材交易市场飘散过来的。从越南进口的药材,不仅有当归,还有田七、天麻、葛根、金银花等,小山似的堆在交易市场的铁皮棚子里。来往于莫纳镇的外地货车大都是做药材生意的,一车车运往内地的城市。

老建花五块钱给傻瓜买了一个拳头大的糯米团,从街道拐上岔路,走上回山里的路。路是碎石路,湿漉漉的,并不滑,老建让孩子自己走。孩子小,背着走三里山路还是相当费劲的。

英吉利可真有本事,吊儿郎当的人居然也能把这傻瓜弄到他那里。

“怎么办,你说你?”老建边走边和孩子说话。

“爸爸!”孩子口里含着吃食,两条小短腿踉踉跄跄地跟上老建。

除了爸爸,屙,吃,和莫名其妙的尖叫,这傻瓜再也不会别的话了。但他能领会别人的话,你指一指凳子,他会把躺倒的凳子扶起来,或把凳子搬来给你。孩子不是全犯傻,脑袋还是有一点儿清醒的,可能只是在说话方面有障碍,用心教一教或许能成半个正常人。

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老建闷声不响,只顾走着,一回头,傻瓜远远落在他后面,正在奋力追着他的背影奔跑,噗地摔倒在路边满是雨水的杂草上,又迅速爬起来。老建只好停下来等他,这回他让孩子走在前面。但傻瓜无论如何也不肯,推他走,也不肯,一双斗鸡眼恐惧地瞪着他。老建忽然明白,傻瓜走在前面,就看不见他了,他担心老建又消失了,他得让老建在他的斗鸡眼视线之内。

“你哪里是个傻子?你分明精着呢。”老建哭笑不得。

天空又一暗,雨猝不及防就来了。山上有树,可离路边太远了,碎石路两边全是矮小的杂草和裸露的巨大石头,没有可避雨的地方。雨一下,傻瓜就兴奋地尖叫起来,在雨中快活得像只鸭子。老建的两个侄女也这样,小时候跟老建,侄女们一哭,他就端一盆水放在院子里给她们玩,这招比什么玩具都管用,孩子们似乎天生喜欢戏水。

实在没什么避雨的地方。老建从背篓里翻出装盐巴的塑料袋套到孩子头上。也不顶用。一老一小湿淋淋地在雨中走着,孩子又摔倒了,这回他没爬起来,直挺挺地扑在地上哭了。

“爸爸——呀!”他叫起来。三公里地,走了大半了,也许傻瓜累了。

老建只好把背篓里的东西整理好,把他放进背篓里。他举目瞧着四周,半山坡上一块地里长着一丛旱荷花,立刻奔过去。

“爸爸——呀!”孩子在背篓里跺脚,哭得撕心裂肺的,突然哭声一顿,没了声音,老建回头一看,背篓被他跺得倒在地上了,孩子也扑倒在背篓里,两只小手落在碎石路面上,肯定是摔疼了。

真是个猴崽子!老建嘟哝着,往半坡上爬,傻瓜越发哭得嘹亮了。摘了几张硕大的旱荷花叶子,老建举到脑袋上,雨立刻遮去了,不大不小,正好能遮上半身,雨再大就不顶用了。

老建举着旱荷花叶转下来,孩子立刻不哭了,呜呜咽咽地在背篓里要爬起来。

接着上路,两朵碧绿的大荷叶,在雨中的山路上慢慢朝山里挪动。

淋雨,傻瓜打了两天喷嚏,清亮的鼻涕直流。老建觉得不要紧,山里的孩子,头疼脑热感冒拉肚子,哪里就用上医院,山里人要这么娇嫩,早就活不成了。小毛病太阳晒一晒,出一身汗,又活蹦乱跳的,山里的孩子都是这么长大的。他到地头挖了一挂鲜嫩的生姜,拍碎了煮水给孩子喝,孩子喝了一口,小脸扭曲起来,哭了,姜汤水从嘴里淌出来。

“喝,喝了才不感冒!喝!”老建把姜汤碗端到他嘴边,傻瓜扭过头去,手推开姜汤碗。老建喝了一口,辣是自然的,肯定辣了,不然哪里能发汗。良药苦口,毕竟还是个孩子,即便不傻也不会喝。老建放了一把红糖,红彤彤的姜汤水,他先喝了一口,甜蜜地咂吧嘴巴,傻瓜也不喝,辣味已经先入为主,他固执地扭着脖子。

老建只好作罢。到了午后,孩子居然发烧了,小猫一样蜷缩在床上,呼出来的气都是热乎乎的。老建着急起来,娃不是自己的娃,出了事担待不起。他出门瞧瞧天空,无风,没有阳光,天空是灰白色的,不像有雨,也不像出太阳。他回了屋里,打算带傻瓜到镇卫生院瞧瞧。若是自己的娃,非捏着鼻子灌不可。他找来背篓,在里面铺了塑料布,一张铺的一张盖的,傻瓜可以稳稳当当待在里面,雨再大也不怕了。也不会有太大的雨,山里其实大雨很少有,老建从来没碰到过一场像样的大雨,山里的雨像山里的风一样,一阵阵地来,外边可能是大风大雨,穿越重重叠叠的山来到这里,势头也减弱几分了。往年的雨水可没今年这么多,七月份还没到头呢,还没到下旬呢,把往年一整月的雨都下完了,去年整个七月份就下了五场雨水,玉米长得很好,地也没有涝。就是九月份时又多了几场,去年整个八月份才下两场雨水……

老建把背篓收拾好了,从堂屋下的祠堂柜子里摸出一个腌制酸菜用的罐子,里面有一小扎用橡皮筋扎的散钱,足够给傻瓜瞧感冒了。老建在镇上的信用社还存有些钱,都是长年累月卖山货和鸡鸭积攒下来的,用于瞧病以及以后的身后事备用。他盘算好了,小病小痛可以忍,大一点儿的病可以花钱瞧,大得起不了床吃喝不下的,就交给老天爷了。这和钱没关系,这是山里人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关于生命的观念。人还活着,在山上刨食;人死了往山上一埋,横竖都在这山上了,生死都不可怕。除去这笔备用钱,他一生没什么别的花销,当然他也没多少钱,山里人,怎么勤奋,石头也不会变成钞票,能管饱穿暖就很不错了。余下的闲钱,大都补贴了弟弟。早年两个侄女还读书,需要钱,现在都成家了,弟弟一家没什么负担了。

老建把傻瓜放进背篓里,他的小手热乎乎的,人烧着呢。又觉得该带点吃的去,傻瓜今天没怎么吃饭。于是又把孩子抱出来放回床上,进厨房烧火煮几个鸡蛋。

嗨,折磨人的。他操心起来。这种操心在他的生活里是少有的,平时全是为自己操心,当然,他自己没什么可操心的,粮食就在他看得见的地里,山里人除了粮食,还有什么可操心的?弟弟的两个娃娃,其实也轮不到他操心,操心也只不过是瞎操心。这来历不明的小东西,这操心,让他觉得生活里有了点儿热闹,有了点儿心里牵挂的东西。

他居然叫他爸爸。当然,这个傻瓜可能对任何男人都叫爸爸,在傻瓜的心里,“爸爸”没有意义,那是他毫无理性可言的混乱思维里唯一被记住的符号,仅仅只是一个符号,他并不知道“爸爸”为何物。可那又怎样,老建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有人叫他爸爸,别人也许不在意,但他在意。

他以为横在心里的坎会像一堵厚实的墙壁一样难以逾越,他以为时间不曾改变一切,他以为伤口一直血肉模糊。他活得太孤单了,这种孤单放大了往事在他心里投下的阴影,他的生活几乎被这种阴影全部覆盖了……

老建把煮好的鸡蛋放进冷水里浸泡,冷却后装进塑料袋里。五个,够了。他看着这几个白皮而圆润的鸡蛋,心里暖了一下。等孩子胃口好起来,可以杀只鸡给他熬鸡汤喝。他站在厨房门口,面对村庄出山去的山路,一个人影从小路的拐弯处移出来。爆炸头?很快就否定了。洛!他终于确认,心里突地跳了一下。她一定会有办法的,山里每个当过母亲的女人,都会无师自通地治疗娃娃们的一些小毛病,这是母亲的天性,也是生活使然。

他快步朝院子靠近小路的那端走去,“洛!”他对人影喊了一声,声音在群山里回荡,送到人影的耳边,人影顿了一下,又继续走。洛淡蓝色的圆领短袖衫渐渐清晰起来,她饱满、结实,像山里长的玉米。她走得不急不缓,很快就进了村子。

等天晴了,路上的杂草得除一除,他看见洛为了绕过路上带刺的野骆驼而轻轻跳着脚。她很快走到院子的石头堤坝下,手里提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子。

“要出去?”洛看见他手里那几个鸡蛋。

“你来我就不出去了。”他笑。有一缕头发掉落在她的耳边,这使她看起來有些顽皮。她当姑娘的时候,多么美,这样的一缕头发会让年轻的洛充满慵懒的风情。当母亲的洛也很美,当了母亲后,她长胖了一点儿,饱满结实,像极了风调雨顺之后成熟的玉米棒子。但这和他无关,她当了母亲了,然而不是他让她当上母亲的,她当母亲的美不是他给予的,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他最怀念的还是当姑娘时的洛,如今她脸上也爬上了淡淡的皱纹,脸庞也有些松垮了,老建又觉得她本该也就是这样子。不管是什么样子的洛,出现在他面前,都是让他欣喜的洛。

洛上了院子的堤坝,往院子四周瞧了瞧。院子里有鸡,老建两年前就不养鸭子了,这货贪吃,太费粮食,不像鸡,能在草丛里找食喂饱自己。

他接过洛沉甸甸的袋子。

“老张头的玉米酒,三斤!”她说,眼睛却往别处瞧。院子是干净的,雨水洗过的干净。

“这老东西又能动了?”老建欢喜起来。老张头是瓦村人,说到酿酒,在莫纳镇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他舍得选好玉米,酿的酒口感醇厚,气味芬芳。半斤下去,浑身的血就鲜活了。他喝了他的酒几十年了。年前听说他得了一场病,老建以为他的寿到时候了。山里的老人吃了几十年的玉米,爬了几十年的山,身体一向硬朗,要么不病,要么就该抬上山了。没料到老东西居然又能动了。这半年来,老建一向喝镇上的酒,那酒是从县里贩来的,喝进嘴里,那哪里是酒,咽下去割了喉咙似的,烧是烧够了,但没什么回味,没有酒的味道,像一个人没有了性情,终归无趣。

好了,现在又能喝上了。他目光软软地瞧着眼前的女人,她是真懂他,体贴他。

洛的目光飘飘忽忽的,扫了一遍院子,然后才落在老建的脸上,阳光照在她软软的笑容上。

“今天不是集。”老建从布袋里取出酒瓶,拧开盖子,对着瓶口深深吸气,一股粮食发酵的芬芳扑鼻而入。他不禁赞叹起来。

“我特意去村里买的,他不再挑到镇上了,挑不动了。酿得不多,就买到三斤。”洛说。她朝厨房走去,他跟在她后面,进了厨房,从碗柜里取出碗,倒了小半碗,酒水像雾一样浓白,抿一口,爽滑的口感,他含着,慢慢体会酒味在舌头上一寸寸蔓延,然后才下咽,简直是要人醉了。他望着洛,说不出的满意。

“他们说的可是真的?”洛问他。

“什么?”他问,其实他心里明白,笑起来。

“别跟我装!”她的胳膊肘碰了他一下,神情里有些嗔怪。他心里涌动起一股难以抑制的激情,转而又悲切起来。洛的神情,完全是一个女人对自己男人的神情。

他出了厨房,她跟在他后面,进了堂屋。房间里很透亮,光线从门口和窗子里透进来,一眼就看见躺在床上的孩子。洛站在屋门口,静静地瞧着床上的孩子。

“感冒了,发热呢,我正想带到镇上瞧瞧,你就来了。”老建坐在床沿上,伸手摸摸孩子的额头。洛依然站在门口。

“进来呀,你总是有办法的。”老建招呼她,洛依旧没动。

“他们说是个越南娃娃?”沉默片刻,洛问。

老建盯住她,目光里带有愧疚。他朝她点点头。

“送到镇政府去,这不关我们的事。”她说,固执地站在门口。她不愿靠近那孩子。

“爸爸——”孩子软耷耷地叫一声。

洛吃了一惊。

“他脑子不太清醒,管谁都叫爸爸。”老建说,握住孩子热乎乎的小手。

“我们够苦的了。”洛说,声音颤颤的。

他明白她的意思。都不再说话了。傻瓜似乎感觉到不祥气息,挪近老建,发烫的小身子热烘烘的。老建要站起来,孩子却抓住他的衣角,斗鸡眼直直瞪着门口的洛。

洛转身出屋子。老建把剥了壳的鸡蛋给傻瓜,出来了。

“孩子发热了,你给瞧瞧,有什么办法?”洛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屋檐下的阴影和委屈挂在她的脸上。老建蹲在她身边。

“你给瞧瞧,是个娃娃嘛。”老建碰碰她的胳膊。

洛拧了一下身子,一串泪水落下来。她伤心了。老建慌起来,他从未见过她这模样。他听见她哭过。在夜晚的竹林里,月光洒在她年轻圆润的身体上,她靠着他哭,发烫的身体一颤一颤的。白天里的洛总是笑,但老建知道她的泪水留在夜晚里了。

他拉过她的手。她的手厚实,手掌有常年操劳结的茧子,硬硬的一层,结在每根手指根下。

“洛!你给看看吧,那还是个娃娃。”老建轻声说,他瞧她的眼泪。

“这么多年,太苦了,你还没吃够苦头?嗯?”洛说,“你若不觉得苦,那就枉费我一片心了,我一直苦……”她的声音像被突然掐断了。

“你知道我的,”老建说,“可那毕竟还是孩子,孩子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管,反正都是那边人。”洛倔强地说。

他轻轻抚摸她的手。洛拍掉他的手,站起来。

“我走,我这就走。”她说。

“洛!洛!”老建慌忙拉住她,“我们先把他弄好,弄好再想办法,成不?这个样子,我們怎么弄?你想想,对不对?”

洛瞧了他一眼,显然也在犹豫。

“先把他弄好了!”老建热切地瞧她。

洛低下头,泪水又落下来,老建伸出拇指,快速抹去那泪珠。他见不得她的泪水。

“你尽给自己找苦头吃。”洛叹了口气,转身进了屋。

“是寒感的,淋雨了吧?”洛坐在床边,摸摸孩子的额头,孩子清凉的鼻涕直流。

“是淋雨了,我煮了姜汤,他不喝。”老建说。

“娃娃哪里能乐意喝这个,尽瞎弄,你去挖点姜来。”洛说。

“姜有。”老建说,“今早刚挖的,嫩姜。”

“老姜有吗?”

“没有了。”

“拍碎了,越碎越好,要拍,不能切,火烤热了拿来。”

老建端来一碗热乎乎的碎姜,洛找来纱布,把姜裹上,叫老建脱下孩子的衣服,露出后背。孩子趴在老建的大腿上,露出半个身子。洛将裹着碎姜的纱布在孩子背上使劲擦,直擦到孩子后背发红。又擦了孩子的两个手掌心和脚心。反反复复地擦,姜汁辛辣的味道在空气里弥漫,孩子倒是很安静。

“姜辛辣,能发汗,汗水发出来了,娃身上的寒气也跟着出来了。”她一边忙活一边说。那缕头发又掉下来了,在她的耳边一荡一漾的,他瞧着,忍不住伸出手帮她把那缕头发别到耳后,她抬头看他一眼,软软地笑,醇香的米酒似的笑,恍恍惚惚的,老建醉了一般。

“爸爸——”孩子哼哼起来。

老建飞快地看洛一眼,有些难为情。

洛哼地笑起来,不再绷着脸。

“我知道你为什么上心,都是这爸爸叫的。”她把他给看穿了。

两个人顿时又有些伤心起来。

“今天你陪我喝两口,这么好的酒,得喝两口,我弄只鸡,也煮些汤给娃娃喝。”老建说,声音尽是对孩子说话时的怜爱,这个女人始终在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一辈子了。

“我是托傻瓜的福了。”洛说,埋怨似的。

“你还吃上醋了!”老建笑起来。

“我吃他的醋?!”她朝孩子的屁股拍了一巴掌。

擦得舒坦了,孩子又模模糊糊睡过去。

酒菜弄好时,已接近傍晚,太阳这时才朦朦胧胧地出来了,像熟透的柿子一样红。整片山坳宁静柔和,草木葱茏,虫在草丛里鸣叫,一阵风来,草窸窸窣窣响,衬得这个古老的村庄越发宁静肃穆。人是离开了,可时光并不忘记这个村庄,它在暗中蓬勃着。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饭桌上摆上了炖鸡,鸡汤晶亮芳香,洛放了点儿百部。她在竹排山下挖来的,一种草药的根,白嫩嫩的,像人参一样长着根须。百部是清凉补,适合在潮湿而闷热的夏季进食。青菜是炒瓜苗,还有一碟青瓜炒西红柿。饭菜上桌了,三个碗,一只碗里盛半碗鸡汤,还有一只肥嫩的鸡腿。

孩子出了一身汗水,衣服湿透了,烧退了不少,鼻涕也止住了。洛换下他的衣服,又用热碎姜擦了一遍身子,她用一张薄被单包住孩子,把孩子抱到饭桌前。

老建正在往碗里倒酒,饭桌边的女人和孩子让他恍惚起来,酒就溢出碗外。

“得缝两身衣服。”洛说,孩子安静地趴在她怀里,眼皮耷拉着。

“你给缝。”老建说。

他自斟自饮起来,洛给孩子喂鸡汤。孩子让她变了一个样子,老建从没见过的样子。孩子这时候只是孩子了,在她的眼里只是孩子,不再分那边这边的孩子。她轻轻吹饭勺里的鸡汤,软声软语哄孩子。

“喏,张嘴,乖,喝了能好。”

“你吃呀!”她对老建说,手里忙活孩子。自从孙子长大后,她再也没弄过这么小的孩子,怀里的娃让她重新变成了母亲。

老建喝着,忽然地抹了双眼。

“你瞧你,眼睛浅的。”她嗔怪他,往孩子手里塞一个大鸡腿,孩子扭头,把脸埋进她的怀里。她放下鸡腿,收拢胸口,把孩子抱紧了,手掌轻轻拍孩子的后背,嘴里软软地招呼孩子。

娃和女人。老建瞧着,瞧着,心里软软的,一股如火般炙热的激情油然而生,激情在他体内催生出奇异的力量,温暖而坚硬的力量。力量慢慢在他身上游走,朝一个地方游去。一缕细小而尖锐的疼痛在小腹下隐隐弥漫而来。疼痛过后,他感觉那力量在小腹下凝聚了,力量慢慢催生出了结实的坚硬,那坚硬渐渐变得清晰起来。老建感觉全身的血液在身体里咆哮着奔跑,蓬勃的力气在他的体内膨胀,他红头涨脸的,望着洛的双眼放出奇异的光芒。

“洛!洛!”他轻声叫起来,拉住她的手,按在蓬勃坚挺起来的地方。

“洛!洛!”他哭了起来。

创作谈

唯有爱

陶丽群

1999年到2000年,我在广西百色市那坡县平孟镇中学任教。平孟镇是个边防小镇,距离那坡县城78公里,与越南北部高平省山水相连,有一个国家二级口岸。我所任教的平孟镇中学几乎坐落在边境线上,学生在操场围墙上晾晒衣物,刮来一阵风,衣物被刮过国境线,就没法再要回来了。而在1979年那场酷烈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平孟镇是我方解放军前往越方战场的出境线之一,非常迫近战场。平孟镇中学的墙壁上,至今残留着触目惊心的斑驳弹痕:那是那场战争遗留下来的痕迹。而镇子上的人们,至今也依然固守着一个规矩:不打更不吃河里的鱼。镇子有一条跨国河流,从越南蜿蜒而来,穿镇而过。河流很温顺,即便在雨水繁多的季节也极少泛滥,静水深流,澄明透彻。然而经历那场战争的镇上人,仍然记得当年这条河的模样:河流失去了往日的清明,不时有战死的士兵尸首顺流而来,不分国籍,河里的水变得污浊难辨,腥味弥漫,河里的鱼,只怕已经不是只食水草的鱼了。河流当然是无辜的,多少年来灌溉着沿河两岸两国人民种植的五谷杂粮,河岸的居民们才得以生生繁衍,代代相传。

时间到了两千年,那场战事已然过去二十年,时间不长不短,经历那场战争的人们也依然还在生活着。镇子每五天一次集市,乡镇的集市当然没有什么繁华可言,更谈不上有时尚气息,然而平孟镇的集市却独具风情。每逢集市,靠近平孟镇的越南北部乡村的女人们,便肩挑手提越南特产来赶中国的集市。她们避开口岸,从一条条深山老林里的小路进入中国市場。这些越南女人身穿花布长衫长裤,尖顶斗笠扣在脑袋上,露出半截晒得黑红的短小下巴,赤脚穿拖鞋,肩膀上的担子再重,她们也能趿着拖鞋步履如飞。进入中国规定摆摊的区域内后,抢占一小块可以摊开一张塑料布的地方,在塑料布上摆上越南甜得发腻的炼奶,美味的椰子糖,苦涩却醇香无比的越南纯黑咖啡,结实美观的越南拖鞋,还散发着竹木清香气息的尖顶斗笠,这就是她们的摊位和全部的交易商品,简陋,简单。脱掉拖鞋,盘腿安静地坐在塑料布的一角,脸上是谦卑而诚实的表情。这些域外女人和她们的买卖,成为镇子上一道颇具特色的异国风情。

时光在不断流逝,跨国的河流从未间断。从战火纷飞里血的仇恨到如今的和平相处,并不是时间淡化了曾经的伤痛,并不是遗忘了牺牲在战火里的生命,而是彼此捂住自己内心曾经血肉模糊的伤口,带着人类永恒的爱朝对方迈出了靠近的第一步。

但愿人间永远和平,并珍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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