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要求下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探讨

2020-05-12 01:06潘甦吕营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14期
关键词:招生协同创新研究生

潘甦 吕营

摘要:分析目前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适应协同创新要求的表现,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关键词:研究生;招生;策略;协同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20)14-0055-03

一、“协同创新概念”的提出

“协同创新”是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中提出的。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宣布启用“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面向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开放,通过任务牵引和中心建设推动转变高校创新发展方式[1]。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增强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如今,不少高校都建立了协同创新中心或协同创新研究院,通过资源共享推动知识、技术和产业融合,加强与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为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贡献了力量。

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根本任务,而研究型大学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主体,通过科研带动教学,激发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原生动力,也是推动协同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对于研究生招生工作来说,同样需要切合时代发展趋势,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源保障。

二、现阶段研究生招生工作尚未达到协同创新的要求

(一)办学目标和评价体系模糊

在管理学中,组织的目标是组织努力达到的一个未来状态,目标必须具有明确性。协同创新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方式,其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创新型人才。从世界各国一流大学的发展进程来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主要依靠综合型大学和一些行业特色大学,应用型大学则应重点培养应用型人才。如今,各类纷繁复杂的大学评价榜单吸引着人们的眼球,比如教育部的学科评估、工程类项目评估、各类教学水平评价以及民间各种大学排行榜等。诚然,评价制度在督促高校规范管理、提高教学和培养质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导致了研究型大学和应用型大学之间界限不清,有时提高本校在某些评价榜单的排名会与学校原本的办学特色相矛盾,如追求开设热门硕士点和博士点,结果师资水平和配套资源跟不上,影响了教学质量。

从评价体系本身来看,项目、论文、人才头衔成为高校和教师的追求目标,反而容易忽视人才培养这一大学的根本任务。同时,虽然很多评价指标都逐渐精细化,涉及人才培养时却很难制定标准,除了论文和科研成果,学生的个人品质和学术思维等因素难以量化考核。机构特色因为用一把尺子测量而被湮没了,人才培养的个性化隐而不见了,学术人承担高风险创新研究的勇气没了,大学之中甘于寂寞、一心育才、追求真理的氛围被功利化气息冲淡了[2]。

(二)招生计划分配体系仍有缺陷

协同创新的核心是将系统各要素进行有机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招生计划属于一种稀缺教育资源,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向决定了该专业的招生结构和复试分数线,也影响了学校整体学科结构。长期以来,我国招生计划分配体系硬性较强,弹性不足,为了适应新时代研究生培养的需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计划分配办法,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科技前沿学科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3]因此,各高校开始探索适合本校發展的招生计划分配体系。招生计划主要由存量和增量两部分构成,存量即依据历年招生规模产生的招生基准数,一般较为稳定,增量为教育部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较上一年计划数增加的部分,是院系争取的主要指标。在改革初期,招生计划分配体系不可避免地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有时过刚,有时又较为随意,或院系为了多争取几个名额而不考虑本学院所能承受的教学能力,从而影响计划分配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进而影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招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力度很有限,交叉学科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为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流动提供了机会,避免“近亲繁殖”。相较于过去强调专业对口性,交叉学科更重视学科间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融合,突出对学生发散性思维、批判性思维的培养。目前明确设置交叉学科的学校还只是少数一流研究型高校,多数专业尚未达到“交叉”内涵,而仅仅是单纯的“跨学科”,因此分配给交叉学科的名额往往不固定,长此以往不利于交叉学科的发展。

(三)现行招考制度不利于选拔创新型人才

生源是推动协同创新的人力资源,生源质量影响着后期的培养质量,尤其学术型硕士更是创新型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招考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影响了创新型人才的选拔。

1.自命题科目不具备可比性。各招生单位基于多年来的学科体系,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命题思路,且所用教材和难易程度不同,因此在不同的起跑线上统一划线、开展调剂有违教育公平。

2.选拔标准较为笼统。在强调复试要对学生全方位考核的同时,却仅以一条分数线衡量初试标准,导致初试权重过高。有些考生综合能力很强,但应试能力较弱,一旦初试被淘汰便没有机会进入复试。另外,现行考核方式没有区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的特点,更不用说交叉学科的选才了。

3.影响本科教学质量。随着考研竞争日趋激烈,很多学生大三就将学习重点转为考研复习,耽误了本科学业,即便考上了,也会因为基本功不扎实而影响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甚至有学生从大一进校起就把考研当作大学四年的唯一目标,本末倒置,不利于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

4.招生工作要求过严过细。有些烦琐的程序抑制了选才空间,加大了招生人员的负担。不可否认,规范招生程序是招生公平的保障,但若行政权力过多地干涉学术权力,则会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的现象。复试相较初试更具有选拔性,导师的自主权也只能通过复试体现,但一些导师因为受到考生和社会舆论的问责压力,不敢淘汰初试成绩高但是复试成绩低的学生,也不敢录取初试成绩一般但复试考核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若想“破例”,必须从复试程序、笔试命题、面试提问、评分标准等各方面综合慎重考虑,因此导师往往为了求稳而放弃原本心仪的学生,进而影响了院系的生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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