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宁
马克斯·伦茨(Max Lenz)是德意志帝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也是当时欧洲最著名的史学家之一。1○伦茨的学术成就和影响力集中在1890 年至1914 年柏林学界与历史学科,俾斯麦与德意志帝国建立史是伦茨19 世纪史研究的重点,他对这一题材撰述了专著和一系列论文,尤为重要的是1902 年版的《俾斯麦史》。伦茨以兰克的近代史观考察俾斯麦政策的合理性,所用史料为政策备忘录、通信集、法兰克福议会代表报告与对《思考与回忆》的批判。这部关切德意志帝国创建史的学术著作围绕着俾斯麦德意志政策的出发点与发挥维度展开论述。
在伦茨看来,俾斯麦的政策复归了近代欧洲史的走势而造就兰克史观的列强体系。19 世纪政治史围绕革命与对其的反制,但是,在街头革命和激进主义冲击下欧洲迷失了发展方向,德意志问题无法经此层面解决。面对1848 年欧洲革命所造就的时势,俾斯麦政治奋斗服膺于保守主义价值,将德意志民族国家置于欧洲国家体系之中,因此,德意志帝国的创建史关涉普鲁士史与德意志民族观念。普鲁士作为新教国家跻身欧洲列强,而帝国建立结束了宗教改革中教派对峙造成的政治分裂。作为国家统一的产物,帝国在政权统合于民族性的意义上解决了民族问题。
以列强关系为主的国家对外政策是兰克学派俾斯麦研究的重点。在普遍视域之下,兰克史学从事件叙述提升到政治力量角逐,将其展现于外交关系之中,政治家在特定时刻的决断代表着对历史现实关系的知悉。俾斯麦的政治生涯涉及到内政政策、议会立法、政党政治等方面。伦茨着重从现实政治的理念来观察俾斯麦对政治事务的理解,认为德意志帝国的建立是俾斯麦政治外交行动的成就。
在1848 年革命的时局下,俾斯麦以外交家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1851 年俾斯麦出任普鲁士驻法兰克福邦联议会全权代表,处理普奥关系,开始了外交官生涯。1857 年他出任驻法大使,1861 年担任驻俄大使。驻外使节代表国家居间协调,外交阅历让俾斯麦成为洞察欧洲事务和列强关系的行家。50 年代俾斯麦的外交活动是伦茨研究的观察点。俾斯麦在普鲁士政界属保守阵营,格拉赫是他的盟友和举荐人。当1848 年革命爆发,俾斯麦意志坚决,组织民兵应对局势,他前往波茨坦觐见国王,要求镇压。这一历史时刻折射出俾斯麦是保守派的强悍人物。伦茨认为俾斯麦的政治思想并非是阶段性发展而有着一贯性,在革命前已明确了主要观点,“自1847 年普鲁士地方议会到奥尔姆茨条约俾斯麦秉持普鲁士权力观念”。1○俾斯麦的政见区别于保守派的割据主义和自由派的中央集权宪政论。与弗里德里希四世的政治个性相反,俾斯麦明智务实而且清晰坚定,在他看来,政治不依据抽象原则而是争取确凿利益,在因应形势处理具体问题时表现足够的弹性。通过对局势的判断,俾斯麦认识到当代政治的民族性走势与普奥相争的不可避免性,以及在欧洲总体格局下维护普鲁士的国家利益。
1862 年9 月23 日因军费预算引发的宪政冲突将俾斯麦推上首相与外交部长之职。在普鲁士面临内外危机之际,俾斯麦执政象征容克保守派捍卫国家的意志。俾斯麦当政获得了威廉国王的信任与支持。他主持政务与应对危机时分隔外交与内政问题,并掌握着对外政策。2○伦茨认为俾斯麦建立德意志帝国的历史体现着普鲁士-德意志的国家民族观念,在这一前提下伦茨研究澄清了俾斯麦政策的要旨,排除认为俾斯麦是马基雅维利主义或波拿巴主义者的误读。
俾斯麦的政策实现了德国的统一,这为其赢得了民族领袖的声望。在政治史学派看来,俾斯麦的政策源自民族主义动机,由此他们做出了自上而下的民族统一的历史解释。伦茨解读1848-1866 年德国历史的主线问题不在于宪政冲突而在于国家权势较量,这体现在俾斯麦对时局的判断上。对于作为民族问题的德意志问题,俾斯麦有着不同于民族自由派的理解。
伦茨分析,“德国民族观念衔接自由主义而针对着割据国家,它集中体现在1848 年革命建立民族国家与宪法秩序的诉求。这可以理解为民族追求统一与权势的意志”。3○在50 到60 年代,作为政治运动的民族主义对德国政局的影响渐大,该派认为宪政道路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途径。普鲁士政坛活跃着自由派政治家如康普豪森、本尼希森(Rudolf von Bennigsen)与里希特(Eugen Richter)等人,他们力主普鲁士步入英国式宪政道路,也就是说,国王、军队、公务员服膺于宪法与议会权力。虽然俾斯麦引进普选制来因应代议制与民族主权问题,但他解读法理争议为权势较量,也就不屈从民族主义舆论与议会的压力。
伦茨注意到俾斯麦没有认同民族观念,相反却对其持反对态度。“外国即是黑白界桩之外”。4○俾斯麦依靠普鲁士国家,他并不信任民族主义情绪。5○在他看来,德意志民族理应统一。6○“问题取决于普鲁士固守地位还是被民族运动压倒。”7○国家的地位高于民族,国家是历史所形成的。8○生活实情、国家传统、政局与外交关系都背离这种民族观念。9○“普鲁士作为列强有其历史。对政治史学派而言民族有着至高地位,对俾斯麦则是国家地位至高。国家不遵循加富尔的道路。”10○
由此可见,普鲁士国家是俾斯麦的执政基础。1848 年他不赞成国王对革命的妥协,认为若采取坚决果断的镇压措施普鲁士会获得优势地位。他反对德国革命党对波兰的同情态度,坚持分割波兰的既成事实。因此,伦茨评价民族政策对俾斯麦来说既是目标更是政治斗争运用手段。1○他并非在民族主义立场考虑问题,而将其视作现实政治力量,思考在斗争中何时并以何种方式运用。2○
作为民族问题,德意志问题深植于欧洲宗教政治的普遍关系之中,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宗教改革中神圣罗马帝国教派分裂与欧洲政治的影响。在近代史的解读下,德意志问题据有欧洲属性。外国在神圣罗马帝国议会拥有席位,法国国王觊觎帝国皇位,汉诺威选帝候又是英国国王。近代德国内战不断,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中巴伐利亚与科隆参与法方,1806 年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堡等邦国加入附庸法国的莱茵同盟而与普奥作战。
在维也纳体系中,德意志问题关涉欧洲列强。维也纳和约建立德意志邦联代替神圣罗马帝国,1819 年决议文件作为法律依据规定了邦联运行在协调机制之上。自民族意义而论,邦联是德意志邦国的联合体,奥地利作为盟主领导邦联,普奥承担邦联的主要防卫义务。在现实政治层面上,邦联隶属于普奥俄三国建立的神圣同盟,各邦国通过这一防御同盟获得安全保障。作为诸多中小邦国的庇护者,俄国参与构建德国的分裂情势。作为国家联盟的德意志邦联具有国际性质,这表现在,丹麦、荷兰与英国国王是邦联诸侯,俄国、法国和西班牙作为担保国干预邦联政治。就西方列强对德意志问题的态度,伦茨分析,英国与法国政策的传统是维持德国的分裂,两国都不希望德国统一。
松散的德意志邦联维持割据局面,符合列强及邦国政府的利益。普鲁士在德意志邦联中居于仆从地位。普鲁士遵从邦联决议,以军力捍卫奥地利地位与利益,对外服从俄国。中小邦国政策具有机会主义的性质,然而,为了抵制民主与维护割据利益,它们趋近奥地利而拥戴其盟主地位。对于代议制问题,根茨(Friedrich von Gentz)提出等级会议的形式以维护君主政府,抵制自由派的统一。因此,在德意志邦联的框架中普奥之间的竞逐是无法避免的,德国无法以国家联合的方式进行政治整合。伦茨论断19 世纪德意志问题拥有着欧洲属性,其解决途径参照列强政治角逐。
对伦茨而言,俾斯麦解决德意志问题的思路在于界定出了普鲁士与德国民族主义的共同追求。小德意志党主张由普鲁士而非奥地利来推动德国统一,俾斯麦对此的理解与他们殊途同归。在他看来,“德国期待普鲁士权势而非自由主义,采纳自由主义的巴伐利亚、符腾堡和巴登不因此而能够担当普鲁士的责任”。3○他从小德意志党的纲领和影响力中认知民族的集体意志。“俾斯麦把握民族渴望统一、独立与大国地位,深刻认识德意志民族性,普鲁士武力统一不会相悖于民族运动”。4○伦茨强调“俾斯麦运用战争与外交政治才能为普鲁士的奋斗是为德国人赢得民族国家”。5○“唯有吞并其他邦国能让普鲁士扩张,唯有权力政治和战争能达到1848 年革命团结民族力量的目标”。6○“爱国者追求的民族国家通过内战与国家利己主义不受约束地发展方能获得”。7○
奥地利作为伦茨近现代史分析的要点在于其国家特质以及哈布斯堡王室在欧洲历史政治格局中的地位。政治史学派的观点割裂了德奥的历史联系。尽管伦茨反对影响德国政局的教权至上论,自国家利益的角度分析普奥近代史争端,但他不持反奥地利观点。兰克学派认可哈布斯堡君主国的历史地位与权益。
奥地利是统辖多民族的国家联合体,它由哈布斯堡王室欧洲各领地构成。奥地利是一个国家概念而非民族概念。1804 年弗朗茨一世加冕为奥地利帝国皇帝(Kaiserthum Österreich)。帝国涵盖上下奥地利、蒂罗尔、波希米亚与摩拉维亚等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地,以及匈牙利与北意大利。与奥地利作为一个国家成长相伴的是16-17 世纪抵抗奥斯曼帝国进攻欧洲的战争。因其历史特质哈布斯堡王室权力基础不在德国而在匈牙利和波希米亚。在1683 年维也纳战役中奥地利击败奥斯曼帝国军队,并于三年后解放了匈牙利。兰克认为,通过与匈牙利的联合并获得其军队的支持,奥地利巩固了自己的列强地位。
伦茨认为奥地利政策的基础与传统十分复杂。它的双重性既有德意志政策,也有欧洲政策。8○哈布斯堡王室是奥地利与德国的纽带。奥地利大公作为德意志诸侯被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帝国有义务捍卫奥地利欧洲属地的利益。奥地利在德国的地位依赖于天主教会的支持。哈布斯堡王室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基督教世界的世俗领袖。1847 年梅特涅对普鲁士公使陈述:“奥地利是统治着不同民族的帝国,但作为帝国仅有一种民族性。奥地利当然是德意志的,这由其历史、国家核心与文明所决定”。梅特涅界定奥地利为德意志大国,其统治的各斯拉夫民族靠德国武力征服。1○
由于奥地利缺乏中央政府建制与代议机构,国家权力的发展这一近代史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特蕾莎通过集权政策巩固绝对君主制,约瑟夫二世尝试统一哈布斯堡帝国的国家制度,进行司法与税收制度改革,建立国教会并驱逐耶稣会士。然而,中央集权统治衍伸向地方遭到了各种势力的抵抗,问题演变成对哈布斯堡统治合法性的解释。因国家政权的基础不在单一民族,奥地利对内统治不稳且无扩张意愿。帝国内政难以推动土地改革、代议机构等关键问题的解决,此矛盾在宪政革命中彰显了出来。1849 年3 月迫于革命压力奥地利颁布钦定宪法,1851 年旋即被弗朗茨·约瑟夫一世废除。1861 年施梅尔林(Anton von Schmerling)在二月宪法中植入了中央集权架构,因匈牙利反对1865 年该宪法被中止。从内因来看,以哈布斯堡王室为核心难以建构单一的民族国家,奥地利国家的现代发展应朝向联邦体制。
哈布斯堡王室统治依靠笼络各民族贵族、精英与天主教教士集团。在伦茨看来,奥地利高级教士阶层与土地贵族构成国家保守势力,自由主义的发展因此受到限制。他提到奥地利政策受到斯拉夫势力与教士阶层的影响。2○“在多民族帝国中德意志人是统治阶层并掌握国家机器”。3○军队是奥地利帝国统治支柱,高级将领来自捷克、匈牙利和克罗地亚。
奥地利的国家政策保持欧洲性质,这典型代表在梅特涅体制之中。梅特涅精心设计欧洲外交关系维护哈布斯堡王室统治稳定,伦茨讽刺这是“稻草人”的设置。伦茨评价“奥地利而非德意志是梅特涅政策重点”。奥地利不能适应国家代表民族性的时代要求。维持横跨多瑙河、阿尔卑斯山与喀尔巴阡山的帝国尤为困难。内外政策至高原则是压制帝国内各民族性。4○梅特涅竭力规避采用宪政体制,唯将权力集中于首相能够避免多民族帝国分崩离析。局势不稳定阻止奥地利进行制度改革。5○伦茨因此认为,“对奥地利而言抑制民主是国家根本问题。在德国革命冲击下奥地利更紧密靠向普鲁士和俄国”。6○伦茨赞许梅特涅维持帝国复杂体系与统治的功绩,但把他归为一位代表18 世纪精神的政治家。
1848 年法兰克福国民议会提议大德意志方案的德国宪法。作为反制,奥地利首相施瓦岑贝格(Felix von Schwarzenberg)提出大奥地利计划,要求整个哈布斯堡帝国加入德意志邦联。邦联超越神圣罗马帝国疆界纳入北意大利、匈牙利与巴尔干地区。伦茨评价,“计划遏制奥地利对手,令德意志力量服务奥地利利益,普鲁士被剥夺了德国事务的领导权。不仅爱国者的愿望,更是普鲁士威望将被挫败”。7○但此计划难以实现。俄国、法国与英国都不能接受七千万人口的大国。重建三十年战争的哈布斯堡帝国将抑制列强对多瑙河、阿尔卑斯山南麓和莱茵地区野心。8○
奥地利通过邦联体制获得利益,它的德意志政策依赖邦联而实施。“邦联决议明确邦联有义务保卫成员国的非德意志省份。籍此奥地利能动用邦联军队处理威尼斯和东方问题”。9○1833 年普鲁士领衔建立关税同盟,奥地利觊觎这一民族性质的机构而屡次要求加入。“奥地利希望限定关税立法和政策为邦联事务,如此奥地利以邦联主席权力为自身牟利,进而排挤普鲁士地位”。10○就以自由主义为形式的大德意志计划,伦茨分析它是奥地利德意志人在帝国民族矛盾下的统治策略。“奥地利帝国的内政与外交互相作用。占帝国人口18%-20%的德意志人不足以推动中央集权化政策,为了赢得帝国外德意志人支持奥地利需要在邦联推动大德意志政策”。1○“矛盾在于帝国的中央集权化依赖于天主教会。若奥地利在自由与民族政策方向行之过远,反教权主义一面将瓦解天主教会作为帝国基础”。12○
奥地利的政策迎合了大德意志党的观念,新德国不排除奥地利而沿袭德意志邦联疆域。然而,奥地利可选择的德意志政策无法满足民族主义的主张。大奥地利计划完全违背了1848 年革命的民族观念。伦茨强调大德意志思想作为民族观念,其教权论与自由主义两种成分冲突。由于奥地利多民族帝国的国家架构,实施大德意志计划意味着帝国的解体。
自50 年代起奥地利因外交孤立而动摇了欧洲大国地位。外交大臣施瓦岑贝格采取联俄政策,在镇压匈牙利革命与普奥争端获得俄国援助。布奥尔(Karl Ferdinand von Buol)则选取疏远俄国而挂靠西方列强的外交政策。然而,在意大利问题上奥地利面临法国的压力,德意志问题与普鲁士冲突。克里米亚战争奥地利未支持且胁迫俄国,这种政治上的背信弃义招致上述问题得不到俄国的支持。
在1859 年的战争中,撒丁王国逐出了奥地利对意大利的控制并于1861 年宣布意大利建国。意大利统一是1848 年欧洲革命的根本成果,它鼓舞了各民族的自决运动。奥地利的欧洲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削弱,国家前景不明。自法理角度与历史情势评判,若哈布斯堡帝国解体时普鲁士观望局势,德国在欧洲政局将无足轻重而走向巴尔干化。
传统观点是以马基雅维利主义解读俾斯麦的政治观念,他为了扩张普鲁士的权势而挑起或诱导对奥战争。伦茨的研究侧重法理争议来探讨普奥冲突的起源,他认为普奥因邦联改革而起争议的责任在于奥地利的政策。
德意志邦联通过实质改革可以迈向联邦制,以便获得民族国家的属性。随着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废止,1851 年德累斯顿部长会议恢复了奥方主导的德意志邦联,邦联改革成为普奥德意志政策的主要分歧。德意志邦联在严格意义上是防御性的国家联盟,1814 年维也纳条约规定普奥共治为邦联的基础。然而,在民族革命的推动下,德意志邦联的普奥协调转向争斗,爱尔福特联邦标志了这种对抗格局的公开化。俾斯麦当政后推动邦联实质改革达到普奥共治,但奥地利不放弃领导地位,提出的改革计划拘于形式,而意大利战争战败后奥地利推动的大德意志计划更加剧了双方冲突。因此,伦茨从普奥权势角逐的角度观察50 年代以来的邦联改革争议。
1861 年奥地利提出旨在强化邦联功能的改革计划,俾斯麦判断这一动议改变现状而建议拒绝。“奥地利邦联改革计划采取多数票决议制建立各成员国需要服从的中央权力”。1○邦联议会按17 个邦国每邦一票制运行,奥地利拥有主席权力。多数票决议制建构邦联权力便于奥地利与其附庸国所掌控,普鲁士不仅被孤立,其拥有权利不相符于承担义务。伦茨评价这一举措损害普鲁士主权。1863 年8 月3日奥皇约瑟夫与普王威廉在加施坦会晤讨论邦联改革。8 月17 日,在俾斯麦劝阻下,威廉拒绝参加奥皇组织的法兰克福君主大会。威廉若赴会加施坦是“承认失败,是第二次奥尔姆茨”。2○9 月邦联通过奥地利提出的改革草案。
俾斯麦就职首相即明确德意志政策的重点是邦联改革。伦茨分析,邦联架构是奥地利套向普鲁士的枷锁,俾斯麦强硬的个性无法容忍这种压制而力图改变现状。俾斯麦在法兰克福邦联议会任职时曾与奥地利代表、邦联议会主席图恩(Friedrich von Thun und Hohenstein)发生激烈的较量。俾斯麦1863 年向各邦君主的通告中表示:普鲁士政策立足于德意志民族性而强化邦联,有效联合各邦,保障民族独立。3○这种强化意谓民族议会的建制。邦联议会是邦国君主代表议会,而没有明确立法权限。“俾斯麦主张邦联必须改造,从中立机构增加在联邦区域的立法权限。”4○
伦茨分析民族议会是普奥邦联改革的关键分歧。“俾斯麦认定民族代表大会比邦联议会能更好保障普鲁士在德国的地位”。5○“他认识到这一建制与奥地利控制的邦联议会不协调”。6○奥地利不接受普选产生的民族议会,在1862 年夏酝酿的改革计划是由各邦政府委派代表组成的议会。而且,奥地利的改革架构适用于治下的非德意志省份,这是基于民族性的国民议会所无法接纳的。
二元政治是俾斯麦妥协的条件。这是自奥尔姆茨谈判以来普鲁士政策的原则。1861 年他向奥地利公使阐明普鲁士政策谋求两方和睦。普奥以大国地位共治德国,势力范围沿着美茵河南北划分。伦茨指出“俾斯麦愿与奥地利对等划分影响力,皆以欧洲大国存在,进而决定各民族前途”。1○两国谅解的前景在于,整个德意志邦联能够参与到欧洲政治当中。可见,俾斯麦是以公道平衡的态度对待奥地利。他向奥方公使强调普奥同盟基础存在,尤当两个德意志大国面对外敌即法国威胁。他建议奥地利放弃传统德国范围而向东方扩张。2○
普奥共治为奥地利保守派首相雷希贝格(Bernhard von Rechberg)认同,这与施梅尔林的观点相左。施梅尔林是1848 年法兰克福议会的大德意志党的领袖,也是奥地利自由派领袖,他领衔宪政改革,重提法兰克福政纲而推动大德意志政策。这一政策与普鲁士构成着竞争态势。
伦茨指出,俾斯麦认为不应幻想奥地利允许提高普鲁士在德国的地位。奥地利国内弥漫强烈的反普鲁士情绪。奥地利不能同意与普鲁士平等划分势力范围,因为这意味退却乃至放弃其政治传统。3○中小邦国摇摆不定,也在考虑联合为第三方力量面对普奥两强竞逐。“俾斯麦认为普奥关系不睦的责任在于奥地利联合中小邦国推行反普鲁士政策”。4○“中小邦国君主为抵制民主与民族革命而仆从奥地利。俾斯麦认识到为了争取它们需要发动对奥战争”。5○
面对着尖锐的邦联宪法问题争议,普鲁士难以妥协,屡次威胁退出邦联。“俾斯麦知悉向奥地利让步意味普鲁士失去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者支持。普鲁士应寻求民族主义者或中小邦国的支持”。6○“普鲁士要则屈从奥地利意志,要则退出邦联”。7○奥地利加入关税同盟的请求被俾斯麦政府拒绝。在奥地利控制下邦联议会无法向民族建制发展,改革邦联议会需要逐出奥地利影响,这意味着有战争的风险。
在伦茨看来,丹麦问题并非实质争议,而是邦联改革困局迫使俾斯麦采取武力方式解决。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危机的处理是在邦联框架维护伦敦协定而动用邦联军队。就石荷地区管辖权争议1865年8 月14 日普奥达成了加施坦协议。奥地利新任外相门斯多夫(Alexander von Mensdorff)绕开协议而自邦联机制处理争议,这迫使俾斯麦重提邦联改革问题。1866 年4 月9 日普鲁士向邦联提出改革草案,要点在于普选产生的民族议会。6 月3 日俾斯麦斡旋调停而争取与奥方妥协。6 月10 日普鲁士重提的改革草案强调联邦制,但为奥地利拒绝。普军随之开进石荷地区,而奥地利则启动邦联机制应对。6 月14 日邦联议会通过制裁普鲁士的决议,普鲁士被迫退出邦联。因此,战争发生自邦联的名义。普鲁士不妥协求和,参战属于防卫性质。
如上文所述,俾斯麦倡导德意志邦联改革是回应自由派的形成民族主权、建立民族国家的诉求。但他认识到,民族主权须由国家代表,通过整合君主国置换民族统一,民族国家实现在保留旧制度的联邦制之中。普奥争执的实质结果是奥地利控制的德意志邦联解体,代之以普鲁士主导的北德意志邦联,俾斯麦制定北德意志邦联宪法依据其处理德意志邦联改革争议时的考虑。在这一前提下,伦茨分析了俾斯麦的联邦国家观念。
伦茨认为俾斯麦是在国家利益的角度应对宪政危机,他不深究宪政理论而是出发自对国家的利害关系这一简单问题。8○俾斯麦没有采用专制手段镇压反对派。在伦茨看来,俾斯麦洞察了1848 年德国革命的实旨,政府不应漠视民族获得宪法秩序与政治权利的意愿。他认为“宪政生活应是政府与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相互妥协”。9○但是,在外交政策优先的策略下,俾斯麦反对抛开对外关系的考虑而进行内政变动。
在1861 年撰写的巴登备忘录中俾斯麦设想了联邦架构。联邦是各君主国的联合,治理权力保留在君主政府。中央权力仅涉及民族主权,对外代表联邦,行使的权力如宣战与媾和,监督执行联邦决议,任命官员,调动军队与联邦海军指挥权。10○此部分权力主要由作为民族主权的象征与代表的帝国议会承担。俾斯麦指出帝国议会“权限仅在联邦防务、关税贸易立法和相近经济问题”。帝国议会涉及民族权力,在此之外联邦各国家应保持独立性。1○帝国议会形式区别于1848 年法兰克福议会,后者要求邦国服从于中央机构的统一意志。12○按照俾斯麦的看法,帝国议会应当按各邦国人口比例以直接选举方式选出。德意志民族拥有合法机构在共同事务施加影响。13○他主张帝国议会与联邦议会协调,两者权限对等且相互制衡。“通过民族代表大会邦国特殊利益能够与德国整体利益协调”。14○
俾斯麦对北德意志邦联的基本概念是以联邦国家整合各君主国,这种整合不摧毁旧邦国。1○“就各割据国家发展历史而言,它们形成自与哈布斯堡中央权力的斗争,新联邦不应在各邦之上设置中央权力”。2○俾斯麦反对中央集权而坚持联邦国家制,不主张两院议会制,而是将权限分隔在帝国议会与联邦议会。他不赞同东克尔等人撰写的北德意志邦联宪法纲要,即设立中央政府建制、帝国各部部长和上议院。这仍是法兰克福和爱尔福特宪法的中央集权联邦国家的意旨。俾斯麦不愿设立高居各邦国的帝国政府建制,他以联邦议会代替帝国政府,由专门委员会来处理各种事务。3○帝国皇帝仅是联邦议会主席。
因此,在伦茨的解读下俾斯麦的德意志政策与联邦国家构想是控制民族运动的手段。他以联邦制民族国家构建帝国的形式符合兰克学派的近代欧洲史观念对德意志问题的解读。
普奥权势竞逐关涉德意志帝国的创建史,因为在近代史上普奥相争象征着新教与天主教、德意志民族与哈布斯堡王室的利益斗争。兰克认知两大列强普奥冲突是近现代德国历史的发展线索,这一观点反映于其一系列史学著述中。兰克评价“弗里德里希二世不仅夺取西里西亚,更意图自奥地利夺下德国皇位”。4○弗里德里希二世开创了普鲁士的政治传统,德国中北部为普鲁士政策扩张方向,由此形成德国政治的二元格局。
在兰克的界定下,普奥争斗的意义不局限于德意志诸侯之间,更是欧洲大国冲突。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中崛起的普鲁士影响了欧洲列强的关系。作为扩张性国家,俄国向黑海扩张,奥地利向中东欧与意大利渗透,普鲁士则与奥地利争夺德国主导权。普奥较量致使奥地利和法国结成考尼茨同盟。在普奥相争的背景下1778 年发生了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1785 年普鲁士领衔诸侯联盟对抗奥地利,与之相对,奥皇约瑟夫二世采取亲俄政策。在1787—1792 年奥俄联合对土战争中,普鲁士忧惧孤立而联合瑞典对抗奥俄。为了应对法国革命,1790 年普奥签署赖兴巴赫条约结束争端。兰克评述缓冲三国紧张关系的途径是三次分割波兰。
伦茨评价兰克对普鲁士政策的看法是自保。面对强邻,普鲁士侧重于君侯利益而以自保的形式存在。自宗教改革时代起,勃兰登堡公国摇摆于新教与天主教势力之间,它在施马尔卡尔登同盟战争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中加入奥皇阵营,因争夺西里西亚地区而反叛奥皇。自民族或宗教原则对普鲁士政策的史学解读是片面的。
随着19 世纪德意志问题在民族主义向度上的发展,普鲁士和奥地利重新展开对德国领导权的争夺。哈布斯堡王室的德意志领导权缺乏民族性法理支持,而民族国家的建构排除奥地利方能达到。俾斯麦敏锐识别到了时局给普鲁士带来的契机。是否摧毁哈布斯堡王室的正统地位构成俾斯麦与弗里德里希四世在德意志政策的主要分歧。
伦茨论断“俾斯麦之前的政治家既无认识也无意愿和力量完成1848 年革命未成功的事业”。5○伦茨批评弗里德里希四世虚幻、矛盾与犹疑的政治性格,形容其为“浪漫主义国王”。他受到基督教日耳曼浪漫主义的影响,持奥地利正统地位的历史观,难以排除奥地利设想德意志问题。对国王而言,“没有奥地利的德国统一是不可能的,普鲁士谋求皇权违背德国历史精神”。6○
The authors declare no competing financial interests.
浪漫主义观念令国王认识不清普奥之间存在权势较量,导致德意志政策的失误。1849 年5 月26 日弗里德里希四世与外相拉多维茨推行联邦政策,它继续小德意志计划思路形成联邦国家再与奥地利建立特殊联盟。作为计划的核心内容,爱尔福特联邦挑战了奥地利控制的邦联。在俄国支持下奥地利施压普鲁士解散联邦,此即1850 年11 月29 日普鲁士在奥尔姆茨条约遭受外交挫败,这标志着国王与拉多维茨联邦政策的错误。
事实上,随着欧洲革命打破了保守格局,普鲁士无法在德意志问题上保持中立政策。伦茨分析普鲁士外交政策在当时面临的选项。格拉赫主张跟随奥俄两强镇压革命而重建1848 年前的状况,拉多维茨则奉行有所作为的民族政策,建议国王接受法兰克福议会献上的帝位。伦茨论断国王的德意志政策受民族主义情感所左右,而俾斯麦则要纠正普鲁士政策的民族主义误区,摆脱在德意志问题上的被动地位。“弗里德里希四世在革命中力求博得统一者与民族庇护者的声誉。俾斯麦认为这剥离了普鲁士的欧洲特质,将大国职责屈居于民族意志招致内外摩擦”。1○
俾斯麦解决德意志问题的思路挑战了奥地利的正统地位。自中世纪以来神圣罗马帝国诸侯服从皇帝是德国的政治传统。近代早期诸侯捍卫等级自由与德皇剥夺此自由的矛盾是宗教改革中诸侯对抗哈布斯堡王室的历史渊源,诸侯割据通过宗教改革的事业获得了正当性。普鲁士国家的近代发展沿着诸侯对抗奥皇的主线,当代双方的争议围绕着邦联议会的实质改革进行。伦茨强调“宗教冲突已是历史,俾斯麦认可的是国家权势与利益”。2○俾斯麦悉知民族国家的政治追求符合普鲁士利益,对抗奥地利无疑能获得小德意志党支持,因此,重演自七年战争以来的普奥冲突也就成为了因应德意志问题的折衷方式。意大利民族运动捕获萨沃伊王室,德国民族运动被俾斯麦控制,其方向与手段发生了反转。
兰克学派持有的是国家史观而非民族史观,他们在欧洲国家体系的向度上理解19 世纪民族问题。在伦茨的解读之下,俾斯麦既利用又摆脱民族主义,这需要信赖普鲁士的国家力量。政治史学派对这一段史实的解读是认为普鲁士履行了其德意志使命,伦茨则认为俾斯麦的德意志政策体现出普鲁士进阶欧洲列强的传统。俾斯麦在维持欧洲国家体系的前提下通过外交政治手段解决德意志问题,这一实践相符于兰克学派的近现代史观念。
俾斯麦界定德意志政策服务于国家利益,而非民族主义立场。他在议会陈述“外交事务是唯一且最高目标”,是国家独立自主与安全。3○一方面,他通过对外政策行动扭转自由派宪政革命。另一方面,作为德意志政策的核心,实施民族代表大会不能被评价为波拿巴主义,在邦联改革中它是俾斯麦利用民族运动声势而对抗奥地利和中小邦国的筹码。伦茨分析,“俾斯麦认识到普奥利益对立,普鲁士政策在德国以外找不到施展空间”。4○他深知普鲁士的德意志政策没有民族代表大会无法实施。5○
俾斯麦是在外交立场的角度设定德意志政策,而大国地位是这一思想的关键。俾斯麦指明“问题核心是普鲁士是列强或邦国”。6○伦茨认为自驻俄大使到就任首相“俾斯麦政策的基本点是维护普鲁士的独立性”。7○“普鲁士不畏惧法国,也不作英国或奥地利仆从,而有独立政策”。8○“作为欧洲大国,普鲁士应在欧洲国家格局考虑自身及其他邦国利益”。9○“普鲁士绝不应固守现状,若此则屈从奥地利利益”。10○
俾斯麦转化民族主权原则服膺于普鲁士的欧洲列强政策,但在此他面对自由派与保守派的压力。政界与舆论界缺乏对普鲁士列强地位的认识,也就相应地局限了其活动范围。俾斯麦对抗奥地利让持哈布斯堡正统观念的人士无法接受,政界反对他转变政策,这在传统政治观念中无法想象。威廉国王与支持俾斯麦的周报党也难以跟随其反奥政策。萨维尼这位赞同保守主义原则的学者在对外关系上也如自由派那样认为,普鲁士的地位取决于它在德国施加的影响,因此与中小邦国关系最主要,错误在于俾斯麦抛弃此要点不顾而宣称“普鲁士仅与大国协商”。1○即便是小德意志党的特赖奇克也不能接受对奥战争解决德意志问题。自由派批评俾斯麦通过法国解决德意志问题是投机政策。1○多数人认为法国而非奥地利是普鲁士的对手,法国是德国不能统一的缘由。2○
伦茨分析,德意志问题的解决途径需要普鲁士与其他大国尤其俄奥决裂,这意味着普鲁士的外交政策要赢得活动范围与自由度必须突破神圣同盟。在抵制革命这一态度上三国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普奥争执与奥俄疏远致使神圣同盟瓦解。俾斯麦认识到克里米亚战争和意大利战争改变了欧洲的政治格局,他批评普鲁士的外交政策仍以神圣同盟为准,而不体现自身利益与大国地位。弗里德里希四世逆势而动,力求重建神圣同盟。他在推行民族政策的同时,又要维持与俄国的友谊,显现了矛盾之处。
1853年爆发的克里米亚战争考验了普鲁士的外交政策。这关涉到中欧列强的战略选择。英法连同奥地利胁迫普鲁士表态。1854年4月20日普奥签订攻守同盟,时任驻法兰克福大使的俾斯麦赶赴柏林极力制止此举。他认为普鲁士因克里米亚与俄国交战等于屈从于奥地利,扮演仆从国角色,而中立是普鲁士和中小邦国最优政策。他建言普鲁士不卷入不相关的利益纠纷,不参与即不被外部利益绑架。3○伦茨看来这代表了俾斯麦清晰一贯的基本点,是其现实政治精髓。通过不针对任何一方的武装中立,普鲁士不卷入冲突也不威慑俄国。在之后的事态发展中,德意志邦联宣布武装中立,伦茨评价这意味着中欧地区面对欧洲大冲突时第一次免于战端维持和平。
伦茨指出克里米亚战争时(1855 年1 月)俾斯麦酝酿着普俄法三国同盟。4○法俄因克里米亚战争不能干预德国事务,俾斯麦联合法俄用意是摧毁奥地利在德意志邦联的领导地位。面对意大利战争,俾斯麦的观点仍是保持普鲁士独立自主的地位,他反对受到民族主义舆论的影响而支持奥地利,如此意奥战争演变为普法战争,这不符合普鲁士的利益。但普鲁士可藉军事援助一事向奥地利在邦联改革要价。意大利因独立战争有求于普鲁士,在这一前提上能够构成反奥的普意同盟。
俄国对德意志问题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在俾斯麦看来,普俄友谊是外交关系的根本。他在克里米亚战争期间阐明政见基础是与俄国的友谊。5○政策尺度并非盲目的反俄或亲俄立场,而是友谊。自由派与民族主义者持有反俄立场,曼陀菲尔内阁也持反俄政策。而俾斯麦无论如何都反对与俄国交战,他认知德意志问题的欧洲性质,与俄国不睦会引发欧战,造成中欧动荡。格拉赫和其盟友在镇压革命、内政与外交方面把俄国友谊当信条,坚持神圣同盟观点。6○然而,“普鲁士若公开加入俄国一方无疑会疏离自由派”。7○伦茨分析沙皇作为中小邦国的庇护者不意愿普鲁士建立德国霸权。8○帝俄支持普鲁士镇压革命出于保守利益与教条,并稳固德国分裂。9○因此,俾斯麦把俄国友谊立足于普鲁士利益,而非将国家捆绑在沙皇政策。10○符合国家利益俾斯麦即接近俄国,例如镇压波兰起义。1○他尽可能拉拢俄国,防止两国敌对。但他认识到“当消弭欧洲矛盾时与俄国同盟对普鲁士毫无价值”。12○1863 年普鲁士与俄国达成阿尔文斯累本协定,两国通过在波兰问题的谅解而结成事实上的同盟。
对法关系是俾斯麦施展德意志政策的重要维度。普鲁士制衡奥地利须要与法国结盟。对于正统保守派格拉赫、曼陀菲尔等人而言,普法结盟不可设想,因为这代表了革命观念。1850 年发动政变称帝的拿破仑三世被伦茨形容为“篡位者”,一位民意皇帝。在波拿巴主义统治下,民意的来源是觊觎权势的民族威望,例如克里米亚战争被拿破仑用来提升威望以服务于内政目的。他的外交政策宣扬民族原则,意图分化神圣同盟,进而使法国主导欧洲事务。
法国支持意大利统一旨在打压奥地利的地位,奥地利的德意志政策影响了法国的利益。伦茨强调,“拿破仑三世不能接受奥地利领导德国,这冲击到法国的地位与其在莱茵和意大利的利益”。13○他判断普奥竞争为德国内部问题,没有估计到俾斯麦德意志政策内涵。“普奥矛盾意味与法国联合”。14○两强为了获得法国的支持而竞争,拿破仑三世利用这种外交优势,更意图通过普奥内战达到削弱两方的目的。而俾斯麦对普法结盟动议是欧洲政治格局下的利益交换。普鲁士在意大利问题上支持法国既削弱奥地利,也换取了法国在德意志问题上对自己的支持。然而,拿破仑三世放任普鲁士将奥地利逐出邦联的条件是获得莱茵河左岸的地区。“俾斯麦无法如七年战争时期弗里德里希二世为了获得法国政治支持割让莱茵地区,民族主义时代领土交易破坏政治声誉”。1○
伦茨指出,“俾斯麦深知德国统一招致与法国不可避免的冲突”。2○拿破仑三世不能接受德国统一的前景,无论这是由奥地利或是普鲁士主导。萨多瓦战役后普鲁士面临法国干预的可能性,拿破仑三世担忧统一激发德国民族情绪。北德意志邦联成立后,俾斯麦欲与法国妥协,不急于将南德邦国纳入邦联。同样,俾斯麦在卢森堡问题上对普法冲突采取了克制的态度,他要避免普鲁士在欧洲的孤立处境。
对普法战争爆发的起因,一种传说认为俾斯麦蓄意制造埃姆斯电报事件引诱拿破仑三世进入战争。此谓史实不清造成的误论。西班牙王位问题无疑激化了普法矛盾。俾斯麦意识到提议霍亨索伦王室为西班牙国王能加强德国地位。3○“对德国而言不论谁统治西班牙都不是导致战争事件”。德意志民族不愿在此事忍受法国干涉。4○然而,拿破仑三世不惜军事动员而向普鲁士施压,这种过激反应表明波拿巴主义统治的不稳定。威廉国王决定退却,但俾斯麦不愿遭受外交挫败而改写埃姆斯电报,令战争不可避免。对法战争据有民族意涵而能够赢取南德邦国,推进德国统一进程。阿尔萨斯与洛林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两地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中被法国掠夺,随着德意志帝国建立,对这两个地区的索回具有历史法理基础。伦茨评价俾斯麦要求法国割让两省的动机并非民族主义而是政治家的现实考虑,为了防止法国报复德国必须推移边界。5○但割让两省意味着法国自此敌对德国。6○
作为伦茨19 世纪史研究的重点,俾斯麦的政治生涯因应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其策略符合兰克学派对近现代史发展进程的看法。在近代史观念中,伦茨认识到俾斯麦与史学家兰克共同持有保守主义信条。
政治现实主义是伦茨研究俾斯麦得出的主要结论。在他看来,俾斯麦以现实政治克服了政治浪漫主义不切实际的狂热空想。现实政治让政治理念屈居于权势目的。7○现实政治思维在于时刻计量利益,分析判断基于当下状况,政策随着利益变化做出调整。对于俾斯麦而言,“政治意味着斗争、策略与手段,洞察局势以便利用局势”。8○“政治不关切未来可能发生而走向无法确定之事”。他批评德国政策的一贯错误在于“过早地为可能发生的事情做准备”。9○政治家需要认识到政策与时代状况之间的关系,俾斯麦对此的表述是“人不能忽略历史,也不能妄言创造未来,或者加速时代进程”。10○“以现实态度行事,必能认清何为可能做到的,何为不可能,且知悉做到的途径”。1○
伦茨并非如梅尼克以马基雅维利主义解读俾斯麦的现实政治观念。在政治思想史上,马基雅维利主义被界定是无政治伦理与道德担当的无赖政治。在伦茨看来,现实政治思想的关键是对国家的认识着重于利益而非抽象原则。政治外交在充斥着机谋、讹诈与要挟的多方博弈中测算风险,政治家既需要审慎地分析衡量现实因素,也需要保持清晰明确的目的性。对伦茨而言,俾斯麦将现实政治发挥于外交政策之中,他的政策代表了弗里德里希二世不懈追求国家利益的传统。普鲁士作为欧洲列强具有独立应对俄、奥、瑞、波等国的能力,而非是奥皇的仆从。政治技艺施展以实力为基础,捍卫利益并维护独立地位,脱离实力的政治是说教幻象。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俾斯麦突破了普鲁士外交政策的教条与舆论偏见,它们包括尊崇奥地利的地位,自由派反俄与民族主义反法情绪。
1914 年3 月伦茨在柏林大学的演讲中阐述了国家观念是兰克史观与俾斯麦保守主义政治观的契合之处。兰克保守的政治观是与历史世界观统一的。“兰克对欧洲史断言无误之处实现在德意志帝国的建立。”12○兰克不反对德国统一,但不赞成自由主义宪政的方式,他参与了解散法兰克福议会的联署。他对1848 年革命的态度反映在其著作《1848-1851年政治备忘录》中。君主国组成联邦国家符合近现代欧洲史实情,德国主权的建立方式沿袭自中世纪帝国而非民族主权,这是兰克与俾斯麦对德意志问题思考的共通之处。19 世纪的保守主义政治立论于君主制对共和制的历史正当性,并受到历史观点的指导。对外政策要求在欧洲列强关系中判断理解国家利益,结盟关系这一手段精准地将国家利益最大化并规避风险。政治外交史通过分析国家利益来研究结盟关系,而俾斯麦则是这一史学认识论实现的典范。在伦茨看来,“俾斯麦把握总体局势下的大国位置,改变对普鲁士的不利因素”。1○当代政治社会运动无法推翻五大列强,这决定了俾斯麦对民族与主权问题的认识。俾斯麦的政策维护而没有变更历史所形成的欧洲国家体系。在普奥冲突中,维持奥地利的列强地位是俾斯麦的底线,为此他不惜与军队将领乃至威廉国王发生冲突。
世界观、个性、意志与判断力是政治家创造性地应对局势的源泉。伦茨强调普鲁士意识(preuβischen Bewuβtsein)是俾斯麦所代表的伦理力量,他的政治保守主义集中体现在捍卫普鲁士国家,所谓“认识与笃信普鲁士的力量,彻底且有意志地运用”。2○弗里德里希二世所代表着的普鲁士精神体现在俾斯麦强硬的政治个性之中,即追求统治力与政策的执行力。决断力依赖信念,没有信念就无法达到清晰透彻的洞察。伦茨强调,若没有坚决意志与热情,对行为条件的洞察是无力且无价值的。俾斯麦不仅衡量权势的现实因素,且拥有着行动热情与意志。3○如他对议会反对党所言,自己“毫不畏惧斗争,且毫不犹豫地把斗争进行下去”。4○他不畏惧舆论而追求在斗争中达到目的。5○既定方针不受任何人左右而改变。6○在伦茨看来,俾斯麦对国家权势的领悟是与宗教情感、忠君情节结合在一起的。面对残酷的政治斗争,俾斯麦的力量源泉和情感支柱无疑是对国家的忠诚和新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