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云华(湖北省监利县动物检疫站)
李子泉(湖北省监利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消费意识的不断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尤其是“瘦肉精”“苏丹红”“健美猪”“三聚氰胺”等事件,造成了部分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恐慌和担忧,也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本文从畜牧业一线管理者角度出发,就湖北省监利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思考与设计。
1.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维护餐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据统计,被端上人们餐桌的食品有60%以上来源于畜产品。随着社会对畜产品需求的倍量增长,必须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把问题畜产品挡在餐桌之外,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维护养殖安全,保障畜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监利县畜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年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连续9年跨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行列,年出笼家禽2000万只以上,对比“十一五”初期翻了两番,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3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畜牧业大县。尤其是监利温氏、荆江蛋品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相继落户,湖北天牧、荆州离湖、湖北天湖等本土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更进一步增强了监利畜牧业的综合实力。一旦暴发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或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必将对监利县畜牧业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其后果不堪设想。
3.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维护发展环境,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国际国内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监利县及周边地区形势也不容乐观,重大动物疫情形势十分复杂,畜产品质量安全依然存在很大隐患,迫切需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近几年,监利县以改革为契机,以执法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这根主线,创新监管体制,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监利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连续多年被省市授予动物卫生监督先进单位称号。2019年9月,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对监利县规模养猪场户、生猪屠宰场、集贸市场的生猪尿样和生猪产品进行“瘦肉精”抽检,共抽查30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呈阴性。
1.强化队伍建设,监管网络健全。2005年以来,监利县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内部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综合执法队伍,一举成为全省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面旗帜。
一是整合资源,理顺管理体系。成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牌子),将原分散在各单位的执法职能、执法人员、执法措施进行整合,归并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按“执法主体在县,工作延伸到乡”的要求,组建23个乡镇分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动物防检监督员69人。分所人财物由县所统一管理。建立人事代理制、合同聘用制、绩效工资制、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动态管理制度,形成了上下贯通、指挥有力、运转协调的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近两年,针对执法队伍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以“五个一”学习活动为载体,创新开办了“周五课堂”,采用模拟听证会、案件讨论会、案件评审会以及现场答辩等各种形式,既丰富了知识,又开阔了视野,起到了良好效果,有力地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了从着装、文明用语到执法程序的一系列规范性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行象。
四是创新方式,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三员”(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定”(定区域、定内容、定责任)的监督模式,形成局、所、分所、监督员、协管员五层监管责任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行“一对一”挂牌监管,做到了监管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态势。
2.强化制度建设,监管措施落实。按照“打防结合、重抓源头、全程监管”的要求,创新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从栏圈到餐桌的10个全覆盖监管制度,切实把好十道关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资格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二是严格检疫申报制度,严把检疫程序关。县级设立了动物检疫报检中心,实行检疫信息统一受理、检疫人员统一调度、检疫行为统一规范的检疫申报管理模式。同时,按“一乡一点”的布局设立乡镇报检点。三是严格产地准出制度,严把产地检疫关。四是严格准宰制度,严把屠宰检疫关。五是严格挂证经营制度,严把产品市场准入关。六是严格“四不准一处理制度”,严把无害化处理关。七是严格备案登记制度,严把兽药饲料产品入市关。八是严格质量抽检制度,严把兽药饲料产品入户关。九是严格台账制度,严把溯源关。十是严格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严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3.强化综合执法,监管效果显著。一是加强执法宣传。借助媒体优势,结合宣传板报、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展开了全方位的宣传,为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在行政处罚时,创新增设了对执法相对人约谈制,实行人性化管理,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采取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局部检查与整体联动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1.监测体系不健全。县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缺机构、缺人员、缺设施设备,难以实施畜产品从生产到屠宰、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动态监测。
2.监管体制不够顺。从横向看,涉及部门多,职能交叉,缺乏有力的统一组织,没有形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从纵向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机构为地方政府所属,上级执法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受地方保护主义和职权本位主义的影响,执法工作开展极不平衡,难以形成一盘棋。
3.监管经费不足。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头经费和工作经费应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然而目前实行的都是差额预算,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4.监管方式滞后。一是现有的监管制度强调政府作为监管的单一主体,忽视了社会团体、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动参与。二是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手段的强制性,“重权力、轻权利”,“重管理、轻服务”,习惯于命令控制式的行政监管手段,对于应承担的维护和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职责却监管缺位。三是执法监管部门过分依赖临时性的“运动执法”,缺乏常态化的执法手段,大大削弱了畜产品监管的公正合理性。
1.完善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根据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要求,合理配置检测设备,加快产地检测、屠宰检测、市场检测三级网络建设。二要加强部门合作,实行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形成高效运转机制。三要加强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和完善检测手段,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快速准确的科学依据。
2.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建议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部门体制改革,全力推行综合执法,机构列入行政序列,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简、高效。
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编制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装备,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4.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分别进行GMP和GSP认证,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HACCP管理,确保投入品质量。同时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进畜产品品牌战略。
5.加强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要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逐步建立以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系统。同时,应尽快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把企业的社会责任纳入政府对其指导、管理的指标体系中来,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引导和规范。
6.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对养殖者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从源头把住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在广大群众中宣传违禁药物对人体的危害,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畅通群众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途径,形成人人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多元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