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忠
[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最重要的价值是体现了进入新时代后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创新品格和进取精神。
[关键词]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守正;改革;应变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0)02-0014-0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的会议。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最重要的价值是体现了进入新时代后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创新品格和进取精神。《决定》的创新集中体现在守正创新、改革创新、应变创新三个大的方面。
一、关于守正创新的问题
何谓守正?简单说,“守正”就是根基、根本。“守正”即是要坚守正道,把握事物本质,遵循客观规律。在制度层面,守正更多的是指一个社会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守正创新,就是使这些制度更完善、更成熟、更稳固。
苏联的解体、苏共执政地位的丧失,从根本上讲,不是苏联没有改革,而是苏共在改革战略中犯了颠覆性错误,用我们今天的话讲,就是没有坚持守正创新。不能守正,所谓的创新越多,可能与原来的初心越远。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之所以闯过了许多激流险滩,之所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条关键性的经验,就是我们较好地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正是守正创新的完美表达。“四项基本原则”是最大的守正,改革开放是最大的创新。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归根到底,是我们守正创新的结果。这恰恰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真正的奥秘所在。
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方面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堪称是守正创新的集大成者。《决定》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發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决定》除了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外,在守正创新方面还有不少的亮点。比如,在第二部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中,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并把党的领导制度上升为“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此基础上提出6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在第七部分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明确提出来,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关系我国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的重大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领导文化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形成的方针原则,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决定》“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可以说,守正创新是《决定》的精髓所在。
二、关于改革创新的问题
改革创新,指的是改掉旧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更合理完善,并开创新的事物。从制度层面讲,就是改掉不利于生产力发展、不利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当家作主、不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高的部分,它更多的是指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要求不相协调,影响它们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具体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讲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主要也是指具体的体制机制方面的制度。党的十四大讲得更明确,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改革开放40多年,各方面制度的改革创新,是我们发展的主线。改革创新,就如同一座大楼盖好了,四梁八柱立起来了,怎么把内部结构调整的更好、装修的更美,使人住在里边比较舒适。这次《决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由13个部分组成,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制度。从第二部分到第十四部分,大多是属于各种制度、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内容非常丰富,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国防、外交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涵盖到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层面。
《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包括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等。
在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方面,《决定》提出了3条要求:一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提出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等。二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提出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等。三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这些改革创新的力度深度前所未有,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
把分配方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决定》中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基本经济制度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部分,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影响,全会对此也作出了系统阐释和明确部署。多年来,我们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一大创新,就是在此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这三项制度都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这一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关于应变创新的问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除了守正创新、改革创新外,实际上还渗透贯穿着应变创新的精神。应变创新,从政治学的角度讲,就是对国家在某个历史阶段面临的重大挑战及其带来的重大变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应变的战略策略以及制度的设计安排等。应变创新的目的,就是以中国之治,应时代之变。
从国内外大势讲,我们国家在当前及未来一个较长时间,面临的重大挑战及变化是什么呢?不外乎两个问题:一是民族复兴之巨变,二是百年未有之大变,这“两变”又是紧密联系的。前一个“变”主要是从我们民族本身讲的。因为我们日益靠近世界舞台的中央,这是近200年来中国国运最深刻的变化,所以说这是个巨变。后一个“变”主要是从世界范围讲的。近100多年特别是二战以来,国际上奉行的基本是占主导地位的强权政治,世界经济政治秩序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兴起,正在改變着这种旧的国际格局,这是一种百年未有的大变。无疑,中国的和平崛起是旧的国际格局变化的极其重要乃至关键因素,这就需要给这种变化提供实力和影响力,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有应变的战略策略,创新制度和体制。
从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远景看,影响中国崛起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一是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是“一国两制”实施和祖国的和平统一,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外交战略的谋划运筹,四是国防军队的现代化建设。这几个方面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更是我们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这些在《决定》中都得到了反映。
针对当前世界上全球化的逆流,针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行为,《决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实施更大范围的开放,就是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空间布局,包括加快自贸试验区、自由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实施更宽领域的开放,就是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包括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等;实施更深层次的开放,就是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包括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决定》还提出,要拓展对外贸易多元化,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等。
在纷繁复杂的国际舞台上,中国已经当之无愧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的中流砥柱,成为促进全球发展繁荣的主要力量。为此,《决定》在“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部分提出,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涉外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协调党、人大、政府、政协、军队、地方、人民团体等的对外交往,加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格局。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完善领事保护工作机制,维护海外同胞安全和正当权益,保障重大项目和人员机构安全等。
“一国两制”是我国的重要制度,如何完善“一国两制”条件下的香港、澳门治理,《决定》提出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五大任务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包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等。二是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等。三是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四是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五是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在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问题上,《决定》提出,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人民军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柱石,是国家安全的坚强保障,是民族复兴的强大后盾。人民军队要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建设世界一流的军队,离不开一整套完善的军事制度体系的支撑。为此,《决定》提出,坚持战斗力根本标准,建立健全基于联合、平战一体的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体系;坚持以战领建、抓建为战,建立健全聚焦打仗、激励创新、军民融合的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现代化战斗力生成模式,构建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建立健全精准高效、全面规范、刚性约束的军事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决定》还提出,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步伐,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完善国防科技创新和武器装备建设制度。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这里提出的一系列制度、战略体系建设,大多属于应变创新的内容,目的是把我们的军隊建设成为强大的军队,完成好新时代的使命任务,使之成为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保障。
守正创新、改革创新、应变创新,既有相对独立的内涵,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它们共同体现、渗透贯穿于《决定》始终,从而使《决定》更丰富、更深刻,更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长远的指导价值。
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定会实现,一定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这就是我们的制度自信!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1975—198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1).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9-11-06(4).
责任编辑 宋桂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