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红
摘 要:我国现阶段已对种苗管理体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新的种苗经营格局在种植行业中已经基本形成,新品种的种植引进已经成为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工作,在农业种植经济中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在改革后划分于种苗管理部门,但在我国很多地区的种苗管理部门没有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对新品种的合理引进,就导致了我国部分地区的农业种植缺乏可持续性发展优势,本文就我国种苗管理部门的工作状态,深入探究了种苗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为种苗管理部门更好进行新品种引进推广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
关键词:种苗管理部门;新品种引进推广;作用和地位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了种苗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确立了种苗管理部门与其下属的相关机构负责对当地种苗培育种植管理工作,随着种植技术的成熟和种苗推广的发展,种苗市场进一步开放化,新品种的推广引进工作在种苗管理中的作用愈加明显,由于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差异和种苗培育的气候条件不同,在新品种的引进培育中需要管理部门协助推广示范试验,相应地需要种苗管理部门的工作朝着新品种引进方向转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种苗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与地位,才能更好地适应种苗管理行业发展未来。
一、确立种苗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主导地位
1.新品种引进推广是种苗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及上的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木、作物种子工作”,在行政区域的农林经济发展中,种苗的引进、培育、试验种植、规模投入生产等过程都属于种苗管理工作范畴内,当地区县的种苗管理部门对种苗引进推广工作承担直接主要责任。
2.新品种引进推广是种苗管理部门的应负主要义务之一。传统的种苗推广工作是交付于国有种子企业负责的,种苗工作改革之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种子推广工作都收揽于一些种子经营个体企业和专门设置的私人经营机构;改革工作在大大提升当地的种子推广效率的同时,也给当地的种苗筛选和新品种引进工作产生了影响,由于一些私人经营机构过分看重个别品种的经济收益,违背了种苗种植收益的第一原则,造成了新型先进种苗的引进滞后;当地种苗管理部门应主动履行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以严格的筛查管理和不断进取的种苗引进措施,切实地为当地农户推广收效好的新品种。
二、发挥种苗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重要作用
1.运用种苗管理部门的专业实力,加强新品种引进技术。在种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种苗管理部门积累了大量实践调查经验,也具备了更多的种苗培育相关专业人员;首先,种苗管理部门可运用其权威的专业实力,加强对新品种的示范引导作用,种植业、林业和农作物生产业都依赖于区域的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种苗管理部门是勘测当地水土环境和气候特点的最便利机构,也可以最及时地获得当地的气象气候变化信息,所以种苗管理部门要综合有效地运用有利条件和专业基础,因地制宜地为当地农户提供种苗培育方案建议,一方面减少农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还十分有利于当地区域的农业创收;其次,种苗管理部门是接触新品种的第一窗口,也是新品种扶持政策的发出起点,新品种的引进不光需要成熟的试验培育技术,同时还需要恰当的引进时机和开阔的外界视野,种苗管理部门可以作为与国家甚至国际新品种研发成果与当地实际种植的联系纽带,一些尖端新品种,例如超级水稻种植、木薯种植生产酒精燃料等新品种种植案例的成功,都离不开种苗管理部门的积极引入意识和开阔创新能力,种苗管理部门对农户可观种植条件的了解还可以帮助政府制定更加容易落实的新品种扶持政策,种植培育技术指导和补贴推广下放工作都是由种苗管理部门实施进行的,可见种苗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将在新品种的引进推广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2.强化种苗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提高新品种种植的把控规格。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种苗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作用还包括在新品种引进推广种植期间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种苗管理机构要严把种苗经营企业的种子来源与经营过程,维护农户购买种苗的重要权益,并为种苗经营机构企业牵线拉桥,在种植户中推广良好品质的新品种;另一方面,在新品种引入当地区域之前,种苗管理部门要完成至少一年的试验引进种植,并严查流入新品种,在新品种的引入上做到全面监督,并规范一些特定新品种试验苗的推广种植规模范围。
三、种苗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问题分析与参考建议
现阶段我国种苗工作中的新品种引进推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这些问题围绕着种苗管理部门出现:
1.地方性的財政困难,针对贫困地区的财政帮助重视不足,一些原始地区的种植业仍以传统作物种植为主,由于种植技术和品种优势都相对匮乏,导致部分地区的农林发展出现财政困难,而新品种的推广和引进是一项新加入的地区性政府开支,这就导致财政困难地区缺少新品种引入部分的财政来源,再加上相关农林发展部门的重视不足,使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困难重重。
2.种苗管理部门人员编制不足,与其承担的职能责任不匹配,种苗管理部门既要负责种苗的培育引进技术支持,又要承担对种苗市场的监督工作,大部分地区的农业部门人员本身就相对短缺,对种苗管理部门的人员投入就更加薄弱,导致很多地区种苗政策和新品种引进计划无法有效执行落实。
3.对种苗经营户的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理部门与种苗经营户的关系常常是互相协调的关系,而种苗管理部门还要在合作基础上对种苗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除管理部门对经营户的监督力度不够外,还要有效避免管理部门为了增加经济收入而利用职务便利的现象,一些种苗经营户经常委托种苗管理部门进行新品种的试验培育种植,这中间涉及到经营户支付试验推广费用的问题,管理部门要秉持公正原则,把握好管理职责,履行好品种试验推广义务。第四,农业行政部门要做好对种苗管理部门自身职责的监督工作,种苗管理部门单靠种苗培育试验所得经费无法收获过多的既得利益,而种苗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过程中都存在一些主观因素得参与,种苗管理部门人员可能会出现消极应付工作现象,还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贪污腐败,引进不够优良得品种,导致农户的真正收益受到影响,为防止种苗管理部门的不规范工作行为,更高等级的行政部门要加强核查力度,监控新品种的整个引进推广过程,建立规范有效的部门考核管理制度。
四、总结
作为农林部门直接对接种苗工作的第一窗口,种苗管理部门职责不仅影响着当地种苗市场的运转平衡,还决定着新品种引进质量和品种培育优化的经济效益,在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中种苗管理部门具有绝对主导地位,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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