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给面子”,小心最终“丢面子”

2020-05-11 12:19徐仁杰关桂峰
决策探索 2020年9期
关键词:外籍人士戒尺公权力

徐仁杰 关桂峰

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要有法治思维,要倡导、习惯、遵循依法办事,不加塞,不逾矩,不求别人“给面子”;要心有戒尺,心存敬畏,千万不要枉法弄权“给面子”。

最近,网传3名外籍人士在青岛市崂山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时,因排队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现场有人提出质疑,工作人员竟希望正在排队的中国人“给个面子”。最终,事情曝光,外籍人员道歉,相关部门检讨,都“丢了面子”。

碍于情面“给面子”,最终落得“丢面子”。这样的案例已不是个案。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會,在有人交往的地方,时常能听到熟悉的四个字——“给个面子”。一般民间交往,“给个面子”“行个方便”是宽厚,是善良;但到了公权领域,“给个面子”、与人方便则有可能是枉法、违纪。面子一给,口子一开,有可能就为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提供了温床。

“给面子”往往跟“打招呼”是连在一起的,跟权权交易有关。老百姓不需要你给面子,只要你不论亲疏,不管认识不认识,一碗水端平,大家机会均等,就是给了天大的“面子”。

扶贫领域“给个面子”,脱贫指标掺点水分,真脱贫就变成了假脱贫;环保领域“给个面子”,不达标、不合格企业便可以带“病”生产;司法领域“给个面子”,未达到减刑标准的,差不多也给减刑;招标领域“给个面子”,就可能产生“豆腐渣工程”,酿成大祸;疫情防控“给个面子”,加塞插队引起纠纷尚能管控,一旦让病毒钻了空子,害人害己害社会,那就绝不仅仅是“丢面子”的事了。

在公共领域、在关键节点、在特殊时期,搞通融“给面子”,顶风作案不顾大家的“面子”,一旦曝光便会丢尽面子。而且,给了你面子,就是搞特殊化,势必会剥夺其他人的机会,损害其合法权益,造成更大范围的不公。

不给“给面子”以机会和空间,一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次给外籍人士插队一个“面子”,还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揪住,那么,不易被发现的、在桌子下面运转的“给个面子”,又有多少呢?二是要织密制度的笼子,消除权力的“灰色地带”,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杜绝打“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要有法治思维,要倡导、习惯、遵循依法办事,不加塞,不逾矩,不求别人“给面子”;要心有戒尺,心存敬畏,千万不要枉法弄权“给面子”。你给了别人面子,回过头来法纪可不会给你任何“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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