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背景下在校中职生股份制微创业

2020-05-10 19:30徐婷洁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0年20期
关键词:新零售无人股东

徐婷洁

[摘           要]  在“新零售”时代,各种创新创业层出不穷。在校中职生利用专业所学结合“新零售”模式,通过学生自愿入股募集资金、团队合作开展“校园无人售货”项目实践,是一次大胆而创新的尝试。在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的实践中,“校园无人售货”项目的经营者按照经“新零售”运作手册开展经营、计算成本、收益,最后进行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既锻炼了中职生专业技能,又培养了创业经营意识,且服务了校园师生。在此过程中,股份制筹资能解决创业资金问题,股权分红能激励参与人员的热情,老股东退出与新股东招募能解决校园微创业新老传承问题。

[关    键   词]  中职生;微创业;股份制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20-0192-02

一、校园无人售货项目介绍

(一)背景与需求

1.背景

“新零售”,即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线上线下和物流结合在一起,才会产生新零售。2016年10月的阿里云栖大会上,阿里巴巴负责人马云在演讲中第一次提出了“新零售”,2017年是新零售的爆发年,各企业、商家为了抢占“新零售”这个风口,纷纷进行布局。

2.需求

2017年我校申报了电子商务新专业,在专业课程开展的过程中,如何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校内开展专业电子商务O2O(线上线下)实践等问题,一直是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在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在目前已开展的学生社团物流社、商贸社的基础上以及“校园物流商贸一体化平台实践研究”课题基础上,开展“校园无人售货项目”实践研究,这既能顺应时代发展,又符合专业建设的需要,除此之外,还能让电子商务、物流、工艺美术、会计等专业的学生应用专业技能开展实践活动,更好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

作为创新创业主体的学生,在此项目中的身份如何界定?經营所需要的资金从何而来?经营产生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经营获得的利益如何分配?这些都是校园学生创业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笔者通过资料查询和搜索,发现国内职教界对电子商务专业实践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校企合作、开设淘宝店铺等方面,因为“新零售”的概念2016年才诞生,2017年为“无人售货”元年,所以在校园实施无人售货项目及开展相关研究的材料很有限。对利用校企资源、真实工作任务开展相关专业的创新创业的课题,国内已有专家在研究,但创业成功的学生毕业后离校即带走了成果(初创企业),无法将创新创业的果实传承与延续下来。在国外,目前开展得比较成熟的有德国“双元制”、澳大利亚“TAFE”等,但基于两国与我国的国情不同也无法直接复制。

(三)项目设计

通过在现有校内专业社团的基础上,招募一批有创新创业意愿和专业能力的学生,自筹资金,组成校园无人售货项目股东团队、运营团队,利用教学楼内的简单货架销售纸品、文具、小数码、百货等师生需求量比较高的耐存、低价商品,开展校园无人售货项目实践。

二、实施情况

(一)股份制合伙人及分红设计

1.股东招募

股东招募从2016、2017级同学中招募自愿入股股东13人,筹措了项目初始阶段的资金。

2.股权结构

校园无人售货采用AB股股权结构规定股东权限。按照AB股股权架构设计项目股份,A股股东不仅出资认购股份,且有资格参与项目运营;B股股东仅为出资人,不参与经营。AB股股东共担经营风险,共享经营分红。由全体股东推选出“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必须由A股股东担任,最高可持股10股,任期3年。初期50元作为一股,“无人售货项目”初期共发行20股,向股东募集项目资金1000元。在股份制运营过程中探索交流优化股权结构,以持续稳定的模式运营。

在校园无人售货初期招募的13名股东中,通过甄选,确定6人为A股股东,直接参与经营,其他7人为出资合伙人,以A股股东为核心团队进行无人售货项目培训。

3.股权分红

项目运营以每学期为结算周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布扣除项目运营各项成本后的红利,按每股一份红利分配,各股东分红等于每股红利*持股数。

通过两个学期的运营,持续获利。通过股东大会商议,第一期分红把实际全部利润按股份比例100%分配给全体股东;第二期分红考虑运营人工成本,扣除50%合作社团和核心团队人员工资后,剩余50%利润由股东按股份分红。

4.股权招募、转让及退出

初期向校内学生公开招募股东,由学生自愿报名,由学校社团教师、企业人员出面筛选,确定初期股东人员。再从股东挑选A股股东参与项目运营。挑选以答辩形式进行,记录学生对创新创业的思路和理解,最终由社团教师、企业共同选拔出A股股东,占全部股东人数的50%。

今后校园无人售货新股东从参与无人售货项目运营的商贸社社员中招募。社员为每学期社团招新产生,自愿报名,完成培训。社员为无人售货服务满1学期,可参与评优。服务满2学期的优秀社员,可提出认购股份的申请。经审核申请,符合资格的优秀社员可成为股东,按50元/股认购,最高持股不超过10股。股东每学期可参与分红,按无人售货实际经营情况按每股30%~50%分配利润,具体数字由当年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若经营遇亏损,该学期不分红,损失由股东按股份分摊。

如老股东发生休学、转学、退学,可自愿提出退出。退出股份可由其他股东优先认购,但认购后其他股东持股上限不超过10股。若无其他股东认购,由商贸社社团资金认购,待新一轮股东加入认购。若当期经营有利润,老股东收回本金,按当期利润分红;若遇经营亏损,老股东本金按股份比例扣除损失,且无红利分配。

(二)经营情况

校园无人售货初具规模:以满足师生日用纸品、文具为主形成了25个SKU销售品类,日均销售额约150~200元,平均利润率30%。主营商品:抽纸、湿巾、暖宝宝、卫生巾、口罩、牙刷、铅笔、橡皮、水笔、卷笔刀、修眉刀、头绳、数据线。销售情况:商品日均销售额150~200元,第一学期毛利润为1038元,第二学期毛利润为2149元,同比增长了207%。

(三)成果

通过两个学期的运营实践,参与校园无人售货股份制创业的师生都有了许多收获。在运营过程中积累的素材、数据、问题成为教师在专业课程中引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的优质案例;另外,校园无人售货项目成为校园文明展示窗口。

三、存在问题与改革方案

(一)存在问题

1.纯资金股东分红比例过高

在第一学期运营完后,未考虑运营人工成本,項目产生的利润扣除库存之外,100%用于股东分红。股东投资回报比达到100.29%,此种分红方式与市场实际运营相差甚远。为此,在第二学期运营结束后,计算了参与经营的A股股东、外包团队人力成本。在全部利润扣除库存后,将50%用于支付人工工资,剩余50%用于股东分红。股东投资平均回报比达到75%。虽比第一期分红投资回报比下降,但仍比市场正常投资高许多。究其原因,在于校园环境与真实市场环境仍有差异,成本计算过少。

2.募集股本金利用率不足

由于目前经营的商品种类不多,日均营业额150元也比较少,平均每学期期末库存盘点金额约为900元,产生毛利润约2000元,股东募集的1000元原始本金及利润已满足了日常经营的需求。如今后开展第二期股权募集,股东筹资数额增加,可能会产生闲置资金,会带来投资收益下降,从而影响股东投资积极性。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经验范围和品种,从创新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项目规模与收益。

(二)改革方案

1.核算适度的分红比例

从第二期分红开始,股东大会已下降了用于股东分红的毛利,从原来的100%用于股东分红下降到50%用于股东分红。虽然分配比例下降,但由于营业额提高利润总额提高,股东绝对收益并没有下降多少。今后,将进一步由股东大会研究商讨,将用于股东分红的利润下降到总毛利的30%左右,进一步激励A股股东积极经营,提高销售额。将更多的利益奖励参与项目运营的人员和团队。

2.计算人工成本

由于校园内的创业项目不需要计算场地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水电费等成本,所以显得容易获利、容易成功。但这样的项目往往到了社会上经不起激烈市场竞争的考验。因此,可以在计算人工成本上做进一步的倾斜。这样不仅可以高度模拟市场竞争环境,也可以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到项目运作的具体岗位中,不断实践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将更多的创新意识从脑海里的想象变为现实中的实践;也能让参与创业的出资人体验到创业的成本与风险。

3.提高经营效益

目前,校园无人售货学生股份制创业项目经验范围仍局限在有形的商品,单价在5~10元,营业额度有限。虽然其中受制于学生人群的消费能力,但校园这个市场可挖掘的潜力还很大。后期,运营团队将在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拓宽经营范围,从有形的产品拓展为无形的服务。不断完善网上商城的功能,实现O2O线上线下立体式的营销,从而提高项目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值。

四、展望

目前,在校大学生股份制创业已经有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总结。在校中职生“股份制”微创业相关研究与实践非常有限。本文探究的校园无人售货的形式非常适应当下中、高职业院校的现实情况,在场地、设备、经费、人员都有限的情况下,能够让学生在校体验创新创业的实践乐趣;同时,学生股东团队为项目的经营主体,自负盈亏,促使学生有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教师作为技术指导、学校作为承办基地,也能够解决传统项目开展中的一些问题,如教师、学校在“双创”活动中的身份定位问题,学生毕业后项目的传承问题等。

通过总结相关的流程、经营和方案,形成的经验对学校本身而言具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项目本身可以升级为多专业的综合实训项目。因此,该项目值得向更多的中高职院校推广与辐射。

参考文献:

[1]杜睿云,蒋侃.新零售:内涵、发展动因与关键问题[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2):139-141.

[2]张文,宋淑丽.基于网络大学生分红试点股份制投资研究[J].北方经贸,2015(5).

[3]曾春.中职校园电商微创业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观察,2018(8):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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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伟.“互联网+背景下高职学生电商微创业能力培养路径研究[J].电子商务,2018(5):63-64.

[6]郭俊峰.微商力3[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

[7]郭辉,王丽丽.大学生微商创业风险及可行性分析[J].才智,2016(2):12.

编辑 赵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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