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星
摘 要 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是当前社会发展和法律建设中的重要工作方向之一,对促进农民工群体良好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主要从分析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问题入手,重点介绍目前没有依照法律签订劳动合同,收入低,工资索要困难,以及无法充分保障工作安全方面的情况,提出一些科学可行的改进途径,为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农民工 劳动权益 法律保障 问题 改进途径
一、前言
农民工是城镇化建设中的中坚力量,对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都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现行法律并没有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内已经发生多起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案件。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正当劳动权益,不仅农民工要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国家还要做好立法完善工作。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问题
法律在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时,主要是保障农民工的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与其他法律规定好的勞动者权利。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还无法得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没有依照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多数农民工文化素养不高,不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无法充分意识到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保护权益方面的作用;部分意识到这一作用的农民工,也没有主动争取自身的权益,没有坚持和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1]同时,部分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还存在漏洞,没有明确自身的福利和待遇。
第二,收入低,难保障。很多农民工只有较低的工资收入,甚至和包工头口头约定工资,在工程分包过程中,农民工的工资被抽成剥夺。每年都有很多农民工面临着索要工资困难的情况,这是因为一些施工企业要在年底才能够结算工资,容易拖欠农民工的工资。[2]
第三,无法充分保障工作安全。脏乱差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再加上很多农民工自身也缺乏较为强烈的安全意识,无法充分保障自身工作的安全性。特别是从事高危工作的农民工,劳动强度较大,劳动时间过长,且安全保障措施较差,危险性较高。
三、法律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改进措施
当前,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威胁到农民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采用一系列途径改进现实状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一)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法律制度是保障农民工切身权益的重要支撑和基础,能够从法律层面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积极消除不合理的、有歧视性的规定,制定出一些科学可行的惩罚措施,针对那些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个人和单位加以合理惩处。[3]在法律层面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强化科学立法工作,从当前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出发,采用一系列合理措施,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保证立法工作的完善性和合理性。还要注重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出台一些政策性文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2019年12月30日,我国正式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施行。这一行政法规可以保障已经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获取足额的工资报酬,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是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一大进步。
(二)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积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需要积极构建合理有效的保障制度。注重从失业、教育以及医疗等层面,开展保障活动,促进农民工能够和城市居民实现同等的权益保障。积极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发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的作用。对于农民工无力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可以由政府出资,承担较多部分,还能够适当降低农民工投保的门槛,积极制定出不同层级的缴费标准。[4]在面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要注重积极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减免费用较高的借读费、赞助费,从而减轻农民工的经济负担。政府要时刻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持续完善法律制度,尽可能从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加以保障。
(三)合理改进户籍制度
积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消除城乡差别的二元化户籍制度,打破这一制度产生的制约和影响,给农民工提供相同的生活方式和居民地位。全国各地都应该积极深化户籍改革制度,但是想要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需要经历较长的发展阶段。政府要持续加大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力度,转变和更新思想观念,秉持一视同仁的眼光看待农民工,缩小城乡居民差异,促进城乡居民能够和谐相处。
(四)提高农民工群体的综合素养
农民工群体的综合素养不断提高,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当他们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就能够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调整当前社会经济结构的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农民工技术培养工作,促进农民工能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5]政府部门要大幅度帮扶和引导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和补贴力度,积极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给更多农民工创建发展机会。
四、结语
现行法律在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同时社会层面保障也有所不足。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合理改进户籍制度,提高农民工群体的综合素养,能够取得良好的保障效果。
(作者单位为菏泽市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 林奕冉,陈会广.农民工的土地权益与劳动权益——基于2009—2017年农民工调研[J].土地经济研究,2018(2):1-25.
[2] 徐双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权益保障问题研究[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9(3):77-80.
[3] 赵宇婷.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8(5):12-13.
[4] 黄萱,王祥军.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法律问题研究及对策分析[J].景德镇学院学报,2019(4):25-26.
[5] 段嘉政,杨紫贞.“网约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J].中国商论,2019(1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