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
摘 要 上市公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出于种种目的,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粉饰,甚至造假舞弊,从而扰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社会公众蒙受损失。因此,探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识别与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归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常见动机和手段,其次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识别和判断方法;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防范对策,包括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会计估计、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利用大数据建立风险控制模型等。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 报表粉饰 风险防范
一、引言
上市公司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股重要力量,其优良的价值创造能力为我国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各个上市公司之间,由于在企业实力、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等各方面存有差异,因此财务状况也表现得参差不齐。部分上市公司出于种种目的,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粉饰,甚至造假舞弊,从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使社会公众蒙受损失。自早期的深原野、琼民源、银广夏、绿大地等案件,至近年来发生的万福生科、抚顺特钢、百乐米业、康得新等案件,财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财务舞弊案件屡禁不止。因此,如何识别与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值得分析和探讨。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常见动机和手段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常见动机
1.业绩需求。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公司股东、管理层以及社会公众都是重点关注的。在对管理者进行绩效评价时,往往以经营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而有些公司在上市初期或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签订业绩对赌协议,迫于业绩考核的要求,以及完成对赌协议的需要,便会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
2.融资需求。无论是向金融机构融资,还是发行债券、增发股票向社会融资,均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有所要求。上市公司作为融资的主体,通过粉饰财务报表以达到融资的需求,也是常见动机之一。
3.维系上市条件。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公司上市条件设立了较高的门槛,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能上市或免于退市。而对于某些方面未满足条件的公司,就会以粉饰的手段向监管层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份表面合格的财务报表。
4.抬高股价。股价的提高意味着公司的大股东所持有股份价值的提高,更加方便大股东变现套利。所以,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取非法的高额利益,铤而走险不惜利用造假的手段欺骗投资者,以达到抬高股价的目的。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常见方法和手段
1.利用关联方交易。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财务报表粉饰是较常见的方法。有些上市公司的供应商或客户,关联方排在前列,可以利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进行利润转移,也可以利用关联交易虚增业绩;有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进行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出售或购入资产,达到优质资产、劣质资产的产权转换,根据公司需要可以达到增加盈余、减少亏损的目的或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有些上市公司采取委托经营等形式,将部分状态不佳的资产委托关联方经营,收取固定收益,用以增加上市公司的业绩。更有甚者,有些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上述交易后,却故意隐匿关联方关系,不披露关联方交易,让投资者误认为是正常市场交易。
2.跨期调节利润。部分上市公司利用经济业务提前或滞后确认、会计估计变更等手段跨期调节利润。例如,个别上市公司在子公司业绩明显下滑、未实现业绩承诺时,少确认甚至不确认商誉减值损失;在当年盈利无望时,计提大额坏账损失和减值准备,进行业绩“大洗澡”;收入确认时未考虑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未正确区分应收账款减值和收入调整;延长折旧年限降低本期成本费用等。
3.采用不恰当的会计核算方法。部分上市公司故意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曲解,违背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采用不恰当的会计核算方法粉饰财务报表。例如,有些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还在实际控制并承担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盈亏的情况下,便将该子公司剔除在合并范围之外;有些上市公司对于投资的核算,无视实质性因素,仅仅根据投资比例判断是否控制或重大影响。
4.虚构交易。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手段最为恶劣,同时也是最为隐蔽的,就是虚构交易。从近年来发生的新绿股份、百乐米业、万福生科等案件可以看出,这些上市公司从存货购入到产品销售形成一条龙的造假体系,从公司管理层到员工、从供应商到客户,全员参与公司的造假行为。由于经济业务子虚乌有,各项数据均掌控在公司管理层按需摆布,致使财务报表在各项指标上几乎无法找到破绽。
三、财务报表粉饰的识别和判断方法
(一)分析公司有无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
凡事都有其动机,为了识别和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表粉饰的行为,首先要分析该公司是否存在强烈的业绩需求、融资需求,公司是否处于高风险环境,近期有无突发事件,上市条件是否岌岌可危,以及大股东和关键管理人员的诚信度等。如果公司存有上述动机,则存在公司粉饰财务报表的风险。
(二)关注有无大量关联方交易
如果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或主要客户为公司的关联方,那我们就要防范公司随时利用关联方交易的定价策略来虚增利润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我们可以将公司公开披露的交易信息与公开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比对,以核实双方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推算对公司盈余的影响程度。为了防范上市公司隐匿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我们还可以利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查找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追根溯源,从而找出可疑的关联关系。
(三)关注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该交易或事项的性质、金额和发生频率,影响了正常反映公司经营、盈利能力的各项交易、事项产生的损益。如果上市公司存有资产重组、高额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偶发性的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则需要分析這些经济业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财务报表出现质的变化,如出现从盈利变为亏损、经营业绩明显下滑等现象,则公司极有可能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来粉饰财务报表。
(四)与同行业对比
虽然每个公司都有各自的特点,但公司所处行业中的其他上市公司还是具有可比性的。例如,可能分析同行业的毛利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占用天数、固定资产与产出能力的比例关系、收入增长率等经济指标,如公司与同行业水平存有显著差异且无合理的理由,则公司有可能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粉饰。
(五)与公司历史数据对比
由于企业会计核算平衡原理,公司对某个财务报表项目粉饰或造假,也必然会导致其他某个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动,这会迫使公司寻找合适的财务报表项目来隐藏这部分金额。目前,上市公司经常利用的报表项目有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商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我们可以通过这些重点报表项目与公司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其有无异常,如发现某些项目持续性增高或大幅波动,便需分析其原因,判断其合理性。此外,通常而言,粉饰财务报表并不能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所以公司在业绩上涨的同时,经营性现金流量如出现负数,则应充分引起我们的警惕。
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治理对策
(一)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无不透露出公司内部治理存在缺陷的问题。有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人浮于事,未能真正行使监督职权,事后反而自称是财务造假行为的受害者。由于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而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兼任监事,所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很难对公司所有业务有深入了解。建议将公司审计委员会从董事会中的专门委员会调整为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共同管理的专门委员会,以加强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也赋予独立董事、监事会更多的监督权限。
(二)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
一直以来,不断有会计师事务所因忽视风险控制、对公司所属行业特征缺乏充足的了解、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审计程序不充分等原因,未勤勉尽责而遭受注册会计师行业或证监会的处罚。所以,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诚信文化,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估计
由于经济业务事项千差万别,很多都必须依靠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并且各个企业的情况不尽相同,所以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无法彻底消除管理层的“自由裁量权”,致使政策给予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估计的较大选择自由度。建议有关部门对改变会计核算方法的前提条件作出具体的细则要求,对会计估计变更实施“单行道”管理,即只允许向更加谨慎的方向变更,并禁止反向操作,以压缩财务报表粉饰的空间。
(四)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
众所周知,修订后的《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施行,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5%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等。但是,新《证券法》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如处罚的下限太低,上下限之间差距较大,存有人为调节的空间。此外,《证券法》只是一部行政法,采取的措施只能是以罚款为主,但投资者更希望的是修改《刑法》,加大《刑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利用大数据建立风险控制模型,及时提出高风险事项的质疑
大数据时代财务报表分析的主体不再是对单一或传统的样本公司进行分析,而是可以对所有可获得公司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就从根本上扩大了财务数据的来源,这种改变将会使大数据背景下的财务分析结果更具有准确性。[1]利用大数据建立风险控制模型,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收集、处理、分析公司及与公司有关联的各项数据,能够及时发现公司舞弊的风险,并向公司提出高风险事项的质疑,以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五、结语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粉饰行为,严重阻碍了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公司小股东、业务合作方及投资者的利益,使社会公众对公司、对中介机构,甚至对监管部门产生信任危机。我们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及手段进行研究,是想找出合适的识别及防范的方法,以压缩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的空间,并期望所有上市公司均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不可否认,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行为在当今和未来依然难免存在,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和财务人员共同努力,抑制其生存环境,还公众于信任。
(作者单位为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參考文献
[1] 高健.基于大数据的公司财务造假识别[J].企业会计,2015(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