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禧
内容摘要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自然环境与人类的生存与生活等的方面息息相关,例如,由于气候的不同,人们的心情也会不同;山区较多的地方交通不便;气候比较寒冷的地方人们容易生病且普遍不善交流等。维持好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环境执法是建设环境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制约性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的研究对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阐述了环境执法工作制约性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的要点。
关键词 环境执法工作 制约性因素 应对措施
1 引言
自然环境在人类的生产与生活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亦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但在其自然状态下并不总是十分符合人类的需要,因此,人们总是在改造自然。然而人类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往往会导致自然环境与生态平衡的破坏,从而遭到自然界的报复。只有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才能进行可持续的发展,而环境执法工作在维持好环境的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它对建设天人合一的生存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了解环境执法工作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措施对我国的环境建设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环境执法工作的影响因素
2.1 体制与机制不健全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由此,各个地方的环境保护部门便受制于当地的政府部门,环境部门便不仅要对当地的环境负责,还得想办法使其工作符合政府部门的要求。而政府部门作的环境措施并非完全合理,并且环境部门又受制于政府部门,无法有效地对当地环境进行管理,由此环境保护部门无法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执行。不仅如此,环境保护部门在面临当地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时遇到的执法监督与经营界限模糊问题以及其他外界因素时,由于受制于当地政府部门而使环境执法工作难以执行。
机制不健全也是影响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各个省市,会设置环境保护的法制管理机构以及一些专制人员,然而其下一级的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并没有设置法制管理机构以及专职人员,从而对环境保护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和指导,难以发现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更难以提高环境保护执法的效率。对于机制的不健全更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①在进行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当地的政府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没有形成一致的长效机制,无法提高环境保护的执法效率;②对环境部门缺乏监督机制,省市级的环境保护还存在一定的监督机制,而其下一级的单位没有监督指导机制,其环境保护机制并不健全;③缺乏奖励机制的建立,当某个企业在环境保护方便做的好,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其他企业注重环保;④缺乏建立公共参与的制度,环保工作最根本还源于公众的力量。
2.2 法制不完善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立在目前的社会生活中依旧不容乐观。特别是环境保护部门对造成环境污染且对其行为不负责的单位企业以及个人进行惩罚中显得无力。其原因在于:①惩治太轻。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治的手法太轻,从而使得企业和个人并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②法律条文不健全。由于我国对于环境的治理发展时间并不长,从而其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不清晰,无法将环境执法确切落实到位。③环境部门受制于当地政府部门。由于环境保护部门受制于当地政府部门,而一些企业是当地政府的支柱性产业,使这些企业无视环境保护。
2.3 司法不重视
对司法不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各个省市的各级法院对环境污染问题都是受限处理的,从而造成了环境被污染的受害人求助无效,也更加放纵了环境污染行为。②一些环境保护部门见到一些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求,法院对此并不怎么重视,从而造成了环境保护部门对待环境保护这一方面耗费巨大的成本而未收到一定的经济效益,也降低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以及环境保护部门的公信力。③惩治力度小。对于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企业以及个人,其惩治的力度过小,从而使得造成污染的企业以及个人会继续污染环境。
2.4 执法能力低且群众基础薄弱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虽然我国环境保护这一方面有一定的建树,但其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能力还是不太乐观。环境保护部门总是会受当地政府、财政、人事等一些因素的限制而造成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效率无法提高,而且环境保护部门缺乏大量的具有专业的环境保护知识管理型的人才。同时,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问题,我国的国民并不重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都在以牺牲环境的代价追求经济效益,而且这种对环境保护并不重视的思想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在社会上依旧有不少的人仍对环境问题不予以重视。
3 环境执法工作的应对措施
3.1 建立健全的体制机制
对于环境执法工作中的体制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可以通过改变当地政府与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关系来解决。因为《环境保护法》中明确地将环境保护部门归于人民政府管理,但这一措施没有得到完全的执行。因此,应考虑采取措施改变各个地市县的人民政府与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关系,使环境保护部门与当地的人民政府施平等且相互监督的关系,从而放开环境部门的手脚,大力整治当地的环境污染问题。
对于环境保护中机制的健全,除了省市的环境保护部门,还要设置法制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其下设一级的单位也应设立一定的法制管理机构和专制人员来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将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的部门以及人民政府形成一定的长效机制;其次,使环境保护部门与人民政府的地位相同,并建立监督机制,三大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环境问题;再次,对环境问题实行奖励机制,通过对某企业在环保方面做的贡献进行奖励,从而鼓励各个企业注重环保;最后,要建立公共参与的制度,引发公众注重环保。
3.2 完善法制建设
对于环境保护法制方面的建设,可以通过3个措施解决:①加重惩治。家中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使企业和个人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②健全法律条文。要使环境执法确切执行到位,需要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台比较健全的法律条文;③使环境部门不再受制于当地政府部门。一些企业是属于当地政府的支持性产业,而当环境保护部门不再受制于当地政府部门时,便可严肃地管理这些企业的环境问题。
3.3 重视司法建设
关于重视司法建设,可以通过以下3个措施落实:①放开各个省市或地区的各级法院对环境污染的问题的处理,使受害人有效求助,促使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注重环境问题。②增强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力,放开环境保护部门的手脚,使其在见到一些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时可以有效对其进行治理。③加大惩治力度,使造成污染的企业以及个人重视环境保护。
3.4 增强执法能力和群眾基础
对于增强执法能力,首先,政府部门要对此加强重视,并自上而下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对环境保护部门给予当地政府、财政、人事等相关方面的扶持,同时,相关环境保护部门也要引进大量具有环境保护专业的知识型管理型人才,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同时,国民也应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各个企业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要不断强调绿色生产,通过教育,对青少年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加强全民环境保护的意识。
4 结语
环境执法工作在环境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民生活环境的质量,因此,要对环境执法工作给予重视。本文阐述了影响环境执法工作的4个因素,并针对这4种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且这些措施应在理论和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发展,从而为环境建设的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系甘肃省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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