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意识形态安全

2020-05-06 09:03陈波邱明磊
社会科学动态 2020年2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安全

陈波 邱明磊

摘要: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第一课堂,不仅传授知识,同时也是培育和塑造受教育者认可主流意识形态的正当性、认同执政党的合法性的场所。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需要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安全的底线思维,将意识形态安全的底线思维运用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

关键词:意识形态安全;法律底线;政治底线;情感底线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19BKS207);中央高校(武汉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延安时期乡村基层协商的过程性叙事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019VI045)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0)02-0041-05

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阵地,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历史使命。大学生群体思想活跃、价值多元,虽然具备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但是社会上错误的意识形态往往以“伪装”、“包装”及“自我美化”形态呈现,使得大学生难辨真伪。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事关大学生茁壮成长,事关社会长治久安、国家稳定和民族存亡。正因如此,将意识形态安全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位置,尤显重要和迫切。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

(一)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迫在眉睫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①。进入新时代,国际竞争日趋白热化,意识形态竞争愈演愈烈,相较以往,更加需要注重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已是不争之事实。所谓意识形态安全,即意识形态在一定时期内,符合经济基础要求,保持相对稳定的结构,在面临内外威胁时,能够保证功能正常发挥。这就必然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以下简称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坚守法律底线、政治底线、情感底线,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纯洁性、有效性。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在教书育人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不断向前发展。

(二)高校思政课教师应牢固确立意识形态安全的底线思维

现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领导全国人民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實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一思想、汇聚共识、凝心聚力,团结奋斗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外敌对势力虎视眈眈,意图通过迷惑思想、蛊惑人心,扰乱我国改革发展进程和宏伟目标。因此,高校必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工作,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坚实的意识形态安全保障。

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高校教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底线思维相贯通。所谓底线思维,是指做任何事情应当坚持的最低的、最基本的界限和原则。高校思政课是高校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堡垒”,高校思政课教师是保证大学生意识形态安全的“防弹衣”。高校开设思想政治教育课,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办学的特色,即在政治原则和立场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强化底线思维,自觉以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保持高度一致。这既是高校思政课教师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也是现实义务。同时,高校思政课教师必须恪守“课堂教学有纪律”的原则,课堂内外都不能传播有违党性的错误言论、散布反马克思主义的邪说歪理。“低级红”、“高级黑”,更是高校思政课教师坚决不能触碰的两个底线,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做双面人、不搞多面派。“低级红”,即把党的信念和主张庸俗化,甚至违反常理,其实质是对党的抹黑。而“高级黑”则是“高级”一点的“黑”,讲究语言技巧,引经据典,醉翁之意不在酒,曲解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有时甚至披着学术的外衣,以“学术自由”为“遮羞布”意图达到“黑”的真实目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一次类似的事件,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将会是一种巨大的破坏和杀伤。广大高校思政课教师必须增强意识形态安全意识,明辨是非,同时牢牢树立底线思维,坚守法律底线、政治底线、情感底线,在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上立场分明、绝不含糊。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意识形态安全的法律底线

(一)法律底线的内涵

法律作为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国家的统治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其他法律所不具备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至上,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②。法律底线就是高校思政课教师在传授相关知识时所不能触碰、逾越的最后红线。高校思政课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知法守法,言行统一,不能有违反宪法和法律要求的言论,不能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行为,不能有违反爱国主义的思想,并将宪法所提倡的热爱祖国、人民、劳动及科学的公德要求作为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

(二)高校思政课教师坚守法律底线的原则

宪法权威的维护,法律底线的严守,对于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至关重要。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底线,是“红线”,是“高压线”。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牢牢树立法律底线不动摇,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因此,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守住“底线”,二是远离“红线”,三是不碰“高压线”。具体而言,就是只能传递正确的意识形态,任何宣传教育不得有违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宣扬有违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言论。高校思政课教师授课过程中应当树立法律底线思维,面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冲击,教育青年大学生树立应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正确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应教育学生理性面对西方文化冲击,在学习中掌握并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理性面对并自觉抵御西方意识形态的冲击。绝不允许各类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传播,决不允许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教材肆意蔓延。

(三)高校思政课教师形塑大学生法律底线责无旁贷

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根本要求是使大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就需要不断增强大学生对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辨别力、免疫力,扣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努力,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高低对法治中国的影响重大。健全法律意识,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运用能力,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

大学生的法律底线如何形塑,依赖于大学生法治观的形成,大学生法治观如何形成?首先,大学生正处于人生黄金期,思想活跃但尚未成熟,自我意识强烈但法治观念淡薄,加之社会环境、成长压力等多重影響,容易使大学生偏离正常轨道。因此,大学生法治观的树立要通过高校思政课教师来引导并强化,使其将法律作为最终的价值判断标准,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对行为至关重要。其次,法律是最后的底线,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教导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时刻用法律约束自身,绝不触碰法律“底线”,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严守法律法规。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决不能妥协纵容,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坚决捍卫自身权益。最后,高校思政课教师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方法,教会学生知法、懂法、用法,针对危害国家、社会的违法行为,引导学生积极同不良社会风气和邪恶势力作斗争。此外,高校思政课教师还应当教导学生自觉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国家荣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要求自身,成为新时代的“四有”青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底线

政治底线由党的形象底线、国家形象底线、社会形象底线所构成,即高校思政课教师在课堂内外、线上线下讲授教材内容时都不能有损党的形象、国家形象和社会形象的言论出现。

(一)党的形象底线

党的形象是人民群众对党的整体印象及评价。从建党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以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形象出现,赢得全体中国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从而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党的形象底线是我们对于党的光辉形象所坚守最低价值评判标准,任何人不得诋毁、歪曲、污蔑和丑化党的形象。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领导一切,正确传递党的路线方针。正如习近平所说,“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③。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塑造的重要阶段,高校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应成为维护党的形象的中坚力量。第一,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正面宣传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引导大学生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体现,使其正确认识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建立新中国和迈向现代化进程中的领导作用,坚决不能以任何形式有损、破坏党的伟大形象。第二,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权威,在高校思政课的教学中把自己“摆进去”,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把大学生“引进来”。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等,让大学生主动“走进来”,把党装进心里,融入血脉,使大学生发自内心地拥护党的领导。第三,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始终热爱和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拥护党的领导,这一底线不可逾越。在高校思政课教学中,坚决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准则,做到导向正确,行为规范,活跃课堂气氛,也要严格注重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二)国家形象底线

国家形象,是指一个国家的自我认知与国际体系中其他主体对它的评价的结合,包含着对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认知、整体评价。优良的国家形象不但可以提升一个国家的国际影响力,而且还能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自豪感,有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国家形象,可以展现出这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习近平指出,“要塑造坚持和平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人类作出贡献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大国新形象”④。国家形象的维护既需要不断塑造,更需要建设与维护,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在课堂内外牢固树立国家形象底线意识,真实展示国家民族风貌,大力维护大国形象。

青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未来,大学生更是维护与建设国家形象的生力军。“青年是标志时代的最灵敏的晴雨表,青年的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⑤。大学生作为青年中有知识、有激情、有理想、有抱负的骨干力量,他们承载着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国家形象认同尤其重要。大学生国家形象认同隶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而高校思政课教师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承担者,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国家形象认同教育,需要不断强化其国家形象认同,更需要将底线思维运用到教学中。首先,高校思政课教师自身应当热爱祖国,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深刻理解家国一体、命运与共的深刻道理。高校思政课教师肩负着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之接班人的重大职责。因此,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具备浓厚的家国情怀,对民族、对国家要有浓浓之情、拳拳之心。只有自身心中有国家,才能其言谆谆,其意切切,才能激发大学生浓厚的家国情怀。其次,热爱现实的中国,拥护改革开放,当前我们正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面对新情况、新机遇,高校思政课教师更应该扎实有效推进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教育,积极引导教育大学生,利用课堂加强爱国教育。面对现实矛盾,不能回避,需要赋予时代特征并突出形势教育,让大学生了解真实的中国,防止极端地片面地看待问题。最后,高校思政课教师不仅要博览群书、潜心问道,还要关注社会、关注时代,在实践中储备养分,这样才能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之自觉将个人的理想融入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

(三)社会形象底线

社会形象,即社会实践活动中各社会群体不断地进行不同的主客体交互作用,各种信息逐渐形成主体对社会相对稳定的、具有自洽系统的观念、信念和印象等具体认知图景。简而言之,社会形象就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展示给世界的精神面貌。社会形象的底线是指高校思政课教师在课堂上不能随意抹黑社会现象,必须正面宣传社会形象,这要求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将社会形象底线作为标准,将爱国、爱社会的正能量思想,通过高校思政课堂,传播给大学生。

大学生是中国社会形象的主要建设者和代表者,对于社会形象的认同与否,关系到大学生的自身全面发展,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格外重视。高校思政课教师担负着正确引导青年大学生正视社会形象,建设和维护社会形象的责任。首先,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坚定不移的维护社会形象,为大学生提供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社会中虽然存在着负面社会问题,但是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将积极的正能量传递给大学生,让他们看到社会美好的一面、积极的一面、光明的一面。其次,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集中概括与深刻总结,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内在一致性。高校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的重要阵地,理应站在意识形态的制高点。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作为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的引领者,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知识引领和理论宣传提供支持,这可以增强社会意识形态的竞争力。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获得大众认同,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实力就会提高。最后,高校思政课教师需要引导大学生在对社会的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法治、道德等价值观教育,培养大学生自觉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社会对人的评价归根到底是看他对于社会的贡献。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教导大学生在劳动和奉献中、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在砥砺自我中实现人生价值。以德立身、以德立学,自觉坚守人格、道德底线,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思政课教师还应通过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学生,引导并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意识形态安全的民族与宗教情感底线

(一)民族情感底线

民族情感,指对与本民族有关的客观事物持一定的态度而产生的特定心理体验,表现在对本民族的热爱和对本民族利益、语言、习俗等的喜爱与维护,对伤害民族利益的败类和本民族敵人的鄙视、憎恨。民族情感底线也是高校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不能触碰和逾越的红线,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础,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正面宣传民族形象。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大家庭,各民族不论民族大小、人数多少、发展程度是否良好,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的历史发展史证明,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幅员辽阔的疆域,共同开创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伟大历史进程中,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响应习近平提出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⑥ 的时代号角,重视民族情感,重视高校思政课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和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不做伤害民族情感的宣传,不做扭曲民族历史的解说,牢牢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宣传和维护民族团结,珍视社会和谐。

高校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遵守的原则。第一,高校思政课教师不能煽动民族情绪,大学生正处在思想成型的重要阶段,高校教师有义务为其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念,引导他们拥护祖国统一,热爱民族团结。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培养大学生民族情感意识,运用所学理论理性分析国内外形势,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牢牢构筑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线。高校思政课要有思想、有温度、有情怀,让学生有实在的获得感。第二,高校思政课教师要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引导,强化认同教育,维护民族团结。在涉及到民族情感问题时应当自觉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引导高校大学生提升民族自信,增强民族认同,避免有涉及到民族偏见、民族歧视的不当言论。第三,高校思政课教师不能蛊惑大学生,其个人不当言论可能会对正处在世界观形成阶段的大学生带来错误的导向,例如对革命烈士的怀疑,对党带领人民艰苦奋斗的伟大历史的扭曲,都可能会给大学生带来错误或负面的影响,甚至导致其理想信念的缺失,这就要求高校思政课教师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能置民族情感于不顾。

(二)宗教情感底线

宗教情感,是指依托信仰,将人的内心引向虚无缥缈的世界的情感。其本质是知觉和情感。宗教情感底线,是高校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应牢牢把握的尺度,也是应该遵守的重要情感标准。任何违背民族情感的言行,都可能破坏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甚至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产生不当影响。大学生步入校园,涉世不深,好奇猎新,不少大学生对宗教产生兴趣,但对宗教的本质认识较为模糊,对宗教的社会作用认识不够明确,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加以利用。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强化对大学生宗教观的教育和引导,教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宗教观,使其理性对待宗教,从而引导大学生树立无神论观念,发挥宗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防止消极作用。

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极端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情感仍然以各式各样的渠道传播。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首先应当自觉抵制邪教,不能从事宗教渗透和邪教传播等非法活动,自觉防止境内外邪教和极端势力在我们国家蔓延,更不能接受西方反华势力威逼利诱、收买拉拢,成为其间谍或话语代理人,传播资本主义价值观。其次,高校思政课教师应当在日常教学中正确认识并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决不能在课堂内外发表有关宗教的不当言论,借以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并伤害民族情感。及时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风险防控以及思想疏导工作,不仅要传道授业,还需要答疑解惑。帮助大学生明辨是非真伪,区分对错。错误思潮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藏性和迷惑性,大学生容易被误导,这需要高校思政课教师辨识各种社会思潮的本质,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最后,高校思政课教师更不能恶意诋毁宗教,“在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或是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是那种宗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仰现在不信仰的自由”⑦,高校思政课教师宣传宗教信仰自由也要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相适应,积极教育大学生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待宗教。

总之,在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中,高校思政课教师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深刻把握知识的边界,严守课堂内外政治纪律。只有高校思政课教师自觉将意识形态安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才能真正为培育时代新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注释:

①《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人民日报》2015年1月20日。

②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18—24页。

③ 张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人民日报》2019年3月19日。

④ 张峰:《习近平文化形象浅谈》,《人民论坛》2014年第24期。

⑤ 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见《人民日报》2014年5月5日。

⑥ 习近平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强调,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参见《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日。

作者简介:陈波,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0;邱明磊,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责任编辑  陈  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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