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最终决定了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时值年关,走进江西各地的农村,一条条道路交错延伸,一道道围墙粉饰整齐,一幢幢民居错落有致,一张张笑脸幸福欢畅,无声述说着“大写加粗”的幸福生活。
在抚州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一村一台帐、一村一公司、一村一思路、一村一审核”的工作思路,坚持逐村审核验收,核查每一笔收入,开创了全省的先例。公司化运营也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最大亮点,助推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抚州市委强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村集体开展了哪些经营活动,接收了多少项目资金,一年有多少收入,在哪些方面发生了支出,通过查询村办公司账目就可以一目了然。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也可以通过公司化运营得以体现。”抚州市要求推进公司化运营,就是以现在为起点,达到三年强村计划的目标,三年后的发展成果,统一以公司化运营为平台进行考核评价。市级审核验收,也以公司化运营为平台,直接查询村办公司收入和支出,发展成果显而易见。
据了解,在抚州市全面推进公司化运营之前,一些村就率先进行了村集体经济公司化运营,注册登记了村级公司,实现了强村与富民的有效对接。通过成立村级公司,引进经营主体合作发展产业,既解决了当地村民就地就业问题,带动农民增收,也发展了集体产业,增加了集体收入。南丰县白舍镇中和村、崇仁县白陂乡赵家村就是公司化运营实现强村与富民有效对接的典型例子。
“下一步,抚州将实施振兴村集体经济三年计划,用三年时间改变全市村集体经济落后面貌,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10万元的村达到全市总数的70%,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上述负责人表示。
2019年,在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江西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行动规划(2019-2022年)》中提到,到2020年底,我省要基本消除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所有贫困村要有村级集体收入,集体经济强村(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下同)达到3%以上;到2022年底,绝大部分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行政村村集体基本要有经营收入,集体经济强村达到全省总数的4.5%以上。
村民们笑着说:“村集体经济强了,我们的腰包‘鼓’了,幸福感也增强了。”
在九江市修水县陈坊村的老年人颐养之家内,13位老人有的聚集在一起看电视,有的在一起打牌,有的沉浸于图书室的书香之中,还有的在一起拉家常,其乐融融。
陈坊村村委书记告诉记者,村里的“颐养之家”是2019年开始建设,采取“政府补贴、村级配套、社会捐助、个人出资”等多种模式,做到财力够得着、基层办得起、老人负担得起。具体操作上,年龄在65岁(含)以上或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困难老人,自愿“入家”的须与其儿女签订协议;费用按每人每月350元左右标准(主要是餐费支出),个人负担200元,县财政负担50元,镇财政负担50元,村里自筹50元。
颐养之家不仅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独居及困难老人一日三餐的生活问题,而且提供文化娱乐交流场所,解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建设之初颐养之家就统一配备电视、棋牌桌、户外活动场所等休闲娱乐设施,老人聚在一起或聊天拉家常、或打牌、或看电视、或读书看报,让老人乐在其中。“颐养之家,让村里外出务工的青壮年无后顾之忧,而且成为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阵地,传播身边凡人善举的窗口,传授健康文化知识的课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
在关爱老人的同时,陈坊村还成立了少儿服务站,组织退休教师为留守儿童讲课,让孩子们的课余时间更加丰富。
陈坊村的幸福景象仅仅是江西农村新面貌的一角。环境美,百姓富,乡风正,近年来,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征程中,江西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未来,江西将继续加大农村改革的力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更多老百姓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让乡村的美处处呈现。
(本专题由本刊编辑部整理,部分内容源自《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