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英荩 唐芾苗
摘要:明朝的海瑞,以实干、清廉的形象,成为当时官员廉洁的典范。他采取措施压制豪强士绅,深受老百姓的爱戴,亦对后世树立一个高大的形象。本文尝试从海瑞的家庭背景、仕途历程等方面,探讨他自身的仕途准则,重新建立起对海瑞为官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
关键词:海瑞;家庭;仕途
海瑞作为明朝一个忠臣形象,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近来,许多的历史学家从清廉的高度来赞赏海瑞的忠贞;随着海内外史家不断地研究,发掘出他性格的瑕疵,以此来探讨出其历史局限性。历史研究并不能吹毛求疵地探讨某一问题。但是,通过对历史的全面把握,掌握历史的真相对后世同样具有借鉴的意义。
一、家庭的影响
海瑞从小经历了家族破落的阶段,年少所受的家庭教育和文化影响,潜移默化的影响海瑞。在以后仕途中,家庭环境对海瑞的政治活动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海瑞祖辈曾为军人,祖父举人出身,父亲碌碌无为而早逝。海瑞的家境一般,祖上的遗产仅为十多亩的薄田。也许正是由于出生于寒门,使他勤奋好学以此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正是他年轻时候深受儒家的教诲,严于律己,才使他在日后的仕途中出淤泥而不染。
母亲为了教育好儿子,对海瑞要求十分严格,培养其重实践的品格。年长之后,海瑞就进入官学郡读书,深入学习了四书和五经,在他身上渗透了仁义道德的精神。因此海瑞产生一种浓厚的忠君意识,并影响着他以后的政治以及生活。
二、起伏的仕途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海瑞的仕途却坎坷万分,独具一格的政治作为,在官场形成了他自己的独特性。
海瑞通过科举考试开始步入仕途。嘉靖三十二年,海瑞代理南平县教谕。从此,他便开始了充满坎坷的仕途人生。嘉靖三十七年,海瑞成为浙江淳安知县。1562年,海瑞调任江西兴国知县。1565年,升任户部主事。隆庆三年,以右佥都御使的身份,为应天十府的巡抚。万历新皇任命为南京右佥都御史,后又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两年之后,死于南京右都御史任期上。
三、海瑞为官“多面性”
海瑞作为明朝的官员,成为当时官场争议的一个中心。他固然是一代忠臣,为百姓谋福祉,为帝王叹息国家前途;同时作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他又明确的打击豪强士绅、惩治贪官污吏。
(一)仕途的闪光点
海瑞大胆的提出自己的政治构图,这不仅体现其睿智,更体现出他独具一格、敢为人先的品格。进入官场,海瑞即高举忠君大旗,将忠君思想发挥到极致。明世宗时政治昏庸,士大夫都以明泽保身的态度混迹于朝廷。但是海瑞上疏死谏。世宗的盛怒是肯定的,而当世宗听说其态度时,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他对皇帝的忠诚为其道德加了分。
同时,海瑞又是廉洁的代名词。他始终廉政奉公,打击豪强地主,资助穷人,使他的清官形象根植于百姓的心里。明朝中期以后,赋税繁多,豪强地主将赋税等转嫁于贫困百姓,百姓所承受税种多而重。在海瑞治下的地方,坚持减免各种无常签派。同时,海瑞还请求整修河流入海,不仅减少了花费,同时也使百姓得到了兴修水利的好处。
(二)刻薄古板的为官
历数海瑞的人生起伏不难发现,他的每一次失意无疑是自身过于古板不通人情世故而得。海瑞的原则更是让当时不少人不解。他清理田产状时,穷人状告富人夺取田产时,每每都是穷人官司的胜诉。还用强制性的政治手段,强迫富户退田一半给官府然后再分地于民。他本以判断公正而深得民心,但他的公正是相对于贫苦百姓而言。他强硬的政治手段使其他官吏恐惧不已。
万历初期,张居正掌握国家大权主持国政,以廉政、实干而闻名的海瑞无疑能成为其重要助手,但张居正也未能给海瑞正名。改革中,虽有损害一部分人利益,然而并未引起国家官僚体系震动。相反,海瑞一上任,便将目标放在官僚家族上。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这仅仅是把地主豪取强夺的土地还于农民,并不能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所有。
海瑞急促的政治手段使得海瑞政敌广布,导致他在官僚体系遭到孤立、排挤、打击。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待贪污可谓是重罚,这样贪污的行径少了,但其用严法约束官员,并不能从政治制度上杜绝贪污。作为清廉的官员海瑞,只是提出恢复朱元璋的一系列刑罚来惩治贪官污吏。很显然,海瑞当官并没有独树一帜的地方,这导致他最终在政治上的死板。
结语:总结海瑞富有戰斗激情的一生,他敢于挑战皇权,尖锐地批评皇帝的不作为;但他始终坚持着对君权、国家的忠心不二。出仕后的为官之道还是坚持一己之见,不懂得的处理仕途关系,最终只能以忠君、廉政的形象树立于后世百姓的头脑中。也许时代赋予海瑞的历史任务仅仅是他高大的形象。揭开历史的面纱,我们应当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哲学思想下,重新树立对海瑞的认识;在吸收前人的历史经验时,更要全面的了解掌握,批判性地选择,以达到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等撰.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陈羲锺.海瑞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刘重日,曹贵林.清官海瑞[J].中国史研究,北京:1979
[4]苏同炳.海瑞有偏激之嫌[J].紫禁城,2010.7.
[5]黄仁宇.万历十五年[M].中华书局,2006.
[6]叶显恩,邢寒冬.论海瑞唯求合法不恤流俗的精神[J].广东社会科学,1999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