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家,刘 洁,李德保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整形烧伤科,江苏 泰兴 225400)
手足部深度烧伤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烧伤类型,且是一种外科急症,因深度烧伤,创面或可在感染后因伴随有显著的瘢痕或畸形、甚至是功能障碍,给患者手足部美观程度及功能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为避免其严重化影响到患者正常功能的使用,应尽早予以修复。在临床上对于该类疾病的处理一般先采用清创包扎抗感染治疗以及对症治疗,待炎症肿胀消退后给予创面修复。本文研究与分析手足部深度烧伤患者早期整形修复的效果,具体的情况总结如下:
选取来我院进行治疗的手足部深度烧伤的患者120例,排除标准:(1)大面积烧伤、呼吸道烧伤合并手足烧伤患者;(2)循环不能维持的患者;(3)患高血压、糖尿病疾病,血栓疾病和精神疾病患者。研究对象选取时间为2013年8月-2018年8月,随后分为早期修复组(60例)与择期修复组(60例)。在早期修复组的60例患者中,有男性患者42例,有女性患者18例,年龄为32-52岁,平均年龄为(40.68±15.92)岁,烧伤原因:热液烧伤30例、化学烧伤10例、火焰烧伤15例、电烧伤5例。在择期修复组的60例患者中,有男性患者45例,有女性患者15例,年龄为33-52岁,平均年龄为(40.71±15.94)岁,烧伤原因:热液烧伤28例、化学烧伤12例、火焰烧伤16例、电烧伤4例。所有患者对本次研究均知情、同意,且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具有可比性(P>0.05)。
所有患者在入院均进行及时抢救,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患者的生命体征,但是两组患者的治疗时间不同,早期修复组患者的治疗时间烧伤后24h之内,择期修复组患者的治疗时间为烧伤后4~7d,修复方法完全一致。具体的整形修复方法如下:采用早期削切痂植皮治疗方法,首先做好创伤部位的消毒处理,适当的抬高患肢,使用止血带;全部削或切除痂皮之后,清理掉坏死组织,电凝予以止血;解开止血带10分钟之后,先对出血情况进行观察,若还是有出血问题,则再次使用止血带做止血处理;取1.5%双氧水和0.5%碘伏与生理盐水混合均匀之后,做创面的冲洗、清洁处理,再用自体皮做移植处理,进行间断性缝合稳固的工作,保证皮片和创面密切贴合,以此为基础,行加压包扎。包扎过程当中,确保手指、脚趾要全部分开,可在指尖用纱布进行间隔,给予手功能位进行稳固包扎。治疗后的5~8天更换敷料,并观察患者皮片成活情况,2周后便可拆线。于此同时做好对患者创面痊愈情况的观察,指导患者积极展开手部、足部的抗疤痕及功能训练。
由我院医师对两组患者的创面愈合平均时间、住院时长以及治疗效果和远期康复效果等情况进行详细地记录,且进行记录,其中治疗效果主要分为效果优秀、效果较佳以及效果较差。具体的评判标准如下:效果优秀:患者在经过整形修复治疗后,其肢体功能屈伸幅度恢复至正常的80%以上[1];效果较佳:患者在经过整形修复治疗后,其肢体功能屈伸幅度恢复至正常的50%以上;效果较差:患者在经过整形修复治疗后,其肢体功能屈伸幅度恢复至正常的50%以下。
随访时间1年,远期康复效果评价标准如下:优:日常生活与工作皆没有很大障碍,指(趾)关节与各指(趾)间关节皆可正常伸屈,外观满意度良好,指(趾)与背部瘢痕面积不超过5cm2;良:日常生活和工作伴随有轻度的障碍,存在一定的伸指(趾)障碍,指(趾)间关节屈曲度在90°以上畸形,或指(趾)、背部瘢痕面积介于5~10cm2,但是并不会对关节活动造成很大影响;差: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正常工作皆受到显著局限,有超过两个以上的指(趾)屈曲90°以上畸形,无法伸指(趾),或背部瘢痕面积超过10cm2,对关节活动有很大影响。
早期修复组与择期修复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等数据均较佳,但是早期修复组患者的各项指标更佳,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早期修复组创面愈合时间及住院时长数据皆较择期修复组更佳,早期修复组患者创面愈合时间与住院时间更短,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
表2 比较组间创面愈合时间及住院时长()
表2 比较组间创面愈合时间及住院时长()
组别 创面愈合平均时间(d) 住院时长(d)择期修复组 40.6±13.2 18.7±1.3早期修复组 28.9±7.6 12.4±1.1 t 3.435 16.545 P<0.05 <0.05
早期修复组患者远期康复效果更优于择期修复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远期康复效果评价
传统手足部烧伤患者一般采用早期给予清创包扎,待创面炎症基本控制,渗出不多,凝固坏死组织未深解之前给予手术治疗,但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显示,局部炎症、细菌感染、坏死组织的溶解会导层创面加深,周边组织机化,甚致是肌腱的挛缩。因此很多医师开始尝试采取早期整形修复治疗[2]。长时间临床实践已经证实,对于手足部深度烧伤患者早期采取削痂植皮的方式能够获得良好的手足部功能恢复,降低损二次手术及致残风险,有利于患者劳动能力的恢复。但是,以往大都是在患者烧伤之后的7 d后治疗,甚致是自行愈后,导致有一部分患者形成严重的爪形手,导致功能严重障碍,需二次甚致多次手术矫正。
烧伤面因伴随着很明显的炎症反应,而且也会受到局部纤溶机制的干扰,因此易发生高凝问题,致创面组织坏死。烧伤之后7d之后进行治疗,会导致在这一时间段内创面组织发生严重化的转变,整体上干扰到治疗最后效果。因此,本次研究提出早期即在烧伤后24h内进行削切痂植皮、清除坏死组织,不仅有利于及时阻滞炎症反应,促进新生肉芽阻滞的生长,而且有利于及时减小创面损伤严重化的几率,有利于烧伤创面得到更好的修复,因此在患者条件允许的状态下,尽早进行整形修复治疗[3]。
综上所述,在患者条件允许下或仅有单纯的手足部深度烧伤患者早期整形修复的效果显著,值得进一步推广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