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以《林业产业创新奖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旨在甄选富有创新精神,并达到较高行业技术水平的椅子类原创作品进行表彰并推荐申报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椅子类)。为保证评审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规则。
评审组由活动组委会负责推荐组织,由行业管理领导、专家按照7:3的比例共同组成。所有评委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关心家具行业科技发展,热心于家具产业科技工作;
(二)熟悉家具行业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向,并具备综合判断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公务员身份除外)、身体健康。
(一) 作品评定过程中评委应本着独立工作的原则,根据评分标准,以百分制单独给出作品成绩,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二) 评分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每件作品进行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按平均值从高到低排序,序值从小到大。评审组组长、统计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在评审结果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三) 对统一评审过程中出现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由评审组组长、副组长进行集中讨论复审,一等奖项目的复审结果须获得到场评委2/3通过,二、三等奖项目的复审结果须获得到场评委1/2通过。
表1 评审标准
见表1。
(一)通过评审的作品经活动主办单位审核后在有关书面媒体或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署实名的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对于有效异议,由活动秘书处负责协调解决,必要时可报主办单位组织专人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四)无异议或者已经妥善解决异议的公示项目,报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审查的获奖项目报经主办单位备案核准后公布。
评委必须严守秘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评审专家或者核查人员资格的处理,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参加单位和个人提交报名材料时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或者获奖资格的处理。
对已经获奖的项目,若发现其存在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或者质量隐患,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报告,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在媒体上公布并追回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