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置介词结构语序演变的类型学观照

2020-04-25 04:42贾君芳何洪峰
关键词:后置语序介词

贾君芳,何洪峰

(汉江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十堰,442000;华中科技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语序类型学的学者认为介词和介词结构具有重要的类型学意义,介词结构的语序成为判断语序类型的重要参数。汉语后置介词结构①的语序发生过历史性的移位,在不同历史阶段,介词结构的语序既表现出与SVO 型语言相和谐的特征,也出现过与SOV 型语言相和谐的配对。本文主要讨论后置介词结构的语序演变与汉语语序类型之间的关联,并简要解释后置介词结构语序变化的动因。

一、介词结构的类型学表征

从类型学理论来看,介词结构的语序具有类型学意义。Dryer 特别突出了介词结构与动宾语序的配对关系,他以625 种语言材料为对象,划分为六大区域,252 个语组,分别统计这六大区域的语言的介词结构和动词的语序类型。他认为动词与宾语的语序跟动词与介词短语的语序之间表现出了强烈的相关性,介词结构的具体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显示,在所有六个区域里,OV 型语言的介词结构通常位于动词之前(OV/PP-V),VO 型语言的介词结构一般位于动词之后(VO/V-PP)。在世界语言中,OV&PP-V 和VO&V-PP 两种匹配模式较常见,OV&V-PP 相对少见,而VO&PP-V 则极为罕见。

当然,表1的配对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情况。就VO 型语言而言,介词结构大多后置于动词,而这里有一组语言的介词结构是前置于动词的(PPV&VO),那就是“东南亚与大洋洲”片区的汉语组(普通话、粤语和客家话)。从汉语后置介词结构语序的历时演变过程来看,介词结构的语序与汉语语序类型之间既具有和谐性,也存在背离性。

(一)先秦时期介词结构的优势语序

先秦时期,介词结构大多数后置。以何乐士统计《左传》中介词结构出现频次为例,来说明这种优势语序,如表2所示。

以单个介词来看,《左传》中只能前置的介词有14 个,即“与、为、从、因、由、用、当、代、道、先、循、将、逮、乡”。这14 个前置介词使用的总次数为740 次,仅占总次数的13%,使用频率不高。后置介词虽然只有7 个,但使用频次很高,约占总次数的87%。特别是后置介词“于/於”共计出现3 206 次,占介词总数的55%,其中前置仅7%,后置达93%,后置占据绝对优势。从21 个介词在《左传》中的语序分布的总体情况来看,前置与后置的比例约为2 258:3 571,后置比例约占61%。以上绝对频次的统计显示:先秦时期,介词结构以后置占优势。

表1 动词与介词结构的语序分布②

表2 《左传》介词结构出现频次统计③

从后置介词结构的语序来看,介词结构也大多后置。调查统计先秦至西汉时期的5 部文献④,15 个常用介词中有8 个能够后置,其中只能后置的介词2 个:“乎、诸”;可前置可后置的介词6 个:“于/於、以、及、自、在、用”。这些后置介词的语义功能主要有三种:介引动作行为的处所或时间(时处介词),方式或依凭(方式介词),关涉对象(对象介词)。这三种介词结构的语序分布规律大致为:①“于/於+处所”结构基本后置,仅有少量前置,“在+处所”结构大多后置,“乎、诸、及”类处所介词结构只能后置。“自+处所”结构语序不固定,后置较多。②“以+方式/对象”结构语序不固定,既可前置也可后置。③“于/於+对象”结构基本后置。

由此可知,先秦至西汉时期,介词结构以后置占优势(VPP),表现出跟SVO 语序相和谐的特点。当然也有一些介词结构前置,总体而言处于劣势地位。正如刘丹青所言“在小句结构方面,先秦汉语以SVO 为主,但不是纯粹的SVO 型,而并存着SOV 类型”[1]。我们赞同这种观点。

(二)汉代以后后置介词结构语序的变化

汉代以后,后置介词结构的语序发生演变,部分后置介词结构由动词后移到动词前。以三个高频后置介词(於/于、以、自)为例,对比分析后置介词结构的语序演变情况。

1.於/于+处所

先秦时期,“於/于+处所”表示动作行为的起点或经由,大都后置(例1)。中古时期,“於”字结构逐渐前移,基本前置(例2)。例如:

(1)a.天地严凝之气,始于西南,而盛于西北。(《礼记•乡饮酒义》)

b.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2)a.便於手巾函中出之。(《世说新语•雅量》)

b.遇桓於岸上过,王在船中,客有识之者云:“是桓子野。”(《世说新语•任诞》)

这一时期,“於/于+处所”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也大多后置,“於”相当于介词“在”(例3)。东汉以后,“於”字结构逐渐前移。魏晋南北朝时期,表示动作所在的“於”字结构、“在”字结构已经前置(例4)。例如:

(3)a.八侑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侑》)

b.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左传•庄公八年》)

(4)a.句容县麋村民黄审,於田中耕。(《搜神记》)

b.正见妻在机中织,遥瞻桑树上,向之言笑。(《搜神记》)

2.於/于+对象

先秦时期,表示对象的介词结构绝大部分后置(例a),仅有个别例外,“於/于”字相当于“向、对/对于”。随着新兴对象介词“向、对”等不断发展,对象介词结构逐渐前移(例b/c)。例如:

(5)a.齐景公问政於孔子。(《论语•颜渊》)

b.向老宿问灵仙三藏亡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

(6)a.卫侯占梦,嬖人求酒于大叔僖子,不得。(《左传•哀公十六年》)

b.琛在秦州,多无政绩,遣使向西域求名马。(《洛阳伽蓝记•城西》)

c.吾今对众苦求哀,望汝依言莫逆怀。(《敦煌变文•维摩诘讲经变文》)

(7)a.生有益於人,死不害於人。(《礼记•檀弓下》)

b.若我住世,於事无益。(《贤愚经》)

3.自+处所

上古早期,介引处所起点的“自”字结构常常后置(例8)。在汉代以后,逐渐发展为基本前置(例9)。例如:

(8)a.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诗经•瞻卬》)

b.王归自克夏,至于亳,诞告万方。(《尚书•汤诰》)

(9)a.自中国来至江东。其性淫而不产。(《搜神记》)

b.祖乙见雉有似君子之行,今从外来。(《论衡•讲瑞篇》)

4.以+方式/对象

先秦时期,“以+方式”结构的语序不固定,既可前置,也可后置(例10)。魏晋南北朝时期,表示方式或对象的“以”字结构已经基本前置(例11)。例如:

(10)a.揆之以日,作于楚室。(《诗经•定之方中》)

b.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诗经•抑》)

(11)a.病在人体中,如火,当以水解之。(《搜神记》)

b.谢纠,尝食客,以朱书符投井中。(《搜神记》)

这三个常用介词在先秦至南北朝时期文献中的使用情况可以反映出后置介词结构语序演变的趋势,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

综上,先秦时期大多后置的介词结构,汉代以后语序逐渐前移,大多前置。根据我们对后置介词结构语序变化的观察,综合张赪[2]的观点,可以将后置介词结构的语序演变规律大致概括如下:汉代是后置介词结构前移的始发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后置介词结构语序剧烈变化时期,“於+处所”结构逐渐倾向于前置,表方式或对象的“以”字结构前移基本结束。唐宋时期,处所介词结构的语序前移已经基本完成,语序分布基本遵循位置意义原则: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起点或经由基本前置,终点只能后置。表示工具或方式的“以”字结构已经前置。明清时期,介词结构的语序与现代汉语的情况已经基本一致,现代汉语中介词结构已基本前置。

二、介词结构的语序与语序类型共性特点相背离

类型学以语言结构的S、V、O 三个要素作为确定一种语言语序类型的基本参项,将人类语言分为SOV、VSO、SVO 等结构类型。关于汉语语序类型的讨论,观点不尽一致,大致有三种:①SVO 型,持这种观点的有Light[3]、Sun & Givón[4]、Peyraube[5]、Dryer[6]等;②SOV 型,代表学者有Tai[7]、Li & Thompson[8]等;③VO、OV 混合型,Xu Dan[9],金立鑫、于秀金[10−11]等发表过相关论文。从汉语的基本事实来看,汉语为SVO 型语言。Sun Chaofen[4]、Peyraube[5]研究了古代汉语语序,认为汉语SVO 型语序从古至今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屈承熹[12]、曹聪孙[13]等对现代汉语语料进行过调查与统计,一致认为现代汉语的基本语序为SVO 型。

表3 介词结构在先秦至南北朝代表文献中的分布情况

为了进一步验证汉语的基本语序倾向,本文选取茅盾的小说《秋收》作为封闭语料,考察动词谓语句中VO 语序的出现频率。结果如表4所示。

统计显示,动词谓语句总计1 243 个。其中,动词后带宾语的578 个,占47%。双宾式、连动式、兼语式的句式,仍属于VO 结构,还要再加上15.5%。全部动词谓语句型中,VO 句型达到63%。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汉语是SVO 型语言。

类型学理论认为:VO 型语言中,介词结构几乎都后置于动词;OV 型语言中,介词结构几乎都前置于动词。换言之,SVO-VPP、SOV-PPV 是优势语序,具有语序和谐性。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汉语后置的处所介词结构、方式介词结构以及对象介词结构的语序发生了前移。汉语后置介词结构的前移,造成介词结构(PP)的语序分布与小句结构的优势语序(SVO)出现不和谐的配对(SVO:PPV),汉语的语序发展似乎背离了语序类型的共性,也即汉语基本语序为SVO 型,介词结构以前置为主(PPV)。Dryer[6]也将现代汉语视为介词结构与动宾结构语序相和谐的例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后置介词结构语序的历时发展过程中,介词结构的语序并非完全与VO 语序相背离,有些后置介词结构语序并未发生太大变化。例如表示动作行为终点的介词结构从古至今一直后置,表示存在或滞留的处所以及表方向的介词结构既可前置,也可后置。现代汉语中,后置介词也并未完全消失,仍然有许多后置介词结构表示终点、方向或存在。从这一点来看,现代汉语也仍然存在语序SVO与介词结构后置VPP 相和谐的一面。

综上所述,汉语的基本语序以SVO 为主,兼具SOV 型语言的某些特点,介词结构前置属于SVO 型语言的例外特征。

汉语后置介词结构发生过历史性移位,由动词后向动词前漂移。何乐士[14]、孙朝奋[15]、张赪[2]以及刘丹青[16]等都讨论过介词结构语序前移的事实。在此基础上,下文将简单探讨一下后置介词结构语序演变的原因。

三、后置介词结构语序变化的动因

介词结构语序变化的动因比较复杂,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解释语序变化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两大范畴:一是外部影响,也即语言接触的影响,如戴浩一、Dryer[6]等。戴浩一假设汉语与北部阿尔泰语接触,受其语序影响,汉语的语序从SVO 发展为SOV,介词结构的语序也由后置转化为前置[17]。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汉语中全部的后置介词结构都应该前移,但事实并非如此。Dryer[6]认为现代汉语的介词结构位于动词之前主要是受到亚洲北部区域的影响,现代汉语与亚洲北部语言(日语、韩语、蒙古语、通古斯语、土耳其语)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相似性。这些都只是一种假设,显然还有许多实证工作需要进行。二是系统内部动因,这是影响介词结构前移的根本原因。这里主要介绍三个方面的内在原因。

(一)介词兴替

介词更新是语言演变的重要形式。Lehmann 指出,语法发展过程中有“更新”(renovation)和“创新”(innovation)两种过程[18]。“创新”是革命性的,它创造了语言中以前没有的语法范畴,而“更新”是保守性的,它只是为旧的语法范畴引进新的形式。显然,介词兴替应该属于词汇更新现象。传统介词由于兼职太多,不利于语义表达的精细化,加之由于长期使用功能磨损,需要新的介词来弥补替换。在词汇替换的过程中,同时发生了部分后置介词结构逐渐前移的现象。下面简单以介词“於”“以”“自”被替换的过程为例,观察这些后置介词结构语序前移的过程。

1.於

A.介动作之所在。如:

(12)a.子击磬於卫。(《论语•宪问》)

表4 《秋收》的动词谓语句句型统计表⑦

b.鹤鸣於九皋,声闻于野。【鹤在中鸣焉,而野闻其鸣声。】(郑玄笺《诗经•鹤鸣》)

(13)a.案宰予在孔子之门,序於四科,列在赐上。(《论衡•问孔篇》)

b.怀砖之义起在於此也。(《洛阳伽蓝记•城东》)

(14)a.张玄之、顾敷是中外孙,年并七岁,在床边戏。(《世说新语•夙惠》)

b.那大蝴蝶两次三番只在花丛上飞,不救那小蝴蝶,佯常飞去了。(《元曲选•蝴蝶梦》)

例(12)中“於”字结构后置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例(13)中功能近似的“在”与“於”互换使用或共现连用。东汉以后,“於”字的使用频率下降较快,而介词“在”发展迅速,“在”介引动作之所在时基本前置。元代以后,介词“在”占据了绝对优势,如《老乞大》《朴通事》中“在”字出现58 次,而“於”字仅18 次,介词“在”使用频率最高,基本完成了替代过程。

B.介动作之所从。如:

(15)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於水火之中也。(《孟子•梁惠王下》)

(16)a.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礼记•檀弓下》)

b.老公去,高祖从外来,吕后言於高祖。(《论衡•骨相篇》)

先秦时期,介词“於”介引动作行为之所从,一般后置(例15)。介词“自”是这一时期介引起点的常用介词,大多前置(例16)。东汉以后,前置介词“从”成为介引起点的主要介词,东汉佛经《中本起经》中表起点的“於”字仅有4 例,“自”仅1 例,而“从”字38 例,介词“从”取代了“於”字这一功能。

C.介动作之对象。如:

(17)a.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左传•隐公六年》)

b.吴申叔仪乞粮於公孙有山氏。(《左传•哀公十三年》)

(18)a.后向谢仁祖说此事。(《世说新语•纰漏》)

b.籍因对之长啸。(《世说新语•栖逸》)

c.但向己求,莫从他借。(《祖堂集•洞山和尚》)

先秦时期,“於+对象”修饰言说义或请求义动词时,一般后置(例17)。魏晋南北朝以后,随着“对”“向”介词用法的成熟,逐渐成为引进言说或请求对象的主要介词,到了唐宋时期,介词“向、对”基本取代了对象介词“於”,对象介词结构也就基本前置了(例18)。

D.介比较之对象。如:

(19)a.季氏富於周公。(《论语•先进》)

b.他却似南丰文,但比南丰文亦巧。(《朱子语类辑略》)

先秦时期,“於”字式差比句的比较对象后置(例a),即形成“XW 於Y”格式。宋代以后,“於”字介引比较对象已经衰减,《元曲选》中仅3 例,而“比”字式的比较句有64 例。清代以后,介词“比”完全替代了“於”,比较对象已经前置(例b)。

E.介动作的施动者。如:

(20)a.兵破於陈涉,地夺於刘氏。(《汉书•贾谊传》)

b.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世说新语•方正》)

c.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搜神记》)

介引施事(例a)是介词“於”在先秦时期的常见用法。魏晋南北朝时期,介引施事的功能已经衰退。据唐钰明[19]统计,“於”字被动式在先秦、西汉、东汉及六朝中的被动式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8% > 27% > 11% > 1.1%,呈现出逐渐消亡的趋势。新的“被”字表达式(例b/c)流行开来。

传统后置介词“於”的使用不断减少,它的部分功能逐渐被介词“在、自、从,对、向、比、被”等所取代,这些介词组成的介词结构又大都前置,所以介词结构前置越来越常见,而“於”字结构后置则越来越少。

2.以

介词“以”是先秦时期最主要的方式介词,“以”字结构语序不固定,可以后置。例如:

(21)及冲,击之以戈。(《左传•昭公元年》)

介词“以”和“用”功能近似,可对举使用,“用”字结构大都前置。例如:

(22)a.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b.尧、禹治洪水以力役,辇者治壅河用自责。(《论衡•感虚篇》)

中古以后,产生了一批新的方式介词“将、依、把”等,分化了介词“以”的部分功能。这些介词结构大都前置,例如:

(23)a.何以效酬天地力,只将忠孝报君王。(《敦煌变文•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

b.有一僧在面前立,师蓦推倒林际前,林际便把杖子打三下。(《祖堂集•普化和尚》)

(24)a.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万章上》)

b.若以石投水中,何如?(《淮南子•道应训》)

(25)a.汝将我子置彼林内。(《佛本行集经》)

b.若将明月为俦侣,应把清风遗子孙。(《全唐诗•李侍御上虞别业》)

明清以后,方式介词“用”“拿”使用频次超过了介词“以”,如《金瓶梅词话》中“用、拿”总计467次,介词“以”仅155 次。唐宋以后,“以”介引受事的功能也逐渐被介词“把、将”替代,如《张协状元》中介词“把、将”共出现56 次,介词“以”仅6 次。新兴的方式介词不断产生,逐渐分化并替换了传统介词“以”,新兴的方式介词大都前置。

3.自

(26)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尚书•多士》)

(27)我入自外。【我从外而入。】(郑玄笺《诗经•邶风》)

(28)a.师旷鼓《清角》,一奏之,有玄鹤二八自南方来,集於廊门之危。(《论衡•感虚篇》)

b.或言师旷《清角》之曲,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论衡•感虚篇》)

先秦时期,介引起点的主要介词是“自”,可以后置(例26)。汉代介词“从”迅速崛起,二者并存竞争(例27、28)。汉魏以后,介词“从”逐渐成为介引起点的常用介词,并逐渐取代了介词“自”,如东汉《论衡》中“从”出现93 次,已远超介词“自”(8 次)的频次。

综上,后置介词“於”逐渐被介词“在、对、向、被、比”等替换,介词“以”被介词“用、拿、将、把”等替换,介词“自”逐渐被介词“从”所取代。介词的更新替换现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正如Lehmann 所说“‘更新’是需要经历时间过程的,大多数情况下,新旧形式总是会共存(coexist)较长时间,新旧形式之间还会出现功能重叠(overlap)”[18]。新旧形式共存竞争,一个挤掉另一个,完成取而代之的演变过程,最终实现形式的淘汰更新和语序前移的过程。

(二)句法结构的复杂化

汉语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以动词为核心的小句句法结构,名词性论元成分线性地排列在动词前后,形成SVO 结构。非名词性附加成分也是线性地排列在动词的前后,形成“状•述•补”结构(AVC)。以动词为中心,一成分居前,一成分殿后,两翼舒展,重心稳定,结构平衡。

语言系统具有很强的自组织性特点。徐通锵指出“语言系统由各种大小不同的结构单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有层次、有规律地组成一个高度有序的结构……它的运转和演变的动力不是来自外部,而完全依靠语言内部各组成成分的相互作用,其中一个结构成分的变化往往会引发其他结构成分的变化”[20]。在语言发展过程中,为了使语义表达更加严密,句法结构逐渐变得复杂起来。何乐士统计《史记》中的复杂谓语的比例较《左传》提升了约30%[21]。谓语结构的复杂化必然引起其他结构成分的变化,后置介词结构的前移就可能受到了谓语结构复杂化的驱动。

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指出:“‘以’字司词概先动字,其有后乎动字者,则司词长。转词介以‘以’字置于止词之后者,盖止词概为代字,而转词又皆长于止词。”[22]简言之,“以”字结构的语序排列与介词“以”所介引成分的长短存在关联。这种观点虽不甚准确,却反映出一种朴素的句法结构平衡观。为了更好地表达语义,汉语句法结构内部各种成分不断地进行自动调节,以求达到结构的和谐与平衡。例如:

(29)a.公令胥童以兵八百人袭攻杀三郤。(《史记•晋世家》)

*b.公令胥童袭攻杀三却以兵八百人。

(30)a.是时张汤方乡学,以为奏谳掾,以古法议决疑大狱。(《史记•儒林列传》)

*b.议决疑大狱以古法。

从句法结构的平衡性来看,显然例句(a)的结构更加匀称和谐,例(29a)谓语比较复杂,“袭攻杀”是连动与动补连用,动补之后还带有宾语。例(30a)谓语“议决疑”是动词与动宾结构并列,也带有宾语。如果介词结构“以兵八百人”“以古法”后置于复杂的动宾结构,句子结构就会显得头轻脚重,且修饰语与被修饰语距离较远,关系显得松散,不利于句义信息的识解。

汉代以后,小句的句法结构不断地发展扩充,谓语中复音节动词数量逐渐增多;动词后的补语也发展较快,魏晋南北朝时期,动词后由非介词结构充当的补语(结果、趋向及程度补语等)也发展成熟。这些句法成分的发展变化必然推动句法结构的再平衡,部分后置介词结构的前移正是句法结构平衡的结果。

(三)后置介词结构前移的时间顺序原则

语法单位的相对次序与它们所反映的现实世界的次序具有象似性。Greenberg 指出“语言要素的顺序与物理经验的顺序或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平行的”[23]。戴浩一也指出:“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简称时间顺序原则。”[24]魏晋南北朝时期,处所介词结构的语序分布已经大致遵循时间顺序性原则。例如:

(31)a.於壁穿中窥之,不见人体,见盆水中有一大鳖。(《搜神记》)

b.豫将精锐自北门出,鼓噪而起。(《三国志•魏书》)

c.言其临至时,辄有双凫从东南飞来。(《搜神记》)

(32)a.支道林还东,时贤并送於征虏亭。(《世说新语•雅量》)

b.王逮群臣,徙着山中。(《六度集经》)

c.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洛阳伽蓝记•城内》)

d.今来在此,非苟安而已,将图大事,复怨雪耻。(《三国志•魏书》)

(33)a.台上有八角井,高祖於井北造凉风观。(《洛阳伽蓝记•城内》)

b.太祖在铜爵台望见之。(《三国志•魏书》)

例(31)中三个不同的处所介词“於、自、从”都是介引动作的起点或经由,全部前置。例(32)介词“於、着、至、在”介引动作的终点,全部后置。例(33)介词“於、在”介引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基本前置。

由以上例句可知,介词结构与动词之间似乎存在着时间上的关联。起点处所与动作本无先后关系,但起点是需要在动作之前确认的,因而在认知上先于动作;终点处所是存在于动作行为之后的,所以从古至今一直后置;动作发生的处所属于背景信息,也存在于动作之前,所以前置。

(34)a.衣夫锦也,食夫稻也,於汝安乎?(《世说新语•规箴》)

b.有人向张华说此事。(《世说新语•德行》)

(35)a.唯愿大王以法相罪。(《六度集经》)

b.应乃回顾,以刀逆击,中之。(《搜神记》)

例(34)介词“於、向”介引动作行为的与事对象。例(35)介词“以”介引动作行为的方式、工具。相对于处所而言,与事对象与动作的时间关系要疏远一些,对象也是需要在动作之前确认的,故前置。工具在开始握持时先于行为,施事主语必须先作用于工具,继而才能借助工具作用于动词的宾语,所以前置。

综上所述,汉语中介词结构的语序与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之间存在着象似性关系。对象、工具是先于动作行为的,故前置,而处所、时间则根据起点与终点分别先于或后于动作行为,分置于动词前后。

介词结构的这种语序配列方式也符合汉语句子的信息组织原则。石毓智、李讷指出“因为动补结构的建立,汉语句子的组织原则变成:伴随特征+谓语+结果特征”,“动作行为的伴随特征主要包括:方式、工具、与事、发生地点、时间位置等;结果特征则有达到的状态或者程度、结束的地点……等”[25]。表示伴随信息的介词结构居前,表示结果信息的介词结构殿后,这种语序排列也是一种句法临摹现象,符合时间顺序原则。

何洪峰认为“方式介词结构的前移是为了调整句法所表达的时间顺序”[26]。汉语后置介词结构的前移主要是为了调整句法结构所表达的时间顺序,以满足语言表达的时间顺序象似性的要求,这是介词结构语序演变的重要的内在动因。

当然,任何理论都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时间顺序性原则并不能解释汉语所有的语序问题,例如先秦时期不同语义的“於”字结构都可以后置,表示存在或方向的介词结构既有前置,也有后置,诸如此类的现象难以普遍适用这一原则。正如Hsieh 所言“由于临摹的自然限制性,语言中一定存在一些能够使语言的编码和解码更加简单有效的逻辑——数学原则(抽象原则),它可能与临摹原则相互竞争”[27]。我们可以假设,在上古时期抽象性原则起主导作用,临摹原则起补充作用。汉代以后,介词结构的语序分布受到的语义限制愈加严格,语序的临摹性制约力量逐渐增强,从而成为推动后置介词结构语序演变的重要力量。

四、结语

以语序类型学理论来看,先秦时期介词结构的语序与汉语语序的整体格局相和谐:语序类型以SVO 为主,介词结构以后置为主(V-PP),但也有部分介词结构前置(PP-V),可见先秦汉语还兼具SOV 型语言的某些特征。

汉代以后,介词结构的语序发生了变化:表示起点或经由、发生处所、对象等后置介词结构由动词后移到动词前;部分后置介词结构语序进行了调整,原来表示方式、工具的介词结构的语序不固定,后来演变为一律前置;表示终点的介词结构一直后置;部分表示方向或存在的介词结构既可前置也可后置。现代汉语中介词结构语序基本稳定,一般前置。

由于介词结构的语序发生前移,造成PPV 与SVO语序类型不和谐,但这并不意味着汉语语序由SVO 演变成SOV,汉语的基本语序(SVO)并未发生变化。如何看待介词结构的语序(PP-V)与汉语语序类型(SVO)的背离?从汉语事实来看,介词结构前置应该视作SVO 型语言的例外特征。

介词结构的语序变化主要是汉语内部因素相互调适的结果。后置介词结构前移的动因主要有三个方面:①介词的兴替,在词汇替换过程中,后置介词结构的语序逐渐前移;②句法结构的复杂化,谓语VP的复杂化推动了介词结构语序的调整;③时间顺序象似性,后置介词结构的前移主要是为了调整句法结构所表达的时间顺序,这是语序变化重要的内在动因。

注释:

① 本文所讨论的“后置介词结构”是指介词结构相对于其所修饰的谓词性核心的位置。以谓词性中心语为坐标,介词结构位于之前的称作“前置”,位于之后的称为“后置”。总体来说,介词结构的位置主要有三种:只能后置(例1);只能前置(例3);既可前置,也可后置(例2)。如:(1)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孟子•梁惠王下》)。(2)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於淫,仁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3)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史记•秦始皇本纪》)例(1)和例(2)是本文讨论的对象,例(3)只能前置的情况不作讨论。

② 转引自 Dryer,Matthews S.The Greenbergian Word Order Correlations.Language,1992(1):92.

③ 转引自何乐士《<左传>、<史记>介宾短语位置的比较》,语言研究,1985年第1 期,第62 页。

④ 先秦至西汉时期的5 部文献分别为:《左传》《论语》《孟子》《礼记》《史记》。

⑤ 对介词“于/於”和“自”的数据统计,仅统计其介引处所的使用情况。

⑥ 根据宋亚云(2010)的研究,《史记》(上)(51 篇)更多地代表了先秦的语言,《史记》(下)(53 篇)则主要代表西汉时期的语言,本文以《史记》(下)作为统计范围。

⑦ 仅统计动词性谓语句数量,以单句为单位,复句拆开以单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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