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业局
李仁杰副市长参森林防火宣传
市林业局领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秋至 2019 年夏,攀枝花市出现秋冬春夏“四连旱”或冬春夏旱,最长干旱总天数达 262 天,最高温度达到40.7℃。面对持续高温干旱形势,市委市政府把森林防火作为防风险重要工作,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狠抓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效避免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强化三进宣传,扩大覆盖面。全市各级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森林公安、扑火队员等走进校园,面对面与师生交流,将防火知识与火灾扑救经历结合讲述,引发学生兴趣,提高宣传实效;利用校讯通、黑板报、文娱活动等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发挥微信和电视电台传播广、传播快等优势,持续发布森林防火相关信息,播发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及入山防火注意事项,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突出重点人员,提升针对性。“清明”期间加大坟场、殡仪馆等地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对销售购买祭祀用品采取实名制登记;主动摸排返乡祭祀人员和休闲度假人员情况,提前上门做好讲解宣传工作,防范其引发森林火灾。“五一”期间在重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防火常识,代管火源火种,开展入山登记等工作。加强对老人、小孩、智障等特殊人群管理,全部登记造册并落实监护人。
反面典型警示,增强震慑力。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4 万余份,设置宣传标语横幅 8533 座(条),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 1203 块,推送短信200 万余条,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 3000 余次。对典型森林火灾案件,快侦快破、及时曝光,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
扑打火线
烧除防火隔离带案例向群众广泛宣传,对未造成灾害的违章用火者强制观看警示教育案例,成立流动法庭入乡进村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使群众依法用火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突出抓好火源管理,把好“预防关”。一是创新推行祭祀用品购买实名制。开展祭祀用品销售、购买实名制登记,登记销售点1728个、实名购买4446人次,增强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责任感。二是大力推行文明祭祀。深入社区开展文明祭祀、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宣传,树立绿色安葬、生态安葬理念,着力宣传文明、绿色、环保、安全祭扫方式,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倡导祭祀不燃放烟花纸烛。到公墓祭扫的人员,燃放烟花纸烛的不到1%,挂青、献花等“零用火、全绿色” 祭奠方式深入人心。三是创新林区农事用火管理模式。简化林区农事用火审批程序,创新采用“电话申报+网络审批”模式,由乡镇组织专业人员或扑火队伍现场组织实施,严防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实现了“农户得方便,管理有效率,安全有保障”。2015年以来,经审批同意的2800余起农事用火没有出现引发森林火灾的情况,因农事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下降12.7%。四是严控野外用火。推进网格化管理,持续对重点区域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隐患1367个,整改1349个,整改率98.6%。扑火队员坚持带机具巡逻,制止野外用火,发现火情,就近处置。增设临时检查点255个,增加巡护人员751人,对进山人员加强宣传检查,确保火源不入山、火种不进林。
科学实施计划烧除,把好“可控关”。一是精准制定方案。坚持“因害设防”原则,综合分析历年森林火灾发生规律、植被分布、环保要求等基础数据,科学制定计划烧除方案。二是周密组织实施。向全社会发布计划烧除公告,由扑火队伍、专业人员因地制宜实施。在重点部位灵活采用“烧+铲(割)”结合方式开设防火隔离带,减少过火面积。三是加强应急准备。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增援处置,严防引发森林火灾。
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把好“督导关”。一是由市、县纪委监委、目标绩效管理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等分别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直插基层等形式,对值班值守、巡逻巡查、宣传教育、设卡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堵塞漏洞。二是采取领导分片、成员单位分片等形式,适时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我市从1987年开始组建专业扑火队伍,逐步形成了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森林火灾扑救机制,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和“有火不成灾”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县(区)为单位,建好专业队伍。由县(区)政府、国有林业企业在防火期组建专业队伍370余人,灭火机具及车辆配备到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统一驻训,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力军。
以乡镇为单位,建好应急队伍。由乡镇政府、涉林企业等组建应急队伍(半专业队伍)400余人,配备基本装备,重点负责开展计划烧除、清除火灾隐患、巡山护林、劝阻违规用火、处理初发火情和余火、看守火场等工作。
以村社为单位,建好义务队伍。由村社、林区企业等组建义务队伍6000余人,配备便捷实用的扑火机具,配合开展计划烧除,承担火场向导、物资运输、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