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玉
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会刚为了升官走火入魔,竟然被一群骗子愚弄玩耍,动用巨额企业资金为自己跑官买官,到头来不仅没有买来乌纱帽,反而弄得自己丢官弃职,锒铛入狱。这起发生在十几年前的名案,至今回想起来,依然会给人们带来很多思考。
李会刚1953年6月出生在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李会刚15岁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从部队退伍后,他进入长沙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学习,毕业后分配进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李会刚27岁成为副省长的秘书,31岁任政府秘书三处处长,官至处级。1993年12月,只有40岁的李会刚当上了常德市副市长,官至副厅级。1998年4月,李会刚任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任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仕途上飞黄腾达的李会刚为何会走上人生的歧途?
李会刚人生命运的改变是从一次算命开始的。1998年4月,李会刚从常德市的副市长调任湖南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虽是平调,但官位意识极强的李会刚认为这是组织上要提拔他的前奏——论年龄、论资历,他都是接任该公司“一把手”的最佳人选。
但是,在公司等了两年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公司“一把手”的位置已由他人接替,他被冷落一旁。受到挫折,李会刚大病一场。“难道我的仕途就此止步了吗?”他的心里还真有点不服气。
2001年初,一个很有名气的看相“大师”被李会刚专门请到家里。“大师”端详他一阵,很严肃地说:“你有一个很好的官相。我保你在10年之内可以官至副总理级,最保守也能官至副部级。”见李会刚有些将信将疑,“大师”话锋一转:“单凭你的官相,我说的是不会错的。不过,因为你对工作太认真、太负责,已经得罪了不少人。因此你在省内升官的难度比较大,到省外会顺利些。”临走,“大师”还不经意地丢下一句话:“等着看,我保你百日之内就会有变动。”
开始,他对“大师”的预言将信将疑,眼看100天就要过去了,也没有什么动静。可是,“大师”走后第97天,他的职务果然有了变动:随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公司”下放给湖南省管理,公司的名称也变更为“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很快,李会刚被任命为该公司副总经理。虽然仍是个副厅级的官,但它实实在在印证了“大师”的预言。与此同时,李会刚还兼任了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闭破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和该公司下属的潘家冲铅锌矿、湘东钨矿破产清算组组长,掌握很大的实权。李会刚心花怒放,心想“大师”料事如神,果然厉害,从此对“大师”的话再无半分怀疑。
李会刚到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报到后,不甘心自己当副总经理,一心要当总经理,开始加速“跑官”活动。“大师”曾经说过,到省外升官会比较顺利。李会刚随之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到北京跑官买官去!
2001年10月下旬的一天,李会刚与他属下的一个副处长陈庆民来到北京,特意带着1万元公款拜访了自己的老朋友包怀国。包怀国是高干子弟,曾经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过,极有能量。李会刚认为,以包怀国的能量完全可以尽快解决自己的正厅级问题。
不久,包怀国应邀来到湖南,告诉李会刚此番是专程来帮他的。李会刚心里十分高兴,马上又让陈庆民拿出1万元公款送给包怀国。结果是,包怀国在长沙一连住了20多天,连湖南省委领导的一个秘书都没见着,更不用说直接找省委领导说情了。“这条路看来是走不通了,”李会刚心想,“我还得另请‘高人。”
于是,李会刚找到了“高人”帅小波。帅小波自称是湖南省汉寿县人,是某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侄子,是中央军事情报局的秘密工作人员。他经常在人前吹嘘自己在北京认识许多高干子弟,个个都神通得不得了。这一天,李会刚从汉寿县将帅小波找来,好酒好菜招待一番,直接向他道出自己的想法。李会刚哪里知道,这个帅小波其实只是汉寿县的一个无业人员,还曾因诈骗罪被长沙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帅小波对李会刚的要求满口答应。第二天他就告诉李会刚:“我已通过电话与一个铁哥们儿刘柏森取得了联系。刘柏森是北京市公安局原局长的儿子,也是中央军事情报局的秘密工作人员,他与中组部某副部长的秘书关系很铁,而且神通广大,找他帮助肯定能解决您的升职问題。”李会刚对帅小波的话深信不疑。
刘柏森到底是何许人也?其实,刘柏森也是一个职业骗子,他本人居无定所,行踪诡秘,是一个专门依靠给人牵线、帮人“平事”赚钱的掮客。可笑的是李会刚把自己的政治命运寄托在这样的骗子身上。
2001年12月,帅小波跑到北京找到刘柏森,刘柏森一本正经地说:“要中央领导帮忙解决这个问题,得先看看李会刚的简历。”接到“指示”,正在株洲出差的李会刚当即用宾馆的便笺纸将自己的简历写好,传真到北京。
刘柏森看过李会刚的简历,煞有介事地对帅小波说:“不错,很有竞争力。不过如今办这类事得花钱,你跟李总说一声,先付10万元探探路,然后再准备100万元办正事。”帅小波马上打电话向李会刚汇报了此事。李会刚听后想都没想就痛快地回答:“只要能办成事,钱不是问题。”
刘柏森又告诉李会刚,他要在元旦期间带两个朋友来长沙为他的事进行活动,要李会刚做好准备。2002年元旦,李会刚派帅小波到北京,将刘柏森和他从中央一家权力机关请来的两位处级干部一同接到长沙,安排在长沙市一家豪华宾馆住下。吃喝玩乐了几天,待这些人要回京时,李会刚又让陈庆民从公司经费中提取12万元公款,除去送礼,将8万元都给了刘柏森,作为“首付”。
刘柏森回到北京后不几天,便打电话告诉帅小波:李会刚的升职问题已经有了一些眉目,此时春节临近,正是最好的“活动”时期,需要50万元“活动经费”。
听到这个消息,李会刚心里一阵激动。他一下子就想到其主管的某破产企业留守处职工住宅工程已由省计委批准立项,可以想办法从这项工程中捞些好处。于是,他立即找来帅小波,要其找个放心的建筑队来承包此项工程,条件是先借50万元来。
2002年1月20日,由帅小波联系的基建包工头朱黄叶与李会刚见了面。在各项相关事宜谈妥之后,朱黄叶提出,根据“行规”,像这种规模的工程最多只能先“借”30万元,如顺利接到工程,这30万元可作为“中介费”不用归还。官迷心窍的李会刚满口答应。几个月后,朱黄叶在李会刚的“关照”下果然如愿“中标”。第二天,李会刚就叫帅小波从朱黄叶处要回了先前打下的“借条”——30万元。
30万元刚刚送出去,一个星期后,刘柏森又打来电话,还要50万元。他说:“原来讲好的100万元不能少啊,不然我就没法办了。”李会刚答复:“只要能搞成,钱一定给。”
就在李会刚为筹集剩下的“活动经费”伤脑筋时,刘柏森已经打起了另一个发财主意。
2002年春节刚过,刘柏森编造了一个谎言骗帅小波:“长沙黄花机场有一个跑道改造工程,造价大约有两个亿。”刘柏森自称在北京有熟人,要李会刚在湖南联系一支建筑队伍接下此项工程,事成之后大家都有好处。
李会刚立即与湖南省路桥公司某分公司副经理李明军联系,李明军接电话后连夜从常德赶到长沙,于2002年3月5日,在帅小波的陪同下,将50条精品芙蓉王香烟和两箱酒鬼酒送到北京与刘柏森见了面。
为了以“实力”取信李明军,刘柏森当天亲自用“奔驰”车到机场迎接,还安排李明军一行在北京饭店吃了日本料理。李明军一行果然被刘柏森的“气派”征服。见“鱼儿”已上钩,刘柏森再次故伎重演:“要搞到这个工程,至少需要50万元至60万元的‘活动经费,如果事情办不成,这钱全额退还。”见数额巨大,李明军没敢当场答应。
为帮刘柏森促成此事,李会刚、帅小波多次请李明军喝茶、吃饭,不断催促其交付“活动经费”。耐不住劝说,李明军先后筹措了60万元,分两次交给刘柏森。
2002年全国“两会”期间,李会刚安排帅小波又去了一趟北京,再次催问刘柏森为其“跑官”一事。刘柏森的回答仍是:“李会刚提拔的事快了,但还需要10万元。”此时,李会刚不知从何处听说,自己的名字已经进了省委组织部的“预备提拔人员”名单,便认定是刘柏森在北京的“活动”见了成效。
2002年4月1日,刘柏森再次来到长沙,李明军听说后急忙找李会刚打探机场工程一事。李会刚对他说:“我的事还差10万元经费,你帮我把这事办好了,今后我会报答你的。”
李明军这才意识到,自己的60万元钱很可能已被李会刚用在北京“跑官”了。尽管不情愿,李明军还是给李会刚筹了9万元,希望他能“跑官”成功,自己将来也好在承揽工程上得到回报。
2002年6月,刘柏森通过帅小波“正式”通知李会刚,机场工程一事没有希望了,李明军为“跑工程”付出的69万元全部用于为李会刚“跑官”。
眼见李会刚为“跑官”已经走火入魔,狡猾的帅小波也想趁火打劫,便谎称刘柏森又要“活动经费50万元”。待李会刚将东拼西凑的45万元交给他,帅小波便揣着钱到北京空转了一圈又回到长沙,将钱揣入自己兜里,而李会刚一直蒙在鼓里。
就这样,李会刚前前后后为跑官共动用百万元资金,这些钱全部落入骗子的腰包。
刘柏森把李会刚骗得团团转。他多次信誓旦旦地表示,最迟2002年9月份就可以帮助李会刚把事情搞定。只要有提拔对象,第一个就是李会刚。
2002年6月,一封来自湖南省潘家冲铅锌矿的举报信寄到了湖南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案头。举报信反映,在潘家冲铅锌矿破产清算过程中,担任破产清算工作小组组长的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李会刚,无视矿山职工的疾苦,挥霍破产清算资金,四处跑官买官。群众的愤怒举报,引起了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对李会刚展开调查。
办案人员很快掌握了李会刚违法犯罪的主要证据。2003年3月,湖南省纪委开始对李会刚进行审查。同年5月28日,省纪委对李会刚采取“双规”措施。此时,走火入魔的李会刚还沉迷在幻想之中,等待“贵人”出现。因为某“大师”曾预言他2003年有一劫,但是过了6月份就会有“贵人”相助,逢凶化吉。
2003年6月19日,案件被移送到湖南省检察院。同年7月4日,李会刚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办案人员查明,李会刚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4万元,收受贿赂32万元。
案件侦查终结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1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李会刚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李会刚则均表示“属实”“无异议”。
在最后陳述阶段,李会刚说:“我接受法庭的审判。为了个人的成长进步,我没有把心思放在努力工作上,而是打起了歪主意,没有想到被骗子利用……我的这些行为给组织抹了黑,也使我自己的人生染上了污点,不仅给组织带来了很坏的影响,也给我的家庭和亲人带来了痛苦和灾难,对这一切,我感到十分痛惜、悔恨。”
2004年3月2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会刚有期徒刑10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
李会刚坑了自己,也害了别人。李会刚的下属陈庆民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帅小波、刘柏森等人也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刑。一个副厅级干部的“跑官”闹剧就这样结束了。
个别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不追求进步,有的热衷于跑官要官,有的贪恋钱财,有的沉湎于灯红酒绿,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蜕变,理想丧失,信念畸变,信仰缺失,落于窠臼,相信迷信,相信所谓的大师,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李会刚贪污、受贿巨额资金用于跑官买官,渴望由副职升为正职,谁知官没有买成,倒把自己“买”进了监狱,身陷囹圄,教训惨痛、深刻。
(本文除被告人外,其余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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