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梦轩
选题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诈骗罪
疫情发生后,鲁女士在朋友圈求购口罩,颜某就主动评论称有来自美国的高规格工业防护级口罩货源。
正巧有一个专门做慈善募捐的朋友在为某企业寻求口罩,鲁女士便与这家企业对接了。于是,鲁女士作为中间人与企业签署合同,并按照企业需求向颜某订购了2700箱(约10.8万个)口罩,总价162万元。当时,颜某称需全款付清,后经协商先预付订金20万元,并约定2月3日鲁女士在北京机场自提这批货物。
2月1日,颜某及女友让鲁女士买了一部苹果手机给其作为购买口罩部分定金。同时,颜某拒绝提供运送口罩的航班号,且其之前提供的国际快递单号查询无果。但颜某声称口罩已到达机场,要求鲁女士等人交付尾款,并要求其承担额外的机场费用。在多次交涉无果后,鲁女士逐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求助。
闵行公安分局经立案侦查后,于2月12日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颜某刑事拘留。同日,闵行区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颜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可以从美国购入口罩,骗取被害人鲁女士定金17万余元,所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消费,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2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颜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2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将本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主讲检察官张晨点评
本案中,颜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群众急需口罩的心理谋取钱财。疫情期间,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医用防护品,不要相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特殊供货渠道”等信息。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近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上海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確规定,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口罩、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符合刑法有关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规定的,依法从重论处。
(张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