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于2019年8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时隔一个月后于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银保监会又共同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上述两个文件的出台,对目前缺乏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来说确实是重大利好,好比是两针强心剂,大大提高了中小微企业家的工作创业激情,使他们看到了希望,感到扭转资金困难局面有了盼头。
据资料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户数6448户,比2018年初增加1200余户;融资余额985亿元,比2018年初增长98%。2018年新增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1224亿元,同比增长12.3%;新增著作权质押担保主债务登记金额79.6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虽然实现了有序增长,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总量不是很可观,每一个省份在这方面支持力度也参差不齐。再者对于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利用信用信息取得融资资格更是难度加大。在目前大经济环境影响下,如何发挥和利用政策优势,开展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融资,已成为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缓解资金压力的瓶颈。要想真正把文件落地实施,需要地方政府的强力支持,金融机构的大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相互间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才会有预期的成效。作为产权交易机构在这方面如何发挥平台优势,参与操作有以下几点思考。
1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登记托管业务,进行规范管理
为有效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量和形成远期规模,进一步增进中小微企业与产权交易机构的粘合度,可寻求政策支持进行宣传登记托管企业知识产权,同时与当地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行为的一致性和强制性。
2 共享和分析企业信用信息,挖掘优质守信主体
产权交易机构可对接政府相关部门,共享和分析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电、气费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不断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健全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归集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并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通过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筛选和挖掘优质的信用信息主体。
3 建立有效的价值评估体系,提供市场价值参考
依据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特性,量化企业信用信息标准,建立有效的价值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价值参考,有以下两种模式可供选择:
(1)产权交易机构可引入专业的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给予评级,分别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评估或评级报告。
(2)在政府主导下,结合金融机构贷款授信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可借助相关研究领域技术力量,组建研发团队,自主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模型,分别对登记托管的知识产权和分析汇总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和评级,出具具有公信力的价值参考和评级报告。
目前,如何评价知识产权具有的价值和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预期、守信履约信用度,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
4 开展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关系,提供融资资金支持
产权交易机构在开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过程中,要不断积聚资金端资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取得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为不同的市场交易主体提供融资服务。
(1)可与建立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网站对接,打通融资线上申请渠道,让数据跑腿。
(2)提供不同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展示,方便融资主体了解和选择。
(3)提供线上融资资金发放与结算专用渠道,监管资金有效使用,防止挪作他用。
5 建立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确保融资业务可持续开展
(1)依据政策文件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风险,协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对出质人及质物进行调查核实,办理质权登记,加强对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押品动态管理的专项服务,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和优势,做好质物处置工作。在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利用企业信用资产融资时,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大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
(2)可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依据信用资产所融资金在出现债权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下,可转换为一定形态的标的物(如企业股权、债权、知识产权、实物等)以及该标的物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
(3)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和信用资产融资到期时,因中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按期偿还融资款项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对前期协议约定的可转换标的物进行处置。产权交易机构就可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标的物转让。在这个环节就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通过挂牌转让可实现标的物变现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收回贷款,不存在后续其他问题。
二是通过挂牌转让没有征集到受让方时,标的物不能变现,金融机构有可能形成坏账,此时受损最大的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种情况也是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采用知识产权和信用融资的主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建议由产权交易机构牵头,争取政府支持,组建一家或引进多家能够从事可转换标的物运作且能够参与融资过程并能够承担一定风险的运营机构来承接挂牌转让的标的物,最终把标的物变现来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组建或引进的运营机构在损失补偿方面,可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并取得政府专项补偿资金。
产权交易机构牵头组建运营机构可采取的三种模式:
A、征集一家已注册具有这方面运营能力的机构直接参与。
B、征集二家或二家以上已注册且有这方面运营能力的机构或基金等不同主体,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联盟链形成联盟,公开透明操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C、在政府主導下,由产权交易机构发起,引入经营业绩好、具有抗风险能力和国资背景的股东参与,共同成立一家运营机构。
6 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形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价值融资闭合循环
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与信用资产的登记托管和分析整合,架起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络桥梁,为实现融资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破解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情况下融资难的瓶颈问题,在产权交易市场内部形成融资服务的闭合循环。(循环流程详见下图):
注释:
本文数据引用于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