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青,孙洪坤,苗振生
(山东省德州市水利局,253014,德州)
山东省德州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1 m3,仅为山东省人均水平的61%、全国的1/10,深层地下水氟高碘重,浅层地下水苦咸,83%的区域不符合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受资源性、水质性缺水双重困扰,农村群众饮水一直十分困难。多年来,为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德州市建成平原水库18座,蓄水能力3.04万m3,规模化水厂20处,日供水能力53.2万m3,铺设供水管网5.2万km,已基本覆盖全市所有村庄,400多万农村群众同180万城镇居民一样,喝上了“同源、同网、同质”的安全水,结束了德州农村群众几千年喝苦咸水、高氟水的历史。但是部分村由于管网建设年代较早,老化失修,导致跑、冒、滴、漏严重,影响了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德州市在禹城、临邑、平原、武城4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坚持以保障供水为前提、节约用水为目标、节约有奖为机制、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底线,制定农村生活用水节水阶梯奖补制度,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节约有奖的奖补机制,增强农村群众节水意识,引导群众形成节约用水的生活习惯,并以此为契机提升农村供水设施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奖补制度是实施农村生活用水节水的核心和基础,为建立切实可行的节水奖励机制,德州市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4个试点县市的8个乡镇14个村农村供水进行了实地调研,对1 414户农村家庭的供水情况、季度和年用水量、水价情况、缴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调研发现,农村生活用水量普遍偏少,除少部分因生产经营用水过高或长期在外居住用水过低的情况,农村居民每人年平均用水量仅10 m3左右。如果奖补水量划定过高,容易形成普惠性补贴,造成节水效果不明显;如果奖补水量划定过低,低于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需求,则无法调动群众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加上部分群众长期在外务工,用水量少,如果采取回购节水指标的方式进行奖励,他们获得的奖励反而要比农村常住人口还多,不能真正体现公平性,不利于激发群众的节水积极性(德州市农村生活用水情况调查详见表 1)。
针对农村生活用水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论证,德州市创新性地提出节水阶梯奖补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农村生活用水阶梯奖补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用水量低于基本用水量的进行奖补,对超出的不奖补,只奖不罚,激励农村节约用水。
(1)基本用水量测算
以近3年群众用水情况为参考(去除用水量畸高或畸低的情况),测算人均基本用水量。同时,充分考虑群众节水空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既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又避免出现普惠式奖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适时对基本用水量进行重新测算,原则上3年调整1次。
(2)奖补范围
农村生活用水奖补范围为在农村居住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对实际用水量低于人均基本用水量的实行奖补,由试点县(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奖补阶梯和奖补标准。
表1 德州市农村生活用水情况调查表
(3)奖补阶梯
奖补阶梯根据实际用水量由少到多确定,分为高、中、低3个档次,其奖补标准原则为现行水价的35%、30%、25%,用水量越少奖补标准越高,充分发挥其节水引导作用(平原、武城、禹城、临邑节水奖补标准详见表2)。
(4)奖补程序
实行“村级认定—乡镇审核—县级兑付”机制,村委会根据群众实际居住情况认定每户的奖补人口,以季度为周期对每户进行抄表并核算奖补金额,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由县级财政按年度安排资金兑现奖补。村委会对奖补人口的认定和每季度奖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德州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多次调度推动试点工作。2019年5月27日、6月29日分别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试点县市完善奖补办法、实施方案,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庄率先落实奖补政策,探索积累经验。市水利局深入一线抓落实,市级指导意见印发后,积极与县市政府、供水公司、水管员以及农村群众进行沟通、座谈,并通过举办改革培训会、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凝聚了加快改革的思想共识。4个试点县市书记、县长亲自抓,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启动了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为做好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工作,临邑县2019年5月启动了 408个村的村内或村外管网改造工程。2019年7月在农村生活供水稳定、水价合理的乡镇抽取一部分村作为试点,详细调查常住人口数量、季度用水量及奖补金额,4个试点县共落实33个乡镇857个村庄先行试点;7月15日、10月15日,分别完成了第一个季度水表起止码确认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用水户发放了奖补资金。
表2 平原、武城、禹城、临邑节水奖补标准情况
表3 德州市农村生活用水节水改革试点第一个季度奖补情况
通过开展节水改革试点,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群众逐步增强节水意识,使“节水有奖”意识深入人心,试点地区已初步形成节约水、爱护水的良好风尚,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统计时段的第一个季度,4个试点县市857个试点村庄32万常驻居民累计用水76.9万m3,较 2018 年同期减少 5.54 万 m3,节约了6.72%,对超过20万人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达17.92万元,具体奖补情况详见表3。
过去,农村供水管理层级多,村水管员工作效率低、随意加价等问题明显,有的地方到户水价达5元/m3,甚至更高。通过改革,4个试点县市明确农村水价不高于城市水价(2.95元/m3),其中武城县到户水价 2.86元/m3,临邑县、平原县到户水价2.9元/m3,禹城市到户水价2.95元/m3,降幅普遍在30%以上,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真正实现了城乡供水同网、同价。同时,探索了新的管理服务模式,促进了农村供水管理规范化。武城县由县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管理到户;平原县将全县800多个村的水管员全部登记造册,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统一发放报酬,加强监督管理;禹城市实行分区划片责任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乡镇聘任专人负责村内工程管理维护。
实施节水改革试点,精准计量、杜绝漏损是关键。改革的实施,有效倒逼了试点县市加强村内管网改造。2019年以来,4个试点县市累计投资1.15亿元,在两年攻坚改造243个村的基础上,增加425个村的改造提升任务,实施村内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逐步消除“跑冒滴漏”和水表计量不准确等问题。平原县在9个村庄安装远传智能水表,临邑县临盘镇45个村全部安装IC卡智能水表,通过信息化技术节约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