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中将李天焕与公安军建设

2020-04-17 09:01夏明星王子昊
党史博览 2020年3期
关键词:罗瑞卿边防公安

夏明星 王子昊

华北军区和第19尧第20兵团领导人合影遥左起院李天焕尧杨得志尧杨成武尧聂荣臻尧罗瑞卿

作为共和国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部队)诞生在中国人民革命的摇篮里。70多年来,这支英雄辈出的队伍,历经了血与火的洗礼,曾经多次改变番号,而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名头最响。在跌宕起伏的发展征程中,作为武警部队前身——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公安部队)的主要建设者之一,开国中将李天焕担任这支雄师劲旅主要领导人达16年之久。他以出色的组织领导能力,为这支数十万人的武装的发展壮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履职公安部队,参与具体落实“统、整、精”

1947年秋,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阶段,许多大中城市相继解放。从这时起,为保卫人民解放战争胜利果实,各大中城市相继组建了警备部队、公安总队、公安大队;各省、专区、县组建了警卫营、警卫连、公安大队、公安队、保卫队、执法队。1949年8月,为警卫中共中央机关、保卫开国大典安全,成立了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这是第一支正规建制的人民公安武装。此时,全国范围公安武装兵力有24万多人。

1949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的规定,全国公安系统高级干部会议制定了《整顿各级人民公安武装的方案》,整编各地形式多样、称谓不一的公安武装,统一番号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从省到乡将各级公安武装整编为公安总队、公安大队、公安中队、公安队,实行统一指挥,担负全国范围的内卫边防任务。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军队进行统一整编,人民解放军陆军整编为国防军、公安部队两大块:国防军负责对付外敌入侵,公安部队担负内部治安。随即,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确定,以全军总兵力4.5%的员额,组建人民公安部隊。同年9月22日,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的电令,确定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党委书记),程世才为副司令员,李天焕为副政委(党委副书记),吴烈为参谋长。11月8日,以华北军区第20兵团(司令员杨成武,政委李天焕)机关为基础,组成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李天焕到职工作。

李天焕

李天焕(1912—1986),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30年11月参加红军。

红军岁月,李天焕历任红4军第12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红四方面军第4军第11师政治部秘书长、第11师第33团政治处主任、第30军第90师政治部主任、第30军政治部主任,从大别山区转战到河西走廊。

全国抗战时期,李天焕历任八路军冀中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晋察冀军区第五军分区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晋察冀边区政府公安局局长、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既能挥戈前线,又能保卫后方。

解放战场,李天焕历任冀察纵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冀中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华北军区第3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华北野战军第20兵团政委,率部驰骋华北。

纵观李天焕的军旅历程,可以看出他非常擅长政治工作。1937年春,西路军惨败河西走廊,他协助李先念拢住西路军左支队士气,团结一心杀向新疆。经历49个日夜的艰苦转战,他们顺利抵达新疆关口——星星峡,为革命保留了一批有生力量。

显然,军委遴选李天焕担任公安部队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让他协助罗瑞卿抓好部队的政治工作。当年11月,李天焕就协助罗瑞卿“开展剿匪肃特、警卫、工作、学习、生产等工作的立功创模运动”,“以发扬革命英雄主义”为号召,有力推动了部队作战任务的完成。

1951年5月,在军委总参谋部运筹下,在罗瑞卿、程世才、李天焕等奔波下,中南、西南、华东、东北、西北五大军区公安司令部和铁道公安司令部相继成立,按照国防军军级编制组成。同年10月,根据22个师编制定额,组建正规公安部队20个师、3个团、7所军政干部学校,共计18.88万人,列入军队序列,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同时,隶属公安部队建制的边防公安部队3.06万人,24个省(市)公安总队以及五大军区的6个公安警卫团32.27万人,刚刚解放地区治安武装及看押(犯人)武装10万人,仍然沿用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属于地方公安部队,归地方公安机关领导,不列入军队序列。这时,全国正规公安部队、地方公安部队共计64.21万人。

由于有正规公安部队、地方公安部队之别,同一性质的内卫、边防任务遂由军地同时分担,执行同一性质任务的公安部队归属军地两个系统领导管理。这样一来,麻烦不断。罗瑞卿、程世才、李天焕交换意见,深感这一乱象必须尽快解决。1951年7月,罗瑞卿代表公安部队党委向中共中央提出统一整编全国公安部队的建议。毛泽东作出批示:要(要保留公安部队)、统(军地公安部队要统一)、整(军地公安部队要整顿整编)、精(公安部队质量要精)。9月,中共中央决定,地方公安部队全部正规化,列入军队序列,同时进行精简整编。

1951年12月,在落实毛泽东批示过程中,由于罗瑞卿太忙,程世才积劳成疾,军委遂又任命李天焕为副司令员,分担部分军事工作,直到1955年7月。在中共中央明确“要保留公安部队”这一大前提下,在罗瑞卿、程世才、李天焕具体落实下,“统、整、精”成为现实。截至1955年底,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共有员额59.06万人,部队全面建设进入了一个重要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

罗瑞卿坦言:“天焕同志是我的好助手!”

在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发展壮大征程中,李天焕默默耕耘着。

1951年5月,根据罗瑞卿指示,全国公安部队召开首次组织、干部工作会议,李天焕具体操办。在他具体主持下,会议结合“三反”运动和审干工作,确定了公安部队整党建党的方针,大大提高了部队的政治素质。

1953年8月10日,公安部队召开首届功臣模范代表会议,李天焕做了大量会务工作。毛泽东为大会题词“提高警惕,保卫祖国”,接见了会议代表。这次代表会议历时11天,影响很大。

会议期间,功臣模范们听取了朱德的重要指示;听取了总政治部副主任甘泗淇和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罗瑞卿的报告;还听取了公安部队副政委李天焕所作的《为更好地完成卫戍边疆巩固内防的光荣任务建设坚强的人民公安部队而奋斗》的报告,以及公安部队政治部副主任李逸民关于公安部队立功创模运动的总结报告。

会上,李天焕代表司令部、政治部授予以下人员“英雄模范”光荣称号:一级警卫英雄贺福祥,二级战斗英雄王立和,二级机关工作模范鲁英,二级群众工作、剿匪模范张福全,二级执勤模范戴子和,二级团结彝族、剿匪模范罗汉文,二级战斗、护路英雄高维宽,二级肃特模范袁太祥。他们都曾在保卫国防,保卫国家建设中作出过重大贡献。李天焕代表公安部队司令部、政治部追赠张景春为“一级舍己救人英雄”。张景春是为救护群众而光荣牺牲的。

1953年9月27日,李天焕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警惕地保卫着祖国的人民公安部队》,向国人介绍了公安部队在罗瑞卿、程世才等领导下,牢记毛泽东“提高警惕,保卫祖国”的指示,建功内卫、边防战线的感人事迹。

由于罗瑞卿担任公安部部长,工作重心放在公安部,李天焕实际履行着公安部队政委职责,主持部队政治工作。罗瑞卿坦言:“天焕同志是我的好助手!”

为建设好这支新生的武装力量,李天焕牢记毛泽东关于“公安部队数量不要大,但政治质量要精”的指示,围绕首届功臣模范会议关于“把公安部队建设成为政治质量最好、业务最熟练、纪律和作风最好、同人民的关系最好的部队”的建設目标,根据公安部队的性质和特点,始终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原则,把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1954年3月,他主持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政治工作概则(草案)》下发全部队。草案将“具有坚定的阶级立场、对敌人无比的仇恨、对人民无比的热爱”作为对全体官兵的政治要求。日常工作中,他和罗瑞卿明确提出:公安部队要做党和人民的驯服工具。在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中,他们根据公安部队长期分散执勤的特点,在分散的排上建立了党的分支部,班上普遍建立党小组。在他们的努力下,部队党员逐步达到了总人数的30%,共青团员占58%。在工作中,李天焕严格要求部队服从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并坚持由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兼任省、市公安部队政委。

李天焕被授予公安军中将军衔

1954年1月,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结束。会议决定,人民解放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精简整编,公安部队定额为42.2万人,减少了16.8万多人。1955年7月18日,国防部发布命令:自8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番号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公安部队司令部改称公安军司令部,罗瑞卿担任司令员兼政委,程世才担任第一副司令员,韦国清担任第二副司令员,李天焕担任副政委兼干部部部长(免兼副司令员)、党委副书记。这时,公安军与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军并驾齐驱,为人民解放军五大军种之一。李天焕身兼公安军干部部部长,负责公安军机关干部选调以及各大军区公安军干部配备,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同年9月,人民解放军第一次评授军衔,李天焕被授予公安军中将军衔。

对于公安军政治工作,李天焕常抓不懈。他主持下发了《公安军政治工作要点(草案)》,根据各项执勤任务的性质、环境及采取的不同执勤形式,提出不同类型勤务中政治工作要点,把政治工作渗透到内卫、边防任务的方方面面,实现了政治工作与中心任务及部队建设的有机结合。

在罗瑞卿、程世才、韦国清、李天焕等集体领导下,公安军两年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内卫执勤工作明显加强,确保了重要目标绝对安全。在尖锐复杂的内卫工作中,李天焕反复强调:保证毛泽东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党和国家首脑机关的安全,是关系革命事业最高利益的大事,必须做到万无一失。对国庆庆典、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他总是同程世才、韦国清等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确保了万无一失。

成功平息了凉康、甘孜、若尔盖等地区的武装叛乱,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1956年11月15日,公安军召开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亲切接见会议代表,公安军全体官兵深受鼓舞,部队建设形势蒸蒸日上。

1957年1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决定将五大军种撤并为陆海空三大军种,撤销公安军番号及领导机构。

8月29日,中央军委发布电令:自9月1日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领导机构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备部,李天焕担任部长,领导指挥原公安军直属部队、军政干部学校以及3个铁道公安师,同时负责全国内卫、边防公安部队的业务指导。公安军领导机构撤销后,各大军区公安军司令部相应撤销。各大军区公安军部队由军区领导,恢复人民公安部队名称,部队规模压缩到26.8万人。其余部分14.5万人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改称人民武装警察(时称武装民警)。

李天焕主持总参警备部工作期间,充分发挥该部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加强与各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商制定必要制度,全力指导内卫、边防部队完成任务:在内卫工作方面,破获、平息暴力事件60余起,捕获反革命分子、土匪1300余人;指导青海、云南、贵州等地剿匪平乱作战,歼灭匪特4990余人,缴获枪支1590支。在边防工作方面,捕歼特务700余人、暴徒300余人,破获非法入境分子2万余人,有力巩固了祖国边防。

1958年12月,国家内部安全形势大好,总参警备部完成历史使命,合并到国家公安部十六局,改称公安部四局(武装民警局),专门业务是指导移交地方的公安部队(14.5万人)的建设。

1959年1月,担负看押劳改罪犯、守护铁道、守卫厂矿设施的内卫部队13万余人,边防部队0.9万人,机关学校0.6万人,正式脱离军队序列,移交地方公安,番号为人民武装警察。当月,李天焕改任公安部副部长(直到1964年9月),直接领导公安部四局,专门业务是指导这支公安武装。

李天焕不改政治干部本色,仍旧注重从政治上加强人民武装警察建设。1960年3月,第三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召开,李天焕推动会议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武装警察政治工作的决议》,就如何保证党对这支武装的绝对领导、如何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如何贯彻政治工作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极大促进了人民武装警察的政治建设。

毛泽东:“李天焕是个好同志,他在公安部队干得很好。”

在指导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内卫、边防工作中,由于同一性质的内卫、边防任务,同时由军队、地方(人民武装警察)两个系统担负,难以协调统一;由于人民武装警察过分强调地方性,有的领导甚至都不提“部队”这两个字眼,导致中央军委关于把这支力量“应当作为一支军事部队来建设”的指示难以落实。1961年11月,李天焕推动公安部党组向中共中央提出《关于改进人民武装警察领导体制的报告》。11月23日,中共中央批示:“人民武装警察番号可不改变,建制仍属公安机关,领导体制由军事系统和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12月12日,公安部发出《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机关正式成立的通知》,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担任部队司令员兼政委,李天焕担任第二政委,实际主持政治工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机关成立,立即履行领导管理职能,公安部四局即行撤销。1962年1月,总参批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统一称谓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际是番号),简称“武警部队”,不再使用武装民警的称谓。

由于实行双重领导,更加注重军事性,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面貌焕然一新。这里面有李天焕的一份功劳。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期,李天焕指导、參与指挥这支武装胜利完成了内卫、边防任务:在内卫工作上,参加平叛作战380余次,捕歼叛匪1.23万人。在边防建设上,捕获特务、间谍及其他反革命分子4430人,东南沿海地区日渐安宁。1961年冬天,毛泽东在公安部的一份报告上批示:“李天焕是个好同志,他在公安部队干得很好。”

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日趋恶化,中美关系停滞不前,台湾当局阴谋“反攻”,中印边界硝烟弥漫,中共中央适时提出“备战整军”方针,加强军事力量。1963年1月,根据国际国内形势需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领导关系、担负任务不变,谢富治、李天焕任职不变,李仍然主持部队政治工作。这时,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下辖28个公安总队、3所军政干部学校、1所医院,共31.7万人。

作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第二政委,李天焕狠抓以整顿基层工作为内容的政治整军,认真做好审查清理工作,进一步纯洁和巩固了部队。同时,他指示部队深入开展“五好战士”“四好连队”活动,组织全部队学雷锋、学“好八连”,联系工作学习毛泽东著作,促使官兵更加积极投身大比武热潮,军政素质全面提高。

1951年袁毛泽东同出席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的代表合影

在李天焕和其他领导努力下,公安部队圆满完成了内卫、边防任务:在内卫执勤中,破获预谋暴乱案30起,捕获反革命分子273人,查获各种现行犯1475人。在边防执勤中,查获和控制特务、间谍分子1150人。

1963年秋,为有效打击美蒋武装特务在沿海等地登陆袭扰,李天焕深入沿海边防哨所,实地研究对策,召开了沿海6省1市边防工作会议,明确斗争重点,调整兵力,加强装备,开展军民联防,使当年登陆的13股武装特务全部被歼。

离开公安部队

1966年2月,由于国际形势紧张,备战整军更显急迫,毛泽东决定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部队统一整编为人民解放军,重新列入部队序列。各地公安部队移交所在军区,全国公安部队共向各军区移交36.87万余人。原公安部队领导机构与军委炮兵管理导弹部队的机构合并,整编为第二炮兵领导机关,李天焕担任负责人。1967年7月,李天焕被中央军委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政委,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当时,对于公安部队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在批转的《全国公安部队整编报告》中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公安部队在各个历史时期,“在中央军委、国务院公安部的领导下,在公安部队党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在国内外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较好地完成了所担负的内卫、海防、边防任务,对维护社会治安,打击阶级敌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的作用”。公安部队取得如此成就,作为公安部队党委一员、几乎经历公安部队整个发展历程的李天焕,自然功不可没。

1968年10月,李天焕一度成为军委办事组(组长杨成武)成员。由于军委办事组负责军委日常工作,其成员非常引人注目。一时间,李天焕成为军中名人。1968年3月,由于“杨余傅事件”牵连,李天焕遭到隔离审查达6年之久。1974年3月,经过李先念周旋,李天焕终于解除隔离审查,随即长期休养。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机关,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李天焕当年战斗过的部队番号重新出现于世人眼前。当年的部下向他通报这一消息时,老人情不自禁,泪如雨下。

1986年5月19日,李天焕因病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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