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翠,胡泽宇,王 楠,郑 聪,李海燕,刁鹏翔,张夏萍
1.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长春 130062;2. 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畜牧兽医站,吉林吉林市 132000;3.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畜牧兽医总站,吉林通化 134000;4.吉林市昌邑区两家子乡畜牧兽医站,吉林吉林市 132000
笔者通过某牛场送检的16头份牛的血清样品,共计32 份血清(其中16 份为2020 年3 月3 日采集、16 份为2020 年4 月2 日采集)进行了试管凝集检测。具体方法及结果如下。
1.1.1 样品稀释液首先配制0.9%生理盐水,然后加入0.5%的石炭酸,高压灭菌后备用。
1.1.2 准备试管
将准备好的一次性试管放入试管架中并编号。除了样品管还要准备5 支比浊管。
1.1.3 标准抗原
本实验室使用的抗原厂商是北京爱德士公司,生产批号为421。
1.1.4 被检血清
送检的32 份牛血清。
2.1.1 确定稀释倍数
牛、马、骆驼稀释用1:50,1:100,1:200,1:400(4 个稀释度);猪、山羊、绵羊和狗用1:25,1:50,1:100,1:200(4 个稀释度)。大规模检疫时也可用2 个稀释度,即牛、马、骆驼用1:50,1:100,猪、山羊、绵羊和狗用1:25,1:50, 由于本次试验检测的畜种为牛,所以我们进行了1:50,1:100,1:200,1:400 这4 个稀释倍数。
2.1.2 稀释血清
2.1.2.1 每份被检血清用4 支试管,标记编号。第I 管加1.2 mL 稀释液,第2 ~4 管各加人0.5 mL稀释液。
2.1.2.2 取被检血清0.05 mL,加入第1 管,充分混匀后弃去0.25 mL。
2.1.2.3 从第1 管中吸取0.5 mL 加人到第2 管,混合均匀后,再从第2 管吸取0.5 mL 至第3 管,加入此配比稀释液至第4 管,从第4 管弃去0.5 mL,稀释完毕。
2.1.2.4 此时,从第1 ~4 管的血清稀释度分别为1:25,1:50,1:100,1:200。
将 0.5 mL 抗原(1:20) 加入已稀释好的各血清样品管中,此时的血清稀释度变为1:50,1:100,1:200,1:400。
每次试验均要设置比浊管,用于最好结果的判断。比浊管为5 管,分别编号1,2,3,4,5。
试管1 中加入1 mL 0.5%的石炭酸生理盐水。
试管2 中加入0.25 mL 1:40 倍稀释好的抗原,再加入0.75 mL 0.5%的石炭酸生理盐水。
试管3 中加入0.5 mL 1:40 倍稀释好的抗原,再加入0.5 mL 0.5%的石炭酸生理盐水。
试管4 中加入0.75 mL 1:40 倍稀释好的抗原,再加入0.25 mL 0.5%的石炭酸生理盐水。
试管5 中加入1 mL 1:40 倍稀释好的抗原。
将所有试管充分混匀后,置于37 ℃温箱中反应22 ~24 h,然后取出记录结果。
3.1 菌体完全凝集,100%下沉,上层液体100%清亮。我们用“++++”表示。
3.2 菌体几乎完全凝集,上层液体75%清亮。我们用“+++”表示。
3.3 菌体凝集显著,液体50%清亮。我们用“++”表示。
3.4 凝集物有沉淀,液体25%清亮。我们用“+”表示。
3.5 凝集物无沉淀,液体均匀混浊。为阴性“-”。
3.6 牛、马、鹿和骆驼1:100 血清稀释,猪、山羊、绵羊和狗1:50 血清稀释,出现“++”以上凝集现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阳性。
3.7 牛、马、鹿、骆驼1:50 血清稀释,猪、山羊、绵羊、狗1:25 血清稀释,出现“++”以上凝集现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可疑反应;可疑反应家畜经3 ~4周后重检,如果仍为可疑,该牛、羊判为阳性。
本实验为32 份血清,分别编号1 ~32,其中1 ~16 为第一次采集样品,17 ~32 位一个月后相同牛的再次采集样本。
结果显示1,6,12,13,16 样本牛为强阳性(++++),一个月后的抗体效价仍为强阳性。2、8、10、11、14、15 号样本为阴性,一个月后的抗体效价仍为阴性。
3 号在1:200 的时候由++++变为+++,而一个月后的效价在相同稀释倍数时变为+。
4 号在1:200 的时候为+,一个月后的效价为阴性。
5 号1:200 为+++,一个月后为++。
7 号1:200 为++,一个月后为阴性。
9 号由+变为-。
从实验结果来看,效价变化并不明显。据送检样品厂主口述,该厂于2019 年8 月引进该批次牛,进场后没有进行布病疫苗免疫,那么就有可能是自然感染。2020 年年初有8 头牛有流产的症状。从16 份样本的结果来看,强阳性的那6 头可能是8头发病牛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