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极具先见之明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问题是要尽快把党的指导思想变成国家行动。中华民族的古训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新冠肺炎病毒到底从哪里来,也不论这背后到底有没有阴谋,血淋淋的教训已经警示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国家生化安全防卫体系。
第一,组建生化安全防卫国家武装力量。
随着生化科技迅速发展,生化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国家根本安全和民族生死存亡的危险领域,它带来的经济社会损失和全面伤害,远大于一次中等规模的常规战争。应当把生化武器进攻,认定为一种新的关乎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战争形式,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具备强大的专门力量实施有效防御和反击。组建一支包括原防化部队在内的专门力量,以研究和提高国家生化防卫能力。这支力量应由指挥机构、防卫部队、应急治疗、科技研究、人才培训和装备研发等部分组成。确保一旦遭遇生化袭击和大规模战争,能够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力量保卫国家和人民。要能迅速准确地发现认定并坚决消灭敌人,让国家和人民安心放心有底气,让胆敢策划实施生化战争的邪恶势力感受到彻底灭亡的恐惧。
第二,明确生化安全防卫的领域。
国家安全的内涵在不断演变发展,中国人民已经遭受了两次大规模损失惨重的病毒瘟疫袭击,未来会不会升级为更加剧烈的瘟疫袭击?会不会升级为更具毁灭性的基因战?国家必须高度重视防范在先。生化安全不只包括早已非法进入过实战的化学毒剂战、细菌瘟疫战等,还应当包括新型的病毒战、基因战等。要严格保护中国人的基因信息和中国的敏感生物信息,包括相关的科研机密,所有与外国合作特别是与不友好国家的合作与交流,必须经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坚决禁止为了个人名利把相关研究成果输送给外国特别是不友好国家的做法。
第三,制定生化安全防卫法规制度。
必须明确,任何对中华民族进行生化攻击的行为,都是十恶不赦的反人类罪,是最高级别的战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可以动用所有战争手段进行反击和报复,对参与袭击的决策者和实施者以及与之配合的内奸坚决依法严惩。必须明确,国家武装力量和安全机关要第一时间介入重大生化事件和相关事件的全程调查,以便迅速准确地判断是否生化战争行为。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生化安全防卫的责任和义务,要明确指挥机制、应对预案、力量配属、物资储备等,对全民族进行生化防卫常识教育,每年进行全国性生化防卫演习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卫水平。
第四,建立全民皆兵的生化安全防卫力量。
生化武器的打击对象是国家和民族的全体人民,每个人既有可能是受害者,又有可能成为病毒的传播者,必须全体人民共同参与防卫才能有效减少损失。军队医疗单位不能只是定位于服务保障,而应是一支平战两用的在新型战场上保家卫国的精锐作战部队。军事医疗防疫系统是拳头力量和机动突击队,国家非军事医疗防疫系统是主力军,应当形成统一的密切配合的总体生化防卫战力量。应当坚决维护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医疗体系,这是加强生化安全防卫力量和人民群眾病有所医的根本要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要求,任何级别的机关和个人都不能违反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原则。要严厉打击医疗单位私有化改制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坚决反对把利润摆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之上,坚决依宪把医疗单位公有制为主体的根本要求落到实处。
(本文作者王立华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参政治部宣传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