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印是凭证工具之一,国家、官吏与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皆须以印记为凭证,于是官、私玺印产生了。一般认为玺印产生于东周,代代相承,未曾间断,完其发展。
玺印的使用在先秦时已经非常普遍,无论尊卑,都可称为玺。秦朝统一后,建立了皇帝制度,为突出皇权,规定仅天子之印称玺,玉质。其他文武百官的印则用金、银、铜制作。依等级不同,玺印上部配以长短不一、颜色各异的绶带,钮制亦有不同。自秦始,后代多延续、发展秦制,尊卑、独享观念日盛,皇帝、皇后之印方可称为玺,常人不再使用。唐武后时称玺为宝,之后玺、宝之称并用。明代帝、后、太子、亲王之印皆称为宝(玺),其他皇家眷属及朝廷百官之印信仍称为印,有严格的形制规定。
印章自其在宫廷中应用之日起就被赋予了一个神圣的使命,就是王位移交时必要的证物。只有新任帝王接过了上一朝帝王的大印之后,才算正式继承王位。从授印这一关键环节可以看出,玺印的顺利传递是帝位传递的重要步骤,玺印一定要转交到即位的帝王手中,作为权力的象征。
著名的印章有神秘的“传国玺”,秦朝时皇帝有六玺,根据诏书、敕令的内容钤印相应的玺,另有一方蓝田玉质的玉玺,后称“传国玺”、“神玺”或“受命玺”,其文“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或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仍有争议。传国玺一般不使用,仅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世人认为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此玺在辗转中失传。
-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为清乾隆时的仿品图源:故宫博物院网站
另一枚著名的玺印为独孤信的多面印,由煤精制成,共有8棱26面,其中14个正方形印面上刻有印文,印文的内容可分为三大类:公文用印,如“大都督印”、“大司马印”、“柱国之印”、“令”、“密”等;上书用印,如“臣信上疏”、“臣信上章”等;书简用印,如“独孤信白书”、“信启事”等,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