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问卷调查的河长制社会功能研究

2020-04-12 01:56马蕴洁李贺李佳张欣炀张城玮
安徽农学通报 2020年24期
关键词:宜兴市河长制社会功能

马蕴洁 李贺 李佳 张欣炀 张城玮

摘 要:河长制是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水环境管理制度。以宜兴市生态引领区为例,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从河长制宣传度、河道管理满意度、公众支持度3个方面评估宜兴市河长制的社会功能实施现状,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河长制;问卷调查;社会功能;宜兴市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20)24-0147-04

Research on the Social Function of River Chief System Based on Questionnaire Survey

——Take the Ecological Leading Area in Yixing as an Example

MA Yunjie et al.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Southeast University, Nanjing 210000, China)

Abstract: The river chief system is a national water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 Taking the ecological leading area of Yixing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mainly studied the social function of river chief system by questionnaire.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was evaluated from three aspects: publicity degree, satisfaction degree of river management and public support degree.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were put forward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Key words: The river chief system; Questionnaire survey; Social function; Yixing city

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8月出台的《无锡市河(湖、库、荡、氿)断面 水质控制目标及考核办法(试行)》中创新提出“河长制”这一政策[1],由各级党政领导人对河湖进行分级保护和治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河长制从江苏省试点实施到全国的大力推广,河长的功能得到了全面丰富与深化。河长制的社会功能一方面体现在其秩序性和规范性,能更好地形成跨流域、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2],创造社会价值,增加环境效益,为公众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河长制引导和激励人们参与到保护河流、治理水环境的行动中来,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有利于从政府的单一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转变[3]。

宜兴市作为无锡市下属县级市,是太湖的西大门,其水环境治理一直是国家和人民关注的焦点。江苏省“263”专项行动计划把宜兴作为建设生态保护引领区的试点[4],对其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对宜兴市生態引领区的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了解和评估了河长制社会功能的实施现状,以期推动河长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点选择 选择宜兴市45条主要河流和湖库周边居住人群较为密集的街道、社区、乡镇进行沿线走访调查,以路程距离差相近为原则,共设置30个调查点。

1.2 调查问卷设计 根据河长制相关文献和宜兴市当地情况,调查问卷共分为3部分:第1部分5道客观题为基本情况调查;第2部分14道客观题,主要从河长制宣传度、河道管理满意度、公众支持度3个方面对河长制社会功能的实施现状进行统计分析;第3部分2道主观题为对水环境状况和河长制工作的改进建议。问卷将专业化名词转化为简单易懂的形式,以便市民理解调查目的,有助于提高问卷填写的真实性。

1.3 问卷填写和回收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填写和半结构式访问的方法。对于城区居民,问卷大多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填写,有利于提高问卷结果的统计效率和准确性;对于乡镇居民,则大多采用发放纸质问卷的方式进行线下发放和填写,确保问卷的回收率;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或略年长的市民,由调查组成员将问卷上的题目转化为口头访问,尽量让调查对象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1.4 问卷数据处理 调查问卷的第2部分反映了河长制社会功能的实施现状,对河长制宣传度、河道管理满意度、公众支持度3个方面指标的统计结果进行数据量化处理和评估,采用专家经验法为各项指标设定权重、分数范围和评估等级(表1)。

2 结果与分析

2.1 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实际共发放问卷479份,回收469份,回收有效率为98%,可信度接近0.8。根据问卷第一大项基本信息统计结果,有效问卷的调查对象中男女比例相对均衡,年龄层的分布范围较广;约50%的调查对象学历为高中及以下,符合乡镇居民普遍文化水平;从职业分布看,学生占比30%,社会工作者占比39%,其他占31%,分布较均匀,统计数据具有代表性。

2.2 社会功能的河长制宣传度 这一部分主要是通过调查市民对河长制的了解情况来反映河长制的宣传力度。对于河长制的了解情况,45%的市民表示仅仅听说过,对其具体含义并不了解;22%的市民则表示完全没有听说过。实地调查中发现,沿河道生活的居民大多是通过河长制公示牌对河长制有所了解,但很少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河长制的信息。这说明政府在河长制宣传途径的多样化方面有所欠缺。在是否向政府反映过周边环境污染的问题中,62%的市民表示从来没有反映过。一方面是由于周边环境相对较好,并没有向政府反映的需求;而另一方面,大多数居民表示不知道如何反映,缺乏维护自己良好生活环境权益的意识。对于反映水污染情况的途径,34%的市民选择向社区居委会反映;12%的市民会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反映,优势在于曝光污染问题的传播速度快;还有8%的市民选择接受现实、等待解决,对提供污染情况的态度不积极。这反映出政府收集水污染情况有关信息的渠道不畅通。此外,64%的市民表示没有参与过任何河长制相关工作,说明河长制目前主要还是靠政府力量在推进,并未向市民普及其重要性,与群众的联系不够紧密,使得公众参与度不高。

2.3 社会功能的河道管理满意度 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市民角度反映宜兴市生态引领区的河道管理现状的满意度。79%的市民认为河道水质较5年前明显改善,这反映了宜兴市将推行河长制作为治理河道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有6%的市民认为水污染情况有所加重,说明河道污染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需要进一步优化治理方式。关于所在区域是否有河长制公示牌的统计中,57%的市民知道自己生活区域的河道周边有设置,但还有43%的市民没有注意公示牌的具体内容,说明宜兴市河长制公示牌的覆盖率整体较高,但存在感较低。对所在区域河长的了解情况,52%的市民不知道当地河长,只有21%的市民知道负责自己居住区域河道的河长。这说明居民对河长制了解不足,河长日常巡河以及执法监管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不高。在对河长工作的评估情况中,51%的市民认为当地河长比较认真负责、治理有效;39%的市民不太清楚河长工作的具体情况,无法判断其对于河道治理的贡献;还有很小一部分市民认为河长的工作态度消极怠慢,导致河道治理不当。这说明河长与所在区域的居民并没有建立紧密的联系,居民对河长工作内容及成效的知情率较低。

2.4 社会功能的公众支持度 这一部分主要是关于市民对河长制实施所持有的态度。在河流治理与政府、公民关系这一问题上,84%的市民认为保护河流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只有16%的市民认为治理河流是政府和企业的事。大多数市民意识到河流的保护和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公民的三方合力共治,才能保障生活质量。对于河道治理信息的了解途径方面,年长的市民希望通过新闻报纸和政府部门公告栏来了解河道污染治理情况,而相对年轻的市民则希望借助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快捷高效的新媒体平台来获取信息。这反映了河长制的信息公开渠道既要普及到最广大群众,也要符合时代潮流。在是否倡导民间力量加入河长制的态度方面,85%的市民选择支持民间力量加入,15%的市民持观望态度。由此看出,市民还是希望对目前河长制的组成机构进行一定的调整,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增加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在调查普通市民保护水环境的行动意愿上,73%的市民愿意自觉保护河道设施,而选择举报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和参加护水志愿者这2种方式的人较少,说明大多数市民更倾向于约束好自身行为,对监督他人或参与集体治水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2.5 河长制社会功能实施现状 本次问卷共设有14道问答题,其中有关河长制宣传度的为5道题,有关河道管理满意度的为5道题,有关公众支持度的为4道题。将这3个方面分别设置为百分制,对每项具体指标进行打分。将河长制宣传度的指标层每题分值设为20分,河道管理满意度的指标层每题分值设为20分,从公众支持度的指标层中除去对“河道治理信息获取方式的倾向性”这一不包含正负向态度类的题型,其余3道题依据相对重要性分别设置分值为40、30、30分。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总结各道题的正向态度(例如“非常/比较了解”)占比,对指标层进行简单评分(表2),最终计算出准则层的总评估结果及对应等级(表3)。

3 结论与讨论

3.1 存在的问题 根据河长制社会功能实施现状的定量评估结果可知,河长制在宣传度方面的评估等级最低,存在的问题也相对突出。

3.1.1 政府宣传力度不够,方式单一 通过对宜兴市沿河居民的走访发现,大多数市民对于河长制的具体内涵并不了解,只有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和从事环保行业的人可以关注到前沿信息;政府也没有组织河长制相关知识的科普活动,仅靠河长制公示牌无法发挥足够的宣传效果;政府对河长公开信息建设的落实程度不高,导致市民不知道该向谁反映河流污染问题。由于缺乏有效渠道,市民无法直接反馈到可以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有关部门,政府回应及处理速度缓慢,甚至毫无回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民对于河长制建立意义的信任度。

3.1.2 公民参与意识不足,渠道少 市民对于河长制实施的支持度较高,但对于河道治理需要人人参与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政府的河长制执行机构体系中也缺乏公众监督和参与的规范化制度和流程。遇到水污染问题或者发现工厂偷排等涉嫌违法行为,大多数市民还是选择置之不理,没有意识到这将给自己的生存环境造成长期性的破坏,没有向政府及时举报的决断力。另外,政府没有利用好新媒体平台的共享资源,导致目前公众参与河道治理的具体行动还局限于水环境被污染后的投诉环节,而对于水环境保护前期的规划、监督等环节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

3.2 优化建议 针对以上现存问题,河长制的宣传手段应该分别从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角度进行优化,逐渐形成多元治理的新局面。同时,河长制知识的普及也会提高市民对河道管理的满意度。

3.2.1 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市民关注河长制的基本措施和实施情况。例如,在社区开展主题知识讲座,借助新闻播報、新媒体平台等向市民宣传保护河流的重要性;组织河流摄影展、水环保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河长制的影响力。宜兴市目前已率先建成太湖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5],应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广“河长制”APP,根据市民所定位的居住区域,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为其推送周边河流的水质、水文变化情况以及水污染超标的报警信息,鼓励每一位市民关注水污染治理动态,让市民通过最快捷方便的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河长制。

3.2.2 拓宽公民参与渠道 在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的同时,政府应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创新河道治理的参与方式。例如,招募志愿者组成民间河长队伍,由熟悉当地河流污染变化情况的年长者带队,将日常巡河的时间和路线上传到“河长制”APP的系统平台[6],与河长或相关负责人进行信息共享,以便遇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探讨应对措施;在政府信息门户上定期公开河道治理的阶段目标及完成进度,有利于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公众号上设置“随手拍”模块[7],方便市民将日常生活中观察到的水污染现象举报,在后台予以信息共享和及时反馈,提高公众参与河流共同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双向沟通渠道。

参考文献

[1]朱喜.无锡市建立河长制十年成效回顾[J].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18(4):16-22,59.

[2]侯永强.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化趋势下的河长制演进[J].现代经济信息,2017(17):324-325.

[3]赵继平.绿色发展大潮中的先行者——生态保护引领区深观察[J].群众,2017(18):24-26.

[4]任敏.“河长制”:一个中国政府流域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样本研究[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3):25-31.

[5]何春银.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集成关键技术及其应用[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9,21(6):58-61.

[6]吕明,陶建华,金花,等.“互联网+”模式下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研究与实践[J].江苏通信,2019,35(1):41-43.

[7]李肇桀,王贵作.开发河湖随手拍APP的思路与建议[J].中国水利,2018(10):17-18.

责编:(徐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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