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友 松
(安徽省休宁县山斗乡林业站 245400)
抚育采伐又称间伐,是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和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适量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缩短培育周期的一项营林措施,是森林抚育的核心内容。休宁县是杉木重点产区,现有杉木林面积 80326.2hm2,蓄积 6977103m3,分别占有林地面积的48.8 %和活立木总蓄积的71.9%。其中杉木用材林 51098.8hm2,蓄积4396298m3,占全县用材林面积的 62.1%,蓄积的 79.6%;占杉木林总面积的 63.6%,蓄积的63.0%。不仅规模庞大,而且普遍存在着密度大、径级小、林木分化剧烈,林地的生产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的情况,抚育采伐的任务极为艰巨繁重。但由于抚育采伐工作政策性强、且技术要求严格,作业成本高,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导致违反技术规定或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影响林权人开展抚育采伐的积极性。因此,如何提高抚育采伐效率和作业质量,推动抚育采伐的普及与推广,是林业部门和林业科技工作者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关乎森林质量和森林经营水平提高的基础性工作。
林权人提出抚育采伐申请后,县林业主管部门安排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森林抚育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设计调查,确定抚育采伐小班和面积,并对抚育采伐强度、采伐木选择、采伐量、出材量等主要技术措施和作业施工作出详细具体的设计安排。
作业设计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乡镇林业站或国有林场安排技术人员,按照作业设计要求进行号树标记。具体操作时,以郁闭度下降不超过0.2、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为控制红线,并严格遵循砍弱留强,砍劣留优,砍密留稀和兼顾林木分布均匀的原则进行。
号树完成后,由林权单位组织民工对号采伐,并造材、集材、归楞等。乡镇林业站或国有林场派专人负责施工监管。同时检量实际出材量和推算采伐蓄积量暨采伐强度。作业完工后,县林业主管部门对伐区进行竣工验收,并对抚育成效作出评价。
抚育采伐强度是指采伐木株数(材积)与伐前林分株数(材积)的百分比,是抚育采伐的核心指标。为防范抚育采伐误入纯粹取材利用的歧途,对抚育采伐强度都有“伐后林分郁闭度不能低于0.6 和第一次抚育采伐(包括透光伐、疏伐和生长伐3种方式)郁闭度降低不能超过0.2”的硬性规定。在进行抚育采伐作业设计和作业施工时,此规定一直作为抚育采伐工作的一条红线,严格执行。这在经营强度高,抚育采伐能及时开展的情况下是很适用的。但在现实中,由于抚育采伐技术要求高、工效低、产材少,木材收入不足以支撑抚育成本,从而导致大部分的中幼林未能及时开展抚育采伐。尤其是杉木二代林,因大多采用的是全面人工植苗更新,在幼林抚育时,又不可能对那些长势旺盛的萌芽条进行全面去除(事实上也没有这个必要),所以成林后大多呈现人工植苗与萌芽条混生且两者均势状态,密度普遍比一代林更大,一般都在 240株/亩以上,郁闭度大多超过 0.9,甚至达到 1.0。对这样高密度和高郁闭度的林分开展抚育采伐,如果以郁闭度下降0.2为控制红线,则有可能出现采伐后林分密度仍然高于该树种合理密度参考值上限的情况,抚育采伐达不到预期效果。
表1 杉木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标准地调查模拟作业伐前伐后主要测树因子对照表单位:cm、m、m3、%、株/亩
根据笔者参加的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标准地调查模拟作业资料表明(详见杉木抚育采伐作业设计标准地模拟作业伐前伐后主要测树因子对照表):在伐前林分郁闭度≧0.95且密度显著高于合理密度参考值上限,以郁闭度下降0.2为控制红线进行选木采伐后,4个标准地中仅有1个标准地伐后林分密度位于该树种合理密度参考值区间内,且明显高于中位数;有3个标准地伐后林分密度大于合理密度的上限值。也就是说,按此标准控制抚育强度,在高密度高郁闭度林分中,其伐后保留木将会在短期内再次出现营养空间不足,影响其径向生长,需要再次进行抚育采伐的情况。但现实中,由于抚育采伐作业成本高昂,特别是交通不便的山场,抚育采伐原本就收不抵支,难以开展,更何况进行间隔期过短的多次抚育采伐了。
为确保选木准确合理,相关技术规程对如何选木及选木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如疏伐采取的是林木分级法,5级木的全部、4级木的部分和少量3级木属于采伐对象,1、2级木和3级木的大部和4级木的部分属于保留对象。同时严格遵循砍小留大、砍弱留强、砍密留稀的“三砍三留”原则,并要求伐前统一号树(挂牌),而后采伐。据笔者长期的实践经历,伐前统一在密集的林内对林木进行5级或3级划分操作时,不仅分级的准确度比较难以把握,更由于号树人无法直观地看到伐后林分郁闭度和均匀度等情况,完全是凭经验进行号树,加上号树人心里或多或少总存在怕选木过度,承担超强度采伐责任的心理影响,号树的实际结果大多是:伐后林木分布的均匀度和采伐木的大小、弯直等情况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但选木数量大多偏少,亦即采伐强度小于甚至明显小于设计要求,往往需要进行二次补伐,才能达到预定的抚育采伐强度,误工耗时,严重加大了抚育成本。
《森林抚育规程》和《安徽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规定:透光伐是针对幼龄林,疏伐是针对幼龄林和中龄林,生长伐是针对中龄林,卫生伐是针对遭受自然灾害的林分的。抚育采伐的结束期一般就在中龄林,对近、成熟林通常不开展抚育采伐,生产实际中也缺少近、成熟林抚育采伐的案例。这在杉木林主伐时间大多集中在数量成熟期的26-35年是符合或基本符合生产实际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木材消耗量不断增加,国产材供给缺口日益扩大,木材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大径级商品材,随着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禁止和国际社会加强对木材出口的限制,供需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加大大径材培育将是当前及今后较长时间内森林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方向。而培育大径材的措施无非就是延长培育年限和实施抚育采伐降低林分密度。由该县杉木人工林生长过程可知(详见休宁县人工杉木林不同年龄与平均胸径及合理密度表):Ⅰ地位级林分在整个近、成熟阶段,胸径生长一直保持着强劲势头,总生长量达6.5 cm,其中近熟期年均达0.56cm,成熟期年均达0.37cm;Ⅱ地位级在近熟期胸径生长较为旺盛,年均达0.38cm;成熟期生长量较为一般,仅0.26cm;Ⅲ地位级胸径生长量明显下降,近、成熟期分别为0.28cm和0.21cm。合理密度参考值(平均数,株/亩)下降幅度分别为:Ⅰ地位级近熟和成熟期各16株和15株;Ⅱ地位级均为16株;Ⅲ地位级各15株和17株。可见,对立在地条件优越的近、成熟林开展抚育采伐,对促进林木径向生长仍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以培育大径材为经营目标的林分,如果近熟以后就停止抚育采伐,势必会降低大径材的出材率和森林培育效率。
表2 休宁县杉木人工林不同年龄平均胸径与合理密度参考表单位:年、cm、株/亩
对于杉木用材林抚育采伐强度的底线控制,要紧密结合抚育山场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不搞笼统的一刀切。对于交通方便,易于开展抚育采伐的山场,应选用中、低强度抚育采伐;对于交通不便,开展抚育采伐难度大、成本高的山场,除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外,应当采用中、高强度抚育采伐。长期的实践经验也表明,该地区杉木林在遭遇高强度密度下降后,如乱砍盗伐或雨雪冰冻灾害,保留木只要树体没有受到损伤,其生长和生存并不会受到影响(少数容易遭受风倒雪压危害的地段除外)。可见,对杉木林进行高强度(30%>Pv>20%)抚育采伐,不会对伐后林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当从技术层面适度放宽对用材林抚育强度的控制,建议调整为: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0,郁闭度下降幅度不超过 0.30,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山场不超过0.35。
采伐木选择是抚育采伐作业的核心环节,其准确合理与否直接关乎到抚育采伐作业的成败。杉木林抚育采伐选木成功的标志必须具备:一、被伐木属于弱小、弯曲和密集的林木;二、采伐强度符合作业设计要求;三、采伐后保留木分布均匀。为提高选木质量,尽量做到一次选木成功,避免二次补充采伐。建议改变现行的由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号树(挂牌)后由民工采伐的硬性规定,调整为:伐前由林权单位组织若干体力好、责任心强,能理解抚育采伐精髓的民工,到作业设计标准地模拟作业现场观摩伐后林分郁闭度和保留木分布等模拟作业效果,而后进行选木和采伐演练,熟练掌握选木技术和强度控制后作为伐木专人,实行边选边伐,技术人员跟班作业。
随着大径材培育工作的日益紧迫,延长森林培育年限是必由之路。建议:森林抚育结束期由森林成熟前调整为森林主伐前,具体由经营主体根据经营目标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林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近、成熟林抚育采伐的相关技术标准,以满足新时期森林经营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