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司纪朋
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与城镇生活垃圾不断增长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矛盾。2011~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从51.7%增至59.6%,但是与之而来的是生活垃圾的不断增长。2011~2017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3亿吨增至2.8亿吨,增长了22%。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可能增至70%,若对生活垃圾不及时处理,可能无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垃圾发电是生活垃圾清洁化处理的重要措施,以下对我国垃圾发电进行简要分析,以便更好促进我国垃圾发电有序健康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具有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优势,是垃圾处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垃圾焚烧发电流程主要分为垃圾收集处理、焚烧、余热发电、废气净化、废弃物处理等等,其中焚烧系统以及烟气净化系统对垃圾发电影响至关重要。
根据焚烧系统,垃圾发电主要分为机械炉排炉和流化床焚烧炉两种类型,热效率约为78~85%。炉排炉在垃圾焚烧发电市场中占比约75%。在炉排炉中,通过炉排的翻动和搅动,有利于垃圾的燃烧和燃尽。流化床炉市场占比25%。流化床的优点在于设备单位造价低,但是对垃圾有较高的预处理要求,运行过程容易发生故障,而且Co(钴元素)、飞灰等难以控制。另外,大部分需要掺烧煤粉。
与普通燃煤电站不同,垃圾电厂的燃料来源种类较多,产生的污染物成分也比较复杂,烟气中主要有粉尘、酸性气体、氮氧化物、重金属和二恶英等,此外堆放垃圾还存在渗滤液等。基于此,垃圾电厂的净化系统主要由除尘、脱酸、脱硝、除二恶英和重金属、处理渗滤液等独立单元组合而成。
我国垃圾发电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国垃圾发电装机达到916.4万千瓦,比2017年提高170万千瓦,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份,其中浙江、广东、山东、江苏四个省份超过了100万千瓦。2018年全国垃圾发电年均利用小时数为5860小时,比2017年增加236小时;年发电量为393亿千瓦时,比2017年增加30.2%。2018年,我国垃圾发电项目处理垃圾量13353万吨,其中,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等省份排名靠前。
目前,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垃圾发电的发展,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以下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
中央明确支持垃圾发电。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未来要建设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垃圾围城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挑战,未来要加大力度解决这一问题,推进垃圾资源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可以看出,垃圾发电已经成为中央明确支持推广的方向。
行业政策不断建立健全。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201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国家级城市群打破省域(市域)限制,探索跨地市、跨省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一定区域内共建共享。2019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要求2020年1月1日开始,垃圾发电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排放不合格者将受到处罚。
标杆电价较为清晰。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为垃圾发电制定了0.65元/千瓦时的标杆价。按照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其中,超过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省级电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共同承担。
“无废城市”为垃圾电厂建设提速。2019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同时提出要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按照要求,2019年中评选一批“无废城市”试点城市,并在科技、金融等方面对入选城市进行支持。2019年5月份,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江苏省徐州市等11个城市入选“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垃圾发电对城镇清洁化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垃圾发电目前仍然存在一系列挑战。
一是邻避效应为垃圾电站建设带来挑战。垃圾成分比较复杂,燃烧过程中可能产生二恶英等剧毒物质,另外渗滤液处理不当也会对地下水等产生污染。虽然目前污染物脱除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但是以前垃圾电厂污染的案例已经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部分垃圾电厂建设过程中常常遇到当地群众的阻挠,冲突事件常有发生,部分电厂因此而永久性停止建设。
二是垃圾电厂污染物控制成本较高。垃圾电厂对污染物排放控制较为严格。目前垃圾电厂污染物排放遵循《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除了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做出了严格限制外,还对氯化氢、汞和其他重金属、二恶英、一氧化碳等做出了严格的排放限制,渗滤液还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三是稳定性相比普通燃煤电站较差。与普通燃煤电站不同,垃圾电站的燃料来源种类较多,涵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且各类型垃圾的比例也不稳定,为此易造成垃圾发热量不稳定、污染物排放不稳定、含水量不稳定等,对机组出力、效率、安全性等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另外烟气中的污染物波动幅度较大,也会对污染物脱除设备的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等带来较大挑战。
四是机组维修成本较高。垃圾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不仅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体,还有氯化氢以及一氧化碳等气体,这对机组结焦、积灰以及腐蚀等有严重影响,运行中的电站已有多起锅炉爆管事故发生。另外,随着燃料发热量的不断波动,更是加剧了积灰与腐蚀的程度。相比普通燃煤锅炉,垃圾电厂维修更为频繁。
“十四五”期间,垃圾发电的前景将更加广阔,为促进我国垃圾发电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做好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向社会普及“垃圾围城”的严峻性,以及垃圾电厂无害化处理垃圾的必要性。运行电厂应公开实时排放数据,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在建的电厂,应改变传统的建筑风格,融入清洁与环保元素,增强电厂的可观性。当然,打铁需要自身硬,垃圾电厂必须要对污染物进行严格的控制。
二是提高焚烧垃圾的标准。垃圾电厂对垃圾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当然对部分垃圾也有一定的排斥性。例如垃圾热量波动过大,可能影响机组稳定运行;当垃圾中含有有害金属时,烟气中可能含有汞等污染性物质。为此,建议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管理,从源头上提升入炉垃圾热值的稳定性,保证机组能够连续稳定运行;同时严格杜绝重金属垃圾进入炉内,避免不必要污染物质的产生。
三是稳定政策预期。与风电、光伏等不同,垃圾发电的重心在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并不是解决电力供需问题。另外,随着环保政策的趋严,垃圾发电污染物的处理成本也随之增加。为此,“十四五”及以后一段时期,应稳定垃圾电厂的补贴与税收等政策,为行业发展树立信心。在政策制定方面,应激励企业焚烧更多的垃圾,并引导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排污染物。
四是建议将垃圾发电纳入可再生能源配额范畴。2020年,我国即将对可再生能源配额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由于垃圾发电能够无害化处理市政垃圾,具有清洁化的特点,在配额计算过程中,建议将垃圾发电量纳入其中,除基本电价与补贴外,能够为垃圾发电提供配额交易等额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