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琴
【摘要】
目的:研究中年干眼症采用养阴益气汤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80例门诊干眼症病患,分别给予羟糖苷滴眼液(对照组)与养阴益气汤(观察组)治疗,比较症状改善效果及用药效果。结果:观察组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改善明显优于对照组;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75%,观察组为90%;两组视力改善无明显差异。结论:养阴益气汤对干眼症的治疗效果更明显,可有效增多泪液分泌,缓解眼部不适。
【关键词】干眼症;养阴益气汤;泪液分泌量
【中图分类号】
R365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2095-6851(2020)04-083-01
干眼症为眼表与泪液疾病,主要症状为泪膜不稳定、视力变化、眼表不适,伴随眼表炎症反应及泪液渗透压升高[1]。临床治疗以药物调节为主,采用局部对症治疗方式逐渐改善症状。但由于病患激素水平变化、泪液分泌减少、炎性反应增强,局部用药理想性并不强。本次研究以对比形式观察了中药养阴益气汤治疗干眼症的临床效果。
1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在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间收治的干眼症病患共8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均分两组。对照组中男女比例为22;18;年龄区间处于36-62岁,平均年龄(48.27±2.94)岁。观察组中男女比例为21;19;年龄区间处于36-61岁,平均年龄(48.11±2.70)岁。组间基础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
纳入标准:经我院确诊为干眼症,泪液分泌量测定结果为5分钟低于10mm,临床表现包含视力下滑、畏光、眼痛、眼胀、视疲劳、异物感、灼烧感,伴有失眠、出汗、烘热、口鼻干燥,临床资料完整。
剔除标准:因特殊工作类型、生活环境致病且治疗期间无法规避者,未严格遵医嘱用药者。
1.2一般方法对照组应用羟糖苷滴眼液治疗,每日滴眼3-6次,每次1-2滴,连续用药14天。观察组应用养阴益气汤治疗,药房配伍如下:12g柴胡、6g甘草、15g石斛、30g夏枯草、30g麦冬、15g熟地、15g枸杞子、10g防风、10g白芍、15g沙参、10g当归、30g黄芪、15g生地,每日文火煎服一剂,分早中晚三次服用。
1.3观察指标
1.3.1症状改善评估每周检查一次泪液分泌量及泪膜破裂时间,每周测定一次视力水平。
1.3.2治疗效果[2]
显效——角膜染色基本消退,多次实验测定5分钟泪液分泌量在10mm以上;有效——泪液分泌量测定显示有所增加,角膜染色减少;无效——泪液分泌量无明显改善,角膜染色未减少甚至增多。
1.4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视力水平以均数±标准差表示,以t检验;药物治疗效果以[n(%)]表示,以卡方检验。若p<0.05表示组间数据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症状改善效果比较用药前后两组病患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视力变化情况,显示观察组泪液分泌量、泪膜破裂时间数据上升程度显著大于对照组(p<0.05),两组视力水平改善程度无明显差异(p>0.05),详见表1。
2.2治疗效果经统计,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75%,观察组为90%(p<0.05),详见表2。
3讨论
引起干眼症的因素呈多样化,包含眼部手术(青光眼、白内障、胬肉切除手术)、长期佩戴隐形眼镜、视频终端综合征、其他因素(眼部用药、激素水平、年龄)[3]。当泪液减少分泌,泪膜不稳定,眼表出现炎性反应及刺激性反应,渗透压上升,眼表结构受损导致干眼症状加剧[4]。
中年干眼症除了常见影响因素外,其年龄所致肝肾阴虚、气血不足同样会影响干眼症用药效果。养阴益气汤整幅药方具有益气固表、利水消肿、疏肝解郁、祛风止痛、平肝散淤结之效,其中夏枯草主治眼珠胀痛、头痛眼花,石斛可滋阴清热、养胃生津,当归可补血益气,柴胡可疏肝解郁、和解表里,菊花及生地可清肾中浮火而摄元气,防风可祛风止痛并缓解偏头痛、眉棱骨痛、各种眼痛,白芍可退翳明目、改善头痛目眩。
根據本次研究结果,两组病患视力水平均明显改善,但改善程度无明显差异。观察组用药后泪液分泌量显著增加,泪膜破裂时间显著延长,说明养阴益气汤对增加泪液分泌、提升泪膜稳定性效果较好。总体来说,相较于单纯局部用药而言,采用养阴益气汤口服治疗可达到标本兼治之效,对患者内环境加以调节,在中年干眼症治疗方面更具优势。
参考文献:
[1]龚华. 养阴益气汤联合环孢霉素治疗中老年干眼症35例临床观察[J]. 湖南中医杂志,2018,34(06);79-80.
[2]贾海波,郎静芳,张振锋,王磊,丁凤. 养阴益气汤治疗中老年干眼症的临床研究[J]. 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6,25(27);3004-3006.
[3]贾海波,郎静芳,张振锋,王磊,董素亭,丁凤. 养阴益气汤治疗中年人干眼症的临床观察[J].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7,10(34);101-102.
[4]杭丹丹. 加味养阴益气汤联合温通针法对中老年干眼症患者视力改善及泪液分泌量的影响[J]. 山西中医,2017,33(10);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