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
读中学时,每月菜金一元五角,每天只有五分钱。都是初二的学生了,我冬天的棉裤还常吐出棉絮来(当地人叫“出板油”),有时甚至会露出一点臀部来,这使我在女孩子面前总觉得害臊。我下意识地将身子靠着墙壁或一棵树,尴尬而腼腆地向她们憨笑。
我最不耐烦的季节是春天,青黄不接,春日又很长,似乎漫无尽头。春天的太阳将人的汗毛孔一一烘得舒张开来,使人大量耗散着体内的热量,饥饿像鬼影一样跟踪着人、撵着人。我巴望着太阳早点落山,让夜的黑暗早点遮住望见世界的渴望生命的眼睛,也遮住饥饿的欲望。
按遗传,我应该是一个身材伟岸的男子,然而这一遗传基因几乎被营养不良熄灭了。大年三十晚上,我带着要长高的渴望勇敢地爬门板。这是当地的一种迷信,据说这样可以长得比门板高。无论怎样努力,我后来也没有长得比门板高,但基因的不屈不挠使我忽然又拔高了一截。饥饿的经验刻骨铭心,因此现在我对吃饭很在意、很认真,甚至很虔诚,并对不好好吃饭的人大为不满。
我有一位慈和的老祖母,她是一个聋子,有一头漂亮的银发,常拄着拐棍,倚在门口向人们极善良地微笑着,她称呼我为“大孙子”。后来我远行上大学,她便日夜将我思念。她一辈子未走出三里方圆的地方,所以根本不知道三里外还有一个宽广无垠的大世界。她认为,这个世界除了她看见的那块地方外,大概还有一处,凡出门去的人都一律是到那一处去的。因此,她守在大路口,等待从那地方归来的人。一日,她终于等到一位军人,于是便向人家打听:“你见到我大孙子了吗?”
母亲对我的爱是本能的、绝对的,她似乎没有任何食欲,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她对哪一种食物有特别的欲望。她总是默默地先让孩子们享用,剩下的她随便吃一点。
父亲的文化纯粹是自学的,谈不上系统,但他又几乎是一个哲人。一次,我跑到八里地外的一个地方看电影,深夜归来已饿得不成样子,但又懒得生火烧饭。父亲便坐起身,披件衣服对我说:“如果想吃,就生火去做,哪怕柴草在三里外堆着,也应去抱回来。”就在那天晚上,他奠定了我一生积极的生活态度。
家乡的水浸润了我的性格、我的脾气、我对这个世界的态度,还有那片独一无二的土地也给了我无限的情趣和恩泽。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水乡,我是在“吱吱呀呀”的橹声中,在渔人“噼噼啪啪”的跺板(催促鱼鹰入水)声中,在老式水车“泼剌泼剌”的水声中长大的。我的灵魂永远不会干燥,因为我一睁开眼瞧见的就是一大片水。在我的腦海里所记存着的故事,其中大半与水相关,水对我的价值绝非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它参与了我之性格、我之脾气、我之人生观、我之美学情调的构造。
这一切使我舞文弄墨成为可能。苦难给了我幻想的翅膀,我用幻想去弥补我的缺憾和空白,去编织明天的花环,去安慰自己、壮大自己、发达自己。苦难给了我透彻的人生经验,并给我的性格注进了坚韧。难怪福克纳说,一个作家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他有一个苦难的童年。
祖母、父亲和母亲给了我仁爱之心,使我从不知道何谓仇恨,我从未抓住不放地仇恨过任何人。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善的,尽管我常常看到恶的肆虐。而那片土地给了我灵气、题材、主题和故事,开门可见的水湿润了我的笔,使我能永远亲昵于一种清新的风格。
(摘自《杂文选刊》2 0 1 8年第5期,有删改)
赏 析
这是一篇有关成长的叙事散文,文章通过记叙作者的切身经历,写出了至亲三人的温暖和善良给予自己人格的影响,写出了家乡的水与土地给予自己人格与文格的塑造。虽然那是一个艰苦的年代,但在作者看来“世界是善的”。文章写出了不同的亲人给予自己的爱:一是一辈子没有“走出去”的老祖母单纯、执着的爱;二是母亲无私的爱;三是父亲积极而理性的爱。这些让“我”把握好成长的方向,去接受善,并给予爱。
(珈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