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桔是正月不可或缺的吉祥果品
福建漳州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漳台”)的人们惯将“橘”写为“桔”;柑,也习称为“大吉”(大桔)。因而,柑桔成为象征吉祥如意、人见人喜的热门水果。在“四时不断瓜果,八节长青花卉”的漳州,柑桔是一年四季水果舞台最为活跃的角色。千百年来,漳台民间围绕这一无声胜有声的“民俗演员”,演绎出一幕幕富有情趣的活剧,故有“无柑无桔不是年”之说。
每年正月里上门做客的亲友甚多,家家户户都少不了要备办“大吉”(柑桔)迎客访友、拜年送礼。
拜年的礼品讲究四式,也就是四样,其中必不可少的一式就是柑桔。上门做客,不带其他礼物可以,但起码得带若干个“大吉”。主人收下客人送的“大吉”,也会拿出自备的“大吉”回赠来客,表示互尽好意,各得其祥。新春佳节,家里来客,主人要请尝两个金桔蜜饯(俗称金枣),寓意“好事成双”,连同“吃金枣,年年好”的吉语呈上。
清代同治年间,台湾有一首《竹枝词》描绘正月赠送柑桔节俗:“元旦春为一岁魁,大家拜贺礼相陪。儿童也解称恭喜,赚得红柑满袖来。”《漳州史志》中载:“正月初一,小辈向长辈拜年,长辈随即赐以红包和红柑。”“亲友上门拜年时,红柑用以敬客。”有一年快过年时,笔者在漳台文具店购买红包袋时,触目可见一些红包袋图案就是柑桔唱主角,印制精美的红包袋烫着“大吉大利”的金字,肯定会有不少藏友收藏它一辈子。
晚清东山岛著名文人马兆麟(1837—1918)写过一首亦谜亦诗的《大桔》,至今脍炙人口:“陆郎怀袖物,闽南产最宜。用代多仪享,宜偶不宜奇。”诗的首句借用了“怀橘陆郎”这个历史典故。汉朝末年,6岁的陆绩到九江去拜见袁术。袁术拿出许多橘子给陆绩吃,陆绩舍不得吃完,深藏3个于怀中。临行告辞、躬身施礼时橘子落地,袁术笑问:“你藏了主人橘子,不怕被当成偷橘么?”陆绩跪答:“我母亲喜欢吃橘,要带给她尝。”袁术听罢,对陆绩的孝悌甚为赞誉。从此,陆绩怀橘传为佳话。此诗第三、四句还提示,“大桔”常用于民俗礼仪,数量只能用双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好事成双”。
漳台民间正月里的禁忌不少,尤忌小孩打骂人,但难免有些淘气的顽童违禁。倘若发生不愉快的事,家长往往会带上一两对“大吉”登门致歉赔礼,对方收下大吉,大都会宽恕不懂事的孩子。人们俗信,赔礼以吉祥献给被伤害的人家,可使他们本年不再发生不吉之事。柑桔调停衅事的效果竟比赔钱要好,真令人感叹不已!
正月里,许多寺庙游人熙熙攘攘,人们带着某种愿望来到寺庙祈柑。“祈柑”节俗也称“祈大吉”,不管用寺庙的多少个“大吉”祈愿都可以,有主持人登记数量,抄写于红纸公布上墙。祈柑的人将“大吉”带回家,翌年正月加倍奉还,例如用这个寺庙8个“大吉”祈愿,翌年正月就应买16个给寺庙,以示答谢和还愿。
清代吴曼云写的《咏吉利》:“闽荔干红橙桔黄,深宵酒醒试偷尝。听郎枕畔朦胧语,新岁还君大吉祥。”这首诗生动有趣地描绘了一对漳州新婚夫妇尝“大吉”,希冀新年大吉大利的美好愿望。台胞有一大部分是古代漳州移民的后裔,除夕之夜,他们遵崇祖家地年俗,把柑桔、荔枝干置于枕畔,谓之压岁吉祥果,春节晨起食吉利,这说明俗相同、语相通的漳台同胞自古就有对新春大吉大利的共同期盼。
漳台同胞年年互送“大吉”,岁岁不忘“大吉”。元宵节有送灯、添丁之俗,生男孩人家要到宗祠挂盏灯。生女孩的,娘家人要送灯(丁)。最有特色的莫过于用大柑制作的桔灯,人们就地取材制作桔灯,寓意吉利、高升之意。桔灯的制法大致如下:在大桔近蒂处平切,取出瓣肉留下桔壳,用红丝线穿过桔皮提挂,再用细铜丝扎成烛托放入灯中,插上小蜡烛,点燃后就是一盏新颖别致、小巧玲珑的桔灯,犹如福建籍著名散文家冰心笔下的那盏乡土情味浓郁的小桔灯。漳台民间有不少咏桔灯的诗,记得有一首写道:“阿侬巧制赤球轻,到眼圆光分外明。记得看灯时节近,红丝高揭照人行。”桔灯与“吉丁”谐音,吉丁即人口平安也,这是多么善良朴实的妙喻和舒心顺耳的吉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