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卡尔·热扎克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城镇化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如何更好的解决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进行深化改革的过程当中需要重点探讨的内容。而村集体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农民群众经济收入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基础。随着城市化不断向村集体蔓延的大背景下,农村的很多土地被政府征用作为建设用地,很多农民群众失去了生存的唯一资源,农民群众的生活负担和养老负担不断加重,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我们需要重点探讨的内容。本文主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首先分析了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现实意义,然后论述了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举措,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广大同行有一定帮助。
一、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现实意义
首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能够进一步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促进农业生产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之后,就能够有更好的经济实力,帮助和引导农民利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脱出来,真正做到科技兴农,科技富农;其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能够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能够进一步发挥好村集体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领导基础。村集体有更大的经济实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最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还能够不断拓展农村地区的文化活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改变村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破除破旧习俗,而在全村向下能够形成一个生活文明作风良好的新农村面貌。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举措
1、盘活集体资源,多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一村一策”多元发展的思路,充分盘活各村“四荒”地、果园、水域、场所等资源,推行村级经济组织+扶贫互助合作社、互助资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1+N”运作模式,依托资源禀赋,创新合作形式,打造产业带动、区域辐射、资金撬动、城郊综合、旅游开发等集体经济增长示范村。对村集体所有的老村部、公共设施和场地等集体资产,通过承包、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将各级财政对村投入资金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公益性设施,纳入村集体资产范围,对这些新增资产加以利用,形成一定收入。
2、鼓励租赁经营,推进土地流转。重视推进土地流转,整合盘活土地资源,加大对撂荒地、林地的综合利用,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在村“两委”的主导下,在自愿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反租倒包”,把土地租给当地经济能人、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多渠道增加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物流和文化旅游等新兴新型产业发展,有效实现土地增值、农民增收、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3、清理“三不”合同,规范集体资产利用。对不合理、不公平、不规范合同开展集中清理,把闲置资产开发建设为村级市场、厂房、商铺并以自主经营、租赁等方式获取稳定收益,与企业联营开发规模较大的闲置资源和低效低值自然资源,实现资源再盘活、再开发、再利用。清理工作严格做到专项行动合力抓。区各部门联合各镇(街道),全面开展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专项攻坚行动。明确评判标准。为准确评估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坚持“五个是否”的研判原则,即:合同签订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权责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和市场规律、合同期限是否超出法定范围、合同履行是否及时到位、合同效益群众是否满意。实行“四级联审”。通过调查评估提出意见、法律顾问初审、镇级复审、区级总审程序,对各村的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四级联审”、逐一筛查。对村集体林场、水面、耕地和未利用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排查,通过自主经营或者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充分利用荒坡、荒滩、荒水及路边、水边、田边、村边等集体空闲地,发展种养殖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
4、投资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整合资产、资源、资金,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点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基础设施项目,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5、注重示范引领,共享成功经验。大力培育村级集体经濟示范村,注重从本地企业、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基地中物色能人,鼓励支持能人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村、能人示范带动作用,鼓励能人“言传身教”,示范村通过经验交流会对薄弱村进行经验交流和指导帮扶,为弱村挖潜力、搞建设,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实现以强带弱,以点带面,抱团发展,整体推进。
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入股、贴息、担保、奖补等形式,重点支持农村资源开发。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主要对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国家直接投入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除拨款时明确产权的以外,原则上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在集体组织和成员之间量化的可按股权比例量化。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开展财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法行为。
(作者单位:838000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农经站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