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媒体时代媒介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2020-04-07 03:35杜宏远
传媒论坛 2020年3期
关键词:隐私权媒介新媒体

杜宏远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媒体的触角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在时间和空间多维度拓展的新媒体时代,使得任何事件和消息的传播在速度和范围上都超出了人们本身的生活圈,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民众都变成了“透明人”,新媒介所带来的对隐私权的侵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新媒体;媒介;隐私权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079 (2020) 03-0-01

新媒体是与传统媒体相对的一种概念,利用互联网、局域网、卫星等渠道,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向用户传递信息,虽然学界目前尚未对新媒体进行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无疑新媒体技术的基础和核心是数字信息技术,其具有很强的交互性并且已经广泛的渗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我们似乎每一天都离不开手机和电脑,工作、查找信息、联络亲友、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等等,技术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打通了空间的阻隔,在一步步的侵蚀个人生活。关于隐私的概念,目前学界还没有达成共识,不同领域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国媒体法学家认为在传播学领域隐私是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而且也不愿被他人知晓并干扰的私人生活。传统媒体时代对信息的传播和接受者有着明确的划分,因此,民众的隐私很少通过大众传媒被传播,而新媒体时代打破了传播者和接收者的界限,每个人都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加上技术的发展使得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現象频频发生。

一、新媒体时代隐私侵害概述

新媒体环境下公民隐私主要有基本信息、浏览足迹、社交信息和财产信息几个类别,隐私的侵害有着泄露主体多元化、基于高科技手段等特点,往往给受害人带来精神和财产的双重损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用户位置隐私的泄露。LBS技术目前广泛应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手机APP,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都支持定位发布微博和朋友圈,并且“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功能也使得交友体验更加丰富,但是同时也增加了隐私泄露的风险,精准的定位增加了用户被跟踪和攻击的危险,别有用心之人还能推测出用户的住址、工作甚至日常作息,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受到很大的威胁。第二,个人隐私的商业利用。大数据时代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在新媒体领域为用户提供了更多个性化的体验。通过对客户的商品浏览、收藏、购买记录等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来获取用户的购物品偏好,并且推送他们可能感兴趣的商品信息以实现商业利益的方式已经在电商行业盛行,更有一些社交网站将收集挖掘到的用户数据信息非法出售。第三,人肉搜索。依托信息技术和平台的力量,人肉搜索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短时间内引起广泛响应,无论是出于正义还是偷窥猎奇心理,人肉搜索都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和名誉权,在未弄清事实之前缺乏理性的人肉行为往往是悲剧的开端。第四,黑客攻击。云计算技术在新媒体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已成为人们备份通讯录、照片、文件资料等的重要方式,iCloud、亚马逊遭黑客攻击而导致用户信息的泄露事件也引起了轩然大波。

二、新媒体时代的公民隐私保护

新媒体时代的各种新媒介满足了人们社交、获取信息、娱乐等需求,人们对其的依赖也越来越深,这在促进人类社会融合的同时也加剧了社会冲突,公民隐私泄露事件频发,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新闻法尚未出台,隐私权目前在我国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只是一项法益而并不是法律权益,因此目前发生的部分公民隐私受到新闻报道侵犯的事件还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新媒体技术在侵犯公民隐私上表现出了强大的影响力和势头,如何解决新媒介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几点对策。

第一,加强媒体的责任意识。媒体为了抢占先机往往会引用一些目前无法证实的内容,牺牲报道中个体的隐私来换取受众和热度是不道德的行为,媒体肩负着社会责任,必须要守好底线不能超出职业道德越界行事,不能因为追逐利益而违背职业精神,给新闻当事人造成伤害。第二,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为自律。新媒体服务商要对自身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采集到的用户信息的安全,我国目前还没有第三方隐私监督机制,目前广泛使用的是服务协议的方式,但是关于Cookies等对用户信息的收集并没有明确说明,笔者认为服务商应该在默认设置中缩小用户信息被获取的范围并且升级防火墙、访问控制以及密码技术。第三,用户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作为新媒体的使用者,用户自身更需要加强防范意识,不随意填写重要资料、谨慎进入第三方链接以及尽量禁用Cookies功能,加强网购平台和支付密码的强度,不轻易透露个人常住位置信息等等。人们最初在网络上袒露的个人信息是源于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很多人敢于展示自己真实的一面,但是互联网生活和现实生活之间并不存在门和锁,因此用户必须把握好表达信息的范围,保护好自己和身边的人的个人隐私。

三、小结

隐私是人类尊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在新媒体时代,新媒介技术与个人隐私却产生了冲突。媒介对社会文化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它无孔不入并不断发展,增加了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技术可能性,使得人们的安全感大大降低。在新媒介技术带来的便利和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之间进行平衡非常重要,无论大环境如何变化,保护公民个人隐私都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匡文波.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J].中国广播,2015(6).

[2]许丽艳.新媒体时代与隐私保护[J].西部广播电视,2015,17:52-53.

[3]张慧子.新媒时代公民隐私的侵害与保护研究[D].武汉大学, 2011.

[4]周佳念.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J].法商研究,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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