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6月爆发“修例风波”以来,40多名特区政府公务员因参与非法集会被捕或因此被起诉。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2日报道,公务员事务局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自去年6月起至今年2月29日,因涉嫌参与“修例”非法公众活动被捕、正接受调查或被起诉的公务员有43人,其中有42人已被停职。一般来说,如果公务员正被调查是否有严重不当行为或触犯刑事罪行等,根据既定机制可将有关人员停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谴责、降级、迫令退休或革职等,停职并非纪律处分也不是假定他有罪,而是“基于公众利益”认为有关人员暂时不适合继续行使公职的权力和职能。一般来说,停职人员如果被落案起诉,可被扣不多于一半的薪酬;如果该人员因触犯严重刑事罪行而被定罪,可全数扣其薪酬。据了解,香港公务员按照级别不同,月薪从1.3万到12.5万港元不等。
公务员事务局还表示,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的框架下,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是否要求所有公务员就此进行宣誓。▲ (张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