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利 黄家伟
导 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多部门发布相关公告,对收购、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再出重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公告》提出,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2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林草局、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等。
日前,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通知指出,野生动物可能是一些病毒的携带者和传染源,部分地方存在的“野味产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增加了疫情防控风险。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标本兼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以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为重点,细化、深化各项打击措施,全面搜集线索,全力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集中摧毁源头、网络,迅速形成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震慑态势。
精确防控 依法打击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广辟线索来源,组织警力深入摸底排查,主动排查发现网上线索,强化案件线索串并,全方位、多角度搜集、梳理有关情报线索。要广泛动员发动群众,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本地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确定打击重点,做到精确打击、精确防控。要密切协同配合,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形成警种协调联动、资源共享、通力配合的打击工作格局。要强力破案攻坚,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深挖彻查,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摧毁犯罪网络、团伙。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环节开展全面排查。要深入农家乐、饭店酒店、花鸟宠物市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等场所进行大清查、大整治,切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渠道。要对辖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越冬地和迁徙通道等进行严密巡查,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各地要迅速核查,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疫情医疗废物和含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防止造成二次传染。
有些人认为食用野生动物能够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实则恰恰相反。相关科学研究表明,世界多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如H7N9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都和动物有关。对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既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是对人类健康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