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荣斌,钟 锋,林树哲
(广东工业大学 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 广州 510610)
近年来,随着“走出去”战略的稳步实施,中国的投资大国地位日益稳固。由于投资回报率下降、轻资产型倾向以及与投资相关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日益收紧,导致2018 年全球FDI 流量下降了13%。其中,发达经济体下降27%,转型经济体下降28%。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在逐渐加强对企业对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逐步优化投资结构,寻求更趋成熟、理性和有效的对外投资战略。即便存在国内外环境的约束,截至2018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已遍及188 个国家(地区),流量和存量分别位居全球第二和第三,占全球比重依次为14.1%和6.4%,均创历史最高值,中国企业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不断扩大。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下简称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为201.7 亿美元,同比增长31.5%,占同期中国OFDI流量的12.7%。正因如此,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中国OFDI 区位选择研究对象更具有现实意义。
改善营商环境以吸引FDI 流入成为众多沿线国家的现实选择。自2003 年世界银行推出《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以来,其权威性及引资功能逐渐被世界各国政府和学界所认可。为建立营商环境比较优势,各国纷纷加快了商业规制改革的步伐,以便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对于由众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组成的沿线国家而言,通过何种方式和路径来吸引中国资本,并以此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成为热点问题之一。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2020)》的数据显示:2018~2019 年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沙特、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科威特等国的营商环境得分有了显著进步。正因如此,上述国家也以此作为各类招商引资会上向中国投资者展示的重点。问题在于,在宏观制度和治理水平迥异的沿线国家,单纯地致力于推进营商便利度改革能否吸引中国资本的流入?按照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资本流入具有风险规避的特征。也就是说,东道国的宏观制度越好,投资者所需承担的风险越小,越能吸引外资的进入。目前,沿线国家以宏观制度和治理水平普遍低下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为主,但其吸引的中国资本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例逐年增加,这显然有悖于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基于上述问题及悖论现象,笔者将检验东道国营商便利度水平和宏观制度对中国OFDI 的区位选择影响,并以宏观制度异质性为研究视角,探讨其对东道国营商便利度的调节功能,从而能够拓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研究。
国内外学者检验了营商环境以及各个流程的便利度对FDI 的影响,但并未得到统一的结论。Eifert[1]认为营商环境的持续性改善能带动FDI 流入。具体而言,东道国的营商环境水平每提高0.4%,FDI 流入将提高0.6%。但Jayasuriya[2]分别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样本进行研究时,发现改善前者的营商环境能有效促进FDI 的流入,但后者营商环境改善和FDI 流入没有显著联系。从整体来看,一个国家的营商环境不能显著成为外商投资需要考量的区位因素。以2000~2007 年100 个国家总登记公司和新登记公司数据为观察样本,Klapper 等[3]认为快速、高效和低成本的商业登记流程对企业进入具有激励作用。Djankov 等[4]通过调查85 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数据,发现过高的企业税率不利于外商投资的进入。崔志新[5]选取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开办企业所需手续数、开办企业所需时间、保护少数投资者三个子指标,并加入披露指数,重新构建一套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标,以东道国FDI流量为自变量,建立面板数据模型,结果显示:东道国通过创造便利化环境,提高营商便利化水平,是吸引外商投资的一个重要方式。
东道国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影响成为近年来的研究热点之一,但研究结论依旧存在较多争议。以投资动机为研究切入点,周超、刘夏等[6]分析了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影响。其研究结论显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整体关注东道国的营商环境水平,但针对不同投资动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倾向会出现明显差异。杨亚平、李腾腾[7]也认同中国跨国公司在进行选址时,更倾向于整体营商环境更好的国家,但王晓颖[8]在以东盟国家为样本进行研究时,其实证结果却表明:东盟国家营商环境的改善并不能正向吸引中国OFDI。
与上述极具争议的判断不同,东道国宏观制度对FDI 的显著影响得到了较多学者的认可。Kang Y&Jiang F[9]将经济因素与制度因素同时纳入考量,其发现后者相较于前者在决定FDI 区位选择上表现出更高的显著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但在宏观制度对中国OFDI 区位选择倾向的研究结论上,学者们各执己见。Buckley[10]等认为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时,更倾向于政治风险较高的国家,因此具有制度风险偏好。利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和研究对象,Ramasamy 等[11]得出了类似结论。他利用泊松计数数据回归模型,对2006-2008 年中国上市公司的国际投资区位决策进行了评估,其实证结果支持了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区位选择具有政治风险偏好的结论。与上述文献不同,有部分学者认为中国企业会倾向于向宏观制度较好的东道国进行投资。蒋冠宏、蒋殿春[12]和孙江明、刘萌[13]考察了中国OFDI 的制度偏向,他们一致认为:东道国腐败控制会正向吸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并能显著提高投资效率。但前者认为东道国监管质量对中国OFDI 同样是积极的,而后者将东道国监管质量列为制约中国OFDI 的阻碍因素之一。祁春凌、邹超[14]从经济、法治、文化三个层面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制度指标体系,他们的研究发现,我国OFDI 受到制度因素的驱动,具有显著的“弱效制度”规避和“强效制度”寻求动机。此外,还有学者持中立看法[15],他们认为中国OFDI 的“制度风险偏好”是相对的,具体而言,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主要流向自然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而这些国家的特征之一就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宏观制度不稳定。通过进一步对东道国自然资源和资本进行控制后,结果发现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不再具有“制度风险偏好”,反而呈现出风险规避特征。
对上述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基于投资动机类别、母国与东道国样本差异以及对制度指标构建的不同,已有研究分别对单一的营商环境变量以及宏观制度变量做了大量有益和深入的探讨。然而,现有文献中关注沿线国家营商环境改善对中国OFDI区位选择影响的研究并不多见。且将宏观制度的异质性纳入分析框架,进一步探讨宏观制度调节作用的文献则更少。以构建宏观制度与东道国营商环境交互项为主要方法,笔者期待在解释营商环境如何影响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研究中取得更为具体且有说服力的结论。
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决策过程中,东道国投资成本是非常重要的考量要素之一。东道国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降低开办成本和经营成本,即外资企业进入的流程越简化、越便利,意味着企业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越少,也越容易吸引FDI 的流入。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尽可能降低企业在海外新建或者并购当地企业所需花费的交易成本,从而保证较高的收益。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1:
假设1:东道国营商环境与中国OFDI 呈正相关
东道国宏观制度水平会影响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决策。制度就是一系列影响人类行为的规则或规范,[16]宏观制度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等。政局的不稳定可能会招致来自民众的罢工与暴动等行为,卷入国际纷争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可能发生战争;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通货膨胀严重、汇率不稳定等现象;法律环境的不稳定则是东道国缺少严格的法律体系,尤其在面临投资争端时,投资国需要承担缺少法律保障的风险。一般而言,为了规避以上风险,国际资本往往会流向那些政治、经济局势都较稳定、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或地区,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一个长期、安全稳定的经营发展环境。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2:
假设2:东道国宏观制度与中国OFDI 呈正相关
由于营商环境是宏观制度的微观体现,当宏观制度水平得到改善时,营商环境得到适度提升的可能性较高。一般而言,营商环境的改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个稳健的宏观制度。如上述假设,若营商环境和宏观制度对中国OFDI 都有正向影响,则二者对中国OFDI 的吸引都会进一步增强。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3:
假设3:宏观制度能正向调节东道国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影响
“一带一路”沿线宏观制度较好的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会更加注重营商环境的持续性建设与改善。通常表现为国内政局相对稳定,经济开放度更高,能为外商投资提供一个更加稳定的宏观环境。尽管存在企业基于某种投资动机可能突破宏观制度风险的制约,但笔者仍然认为,大趋势环境下,中国OFDI 仍会遵循主流资本的风险规避特征,流向宏观制度更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4:
假设4:营商环境对OFDI 的影响在宏观制度水平更高的东道国比较敏感
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各个国家投资存量,笔者取存量的自然对数来表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
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营商环境水平和宏观制度水平。首先,营商环境使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前沿距离分数(dtf)指标来说明,并作自然对数化处理。一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前沿距离分数最低为0 分,最高为100 分,由低到高水平依次递增。营商环境前沿距离包含11 个具体指标,具体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登记财产、获得信贷、获得电力、保护投资者、交纳税款、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劳动力市场规范。需要指出,由于劳动力市场规范数据缺失,因此笔者剔除该项指标,取十项指标的平均值来衡量营商环境水平。其次,宏观制度则采用世界银行“全球治理指数”(wgi)来说明。该指数包含腐败控制、政府效率、政治稳定、监管质量、法律规则和话语权与问责六个方面,通常被用来衡量各个国家的制度质量,分数从-2.5 到2.5。笔者取六项指标的平均值来代表宏观制度指标,分数越高代表国家治理水平越好,宏观制度更稳定。
控制变量。第一,东道国市场规模(lngdp),用东道国GDP 表示;第二,东道国人均收入水平(lnpgdp),用东道国人均GDP 表示;第三,东道国科技水平(tech),用东道国高科技出口总额占总出口额的百分比表示;第四,东道国自然资源禀赋(res),用东道国矿产、燃料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百分比表示,以上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第五,中国对东道国出口规模(lnexp),用中国对东道国出口总额表示,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第六,双边投资协定(bit),对于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东道国,签订当年及之后的年份记作1,其余记作0,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第七,双边距离(lndis),用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来表示,数据来源于CEPII 数据库;第八,“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pol),以2013 年为界限,之前的年份记为0,2013 年及之后的年份记为1。具体变量说明如下表1 所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65 个,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剔除了不丹、马其顿和土库曼斯坦,因此样本选取自“一带一路”沿线62 个国家,时间跨度为2006-2017 年。在基于东道国宏观制度异质性实证研究中,笔者依据2017 年全球治理指数的高低,将东道国宏观制度分为高治理水平与低治理水平国家两组(与中国wgi 指数相比),前者样本数为35 个,后者为27 个。
为了实证分析沿线国家的营商环境和宏观制度对中国OFDI 的影响,设定如下方程进行研究:
其中,α0为常数项,i 为东道国,t 为年份,ε为随机误差项。
表1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表2 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不难看出,沿线国家的营商环境和宏观制度水平各异,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流向也存在较大差别。除此之外,各东道国在自然资源禀赋、高科技水平等方面都各有不同,而这些差异将会对中国企业OFDI 的流向产生一定的影响。笔者将具体研究这些变量对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
为了避免共线性影响模型的显著性检验,首先分别对模型(1)(2)(3)进行方差膨胀因子检验,结果显示只有模型(3)中交互项的VIF 超过10,对交互项进行中心化处理后,检验结果均小于10,因此根据经验法则认为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然后依次对三个模型进行F 检验、LM检验和Hausman 检验,结果显示三个模型三个检验的P 值都为0,说明个体之间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明显的差异,混合效应模型不适用,且固定效应的结果优于随机效应,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和宏观制度对我国OFDI 的影响研究均应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同时考虑到模型中设有虚拟变量的存在,因此采用最小二乘虚拟变量模型(LSDV)进行回归。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1.营商环境和宏观制度对我国OFDI 的影响
对沿线国家进行全样本检验的结果如表3 所示。营商环境变量lndtf 和宏观制度变量wgi 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前者系数为正,说明东道国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有正向吸引作用,即假设1 得到了验证;后者系数为负,即中国企业更偏向对全球治理指数更低的国家进行投资,与假设2 相左,说明我国在对沿线国家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具有制度风险偏好,或者说宏观制度对中国OFDI 的影响存在一定门槛,当东道国的宏观制度质量尚未达到一定水平时,宏观制度对中国OFDI 尚未表现出较强的吸引力。
2.营商环境与宏观制度变量的交互影响
考虑营商环境和宏观制度的交互作用。为了有效地估计lndtf 和lnwgi 对lnofdi 的偏效应,由模型(3)可以得知,,可以看出,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偏效应不仅取决于自身和交互项的系数,还取决于东道国宏观制度的水平。当东道国宏观制度良好时,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吸引力会进一步增强;当宏观制度较差时,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吸引力会减弱,当宏观制度水平达到α1+α3wgiit<0 时,营商环境则不足以成为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决定因素。α3>0,说明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影响受到宏观制度的调节,且随着宏观制度的改善,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吸引力会增大。
表3 LSDV 回归结果
3.不同宏观制度水平的东道国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影响存在差异
基于宏观制度异质性对样本分别进行面板回归。从表4 的回归结果来看,二者营商环境的系数都显著为正,且系数大小相差无几,中国企业始终偏爱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更高的东道国,且这种吸引力不会因为东道国的宏观制度水平显示出明显差别。wgi 的系数在高治理水平的35 个东道国样本中为负,在27 个低治理水平的东道国中为正(尽管并无显著性),这确实说明:所谓中国OFDI 的“制度风险偏好”并不是绝对的。在对高治理水平的东道国进行投资时,中国企业具有“制度风险偏好”。可能的原因是中国企业对东道国宏观制度的决策要求并不高,过度追求宏观制度带来的边际效用会有所下降,此时宏观制度不会成为正向影响投资的因素;而在低治理水平的东道国投资时,中国企业不再具有“制度风险偏好”,这也说明中国企业对东道国宏观制度的要求存在一定门槛。因为宏观制度水平越低,东道国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不稳定的可能性越大,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越高,获利空间越小。
4.其他控制变量对中国OFDI 的影响
从控制变量的结果来看,首先,市场规模越大的东道国越能吸引中国企业进行投资;其次,东道国技术水平也与中国企业的OFDI 区位选择有着显著的联系,但其系数为负,说明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时,科技水平较低的国家可能更容易获得投资方的青睐。这与传统的战略资产投资动机带来的结果相反,可能的原因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科技水平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从表2 中tech 平均值也可以看出,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存在科技水平很高的国家,但更不乏科技水平匮乏的国家;最后,自然资源禀赋变量在全样本中是显著为正的,可见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具有资源驱动特征。此外,lnexp 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中国对东道国的出口能有效拉动中国对东道国的投资;bit 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签订双边投资协定能促进中国OFDI进入协定国;lndis 系数为负,说明距离仍然是约束中国OFDI 的因素之一;pol 系数也为正,表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促进了中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
基于构建纳入营商环境变量和宏观制度变量后的引力模型,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沿线国家营商环境改善对中国OFDI 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第二,就整体来看,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具有显著的“制度风险偏好”,但这种偏好在低治理水平的27 个东道国样本中并未出现,说明中国企业OFDI 对宏观制度的要求存在一定门槛。第三,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的吸引力强度受到东道国治理水平的显著影响。改善治理水平,东道国营商环境改善对中国OFDI 的吸引会进一步增强。
与研究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影响的既有文献相比,本文有以下几点贡献:第一,补充了营商环境变量的指标体系。以周超(2017)等学者的研究为例,营商环境指标仅选取了前沿距离分数来衡量东道国的营商环境水平,在此基础上笔者加入宏观制度调节变量,从而使得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宏观制度调节作用更为清晰和完整。第二,通过构建两类子样本——低治理水平和高治理水平东道国,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在前者的直接投资显示出制度风险偏好特征;在低治理水平的东道国中,中国对东道国的投资却显示出明显的制度风险规避倾向。这也表明: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能吸引中国OFDI的宏观制度水平阈值大致为中国的同期治理水平指数。在未来的研究中,可通过扩大样本、改善宏观制度变量选择以及构建不同区域的子样本,进一步细化并识别东道国宏观制度禀赋、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 区位选择的决策影响。
表4.基于不同宏观制度水平的实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