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金玲
(甘肃省高台县三清渠水利管理所,甘肃高台734304)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峻,水资源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同时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的污染较为严重。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及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资源,如果水资源污染现象持续发展,必然会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因而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及管理。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环境资源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有效改善或解决环境资源消耗问题成为了一项亟待解决的难题。水资源保护管理在管理观念、管理结构、管理层级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阻碍了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地下水资源的结构分析了其整体管理及管理层级,同时在水资源保护及垃圾排放等方面加强了探究力度,进一步推动了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有效落实和开展,并循序渐进的改善了水资源污染问题[1]。但从环境污染保护政策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此,相关司法保障机构应给予强有力的支持,通过系统分析和综合处理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环境资源污染方面的防治制度较为匮乏,原有制度的目的性及前瞻性无法体现,影响了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2]。为了实现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有效性,相关部门应集中处理具体问题。
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涉及到较多的管理项目,因此具体问题的集中管控是尤为重要的。但从水资源的管理结构及管理制度来看,一些部门的管理结构仍然是分割式模式,且管理要求及管理标准的统筹性较为匮乏,导致地下水资源的管理效率及管理质量都不理想。此外,管理权责不清晰,导致在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不能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出现了管理混乱的现象。现阶段我国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过程中权责不清及管理混乱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得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效果不佳,而一些问题发生的概率也较大。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质量。对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集中处理,确保相关的管控工作具有针对性,建立稳定的运行维护机制,不断提升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实际效益。
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项目运行状态的全面评估也是尤为重要的,通过全面评估能够促使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模式的不断优化和完善,进而实现高质量的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相关部门应基于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有效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地下水资源的稳定可持续发展[3]。
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过程中,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是在有实际依据的前提下进行的,促使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的规范性得以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问题,确保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实现实际效益最大化。实现有法可依、有规可守,解决以往权责不清及管理混乱的问题,确保相关人员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4]。
以往的地下水管理模型使用的都是非线性规划技术,效果并不理想。而遗传算法(见图1)的应用能够实现地下水管理模式的智能分析及智能求解,能够有效保障对地下水管理模型连续性及可导性限制的优化,并对地下水管理模型中实际存在的管理问题进行积极的优化,进而达到最优的地下水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