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推进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近两年,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创新服务举措,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联办,推行“不动产融资快车”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业务联办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1-9138-(2020)01-0019-22 收稿日期:2019-11-28
作者简介:汪洁莹,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金融联办业务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继2017年9月底与中国银行盐城支行正式签署合作协议,设立首个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点以来,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延伸服务窗口,增加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点覆盖面。目前,市不动登记中心已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等25家机构正式建立了合作关系,在盐城市本级设立40多个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点,受理抵押预告登记、抵押设立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
1 搭建平台实现线上联办
加快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办理,申请发证零跑腿、不见面。一是研发使用共享服务系统。为各业务联办银行和市公积金中心开通不动产登记银行共享服务系统,各联办金融机构通过对应的账号权限登录,启用加密锁、CA认证等方式,设置专机专人账号权限,进行查询和业务办理。通过共享系统,实现快速审贷与不动产登记的无缝对接,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大幅提升不动产抵押类业务办理效率,实现快速审贷和快速登记和放款,满足企业和群众融资高效、便捷的需求。二是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对开展业务联办的金融机构一律适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将原有的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变为电子版,通过登记簿记载、专网推送方式确保其法律效力,并可下载保存在银行等抵押权人的数据库中。电子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较之纸质证明而言安全性更高、效率更高。三是专门成立网上业务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攻关,对金融机构联办业务实行集中办理,同时分析其他网上业务存在的问题,对各种网上业务先行先试。抵押登记业务联办线上申请由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上传至共享服务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网上业务部专门人员进行网上审核,专人负责指导相关合作银行使用不动产登记银行共享服务系统,并定期吸纳汇总金融机构反馈意见,及时跟踪解决问题。
2 优化流程开展便捷服务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模式,减环节、减材料、缩时限。一是明确办事流程和机制。企业群众在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审批后将相关材料通过业务联办系统发送给登记部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导入登记内网,审核登簿后推送电子信息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即可进行放款。金融机构通过业务联办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查询,抵押注销也通过业务联办发起申请,实现金融机构抵押业务不见面。二是简化借款抵押合同。凡通过不动产登记银行共享服务系统办理的抵押登记(含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均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只提取不动产登记法定需记载的合同事项,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一律使用打印文本,10多页合同材料缩减至1页纸,大大节省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成本和时间。三是优化联办业务流程。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对网上联办抵押业务办事流程进行优化调整,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业务由原来的7个环节减少为3个环节;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业务由原来的4个环节减少为2个环节。还对网上抵押注销业务收件进行简化,抵押银行在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证书附记栏记载“贷款已结清,申请注销”,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银行共享服务系统即可,无需扫描上传抵押注销申请书、贷款结清证明。
3 规范管理防范业务风险
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联办业务时,不同程度会出现工作人员业务受理瑕疵、材料核验风险、信息登记泄露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措并举,全方位予以规范管理。一是明确合作事项和责任。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对委托收件、数据接口、登记材料、审查方式、信息保密、法律责任承担等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职责边界,确保“不动产融资快车”服务在协议框架约束下运行。根据合作协议,在金融机构推出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委托金融机构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收件和现场面签工作,企业群众在签约银行网点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可以一并办理抵押登记相关事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二是建立联络人和月报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联络人制度,明确开展业务联办的金融机构明确1名联络人,负责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联系协调;完善月报制度,各金融机构对上月办理的存量住房贷款业务(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向盐城市银保监局汇总上报,并抄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网签、托管、贷款、纳税、登记等时限进行汇总后,上报市审改办。另外,还加强金融机构线上不动产登记资料监管,规范交接行为,保障不动产登记资料安全。三是强化联办人员培训和考核。对开展业务联办的金融机构负责专职办理抵押登记的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抵押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抵押联办业务系统操作流程、抵押联办业务办理注意事项、抵押联办注销业务申请注意事项等,培训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对成绩合格的颁发备案证书。
实践证明,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实现了金融机构、登记部门、企业群众的“多方共赢”局面。金融机构通过不动产登记银行共享服务系统,可以实时查询利害关系人信息,避免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业务风险,提高办理贷款效率,增加业务量;也解决了登记部门登记场所少、人手少、不便民的困扰,既可以有效减少窗口人员积压,又可以实现业务流程的合并办理;企业群众依托银行网点普遍的优势,就近递交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登记部门不见面办理,切实解决在抵押过程中办事排队时间长、重复提交材料,多地奔波往返的现实问题。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对做好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的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深入推进金融业务联办,全面推广“不动产融资快车”,实现银行“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全覆盖,不断优化流程,防范登记风险,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利企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