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舟,周 鹏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
富锰渣生产主要方法有高炉冶炼和电炉冶炼,其中主要以高炉为主。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6月在产富锰渣企业仅42家,其中高"炉冶炼38家,电炉冶炼4家。富锰渣高炉冶炼工艺流程、主要设备与高炉冶炼生铁、锰铁基本相同,但工艺控制上略有不同。高负荷、低炉温、大渣量的生产特点决定了污染物排放与钢铁生产不完全相同。电炉冶炼富锰渣与普通铁合金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基本相同。
目前,行业经过近几年环保整治,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生产装备和环保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但行业仍然存在小、散局面,从经统计的在产企业高炉容积来看,100 m3以下高炉数量占比78%,300 m3及以上高炉数量占比仅5%,而且50 m3以下高炉数量占比也较高。从区域分布来看,10个省份涉及富锰渣生产,基本形成湖南永州、山西灵丘、宁夏石嘴山等几大生产基地。一批钢铁行业的环保治理技术和措施正在应用,比如高炉出铁场封闭、高炉煤气净化利用、高效袋式除尘器使用、烧结烟气脱硫,以及原料的储存、输送环节无组织的治理。
富锰渣大量用于锰系铁合金特别是锰硅合金冶炼,一般作为铁合金生产中间产品,而原有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没有专门规定富锰渣高炉准入标准,各地在执行准入政策时尺度也不一。2019年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关于铁合金规定沿用了2011年版本内容,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将100 m3及以下富锰渣高炉列入淘汰类的内容,体现了当前产业经济管控新思路,不再一味地提高产业准入门槛,而是通过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技术标准综合调控。各地可根据当地富锰渣产业发展需求,合理处理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持富锰渣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表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比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试行排污许可制度,并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有关排污许可的内容。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排放许可制度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要求,铁合金冶炼工业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富锰渣冶炼作为铁合金冶炼的一部分,也应于2020年前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富锰渣冶炼中高炉、电炉适用于铁合金冶炼工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原料预处理(烧结机)设施适用于《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 846)。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将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原则上占比超过50%)或产生排放标准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影响较大的排放口设定为主要排放口,涉及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以及以水污染影响为主的行业重点管理单位的废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他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主要排放口原则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管控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对于高炉冶炼富锰渣的,烧结机机头、烧结机机尾、高炉矿槽、高炉出铁口为主要排放口,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以下简称:GB 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以下简称:GB 28663);对于电炉冶炼富锰渣的,半封闭式矿热炉为主要排放口,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废气主要排放口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由基准排气量、许可排放浓度和产能相乘确定,其中烧结机基准烟气量参照HJ 846取值;高炉、半封闭式矿热炉基准烟气量按照近3年实际平均值确定,投产不满3年的,按设计值取值。
实行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和执行报告制度是依证监管、按证排污的重要措施。环境管理台账至少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排污单位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和季度执行报告,并对报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结论、附件附图要求等。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意见》,明确将铁合金行业纳入绩效分级差异管控范围。其中附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中规定:①黄色及橙色预警期间,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等停产50%(含)以上,以产能规模和设备数量计,禁止使用国五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②红色预警期间,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等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五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对于富锰渣行业而言,烧结机停限产对高炉冶炼影响更大。
1)加强管理,科学治理。
目前富锰渣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和管理水平整体偏弱,需要抓紧对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以及有组织源的提标改造。富锰渣企业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有的地方执行工业炉窑、大气综排标准,有的地方执行GB 28662、GB 28663,造成行业内污染治理水平差异很大。比如执行钢铁系列排放标准的,烧结机烟气已开展脱硫,而执行大气综排的,基本未开展脱硫。建议企业应因地制宜选用合理经济的治理技术,可从以下几点开展:
①有组织。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袋式除尘器,其中重点地区应配备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或高效折叠滤筒。高炉应设置煤气净化系统,对煤气回收利用。重点地区烧结机应配备脱硫设施,对于执行钢铁系列标准的应开展脱硝。
②无组织。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高炉出铁场、铁沟和渣沟应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冶炼电炉配料、上料、炉顶加料,炉前出铁出渣、铁水包及渣包的维修或烘干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现场和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2)依规申领,按证排污
现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以前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政府对企业不再进行“家长式”和“保姆式”监督把关,将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回归企业,企业通过自证守法,自己证明自己的排污行为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富锰渣企业按照《名录》要求,2020年应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合金、电解锰工业》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将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许可排放限值(浓度和排放量)、自行监测内容等在全国排污许可信息平台填报,经审批部门审核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同时企业应及时将申领排污许可证向社会公开,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确保实际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企业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障数据合法有效,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保部门联网。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