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罗某持购车区间为武昌站到鄂州站的车票,乘坐由武昌始发到达终点上海南的Z25次列车,在列车到达鄂州站后未下车,并从其车票所示的4车4号上铺移至5车继续乘车。
列车自鄂州站行驶至黄石站期间,罗某拒绝列车乘务员、列车长和乘警对其补票并出示身份证的要求,并一度情绪激动。在乘警告知其不要扰乱乘车秩序、列车乘务员携摄像设备记录现场情况时,罗某做出抢夺乘务员摄像设备的动作,并伴有不文明语言,双方发生争执。列车停靠黄石站期间,黄石站派出所给予罗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其送至黄石市拘留所执行。
同年12月11日,央视中文国际频道“中国新闻”栏目、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分别以《男子嚣张“霸铺”拒补票扰乱秩序被行拘》《“霸座”“霸铺”再現两人均被拘》为题进行了报道。随后,罗某诉至法院。
北京海淀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央视报道内容客观、属实,罗某个人声誉、评价降低的根源系其在列车上的违法行为,而非央视的报道,据此判决驳回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庭后解释称,央视报道“罗某列车霸铺被拘”一事,是源于罗某在列车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被行政处罚的真实事件,具体依据有武汉铁路公安处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内容真实。综合运输合同、执法记录仪呈现画面及罗某的个人陈述,可以认定央视报道内容客观、属实。央视的评论内容是在履行国家媒体舆论监督职责下进行的阐述,符合新闻舆论监督需遵守的正当性、合理性原则。
此外,央视在报道中对罗某进行隐名、打马赛克处理,尽到了审慎保护义务,其报道、评论行为合法。
(摘自《现代家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