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杀手”袭击婴幼儿,根源何在

2020-03-23 06:08梁九清唐琪
教育家 2020年7期
关键词:托幼婴幼儿危险

梁九清 唐琪

跌落伤、吸入性窒息、烧烫伤、中毒、溺水……这些危害生命的“隐形杀手”,为何在婴幼儿身边频繁出没?引发婴幼儿意外伤害的主客观原因主要有哪些?我们试图从源头加以探寻。

婴幼儿处于人生发展的初期,这个时期的孩子经历着巨大的变化,他们开始认识大千世界,逐步学会控制身体,慢慢地学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他们好动、爱探究、好模仿,对周边的事物充满强烈的好奇心。他们爱玩、爱吃,喜欢和小朋友一起游戏,享受交往的乐趣,也体验着人际冲突,尝试解决问题……婴幼儿期是一个急速发展的时期,需要成人悉心地保育和教育。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们的需要由低到高分别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除了生理需要,儿童的安全需要始终是成人在进行保育时应该关注的第一问题。意外伤害是意料之外的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根据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儿童遇到的意外伤害中,婴幼儿期发生的比例占到一半左右。为什么婴幼儿容易发生意外伤害?本文从以下五方面进行分析,为预防婴幼儿意外伤害提供参照。

婴幼儿自身发展的局限性

婴幼儿期,儿童逐渐学会抬头、翻身、坐、爬、行走,逐步学会抓、握、捏、使用工具。这些身体动作的发展促进了婴幼儿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和自我控制感的形成。然而,婴幼儿的神经系统不成熟,对动作的自我控制尚处于发展阶段,动作协调性差,任何一个动作的获得都伴随着挑战和危险。比如婴幼儿的意外伤害主要是容易从床上、婴儿车上或汽车上等处跌落;把不该吃的物品放到嘴里出现误服或把小玩具零件放到鼻孔里、耳朵里等,发生异物堵塞;触摸到危险的物品,导致烫伤、切割伤等。并且由于比女孩更活泼好动,男孩出现的意外伤害更多。随着年龄的增加,婴幼儿的以上意外伤害比例有所下降,然而其他伤害的比例却呈现增长趋势。

另外,随着婴幼儿的社会性发展,小朋友一起玩耍时,容易因为争抢玩具和规则问题引起争执,有些孩子在冲突中表现出的攻击性行为可能会造成意外伤害。整个婴幼儿期,儿童对于游戏和活动中的危险尚缺乏准确的认知与判断,缺乏完整的生活经验和安全知识。即使对于安全问题具有认知,也可能因无法克制“诱惑”而出现意外伤害。

婴幼儿周围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环境是人发展的重要因素,包括物理环境和精神环境。这里说的环境主要指儿童生活的物理环境。同样的环境,对于成人而言是安全的,而对于儿童来说可能是需要改善的,否则就有可能伤害到他们。当我们将立足点从成人“转移”到婴幼儿身上的时候,我们发现环境中有很多的“危险”因素存在。比如饭桌上的热菜热汤、食品包装袋以及里边的各种防腐剂和干燥剂、电梯和门的夹缝、剪子和刀等锋利的物品、路上的车水马龙、汽车驾驶的安全盲区、公共场所的用具设计等。环境的安全必须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安全,而非是以成人为中心的安全。即使我们已经让周围的环境相对安全,当婴幼儿在一起互相游戏和活动时,也会有不可预期的一些撞伤、磕伤和碰伤出现。比如当孩子们在玩滑梯时,如果相互拥挤就有可能从滑梯上跌落。

成人的安全意识缺乏,监管不到位

亲子关系是婴幼儿成长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从孩子呱呱坠地开始,家长就负责照顾孩子的衣食起居,进行人生最初也是一生的教育。家长自身的素养和家庭环境的建设对孩子的发展影响深远。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条件的改变,很多家长忽略了孩子面临的一些危险,在生活中没有提高安全意识,甚至存在侥幸心理。有时候,因为家庭琐事或工作忙碌,无法注意到保育中的细节。比如频发的高层住户因为阳台窗户未关闭,导致婴幼儿坠楼。

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是托幼机构工作的第一要务,也是家长的最主要诉求。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将会对婴幼儿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也会给家园工作带来难度。一般而言,每所托幼机构都会尽可能充分地考虑到了婴幼儿的安全问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以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婴幼儿一日生活中,教师也会随时关注到孩子的安全问题。然而托幼机构不是真空环境,幼儿出现的常见伤害包括跌碰伤、脱臼、骨折、割伤、同伴咬伤等,而且意外伤害可能会发生在从入园到离园的任何时刻,尤其是在幼儿户外活动时。

从托幼机构角度而言,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各位教师在工作中的职责不清晰,班级教师的工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能会出现责任扩散,出现彼此都认为另外的教师在负责的现象,从而导致监管空白。其次,托幼机构班级婴幼儿人数多,且一日生活中,孩子们可能分布在活动室、盥洗室、睡眠室以及多个游戏区,教师无法兼顾造成监管不力。户外活动时,孩子的流动性比较强,动作活跃,教师不能第一时间甄别出风险,无法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再次,托幼机构中教师的工作负荷比较重,长时间的工作和疲劳会降低其对安全风险的判断能力。

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缺乏,安全防控机制不健全

按照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婴幼儿的发展不仅与微观系统和中间系统有关,还与外部系统和宏观系统有关。社会公共服务建设中缺乏对婴幼儿安全的关注,也是导致婴幼儿意外伤害的原因之一。社会公共设施在设计和使用时,对于婴幼儿经常出现的场所,比如游乐场、社区广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对婴幼儿的安全问题考虑得不够,未做到周全的防护和提示。

目前,社会舆论宣传的力度不够,导致大众对婴幼儿的安全意识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新闻等各个部门在利用网络、电视、讲座、报告等线上线下方式,宣传婴幼儿安全教育的知识及其重要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定程度上导致大众对婴幼儿的安全意识重视不够、安全防控机制不健全。

婴幼儿安全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化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面对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提升婴幼儿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始终是核心。如果说对婴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可以从出生后即开始,那么对于家长的安全教育应该更早开始。如果家长不能在生活的点滴中对婴幼儿进行教育,不能尽早转变观念,减少对婴幼儿的过分呵护、过度保护,注意养成婴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婴幼儿的安全教育始终是不够的。托幼机构相关的游戏活动过程支持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在幼兒一日生活中对幼儿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幼儿及时利用有效时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安全意识、自我保护的能力。家园合作,形成合力,才能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同时,来自社会和国家层面的关注将为儿童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目前,这些工作仍是薄弱环节。

在安全教育中,不能认识到婴幼儿发展的特点,不能从婴幼儿角度看世界,就永远无法理解什么是危险,甚至所谓的安全教育也只是形式。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欧阳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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