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妍 綦郑潇
(1.2.全国妇联 妇女研究所,北京 100730)
2019年12月3-4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妇女事业发展需要,总结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妇女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积极推进妇女研究工作创新发展。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沈跃跃在开幕式上讲话并参加专题研讨。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黄晓薇出席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谭琳主持开幕式。
沈跃跃在讲话中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制度理论研究作为中国妇女研究会和广大妇女理论工作者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课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沈跃跃强调,要自觉对标对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新时代党的妇女事业发展需要,深入研究妇女和妇联工作如何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如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落实在工作中,如何完善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等;重点研究如何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如何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制度机制,把妇女需求、家庭发展与大局全局统一起来,加大对现实问题、实践经验和制度发展完善的研究总结力度,提出可行建议,为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沈跃跃充分肯定中国妇女研究会成立20年来取得的成就,要求切实承担起妇女研究的职责使命,确保妇女理论研究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引导妇女理论研究者走进城乡社区,了解妇女群众需求,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加强制度机制提炼,更好地发挥智库作用,提供智囊服务。
研讨会为期一天半,主要分为大会发言与专题研讨两个环节,来自各省区市的妇女研究会领导、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的领导和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妇女工作者2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大会发言阶段,10位知名专家学者和一线妇女工作者围绕基层治理与妇女作用发挥、新中国成立70年来婚姻家庭变迁、女童遭受性侵与校园性骚扰的防治、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妇女发展、中国妇女/性别研究的发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做了精彩发言。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的重要论述统领新时代的家庭建设,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为题,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问题、家庭功能以及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的地位与作用等重要论述。李明舜指出,家庭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与重要内容。构建基层社会新格局应当充分发挥良好家教家风的作用,把中国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当中的推动作用,并从女性自身的生理特征、群体特质与现实特点等角度推动女性与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室主任、研究员张永英对新时代基层妇联组织变革的创新实践进行了研究。她认为,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妇联改革和基层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妇联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基层妇联组织改革落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体现在重构组织形态、拓展组织覆盖、优化了队伍结构、创新的制度建设多个方面。通过妇联改革,妇联工作力量得以增强,工作资源逐步增加,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认同感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尚存在组织覆盖有盲区、执委身份认同不够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从中国婚姻家庭立法角度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妇女婚姻家庭地位变迁进行了梳理与回顾。她指出,婚姻家庭的立法是多层次的立法,既包括《婚姻法》还包括《宪法》中规定的保护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的原则,以及同样是实质性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如《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总则》《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等。《反家庭暴力法》的颁行意义重大,在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几个方面具有重大的突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坚持保护婚姻家庭的理念、鼓励持久婚姻、性别平等与尊重家务劳动的价值,并将现行的《婚姻法》与现行的《民法总则》《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做了较好整合。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就女童遭受性侵害的现状及性安全保护问题,从党和国家关爱儿童的政策法律、女童安全保护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个方面展开深入分析。她指出,党和政府在关爱儿童、保护儿童权益方面一贯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刑法当中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日臻完善的同时,女童安全保护机制建设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专项立法统领防治儿童性侵害的整体工作,预防、发现、核查、救助环节缺乏专门机制,处理性侵女童案件缺乏专门的程序指引,多机构合作的防控机制尚未建立;建议今后从中小学校入手建设预防机制,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采取强化部门联动建立犯罪的防控机制等措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党委书记、法学院副教授蒋燕玲分享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的举措。她提到,性骚扰是事关教师职业伦理的公共事务,具有“易燃、易爆、高危”的特点,完善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是保护教育公平、保障师生权益、加强师德建设的必要手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性骚扰防治纳入师德建设内容,建立学校、单位两级常态化教育培训体系,创建安全的校园环境,构建了权责对等、分级负责、流程规范、保障权益的性骚扰治理工作思路,工作呈现出系统设计、群防群治、惩防结合、科学规范的特点,确保制度发挥实效。
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全球妇女发展议题,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李英桃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总结。她提出,性别平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原则,妇女是构建性别平等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参与者,妇女发展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之义,世界各国妇女为人类的平等、发展与和平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在妇女扶贫脱贫、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等方面提供了解决诸多世界性难题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未来必将为推动全球妇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叶文振回顾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进程。他认为,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测度指标,重要贡献因子以及重要预测指数。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体现妇女发展的社会发展是不完整和低效率的。妇女和社会同步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妇女滞后发展,甚至让妇女承受更多发展的性别代价的社会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妇女和社会同步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妇女重要论述科学性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先进性的体现。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杜洁从中国妇女研究会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和作用角度切入,对中国妇女研究会20年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她提到,中国妇女研究会在妇女/性别研究领域的政治引领、学术引领上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决策者、研究者,联系和维护理事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建立和壮大研究与培训基地等方面。中国妇女研究会历任会长在任期间亲自参与重大课题,课题成果在社会上产生了重要影响。今后中国妇女研究会将用制度理论研究的视角,梳理总结经验,创新和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姜秀花研究员从俞敏洪不当言论引发的舆论热议和“女德班”引起的舆论关注两个事例出发,深入探讨了妇女研究在舆情引导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她提到,面对网络媒体和大众舆论中的不当言论和错误观点,妇联组织主动作为,迅速反应,正视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平台,分析现象,深挖根源,直面问题,提供对策,巩固成果。牢牢把握住宣传阵地,将广泛讨论进行提炼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妇联在舆情舆论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扩大积极影响。全国妇联宣传部副部长綦淑娟分享了全国妇联开展的妇女思想政治状况专题调研成果,她用调研数据描绘出当前中国妇女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发现,新时代妇女思想政治状况积极向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妇女的基本政治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妇女的共同理想,但同时存在城市低收入妇女对共同奋斗目标信心不足等问题,进而从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角度,提出全国妇联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建议与举措。
在专题研讨环节,与会学者围绕“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妇女在国家治理中的参与和作用”“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和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文化自信与先进性别文化”“70年来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改革创新”“中国特色妇女/性别研究的发展”等与妇女发展密切相关的热点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1.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研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在妇女研究领域的体现,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提供理论性、制度性支撑。本专题共有16位学者围绕妇女参政、生育保险、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中的妇女参与等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围绕新中国成立70年来妇女参政情况,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李文从制度保障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她提到,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妇女政治权力的保障不断加强,妇女政治参与的领域不断拓展,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呈现逐步制度化与体系化的特点。妇女参政的实践主要包括参与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党委政府部门、农村基层管理四个层面。影响妇女参政的因素包括国家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支持等。从妇女角度出发,参政意愿与参政能力也有密切的关系。推动妇女参政,既要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又要从家庭发展上支持,同时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妇女参政意识和能力。中共吉林省委党校隋悦纵向梳理了自新中国成立来中国共产党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历程。她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女干部整体数量逐步增多,基层女干部成为妇联干部的新生力量,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增长迅速;干部教育培训更加系统化,党校、团校、妇女干部学校逐步建立;培养女干部获得宪法与法律保障以及政策推进。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北京世妇会以后,妇女干部的数量与比例稳步增长,但也存在群团组织多、分管部门少,普通干部多,高层次干部少、副职多,正职少等情况。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黄桂霞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生育保障的制度发展和演变路径进行梳理后指出,生育保障覆盖面与社会发展程度密不可分,生育支持体系应与女性劳动力需求协调发展,生育保障力度应与人口发展政策相适应,生育保障发展应与女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她建议,以政府主导、社会支持为基本理念,建立城乡统筹,全民覆盖的生育保障制度,建立家庭友好型政策,促进男性参与育儿和责任共担。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田利分析了当前女性生育权保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增强立法保障和政策支持、增强女性的竞争技能、提供育儿便利服务等政策建议。
针对中国女职工的就业与职业的法律政策发展,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杨慧从就业权利与机会保障、职业发展与劳动保护、职业退出与养老保障三个方面展开探讨。她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逐步形成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包含妇女平等就业权保障、对侵权的救济以及事前预防性、事后惩罚性规定等多项内容。但在保障职业发展和职业退出的法律法规上相对较少,不同法律政策间重复性规定较多,细化性可操作性规定较少。
华东交通大学李东风回顾和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妇女脱贫的政策与实践。她认为,中国农村妇女脱贫的政策逐步出台,为提高女性素质促进女性脱贫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特别是1995年到现在,从开发式扶贫到精准扶贫,从救济扶贫到科技扶贫的转变,促进了女性真正的自我发展。农村贫困妇女同等条件下获得了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法律保障。湖南女子学院黄快生对影响妇女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因素分析后提出,促进妇女同胞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不仅政府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搭建平台、建立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妇联组织也要加强带头人队伍和基层妇联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内部抱团机制,促进妇女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福建省莆田市妇儿工委陈剑英对非婚同居现象中涉及的女性权益的侵害来源及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思考。她认为,应积极推进非婚同居制度,调整财产关系,保护同居当中的女性权益。一方面应加强对非婚同居人身权利的保护,明确非婚同居的法律地位,预防非婚同居中的暴力,加强对非婚同居女性健康权利的保障;另一方面应加强同居女性财产权益,如财产处置、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保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郑锡龄提出,《婚姻法》第46条存在制度供给不足、未能厘清中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性质等问题。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第869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立法保留《婚姻法》第46条封闭性条款并增加了兜底性规定,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离婚救济制度,是离婚救济制度的有效补充。
2.妇女在国家治理中的参与和作用
本专题11位专家学者和青年学生围绕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女性的政治参与情况与基层社会治理等热点议题展开讨论。
来自中华女子学院的李琳娜基于对山东省潍坊市杨家埠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地调研,探讨了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杨家埠民俗化产业发展和当地农村妇女发展之间的关系。她发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妇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当地政府和基层妇联组织在这一过程中对女性传承人和农村妇女创业者积极提供资源支持,促进了农村妇女的主体性发挥。来自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皮婷婷则基于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将社会资本操作化为强连接网络、弱连接网络、对陌生人的一般信任、对邻居的特殊信任、与邻里间的互惠规范、村庄公共事务参与的道德约束6个维度,就其对村民选举参与的性别差异进行Logit回归分析,以探讨农村社会结构发生重构后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研究发现,强连接网络、特殊信任和互惠规范对女性村民选举参与有显著促进作用;社会信任和社会规范对男性影响显著,但一般信任对男性有显著抑制作用;性别只在互惠规范维度对村民选举参与的影响有显著正向调节,呈现了社会资本对两性选举参与影响的不同机理。中共大连市委党校韩琳结合人口老龄化与基层社会治理背景,对城市社区中“随迁”老年妇女的社会参与进行研究,发现“随迁”老年妇女普遍社会参与意愿不高。她认为,基于社会治理多元参与主体作用视角,应从老年福利、社区组织和家庭支持三方面对“随迁”老年妇女的城市社会参与进行推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陈飞强分析了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中的社会性别意识,提出要通过重视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性别意识,使领导干部充分了解当前女性社会地位现状,强化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倡导,加强社会性别培训等措施,推动领导干部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活动。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党校梁思琪依据胜任力模型搭建女性干部在基层工作中的能力指标,通过对台州市48名基层女性干部的调查,探索女性在政治参与中的比较政治优势,提出要从社会性别环境、从政生态环境、组织培养制度、干部培养模式等多个角度,提升女性干部在基层中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方式。
3.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和作用
本专题17位专家学者和青年学生以华人华侨、少数民族女性、农村女性、女大学生为关注对象,围绕女性教育、创新创业、减贫扶贫等议题进行分享。
在女性教育方面,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院长赵媛采用定量的方法对中国教育性别发展进行了研究。她构建了一个涵盖学前教育、初等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培训、教育成果的6个1级指标、10个2级指标在内的评价体系。根据对各教育领域的指标分析,她认为,综合来看中国教育领域性别平等的综合指数增长比较快,已经稳定在较高水平,在未来发展中要进一步考虑区域发展差异、学前教育与初中教育的性别垂直不公平、高等教育内部的专业性别局限等现实性问题。
在创新创业方面,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李聿财基于中国社会综合调查的数据,从家庭生命周期视角出发,就女性相对收入对其配偶创业行为的影响进行分析,发现家庭中女性相对收入提高会使配偶的创业积极性下降。在减贫扶贫方面,山东女子学院苏海分享了对农村贫困女性减贫历程的思考,他认为整体而言中国农村女性减贫经历被动卷入、主动依附、社会自觉的历程,具体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改革开放前农村女性以国家动员为“底气”的“社会性解放”,二是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改革助推女性的流动与觉醒,三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融入性别意识的开发式扶贫,四是多维介入的女性精准脱贫阶段。大连民族大学马爱杰则以辽宁省瓦房店市杨家满族乡新农村为例,对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中的女性问题进行分析,并重点提出加强新媒体培训,建立适合妇女的“互联网+扶贫”的创业模式。
此外,华侨大学刘以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移民、侨居的“新华侨华人”中的女性发展进行了介绍,并从视野拓宽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两方面分析了新华侨华人女性在海外设备网络建构和家乡传统设备网络建构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原因。广西妇女干部学校校长赵迪琼对广西少数民族妇女发展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分析,山东女子学院陈业强则对怒江傈僳族地区女性高等教育现状进行了个案研究,两位学者都呼吁对少数民族地区女性的更多政策支持。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颜士梅就女性领导力内涵进行探讨,并提出女性领导力在领导风格和组织绩效两方面具有优势,但可能会受到来自社会的双重约束和来自组织的玻璃峭壁。
4.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本专题18位专家学者围绕亲子互动、托幼育儿、隔代照料、婚姻状况、婆媳关系等社会热点议题展开了研讨。
关于发挥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徐州市妇联张违提出,习近平总书记的家风思想主要从家庭和谐、文化建设、党风政风、国家富强四大方面对新时代如何通过培养优良家庭带动党风政风、涵养民风世风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可以从国家、社会和家庭三个层面分别进行体系化的家风构建。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刘晓辉对如何构建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进行了思考,她认为平等是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的第一要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的创建原则,和睦是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的旨归。她提出国家要在物质、制度和文化层面为家庭提供保障,同时在个体层面两性也要发挥主体自觉并积极承担主体责任。
关于托幼育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石卷苗基于参与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经验了解和客观分析,强调目前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应注重在社区层面依托服务平台,引进优质早教机构,使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早期教育服务人员、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构建开放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环境。四川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与女性研究所的李兴睿从育儿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切入,发现育儿知识的代际传递具有以“后喻文化”为主的特点,祖辈学习育儿知识对父辈间育儿观的沟通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对孙辈社会性教育也有较深介入。父辈对祖辈进行科学育儿知识的反哺以及增加祖辈获取科学育儿知识的传播途径可以减少代际育儿观的差异。
关于家庭关系,中国人民大学杨菊华从制度和结构视角出发,探析新中国成立70年来离婚率持续攀升的原因机制,描述离婚率的变动趋势和离婚态的性别差异。她指出,整体而言,不同时期制度和结构禀赋对不同阶层男性和女性的婚姻解体作用模式有别,但本质上尚未脱离传统的、性别化的婚姻制度安排,未满足传统婚姻规范的男性和女性容易被踢出再婚市场。武汉大学梅红则关注婆媳关系问题,从结构视角出发对婆媳冲突进行分析。她认为婆媳冲突是父权话语的一种谋划,其目的在于维护夫家家庭的稳定和秩序。在家庭伦理规范的作用下,婆媳作为家庭事业的合作者成为可能。南京大学甘雪慧研究发现,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中年男女对传统养老孝道普遍认同度较高,但儿子往往表现得更加传统,对养儿防老的居家养老孝行更加认同,女儿则更趋于接受儿女平衡并愿意建构新的孝行标准。
5.文化自信与先进性别文化
本专题17位学者围绕先进性别文化建设、女性主流媒体的传播力、新媒体中的社会性别传播等议题进行了分享。
吉林师范大学孙艳红认为,文化自信具有指向性、主体性、象征性、包容性和凝聚力特征,从指引发展方向、激发主体性因素、优化民族群体文化舆论环境、激发社会公众思想意识四个方面对先进性别平等文化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针对女性主流媒体如何落实推进性别平等事业、传播先进性别文化的使命和责任,中国妇女报社禹燕基于“中国妇女报”的经验提出以传播力的有效提升打造“主流+特色、工作+生活、喉舌+智库、平台+融合”的新型传播格局:以“融入”为先导,寻找主流定位、强化特色表达,讲好中国妇女发展故事;以“融合”为方向,激发新闻生产力创造力,增强性别领域的媒体话语权和引领力;以“融通”为手段,“智造”深度内容产品,探索性别研究的新闻化传播路径。增强中国在性别议题方面的国际话语权是中国在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中面对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张敬婕针对目前性别议题在媒体表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从媒体对性别议题的重视度与利用力、传播策略与传播机制的把控力、媒体表达效果预判力三方面全面提升中国媒体对国际话语权的主导、主控与主动。中国传媒大学邹靓基于六家网络媒体在2016-2018年对“全面二孩”政策报道的分析,发现这一时期的报道与政策刚颁布时期的报道相比更注重问题意识和双向编码,在议程设置层面也逐渐突破单一性别议题开始与宏观议题结合,但对女性在政策推行过程中的主体性和经验性问题仍待关注。中国传媒大学王琴梳理了女性自媒体的多种类型,认为女性自媒体传播以用户为中心,重视受众互动,主要依靠个人化品牌传播和社群化互动传播两种类型实践多元化商业运作模式。她认为,媒体平民化取向和多元化发声改变了传播生态,女性在自媒体场域获得更多的主体意识和话语空间,女性自媒体人以女性视角审视社会,关注性别议题,以持续的议题建构推进了性别意识的社会传播。但同时也需要多渠道提升自媒体作者的性别意识和媒介素养,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测和监管机制。北京师范大学杨立奇则从身体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关注社交媒体中的修图现象。她认为,具有强烈性别化的修图行为是经济、文化和技术发展在社会语境层面话语建构的结果,呈现姣好面容和身材的照片在青年人的社交中逐渐成为一种身体资本和获取注意力的资源,从而增强其自我认同并促进社会关系的建立。
6.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改革创新
本专题9位专家学者针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改革创新,围绕新时代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妇联执委的功能定位等议题展开研讨。
妇女思想工作引领是新时代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中南民族大学尹旦萍认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主要内容包括引领妇女心向党、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中国梦”的时代主题下做出富有女性特色的贡献,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树立正确的妇女观等。推进新时代妇女思想政治引领,要构建妇联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主题格局,搭建全媒体宣传引领的平台,探索以活动促引领的模式,明确以服务助引领的策略。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妇联组织在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省温州市妇联黄丽娴对妇联组织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导作用进行了分析。她认为妇联组织的“指导性”着重体现在挖掘女性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力量以争取更大的家庭教育合力、对家庭教育全生命周期进行指导以及运用法治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宏观指导三个方面。内蒙古大学王红艳对妇联组织在外交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妇联外交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改革开放以来、进入新世纪不同阶段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外联”作用,新时代妇联外交面对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已超出既有范围,妇联外交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贺华丽将研究目光转向妇联组织工作的基层实践,她运用社会运动理论和行动者网络视角对基层妇联组织开展的乡村“美丽家庭”项目进行研究,发现妇联组织通过运用“共意”和“联网”策略,基于政策宣传和妇女原有的人际关系,以美丽庭院这一“非人类行动者”为结点,依靠巾帼团队建设构建关系网络的组织层面,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7.中国特色妇女/性别研究的发展
本专题6位学者结合中国本土化实践围绕中国性别发展指标建构、女性主义文学发展、中国妇女社会生活变革等议题展开讨论。
关于中国性别发展指标的国际比较,复旦大学研究生刘承昊提出,政府部门应重视性别平等指数的应用和实践,主动与国际接轨,掌握对话主动权;应在真实数据基础上客观冷静分析和反思中国在性别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应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对国际组织指标选取、数据获取和指数综合方法进行讨论,为全球性别平等进程做出贡献。湖南女子学院周红金以湖南省江永县为研究场域,从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女书文化对社会性别的濡化三方面对当地女性运用女书书面文字媒介传承她们对平等、独立、自尊的吁求与践行过程进行呈现。湖北中医药大学李从娜以妇女服饰和妇女劳动为例对20世纪50年代中国妇女解放过程中的苏联因素进行了分析,她认为苏联因素通过列宁装、布拉吉的服装潮流引领和对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劳动的鼓励推动当时妇女社会生活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方向转变,但同时也存在负面影响,需要对其进行反思。
在闭幕式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谭琳作总结讲话。谭琳指出,本次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年这样一个重要年份召开的一次妇女研究的盛会,适逢中国妇女研究会成立20周年,本次会议得到了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领导高度重视。2019年中国妇女研究会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新时代妇女理论研究创新发展为主题,注重总结历史经验,专题的研究特别是大会发言都普遍重视总结中国特色妇女发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分享成果、深入探讨,为妇女研究、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谭琳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研究中思考有关坚持和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等具体的问题和要求;深化妇女研究为国家制度完善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加强党领导下的妇女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研究;注重妇女发展的现实问题,将妇女发展的现实问题研究上升为制度研究,从制度层面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