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山 白颖
摘 要 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的文字考辨长久以来都是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重难点。时代背景的关键性、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契约文书的区域性、文字考辨的专业性,均影响着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的结果和应用。本文通过对少数民族契约文书和文书文字考辨研究相关情况的简单综述,结合文献材料探讨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 少数民族 契约文书 文字考辨 影响因素
Abstract The textual research on contract documents in minority nationalities has long been a key and difficult point in the compilation of archives and documents. The importance of the background of times, the particularity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the regional nature of contract documents, and the professionalism of textual research all affect the results and application of the textual research on contract documents in minority nationalitie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the textual research on contract documents in minority nationalities by combining the literature with the simple research review on the contract documents and the textual research on contract documents in minority nationalities.
Keyword minority nationalities; contract documents; textual research; influencing factors
契约文书是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原始文字记录,真实地记录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法律等方面的发展状况,是具有唯一性的原始凭证,是当时社会发展、百姓日常生活的真实再现,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档案,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1]1。其中,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真实地还原了少数民族生活的相关情况,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是研究少数民族经济活动和历史变迁的重要历史凭证,是应用于研究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的重要依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各个历史时期各少数民族思想文化、生活习惯、乡规民约等的发展变迁情况。文字考辨工作是档案文献编纂考订環节的重要内容,文字考辨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档案文献编纂成果的应用,一些误识、未识文字其音形义皆会出现歧义,甚至影响句段的理解,文字考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的民族性、区域性、特殊性等因素,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编纂过程中的文字考辨工作也尤其需要关注。基于CNKI检索数据分析对少数民族契约文书和文书文字考辨研究相关情况进行简单综述,结合文献材料探讨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的影响因素,以期对档案文献编纂的文字考辨工作提供实践方法探索。
一、文献综述
截至2018年12月,基于CNKI对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进行相关检索式检索,检索结果无相关文献,故分别对少数民族契约文书和文书文字考辨研究情况进行分析,以期通过综述分析试实现对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影响因素的初探。
1.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研究综述。关于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的研究,首先主要体现为民族性,如苗族、侗族、畲族、壮族、仫佬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契约文书的研究,其中苗族的清水江契约文书研究较多。2018年张娜娜《〈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文字考校十则》、2015年陈浩《〈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校读补注》,皆是对汇编成果的未识或误识文字进行考辨;2017年刘雁翎《清水江文书中的苗族、侗族环境生态习惯法》,从生态习惯的角度理解清水江文书;2014年李一如《清水江中下游苗族契约中苗汉语互借机制研究》,指出清水江文书的“汉字记苗音”现象。畲族的研究也不少,2018年李积庆《从族谱看闽东北畲族社会变迁和历史记忆建构》,通过族谱剖析畲族的变迁;2014年余厚洪《论丽水畲族民间契约文书的语言特色》,指出丽水畲族民间契约文书中有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方言俚语。其次体现为区域性,目前较多研究的即贵州清水江契约文书以及江浙地区的契约文书,广西、云南等地区的契约文书研究也不乏少数。2017年陈杰敏《晚清民国时期广西罗城土地契约研究》、2016年颜研生《清代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土地契约文书探析——以大新县为中心》,皆是对广西土地契约文书的相关研究;2018年张丽、高雅靓《云南省博物馆馆藏契约文书疑难字续考》及储小旵、张娜娜《云南契约文书疑难字考辨十五则》,对《云南省博物馆馆藏契约文书整理与汇编》中未识或误识文字进行考辨;2015年黄纯艳《文书视野中的清代民国云南农村社会经济实态》,通过文书类型多样、民族较多、对象集中等特点对该汇编成果进行评介。最后是表现为学科性,目前主要涉及的是经济学、法律学、语言学、档案学等方面的研究,经济学主要是财产分割方面。2018年李曼曼《清水江流域苗族家庭财产继承原则分析——以清水江契约文书为例》、2017年杜树海《土地权与人身权:清代广西土司地区土地文书研究》、2015年孔卓《清代文斗寨契约所见苗族家庭财产共有制度》,都是对契约文书中的家庭财产继承的相关研究;法律方面主要是契约制度,2016年曹务坤《明清时期贵州民田制度研究》、2015年崔尧《清代清水江下游典当契约研究》,皆是关于法律制度的研究。
2.文书文字考辨研究综述。关于对文书的文字考辨研究,主要体现为文字本身的考辨、字词音形义的考辨、文献辨伪三个方面。首先,文字本身的考辨即对某字词正误的研究,即档案文献编纂中的文字考辨。2018年张丽《云南契约文书疑难字词考辨十则》及储小旵、张娜娜《云南契约文书疑难字考辨十五则》、2015年赵家栋《敦煌文献疑难字词考辨四则》、2005年许学仁《出土文献中先秦儒家德目考辨二则》等,均是对现有文献或档案汇编成果的文字考辨。其次是对文书中某字词音形义的考辨。2016年李振东《〈太平经〉与东汉佛典复音词比较研究》,重点对两种语料中的联合、偏正、连绵词、叠音词进行比较研究;同年,李艳《敦煌俗字偏旁研究》、吕敏《敦煌社邑文书俗字研究》,分别对敦煌俗字的偏旁部件以及异体字进行研究;2012年张新和《〈黄帝内经〉中的“白”字字义辨析》,从文字字形发展演变对“白”字的字义进行辨析。最后是对文献进行辨伪的研究。2017年苏金侠《汉代至宋代文献辨伪的发展》以朝代为纲,分析汉至宋代文献辨伪的发展情况;2010年佟大群《清代文献辨伪学研究》,对清代文献辨伪进行梳理,并订正了清代史料中的记载及其解读中的一些错误。
二、影响因素
1.时代背景。
(1)文献产生的时代。文献产生的时代背景从政治、经济、文化的稳定程度上来说直接影响着文书的规范程度。档案文献编纂工作要求文字考辨不只是就文书本身进行考辨,而是整理收集相关背景的文书并对文本的社会历史背景进行实地考察。例如,和平年代人们对于文书的规范化必然有着递增的需求,对文字也是字字斟酌,尤其是契约文书这一类与经济直接挂钩的文书,目的在于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从而实现契约的效用;反之,战乱年代,人们的最低需求是保证生命安全,只有在实现最低需求的前提下才会再考虑其他需求,对于契约文书的规范化要求自然也相对较低,对文字正误也必然会有所忽略,就会在原文本上出现文字错误等情况,给现代的文字考辨工作带来了困难。明朝王阳明成功平定“畲乱”后,有大量畲民迁入闽浙赣地区,明清时期畲民产生形成的契约文书受到了强势的汉文化语境影响[2]86,出现严重的“本土化”现象,畲民在熟悉汉字的过程中出现文字失误现象是必然的。
(2)文字考辨的时代。文字考辨的时代和文书产生的时代间隔的时长影响着文字考辨的结果。一方面,文字考辨工作者的视角容易受时代影响,如果两个时代隔得近的话,对于文字考辨工作来说,用词用语思维模式大多相似,考辨结果准确度得以保障,其可信度必然也较高;反之,如果两个时代相隔甚远的话,对于文字考辨工作人员而言,可能会出现不能理解产生时代的用词用语,甚至会出现用考辨时代的用词用语习惯去辨析文书中的模糊文字的情况,无形之中可能就会出现误识文字的情况,档案文献编纂成果的影响力必然也会降低。另一方面,文字考辨需要利用大量的史料来相互印证文字的正确性,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会有更多的史料被挖掘,一些未识、误识的文字可能通过史料被识别,或者也可能会推翻之前已识别的文字。换而言之,文字考辨的时代不同,文字考辨结果也会随之改变。
2.文献来源。契约文书的来源一般分为官方和民间两种,如大新縣目前已出土的土地契约文书即可分为官契和私契,也称红契和白契[3]39。
(1)官方。官方契约文书指的是来源于中央朝廷、当地官府等政府机构的官方的土地确权性契约文书,是官方承认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拥有权而颁发的执照类凭证[4]39。官方契约,属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言语精炼程度高,多原则性表达。故而一方面,官方的文书保存得完整度较高,文字考辨的难度较低,另一方面,官方的文书用语体系相对完善,并且由于文书基本出自知识分子之手,字体相对清晰易辨认。对于文字考辨工作来说,官方文书是最好最简单辨识度最高的文本,以官方文书为编纂主体的档案文献编纂成果效用也可以实现最大化。但官方契约文书由于受政府管控,在政治动乱中难以完整保存,无法全面体现某一时代某一区域的经济全貌。
(2)民间。民间契约文书指的是来源于地主、农民等非官方渠道,是民众私下在土地使用和流转领域签订的土地契约文书[5]39。民间契约,属民众自由表达系列文书,语言多淳厚朴实,解释性表达居多,例如清水江文书就是由民间依据自己的习惯,自己制作并自行保管的。故而一方面,民间文书多由当地农民抄写,文书中就会出现大量的异体字、方言俗语和各种符号,客观上给契约文书的识读和整理带来不小难度,以致少数文字未能辨别;另一方面,民间的契约文书保存完整度低,易出现破损现象,很多文字损毁严重已看不清,辨识度较低。但民间契约更容易在政治动荡中保存下来,如新疆维吾尔族契约文书整理选编的契约资料就大多是从农民、工人、手工业者等人手里搜集到的,是在“文革”十年浩劫中保存下来的,能够真实反映“文革”期间的经济变化,这样的编纂成果必然也是罕有的,其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
3.区域特点。
(1)区域差异。不同区域的契约文书有不同的区域特点,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影响,无论是一个国家内部靠近政治中心的中原地带与偏远的边疆地带,还是同一省份内不同地区所产生的契约文书都必然有着很多差异。如《云南省博物馆馆藏契约文书整理与汇编》契约文书中所涉及的昆明、楚雄等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就较高,而红河、维西等边远地区就较为落后[6]101,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对契约文书的范式会有不同的要求,并且不同地区的文书用语也会不同,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聚居地的文化差异,对于文字考辨来说也是一道难关。
(2)少数民族区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状况一直延续至今,整个国家在遵循大一统国家文化的同时,也在兼顾少数民族文化,形成了多元文化交相辉映的现象[7]48。我国是一个多少数民族的国家,历史上也不乏有少数民族自成一体进行区域自治的情况,有的甚至完全脱离中央的管辖,自主治理。例如在中央政府统一管理之前,苗族人一直有着自己独立的语言、文化和法律规范,苗族人治理民族有着自己的经验和传统,其族长、寨老、头领是传统的最高领袖。这些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也有其自己的契约文书,可能不仅仅是文字上的差异,更多是契约文书本身差异,会出现国家法下少数民族法律持续存在的情况。此外,经过时间推移,当时的少数民族文字和现代的也存在着变动,对于文字考辨而言,无疑也是一大难题。
4.语言差异。
(1)文献用语。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契约文书用语规范化程度不同,格式范本也会有所区别。文字考辨过程中或是忽略了时代因素,或是对区域缺乏了解,又或是疏忽了契约文书的类型,造成对文书用语理解得不通透,都有可能无法正确辨识文字。例如,刘雁翎在《清水江文书中的苗族、侗族环境生态习惯法》一文中提到清水江文书中,比重最大的是自汉民族契约文书学习而来的契约文书,其中有些契约文书承袭苗族、侗族传统本土习惯法[8]26,如文中所提到的“立准禁风树字”是一种契约类型,并无实际字面意思,如若在文字考辨过程中,对此没有足够的了解,可能无法准确识别。
(2)方言与音译。一般,契约文书容易存在方言及音译的可能性,且可能性并不低。一方面,方言的区域性很强,文字考辨工作人员需对该文书的产生地方言有充分了解,否则也会出现误辨文字现象。例如,云贵川契约文书中大多产自明清、民国时期,但该时期尤其是民国时期较长时间都处于近代汉语和现代汉语的过渡阶段,其文书中的词语有的是承古用法,有的是新词新义,并且书面语、方言俗语皆有[9]1。另一方面,音译的文字其原意到底是何,其语言发音的变迁是不是也影响了音译文字的考辨,这都影响着文字考辨的去向,更直接影响了契约文书的原意表达,例如清水江中下游苗族村寨留存的近十万份苗族契约中存在丰富的苗汉语互借的文字记载,尤其是“汉字记苗音”地名的苗汉语互借现象非常突出。苗族历来没有掌握自己的民族文字,立写契约、文书时就不得不借助汉语,但在苗族地区,苗语地名却没有汉语命名方法和规律,所以只能根据苗语命名法的读音用汉字来记写山场地名等[10]82。
(3)少数民族语言。我国部分少数民族是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的,在一些文书中也会用到自己的文字,例如广西壮族土司田地契约文书在书写人名、地名时也采用了比较多的壮族土俗字。随着时代变换,大多少数民族都存在着语言文字变迁的问题,语言变迁以后,当时的文书所表达的意思与现代的表达自然就会有出入,就意味着用现在的少数民族语言表达去考辨当时的文字本身就是错误的途径。尤其是有些少数民族拥有自己的文字,文字变迁过程中书写方式的改变,甚至有些文字已经消亡,无疑都会影响着文书的文字考辨。
5.考辨人员。
(1)态度。文字考辨工作对考辨工作人员有着极高的要求,一方面体现在态度上,要求考辨工作人员态度认真、严谨,细心辨别,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将文字考辨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如若文字考辨工作人员消极怠工,随意确认需要辨别的文字,文书的文字考辨也就失去了其根本意义,档案文献编纂的环节完善度低,编纂的目的就无法达成。
(2)能力。另一方面体现在能力上,契约文书的整理除了必须掌握一定的文字学知识,尤其是俗字学理论外,还要掌握一定的书法知识、民间契约文书书写的体例,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地保持契约文书的本来面貌,为学界提供精确的文献编纂成果。张娜娜在《〈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文字考校十则》中也一再强调掌握文字学知识和民间契约文书的书写体例的重要性。
三、结语
文字考辨环节是档案文献编纂的重要环节,对编纂成果的权威性、应用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兼具民族性与区域性,受时代的影響,因人成事也因人废事。但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的相关理论方法研究尚不健全,更多学者选择将精力大量投入到某一专著的文字考辨上,缺乏对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发展的全局性考虑。少数民族契约文书文字考辨工作中应该注意调节其影响因素,最大程度规避影响风险,提高文字考辨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度,从而实现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完整度,最终达成档案文献编纂成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
参考文献
[1]丁红玉.中国古代契约文书汇编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6.
[2]李积庆.从族谱看闽东北畲族社会变迁和历史记忆建构[J].龙岩学院学报,2018,36(1):86.
[3][4][5]颜研生.清代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土地契约文书探析——以大新县为中心[J].河池学院学报,2016,36(3):39.
[6]黄纯艳.文书视野中的清代民国云南农村社会经济实态——《云南博物馆馆藏契约文书整理与汇编》评介[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5(2):101.
[7]李晓娟.贵州清水江清白文书存在原因及评析[J].中国地方志,2017(6):48.
[8]刘雁翎.清水江文书中的苗族、侗族环境生态习惯法[J].贵州民族研究,2017,38(5):26.
[9]周菡怡.云贵川契约文书词语考释[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7.
[10]李一如.清水江中下游苗族契约中苗汉语互借机制研究[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