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益
摘 要: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和经济法存在在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密不可分,经济法在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同时,还可以多方面有效的保护我国弱势群体,但是,由于经济法在发展时会有不可避免的法律限度,决定了它在发展中出现的局限性以及不可操作的性质特点。本文主要针对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提出一些可行的能够突破限度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公共利益保护;经济法视域;法律限度
前言:
不同的国家对公共利益会有不同的定义,但主要思想都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基本需求的必须条件,绝大多数人都在公共利益保護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公共利益保护发展的道路上,却受到了得益人的阻碍,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更好的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进行有效保护,我们必须对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进行突破。本文主要针对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提出一些可行的能够突破限度的具体措施。
一、法律限度存在的弊端
1.当前经济法的受限性
不难发现,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成熟与否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经济法的影响,由于我国当前的经济模式属于高速发展阶段,所以在市场上自然也会存在一些关于经济制度的问题,如果制定全新的经济法,又会冲击到经济的发展建设,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立法基础是计划经济,所以发展中会有特殊性,也没有单独的市场,公共利益的维护机制还不够完善,我国一直都是整体主义,很少会出现个人主义。当前一些个人正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凸显,就造成了与经济法的立法思想相互矛盾的局面,种种原因形成了经济法的局限性。
2.缺少操作性
经济法除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还缺少操作性。一直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多数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成员间自然有越来越强的互动性,公共利益保护就会出现力度不够的现象,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公共利益保护的划分标准不够明确,二是出现的问题没有可依赖的规章制度。因此,我们需要对公共利益进行正当的保护。
3.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限制
随着我国近年来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快速上升,市场经济的发展体制已经不能完全与之相对应,在保护主体的界定上也不是非常清晰,比如,当个人和公共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要求先保护公共利益,这就和我国法治社会的原则互相矛盾。那么,国家就应该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公共利益保护制度,在统一法律规范和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做到公共利益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
二、法律限度弊端的应对措施
1.对视角进行实体化
如何对公共利益保护在我国学术界中主要有三种看法,第一,权利机关对发生的事主要处理办法是一事一议。第二,出现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都是司法机关进行判决,第三,法院依照法律的界定来解决问题。这三种方法从目前来看比较符合我国的经济法发展实际。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就算普通民众也会很容易并迅速的了解最新的法律内容,为了使群众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还需要我国法律在公共利益的保护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并且能够在充分结合现实经验的前提下,保证对普通公众自身利益的保护,从而使我国公共利益保护法律能够有条不紊的顺利发展。
2.对视角进行程序化
根据我国当前社会经济法的发展状况,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的突破,离不开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同时也需要对公民的部分权利进行有效的限制,根据公民权利的规范,来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最终目的。在行使这一政策过程中,自然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了满足公民的需求,政府应该以实际状况为基础,通过科学的调研、论证出台有效合理的政策,并以公开公正的行式,让公民了解事情的经过,此外,还要对公民的部分权利进行限制,使公共利益保护能够在公民权利规范的过程中打到最终目的,这样一来,既增加了公民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又增强了公民的公共利益保护意识。随着相关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政策的出台,会有更多的人可以真正的保护自身的利益。
3.加强法律执行力度
公共利益的保护工作有一定综合性,既需要公共利益保护过程中程序法地位的强化,又需要不断的解决并完善公共利益保护法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还需要增加程序法在公共利益保护工作中的参与度。只要能够制定一套合理的制度,并提升机制的强制性、公民的法律观念,就会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冲突得到有效控制,即使发生冲突,只要能够依照法律执行的效果,建立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间存在的联系,就可以在经济法的保护制度基础上,彻底解决公共利益保护中存在的一些根本问题。为了能够让我国法律保护得到更好的效果,可以在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在确定界定时,结合我国经济的实际发展,将我国的公共利益经济保护法和国外的一些立法经验相融合,从而使公共利益保护在法律条款中存在更高的边界感。
如果能够将以上几点对应措施加以有效的结合,并能够用批判的眼光探讨和评价宪法的立法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和条件的情况下得到相同的理论判断,那么,公共利益保护中的各项法律就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共利益在经济法视域下的保护范围也会不断扩大。
三、结语
只有不断的分析并突破,法律限度才能够保障公共利益的施行,我国的经济法属于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大部门,可以从根本上对公共利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公共利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我国公民对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理解,虽然我国经济法存有缺陷还不能完全满足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要求,只要我们能够建设好弱化经济法视域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的具体措施,相信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定会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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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