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
摘 要:目前,我国互联网的普遍使用,已经达到全面化,并且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发展的极为迅猛,P2P网络借贷已经渐渐的融入到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当中,对于社会阅历较浅的大学生,校园借贷会产生借贷合同风险。此问题的产生都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短缺和金融知识的不足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受社会的影响也更加没有节制,以至于此类问题络绎不绝。因此防范此类问题的重要策略需要通过学校和学生来共同完成。
关键词:校园借贷模式;合同法风险;防范策略研究
一、前言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带动金融业在互联网中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诱惑着大学生,校园借贷平台多以线上、线下、显性、隐性等多种方式出现,大学生在通过此些方法借贷之后,短时间内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费用,并产生高额的利息,使大学生落入借贷陷阱,在使用各种威逼利诱手段,侵害大学生人身权益。
二、大学生校园借贷的合同法风险概括
随着借贷平台的兴起,大学生校园借贷变的越来越猖獗,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此类平台借贷以至于无力偿还,更有严重的直接导致大学生出现自杀的恶劣后果。大学生与借贷平台的关系通过借贷已经构成合同关系。目前,有部分借贷平台,在借贷过程当中产生的利息直接在本金中扣除,由于大学生缺乏此类金融知识,并没有与借贷平台交涉来更改本金的金额。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第200条有明确的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 本金中扣除的义务。如果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则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借款人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额。这一问题并不难理解,即借款人实际借款多少金额就应该根据商定的时间期限,将相应数额的借款还给出款方;
2、借款人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支付利息。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一些以收取服务费、咨询费、审核费、账户管理费等费用预扣利息的行为,应该以实际借款的数额计算本金。因此,借贷平台往往通过大学生不懂此类法律来钻法律的漏洞,与大学生签订合同的同时直接向大学生收取第一期利息或服务费,大学生因为不懂法只能选择拿到与借款金额相差不少的借款。更有部分借贷平台在合同中强加规定,不允许借方提前还款,为了收取相关利息即使提前还也要支付部分利息,《合同法》第 208 条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贷款人不能拒收。提前还款时,借款利息应当按照 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3、更有猖獗的校园借贷平台已经逐步演变成高利贷。部分校园借贷通过隐瞒借贷的合法利率来蒙骗大学生,大学生由于对金融知识的缺乏十分轻易的签订借贷合同不考虑严重的无法偿还后果,我国法律早有明确的规定,年利率超过36%是无效的约定,已经违法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人即使不愿意支付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法院是不予以支持的,大学生因为对金融知识的缺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利息也予以支付,不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导致陷入借贷危机,最终造成无法预估的严重后果。部分校园借贷不允许大学生提前还款,即使提前还款也要收取相应的利息,而根据《合同法》第 208 条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贷款人不能拒收。提前还款时,借款利息應当按照 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三、大学生校园借贷的防范策略
对于当前大学生的校园借贷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大学校园的和谐生活,部分大学生因为校园借贷的原因,背负着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巨额债务,对其学习和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劣后果,更有危及到生命安全的不堪影响。因此,如何应对不合法的校园借贷,如何制定有效的防范策略来遏制如此猖獗的校园借贷平台是当前大学校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1、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对金融知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并且通过学习刑法来了解构成犯罪的条件,才能更高效的保护自己。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主要体现在对借贷利率的了解,只有充分了解才能在借贷的同时权衡利弊,以免自己陷入借贷危机,导致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学校也应该在此类问题上加以关注,对贫困和需要在经济上获得帮助的同学予以充分的帮助,可以通过国家助学金以及勤工俭学等渠道来帮助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以免此类同学走上非法的道路,悔恨终身。
2、加强高校专题教育
学校应加强对学校内校园借贷的了解,进行严格和认真的检查,来减少学生远离非法的校园借贷,可以通过学校的共用媒体,例如校园广播、报纸和新闻,微信公众号来做好防范校园非法借贷的宣传工作,要确保让每一位学生对校园非法借贷有详细的了解,深知其危害并做到远离,并以此为引题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建立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学校更应做好对学生家庭情况的了解,和学生的父母一起对孩子进行教育,现在,大多数大学生都是异乡求学,所以父母的管教条件变的极为苛刻,这就需要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梳理,让学生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杜绝社会上的诱惑,从我做起。
3、政府提高对校园学生的关注和保护
政府应该加强对出现在学校内的不法校园借贷平台的管控力度,对于不规范、不合法的信贷平台要严肃处理,大力整改,不应走形式主义,要坚决取缔非法的借贷平台,并且应制定相应的文件来有针对性的对线上线下借贷进行严格的要求。在校园内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学生对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根据相关文件和规定落实好每一个细化的问题。在有组织有纪律的前提下,对非法的借贷平台进行打击,对不法借贷平台虚假广告的大肆宣传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大学生的大学生活在和谐纯洁的氛围中开展。
四、结语
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校园借贷已经非常普遍,而其中却暗含了很大的风险与安全隐患,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此类平台借贷以至于无力偿还,更有严重的直接导致大学生出现自杀的恶劣后果。因此,大学生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广大高校也要开设专题教育,政府提高对校园学生的关注和保护,只有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董永强,叶锋.冒名行为、无权代理及权利失效的适用[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4(4):142.
[2]舒涛,付轲.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大学生借贷畸形消费现象探析——基于某学生深陷P2P网络借贷困境案例分析[J].高校辅导员,2016,3:79.
(作者单位: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